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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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固 定 部 分 1、通 用 部 分 1.1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紧固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 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 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经(铸铁 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经的1.5倍)

1.1.3 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的露出长度。

1.1.4 稳钉与稳钉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 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 键不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不小于键全长的20%(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1.2 联轴器

1.2.1 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两轴同轴度 类型 外 型尺寸 端面间隙 径向位移 倾斜 弹性 设备最大 ‰ 圆柱 轴向窜量 ≤ 0.5 <1.2 销式 加 2~4 齿 ≤ 250 4~7 ≤ 0.20 轮 > 2 50~500 7~12 ≤ 0.25 <1.2 式 > 500~900 12~18 ≤ 0.30 弹 > 200~400 ≤ 0.20 轴向窜量 簧 > 400~700 ≤ 0.30 <1.2 加 2~4 式 > 700~1350 ≤ 0.50 1.2.2 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松装置。

1.2.3 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20% 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 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后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度的10%

1.3 轴和轴承 1.3.1 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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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轴不的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展。

1.3.1.2 轴的水平度和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2‰,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 滑动轴承

1.3.2.1 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 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或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 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 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轴 颈 直 经 最大磨损间隙 50~80 0.30 > 80~120 0.35 >120~180 0.40 >180~250 0.50 >250~315 0.55 >315~400 0.65 1.3.2.3 轴颈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度至120度的接触弧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 滚动轴承

1.3.3.1 滚动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 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1/3,不漏油。 1.3.4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 轴承温度 ℃ 轴承类型 允许温度 合金瓦 <65 滑动轴承 铜 瓦 <75 滚动轴承 <75 1.3.5 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表1-1-4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转速 <1000 <750 <600 <500 (r/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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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振幅(MM) 0.13 0.15 0.5 0.25 1.4 传动装置

1.4.1 主 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 平带轮为2MM;

b. 三角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 两皮带轮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 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 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 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过皮带轮边沿

1.4.4 三角皮带和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 运行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 减速器和齿轮

1.5.1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 接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 润滑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不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 油压正常 1.5.2 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 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1.5.3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5%

1.5.4 齿面接触斑点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表1-1-5 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接触斑点分精 度 等 齿轮类级 布 型 (%) 6 7 8 9 渐 开 按齿高不小50(4045(3540(30线 于 30 ) ) ) 圆柱齿按齿长不小40 70 60 50 轮 于 圆孤齿按齿高不小轮 于 55 50 45 40 (跑合按齿长不小90 85 80 75 后) 于 注: ()内的数值用于轴向重合度εβ>0.8 斜齿轮

1.5.5 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 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a 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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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 齿厚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 \五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

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 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运动结合面的泄漏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不漏汽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运动结合面距200mm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5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7 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启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负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 安全防护

1.8.1机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防火设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 涂饰

1.9.1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1.9.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兰色、水管应涂绿色,以示区分。

1.9.3 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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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1.10.2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基础坑内无积油和极水。 1.11 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检修、试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1.12.1 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

1.12.2 机房(硐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安放整齐。

1.12.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 照明

照明装置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的亮度。

2.主 要 提 升 机

(含滚筒直径2M 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 滚筒及驱动轮

2.1.1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察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的规定。

2.1.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糸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2.1.5对多绳磨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 深度指示器

2.2.1浓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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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2.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2.3 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4 信号和通讯

2.4.1信号糸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条的规定。

2.4.2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糸的直通电话。 2.5 制动糸统

2.5.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2.5.3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闸衬磨损厚度不小于5MM;3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5.4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垂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容许全行程的3/4。

2.5.5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处不大于2.5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MM;盘形闸不大于2MM。

2.5.6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7油压糸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MM;风压糸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8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的规定:

表1-2-1液压站压力振摆值和残压MPa 设计最大压力 ≤ 8 >8~16 P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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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0.8 >0.8 指示区间 8 Pmax Pmax Pmax Pmax 压力振摆±0.±0.4 ±0.3 ±0.6 值 2 残 压 ≤0.5 ≤1.0 2.6 安全保护装置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 《煤矿安全规程》第392、 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a 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 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 换向器闭锁;

c 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 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 容器接近停车位置, 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 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 动作可靠, 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2.7 天轮及导向轮

