水城县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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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林业局

2011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统计系统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根据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以及县综治委《2011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综治联系点共建活动,切实加大系统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努力创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统计环境,促进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系统内不发生严重危害治安稳定问题和各类安全事故,继续争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

保卫力量建设,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与管理责任。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认真开展单位内部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本单位金融物资、财会室、档案室、保险箱等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全面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杜绝和减少被盗案件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从源头上减少产生社会矛盾纠纷的因素和隐患,切实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而产生社会矛盾。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范围和领域的全覆盖。定期研究本单位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建立维稳督导检查运行机制和定期研究解决维稳重大问题的工作制度,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杜绝发生干部职工集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围堵铁路、公路,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集访事件,不发生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赴省进京或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自杀、自残事件。认真制定本单位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

(三)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责任制。为防止和减少各种隐患和事故,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地公安机关加强技防单

位建设,力争达到技防单位建设标准。

(四)开展综治联系点平安共建工作。对我局挂钩联系点的基层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扶,制定联系点共建帮扶计划,年内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不少于3次,其中主要领导不少于2次。

(五)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按照县综治委部署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综治好新闻评比、平安文化文艺调演等活动。

(六)建立完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综治与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年终分别向县综治委报送自评报告,联络员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定期向县综治委述职,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综治委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县综委报送当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档案管理、迎检和年终检查考核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局成立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责任股室具体负责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组织,确定一把手为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素质好、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为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联络员,及时做好相关工

作。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规范管理。由局党组与系统各各单位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责任书,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有力、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不重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发生严重危害治安稳定问题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围绕目标要求,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认真履行参与综治与平安建设的职责分工,又要扎实开展本单位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并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单项先进奖项,对综治与平安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制定综治与平安建设考评办法,硬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努力构建以“综合参数看达标、制度建设看规范、防控水平看成效”为主要特点的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采取多样化的手段,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单位、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营造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四)狠抓落实,争创先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以干部、群众满意程度为衡量综治工作好差的主要标准。结合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带头讲团结,凡事讲风格,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把他们的冷暖时刻挂在心上,牢固树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查考评,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争创先进。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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