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XX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15 21: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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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四、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1、各岗位核准情况描述格式同《设置方案》中第三部分“拟设岗位情况”。(见岗位设置培训材料第22页)

2、《岗位核准表》(人事部门已审核)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4)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

职条件。

(6)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各职员岗位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一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一般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人事厅核准。设置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市)在省、市规定的各岗位等级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单位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制定后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3、技术工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2)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3)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6)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设岗位条件。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各岗位说明书

按一岗一书制定规范的具体岗位说明书 七、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国人部发[2003]61号及我市《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岗位设置具体情况

(2)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空额情况)

(3)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4)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56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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