2.7.1 天轮和导向轮的轮缘和轮辐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7.2 有衬的天轮和导向轮, 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

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允许最大端面圆跳动 允许最直 径 大径向一般天多绳提圆跳动 轮及导升导向向轮 轮 >5000 6 10 5 3000~4 8 4 5000 4 8 3 ≤3000 2.8 微拖装置 2.8.1 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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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压气系统不漏气, 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3 一 般 规 定 3.1 滚筒

3.1.1 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2 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规定。 3.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 深度指示器

3.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 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指示准确。

3.2.2 有断轴断销保护。 3.3 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 指示正确可靠。 3.4 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3.5 制动系统

3.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 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mm。 3.5.3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 施闸手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程的3/4。

3.5.5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 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 398、399条的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3.5.6 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 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进行定期整定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⑴ 防止过卷和过放;

⑵ 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⑶ 过电流和欠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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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减速警玲。 3.7 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 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4 主 要 扇 风 机 4.1 机体

4.1.1 机体防腐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 机壳接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 轴流式通风机

4.1.3.1 叶轮、叶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 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 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4.1.3.3 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4.1.4 离心式通风机

4.1.4.1 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4.1.4.2 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 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 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 叶轮应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4.2 反风装置、风门

4.2.1 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 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 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蹴距离内不超过25%。

4.2.4 导绳轮转动灵活。 4.3 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 运转与出力

4.4.1 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4.4.2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 风压情况下,风机效率的90%。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 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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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暧, 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扔品。

4.5.2 风道、风门无杂物。 4.6 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 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5 水 泵

5.1 泵体和管路

5.1.1 泵体无裂纹。

5.1.2 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

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 水垢厚度不得超过管内径的2.5%。 5.1.3 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

主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5.1.4 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单级水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mm。 5.1.5 盘根不过热,漏水不成线。

5.1.6 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 表 1-5-1 D型泵轴向窜量 mm 平 衡 盘 组 装 后 水泵型正常轴向窜允许最大轴向号 量 窜量 80D30 1~2.0 3.5 100D45 2~3.0 5.0 150D30 2~3.5 6.0 200D43 2~4.0 6.0 200D65 3~5.0 7.0 250D40 4~6.0 8.0 12GD200 3~5.0 8.0 5.2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 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 闸阀操纵灵活,动作可靠。

5.2.3 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 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5min后能启动水泵。 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置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 运转与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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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运转正常,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5.3.2 水泵主闸阀应能全部敞开。 5.3.3 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 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排水效率不低于50%,测定记录有效期一年。

5.3.5 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允许值。 5.4 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 供电系统图。 6 空 气 压 缩 机 6.1 机体

6.1.1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 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

6.1.4 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 弹簧压力均匀。气阀用水试验,阀座和片保持原运行状态,盛水持续3min, 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 活塞与气缸余隙一般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6.1.6 十字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表 1-6-1 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主要间隙mm 空气压一级气缸余隙 二级气缸余隙 十字头滑 缩 内 外 内 外 板顶间隙 机型号 1.5~1.5~1.5~0.12~1-10/8 3.0 3.0 3.0 0.25 1-20/8 1.5~3.0 1.7~2.0~2.0~~ 1-40/8 1.7~3.0 3.0 4.0 4.0 0.21~.141-100/8 3.0~5.0 3.0~3.0~3.0~8 4L-20/8 2.5~4.0 5.0 5.0 5.0 0.15~L5.5-402.0~3.0 2.5~2.0~2.0~0.42 /8 2.6~3.2 4.0 3.0 3.0 0.15~5L-40/8 2.5~3.5 1.2~1.2~2.0~0.25 L8-60/7 2.0~3.0 2.2 2.2 3.0 .250~.347L-100/3.0~5.0 1.8~1.3~2.2~5 8 2.6 1.9 2.8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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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1.5~2.5 3.0~5.0 2.0~5.0 1.5~2.5 2.5~4.5 2.0~0.34 5.0 .142~.262.0~0 3.0 .140~.622.5~7 4.5 6.2 冷却系统 6.2.1 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 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a。

