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28 01: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处):

现将《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心工作要求,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为重点,以监督执法为抓手,强化“负面清单”和“底线红线”意识,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三化”工作系统升级,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树立质安监督新形象

1、继续加强监督人员培训考核,探索监督人员现场监督能力考核模式,加大监督机构和监督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监督水平。

2、健全业务研讨交流机制,加强地区间监督机构的交流学习的协调与指导,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平台。

3、严格层级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化考核现场比对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符合性监督抽查,提高各级监督机构和一线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

4、做好文明行业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力争今年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成功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树立新形象、营造新气象。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进计划执法与“双随机”监管执法的有机结合,推动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以抽查监管为主,差

1

别化监管为辅,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为重要补充,专业队伍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紧密联动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模式;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开展执法检查,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2、创新质安监管模式,推行区域化监管执法和监督机构内部再监管,树立“负面清单”思维,切实提高效能、规避风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健全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及时曝光督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基础。

3、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和监督责任,加大一线监督人员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并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落实考核责任追究,既严格追究监督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又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形成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正确导向。

4、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管执法,通过先进检测技术和执法设备的利用,建立推广监督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网络媒介,打造并推广湖南质安监督的“互联网+”。

三、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精神建立我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督促企业和项目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公开发布考评结果,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新机制。

2、继续发挥质量标准化工程的观摩示范引路作用,在各市州继续开展创建、树立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观摩工程工作,对创建不积极、成效不显著的地区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3、出台《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四、持续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执行不力的现象,对不按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验收和检测、试块试件取样留置走过场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其它可能导致开裂、渗漏等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逐步降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率。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继续对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治理;重点加强工地现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抓好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集中整治无证作业、违章操作、工程设备带

2

病作业等行为,引导推广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应用。

3、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九打九治” 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分类处理、遏制新增,加强执法、确保受控”原则,将具备基本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并提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持续抓好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工作。

5、积极争取住建部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试点批复,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工程质量保险范畴,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金融手段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6、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的质量监控,加大飞行检查和质量抽查力度,启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工作,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

五、严格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1、继续严格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行政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开展动态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效果和范围全覆盖。

2、开展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在岗随机抽查工作,加大监理履职的监督检查;力推工程监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监理行业的转型规范发展。

3、创新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方式方法,全面放开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实行考培分离。

4、以全省检测监管信息平台的完善推广为抓手,全面推行检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开展全省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组织全省检测管理和技术咨询专家开展多种形式检测管理与技术研究交流活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力推行“十不准”公开承诺和“公务勤廉信访函”制度,严格执纪问责,努力推动质安监督系统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61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