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直选”机关委员会及所属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02 17: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公推直选”机关委员会及所属支部 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共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局党总支决定,在局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选举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现制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活跃党的组织生活,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入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领导班子,不断增强XX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推荐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人选。

- 1 -

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在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人人选中直接选举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为确保选举产生的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既能让组织

满意、群众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得到群众公认,“公推直选”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党管干部的原则;第二,坚持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原则;第三,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原则;第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结构合理原则。

三、组织机构设置

为确保公推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党总支书记) 成员:XX(党总支纪检委员) XX(党总支宣传委员) XX(党总支组织委员) XX(党总支青年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公推直选的具体事宜。

四、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的职数和条件

职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

- 2 -

例》,结合实际,确定机关党委委员职数为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人。及所属支部******。条件:(1)任职综合素质条件: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候选人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要求。作风正派,全局意识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热心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2)任职资格条件:委员候选人应在编在岗,具有2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能任满一届,3年内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具有一定的把握全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一定的党务和领导工作经验。机关党委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党员行政领导,机关党委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所属党支部书记市局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上旬

1.制定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

2.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和方法,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公推直选”的积极

- 3 -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准备材料。根据“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材料、推荐票样、选举票样以及有关通知、预告等。

(二)公推阶段:2011年9月中旬

1.发布预告。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发布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的预告,公布新一届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的结构要求、任职条件、职数、候选人推荐的范围以及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

2.组织公推。组织党员、群众民主推荐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大会,产生公开推荐人选。一是党员推荐工作。所有组织关系在本单位各支部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参与投票推荐的党员人数不少于党员总数的80%。因工作连续性强、推荐期间无法脱岗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投票。二是群众推荐工作。组织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参与投票推荐的群众人数不少于群众总数的40%。

3.资格审查。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公推直选”的职位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关党委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党员行政领导,机关党委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市局中层正职以上

- 4 -

党员干部,所属党支部书记必须是市局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女性委员一般不少于1人或不低于20%的比例;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且年龄至少任满一届,3年内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

4.确定人选。对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以后,在得推荐票过半的基础上,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选举阶段:2011年9月中旬

1.进行公示。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后,在一定范围内,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如正式候选人达不到20%左右的差额比例,应该采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补充。

2.直接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机关党委及所属支部委员,等额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因工作连续性强、会议期间无法脱岗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投票。下列情形,选举

- 5 -

前报经党总支同意,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的应到会党员人数:因病确实无法参加选举或无法准确表达个人意愿的;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确实无法回单位参加选举的。

选举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中旬。

3.结果备案。根据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备案。

- 6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51g.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