6.2.4 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 中间冷却器及气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不超过1.5mm。 6.2.6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 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6.3 润滑系统

6.3.1 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经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 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 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 曲轴箱一般应使用机油润滑。如果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的, 必须使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4 气缸以外部们的润滑,用油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a。润滑油必须经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6.4 安全装置与仪表

6.4.1 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敏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 安全阀必须灵敏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 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 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a。 6.4.4 压力调节器灵敏可靠。

6.4.5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 空气压缩机应有断油保护或断油信号,灵敏可靠。 6.4.7 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所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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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 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 每天运转时间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 风包要有入孔和放水阀。

6.5.3 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 金属网滤风器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 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 运转与出力

6.6.1 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就与电气启动系统闭锁。 6.6.2 运转无异响用异常振动。

6.6.3 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0%。

6.6.4 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7锅 炉

Ⅱ 运 输 设 备

1.通 用 部 分 1.1紧 固 件

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的长度。

1.1.3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巾帽)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 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丝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旋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不分不少于两个落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不得高出连接件表面。 1.1.5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 轴和轴承

1.2.1 轴无裂纹、损伤锈蚀,运行时无异常震动。

1.2.2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3-1-1 的规定: 1.2.3轴承润滑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3-1-1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径或 滑动轴承 滚圆锥滚动轴承 承内径 (顶间隙) 动 调 整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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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 值 值 0.05-30-50 0.2 0.12 50-80 0.25 0.20.06-80-120 0.3 5 0.14 120-0.35 0.3 0.07-180 0.4 0.30.17 180-0.5 5 -- 250 -- -- 0.2 0.25 0.3 -- -- 1.3 齿轮

1.3.1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点蚀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a. 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 100%

b.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30%,长度占齿长的 40% c.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70%,长度占齿长的 10%。 1.3.3齿面出现胶合区不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3.4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 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 15% c 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 25%

1.3.5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 50%,沿齿高不小于 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高均不小于 50%

c.弧锥齿轮,沿齿长、高均不小于 30-50%

d.蜗轮, 沿齿长不小于 35%,沿齿高不小于 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应在齿面中部,圆椎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 减速器

1.4.1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

1.4.3 油质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油脂占油腔1/2--1/3。 1.5 联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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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 2-1-2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同 轴 度 型 式 端面间 径向位移 倾斜‰ 齿轮≤250 4-7 ≤0.20 联>250-500 7-12 ≤0.25 ≤1.2 轴<500-900 12-18 ≤0.30 器 弹 性 设备最 ≤0.5 链 式 大窜量 ≤0.5 ≤1.2 木 销 加2-4 ≤0.1 胶 带 2060 ≤3.0 ≤1.5 1.5.2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不松动。 1.5.3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5.4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1.5.5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 1.6液力偶合器

1.6.1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无异响。

1.6.2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装位置正确,符合各型液力偶合器的规定,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1.7“四不漏”的规定

1.7.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止接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秒不见油转动部位15分钟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1.7.2 不漏风:距压风管、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7.3不漏水: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7.4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 60kΩ 660V 不低于 30k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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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V 不低于 15kΩ 127V 不低于 10kΩ 1.8电气设备

1.8.1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2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1.9安全防护装置

1.9.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气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1.9.2固定安设的输送机,经常有人横越的地点应有过桥。过桥应有扶手、栏杆。

1.9.3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0涂饰

1.10.1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1.10.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1.10.3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1记录资料

1.11.1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事故记录

1.11.2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设备环境

1.12.1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1.12.2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Ⅲ 采 掘 设 备

1.通 用 部 分 1.1紧 固 件

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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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巾帽)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 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丝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旋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不分不少于两个落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不得高出连接件表面。 1.1.5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 轴和轴承

1.2.1 轴无裂纹、损伤锈蚀,运行时无异常震动。

1.2.2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3-1-1 的规定: 1.2.3轴承润滑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3-1-1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滑动轴圆锥滚动轴承 径或 承 滚动 允许承内径 (顶间轴承 调 整 值 值 隙) 30-50 0.25 0.2 0.05-0.12 0.2 50-80 0.3 0.25 0.06-0.14 0.25 80-120 0.35 0.3 0.07-0.17 0.3 120-180 0.4 0.35 -- -- 180-250 0.5 -- -- -- 1.3 齿轮

1.3.1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点蚀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a. 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 100%

b.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30%,长度占齿长的 40% c. 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70%,长度占齿长的 10%。 1.3.3齿面出现胶合区不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3.4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 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 15% c 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 25%

1.3.5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 50%,沿齿高不小于 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高均不小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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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弧锥齿轮,沿齿长、高均不小于 30-50%

d.蜗轮, 沿齿长不小于 35%,沿齿高不小于 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应在齿面中部,圆椎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 减速器

1.4.1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

1.4.3 油质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油脂占油腔1/2-1/3。 1.5 联轴器

1.5.1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 2-1-2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同 轴 度 型 式 端面间 径向位移 倾斜‰ 齿轮≤250 4-7 ≤0.20 联>250-500 7-12 ≤0.25 ≤1.2 轴<500-00 12-18 ≤0.30 器 弹 性 设备最 ≤0.5 链 式 大窜量 ≤0.5 ≤1.2 木 销 加2-4 ≤0.1 胶 带 2060 ≤3.0 ≤1.5 1.5.2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不松动。 1.5.3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5.4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1.5.5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

1.6“四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止接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秒不见油转动部位15分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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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1.6.2 不漏风:距压风管、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不漏水: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 60kΩ 660V 不低于 30kΩ 380V 不低于 15kΩ 127V 不低于 10kΩ 1.7电气设备

1.7.1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7.2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1.8安全防护装置

1.8.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气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1.8.3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9涂饰

1.9.1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1.9.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1.9.3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0记录资料

1.10.1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事故记录

1.10.2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1设备环境

1.11.1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1.11.2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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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滚 筒 式 采 煤 机 2.1机体

2.1.1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接合面严密,不漏油。

2.1.2操作手把、按扭、许旋扭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 2.1.3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1.4水管接头牢固,截止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2.2牵引部

2.2.1牵引部运转无异响,调速均匀准确。 2.2.2牵引链伸长量不大于设计长度的3%。

2.2.3牵引链轮与牵引链传动灵活,无咬伤现象。 2.2.4无链牵引销轮与齿条或销排的啮合灵活可靠。

2.2.5牵引链张紧装置齐全可靠,弹簧完整。紧链液压缸完整,不漏油。

2.2.6导链装置齐全,磨3损量不大于10mm。

2.2.7液压油质量符合(80)煤机综52号《综采、普采设备油脂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草案)》。 2.3截割部

2.3.1齿轮传动无异响,油位适当,在倾斜工作位置,齿轮能带油,轴头不漏油。

2.3.2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2.3.3摇臂升降灵活,不息自动下降。 2.3.4摇臂靠千斤顶无损伤,不漏油。 2.4截割滚筒

2.4.1滚筒无裂纹或开焊。

2.4.2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 2.4.3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内喷雾的螺纹。无内喷雾的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原厚度的1/3。

2.4.4截齿缺少或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个。

2.4.5挡煤板无严重变形,翻转装置动作灵活。 2.5电气部分

2.5.1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不超过80℃。 2.5.2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2.6安全保护装置

2.6.1采煤机原有保护装置(如与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制动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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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机械磨擦过载保护装置、电动机恒功率装置及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整定合格。

2.6.2有链牵引采煤机在倾斜角15°以上工作面使用时,应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2.7底托架、破碎机

2.7.1底托架无严重变形,螺栓齐全紧固,与牵引部及截割部接触平稳,挡铁严密。

2.7.2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10mm。 2.7.3支撑架固定牢靠,滚轮转动灵活。

2.7.4破碎机动作灵活可靠,无严重变形及磨损,不缺破碎齿。 3.液 压 支 架 3.1架 体

3.1.1零部件齐全,安装正确,柱靴及柱帽的销轴、管接头的U形销、螺栓、穿销等不缺少。

3.1.2各结构件、平衡千斤顶座无开焊或裂纹。

3.1.3侧护板变形不超过10mm,推拉杆弯曲每米不超过20mm 3.2立柱、千斤顶

3.2.1活柱不得炮崩或砸伤,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平方毫米;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50mm,单件上不多于3处。

3.2.2活柱和活塞杆无严重变形,用500mm钢尺靠严,其间隙不大于1mm。

3.2.3伸缩不漏液,内腔不窜液。 3.2.4双伸缩立柱和活柱动作正确。

3.2.5推拉千斤顶与挡煤板、防倒千斤顶与座连接可靠。 3.3 阀

3.3.1密封性能良好,不窜液,不漏油动作灵活可靠。 3.3.2截止阀、过滤器齐全,性能良好。

3.3.3安全阀定期抽查试验,开启压力不小于0.9PH(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PH;关闭力不小于0.85PH。 3.4 胶 管

3.4.1排列整齐合理,不漏液。

3.4.2接头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U形销。 3.5 记录资料

支架有编号、有检查、修理记录,填写及时,数据准确。 3.6 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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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内无杂物,浮矸不埋高压管路和液压件。 4. 液 压 泵 站 4.1 泵 体

4.1.1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 4.1.2运转时无异常振动。

4.1.3油质符合规定,保持清洁。 4.2 乳化液箱

4.2.1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制浓度 3-5%。 4.2.2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

4.2.3蓄能器充簏氮压力符合要求,误差不大于0.5MPa。 4.3 安全保护装置、仪表

4.3.1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後可靠。 4.3.2压力表指准确,每年校难验一次。 5.单 体 液 压 支 柱 5.1 柱 体

5.1.1零件齐全完整,手把无开裂。

5.1.2缸体划痕深度不大于1mm且不影响活柱升降。 5.1.3所有焊缝无裂纹。

5.1.4柱顶不缺爪,无严重变形。回撤的支柱应立放,不得倒放在底板上。

5.2 活 柱

5.2.1渡层表面缺陷不超过下裂规定: a.锈蚀斑点总面积为 5平方厘米;

b.每50平方厘米内镀层脱落点为 5个,总面积为1平方厘米,最大点为0.5平方厘米;

c.伤痕面积为20平方厘米,深度为0.5mm。 5.2.2活柱伸缩灵活,无漏液现象。 5.3 三 用 阀

5.3.1单向阀、卸载阀性能良好,试验时保压2min不渗漏。内柱式支柱平放时,出气孔不漏油。

5.3.2安全阀定期抽查试验,开启压力不小于 0.9PH(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PH;关闭压力不小于0.85 PH

5.3.3 注液嘴无硬伤。

5.3.4支柱卸载有专用工具。 5.4 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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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有编号,检修有记录。 6.回 柱 绞 车 6.1 机 体

底座无开裂、明显变形,安装牢固压柱合格运转平稳 6.2 滚 筒、 钢 丝 绳 6.2.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

6.2.2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排绳整齐,无咬伤,不打结。

Ⅳ 电气部分

1 通用部分 1.1紧固件

1.1.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1.1.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1.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铝铜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4 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5 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1.2 隔爆性能 1.2.1 隔爆结合面(1类)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 表4-1-1的规定。

表中: L-静止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

L1-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W-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最大间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最大直径差。

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1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mm W 接 合 面 L L1 外壳容积 V(l) 型 式 V≤0.1 V>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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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12.6.0 0.30 - 平面、止口5 8.0 0.40 0.40 或圆筒结25.9.0 0.50 0.50 构 0 15.0 - 0.60 40.0 6.0 12.- 0.40 0.40 带有滚动5 - 0.50 0.50 轴承的圆25.- 0.60 0.60 筒结构 0 - - 0.80 40.0 1.2.2 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接合面长度(L)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操纵杆直径或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 MM

隔爆接合面长操纵杆直径 度 d ≤ 6 L ≥ 6 6 < d ≤ 25 L ≥ d d > 25 L ≥ 25 1.2.3 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磨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少于0.075MM;用滚

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4-1-1规定W值的2/3。

1.2.4 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度不大于3.2。

1.2.5 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的最小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 MM

最小拧入深最少啮合外壳净容积V(l) 度 扣数 V ≤ 0.1 5.0 0.1< V ≤2.0 9.0 6 V > 2.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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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1.2.7 隔爆接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

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斜伤痕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1.2.8 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1.2.9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1.2.10 观察窗口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1.2.11 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附录5-A、B、C、D的规定。

1.2.12 凡不符合1.2.1-1.2.11 任意一条规定者即

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平为完好设备。 1.3 接线

1.3.1 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b. 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经的10%。 c.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d.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e.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f.低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摇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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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1 母线相序及漆色表 母线安装相对位置 组 别 颜 色 垂直布水平布引下置 置 线 黄 A 上 后 左 绿 B 中 中 中 红 C 下 前 右 紫 中性线 _ _ _ 紫地黑接地线 _ _ _ 条 4.2.3 安全净距不得不于表4-4-2的规定。 表4-4-2 带电母线与接地、相间净距 mm 额定电压名称 ≤3 6 10 15 20 35 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不同相75 100 125 150 180 300 的带电部分之75 100 125 150 180 300 间 4.2.4 母线运行温度不得超过70度。 4.2.5 母线焊缝、接头温度不得超过65度。 4.2.6 有规定期内母线交流耐压试验合格记录。 4.3 二次回路

4.3.1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柜内导线不得有接头。

4.3.2 导线线端标志齐全、清晰。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平方毫 米、电压不低于400V的铜芯绝缘导线,但电流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

4.3.3 绝缘电阻不低于1MΩ,在潮湿地点(井下)允许降为0.5MΩ. 4.4互感器

4.4.1 表面绝缘无变色、老化,外壳接地可靠,运行中无异响。 4.4.2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可靠。 4.5熔断器及继电保护装置

4.5.1 熔断器的熔体选用合适,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的动作整定值应符合保护方案的要求。真空及六氟化硫断路器的漏电、绝缘监视等保护整定合格,动作可靠。有规定期内的整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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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仪表指针、触点灵活可靠,无刮卡现象。继电器触点无烧损现象,刻度清晰。

4.6操作机构、闭锁装置

4.6.1 操作(蓄能)机构动作灵活、正确,无卡阻现象。分、合标志清晰,与触头位置相一致。 4.6.2 分、合闸继电器和辅助切换开关动作准确可靠,触点接触良好,无烧损或锈蚀;继电器铁芯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运行中无异响。 4.6.3 闭锁装置牢固可靠,联锁装置动作正确。 4.7 开关柜本体

4.7.1 外架无严重变形,表面无锈蚀及大面积脱漆现象,表面清洁,无灰尘积垢。 4.7.2 零部件完整齐全,仪表、信号灯、按钮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4.7.3 有编号、用途、整定值的标志牌。 4.7.4 运行中无异常音响,仪表指示正确。 4.8 接地装置

标志明显,装置符合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记录。 5 矿用高压开产关柜 5.1 隔爆性能、接线

符合本分册1.2、1.3节的有关规定。 5.2 绝缘电阻值

5.2.1运行电压为3kv时不低于150MΩ; 运行电压为6kv时不低于250MΩ。 5.2.2 有规定期内的测定记录。 6 高压隔爆配电装置 6.1 隔爆性能

6.1.1 隔爆面表面粗糙度及间隙应符合本分册1.2节的规定。隔爆面伤痕不超限、无锈蚀,涂防锈油。

6.1.2 不用的线嘴应用与法兰盘厚度相适应,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的钢垫板封堵。

6.1.3 接线符合本分册1.3节的规定。 其它按本分册2、3章的规定检查。 7 低压开关板(包括整流屏) 7.1 外观检查

7.1.1 零部件完整齐全,板体或盘面不变形,整洁无油污、积尘无锈蚀。

7.1.2 低压开关板的门应开启灵活,并有插销或锁,开启角度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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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度。

7.1.3 绝缘瓷瓶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

7.1.4 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7.1.5 各元件安设牢固,不松动,不歪斜。 7.2 母线

7.2.1 母线的漆色及相序应符合本分册4.2.2条的规定。母线固定牢靠,接头紧密。

7.2.2 支承瓷瓶表面清洁,无油垢、积尘,无裂纹、破损,无放电痕迹。

7.2.3 运行中温度不得超过70度,焊压接头温度不得超过65度。 7.3 隔离刀闸开关

7.3.1 手柄清洁,无污垢。板面无灼烧痕迹。

7.3.2 分、合闸手柄灵活可靠,开关刀闸与刀夹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75%。 7.4 熔断器

7.4.1 固定牢靠,熔断器管无严重烧痕,无裂纹。 7.4.2 熔体选符合规定,接触良好。 7.5 自动开关

7.5.1 本体清洁,无积垢、积尘,无破损、裂纹。

7.5.2 触点表面无严重烧痕,三相接触不同期性不大于0.5mm。触点行程应符合出厂规定,如无规定时,可参照表4-7-1的规定。 7.5.3 动作灵活,运行中无异响。

7.5.4 消弧装置固定牢靠,无缺片或联片,无裂纹。 7.6 保护装置及计量仪表

7.6.1 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无刮、卡现象,并有规定期内的试验合格记录。

7.6.2 绝缘良好,用500v兆欧测定全部保护回路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兆欧;在潮湿的地点(井下)允许降低到0.5兆欧。

表4-7-1 各种开关触头行程、超行程 mm 类别 开 关 型 号 触 头 行 程 超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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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气 开 关 接 触 器 >22 DZ1-110A >22 DZ10-100A >18 DZ10-250 ≥18 DZ10-600 ①弧触头36-40 DW10-400 ②当弧触头刚接触时,DW10-600 主触头开距25 CJ10-40 4.1-5.3 CJ10-60 4.5-5.5 CJ10-100 5.0-6.5 CJ10-150 5.0-6.5 CJ12-100 9-12 CJ12-150 10-13 CJ12-250 12-15 CJ12-400 13-15 CJ12-600 15-17 ≥2.0 ≥2.0 ≥2.5 ≥2.5 2.5-3.5 2.5-3.5 2.5-3.0 2.7-3.3 2.7-3.3 3.0-3.8 5.0-6.0 5.0-6.0 5.0-6.0 7.8-8.5 9.5-10.5 7.7二次回路 按本分册4.3节的规定检查。 7.8绝缘性能

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 380V时,不低于2MΩ 660V时,不低于5MΩ。 8 低压隔爆开关 8.1外观检查

8.1.1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

8.1.2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虚动作。 8.1.3 磁力启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销关系正确可靠,并有警告标志。

8.1.4 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有规定期内接地电阻试验记录。 8.2 隔爆性能

8.2.1隔爆面应符合本册1.2节的规定。 8.2.2接线应符合本册1.3节的规定。 8.3 触头

8.3.1主触头、辅助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60%。

触头接触不同期性不大于0.2MM;触头开距、超距、初压力、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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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出厂规定,无规定时,可参照表4-8-1的规定。 8.3.2触头无严重烧损。 8.4消弧罩

8.4.1零件齐全、完整,无裂纹。 8.4.2消弧片数应符合出厂规定。如无规定时,380V不少于8片;660V不少于11片。 8.5隔离刀闸开关

8.5.1接触良好,插入深度不小于闸刀宽度的2/3,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刀夹的75%。

8.5.2动刀闸的开合位置、动作方向与手柄严格协调一致。 8.6 导线、带电螺栓

表4-8-1 矿用隔爆型磁力(手动)开关触头技术特征表

辅 助 触 主 触 头 头 开关型接触器 号 型号 开距 超初压终压不同开超初压终压距 力 力 性 距 距 力 力 QC83-30 QC815-3CJ8-40 0 CJ10-44.5 1.5 6 7.6 4.5 1 0.7 0.9 QC815-30 0N QC810-6CJ10-84.5~5 2.8 0 0 QC815-60 QC815-6CJ10-10N 00 ≥4.5 QCS83-8CJ8-100 0 QCS81-40、80 8.6.1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1140V不低于5MΩ;660V不低于2MΩ;380V不低于11MΩ。 8.6.2配线整齐、清楚,开关内部导线不得有接头。 8.6.3开关露出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好。 8.7保护装置

8.7.1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有规定期内的试验整定合格记录。 8.7.2熔断管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容量选用合适。 8.8 标志开关有明显的用途标志。 9 50KVA及以上户外变压器 9.1 外观检查

9.1.1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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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通气孔不进水、不堵塞,放油阀门密封良好。各结合面、阀门不渗油。

9.1.3 安全气道、吸湿器、净油器等符合出厂规定,完整可靠。 9.1.4 储油柜油位计清晰,并有-30、+20、+40℃三道油面指示线,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9.1.5 瓷瓶清洁,无裂纹破损,无放电痕迹。 9.1.6 运行无异响,上层油温不超过85℃。 9.1.7 基础完整,无沉陷现象。 9.2 油箱及冷却装置 9.2.1 油箱及散热管无明显变形,个别散热管变形不大于管径的1/3,表面油漆无脱落。

9.2.2 密封垫无老化、无变形。

9.2.3 大型变压器的冷却风扇使用正常。风扇有事故信号装置及自动启动、停止装置。水冷装置不渗漏、无堵塞,运行正常。 9.3 接线装置

9.3.1 接线紧密,温度不超过65℃。接应采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 9.3.2 导电杆螺纹无烧痕,无秃扣,防松装置齐全。 9.3.3 夹装置式套管固定牢靠,套管顶部排气孔畅通。 9.3.4 分接开关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 作卡阻现象,位置正确,标志清楚。 9.4 绝缘油

9.4.1 油质合格。 9.4.2 耐压强度:

用于15KV及以下的变压器,不低于20KV。 用于20-35KV的变压器,不低于30KV。 用于44-220KV的变压器,不低于35KV. 9.4.3 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9.5线圈

9.5.1线圈绝缘老化程度应不低于三级,线圈不松动,接线无过热现象。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记录。

9.5.2线圈的绝缘吸收比应不低于1.3,其它绝缘性能应符合《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9.6 保护装置及仪表

9.6.1变压器应根据容量、电压等级按《继电保护装置设计规范》设置不同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整定试验,动作灵敏可靠,信号明确。有规定期内的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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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 800K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及400KVA及以上车间(采区)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瓦斯继电器保护。

9.6.1.2 10000KVA单台运行变压器或6300KVA并列运行的变 压器应设纵联差动保护;必要时6300KVA单台运行变压器也可设 置纵联差动保护。

9.6.1.3 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有温度测量装置,并能发

出超温警报;低压侧中性点接地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设零序 电流保护;400KVA及以上变压器高压侧应设过流保护,重要场 所应设过流速断保护。

9.6.2 计量仪表完整好使,指示正确,并有规定期内校验 记录。

9.6.3 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0 矿用变压器 10.1 外观检查

10.1.1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10.1.2 瓷瓶清洁,无破损,无裂纹,无放电痕迹。

10.1.3 通气孔有护圈,不堵塞,放油孔护铁完整。闸阀开闭灵活,不渗漏。

10.1.4 油箱、散热管及接线盒无明显变形,个别散热管变形不大于管径的1/3。 10.1.5 油位计指示清晰,无油垢,油量符合油温线标志,不低于15℃油温线。

10.1.6 各部位密封合格,不渗油。

10.1.7 运行时无异响,上层油温不超过85℃。 10.2 接线装置

10.2.1 接线符合要求,接线柱无烧损和秃扣。接线应采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连接。

10.2.2 分接开关完整无损,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10.3 绝缘性能

10.3.1 线圈及套管的绝缘电阻在20℃时不低于下列数值,并有规定期内的测定记录。

6KV: 250MΩ 3KV: 150MΩ 660V: 35MΩ 380V: 18MΩ

10.3.2 绝缘油耐压强度不低于20KV,油质合格,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0.4 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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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过电流保护动作灵敏.温度计指示正确。 10.4.2 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 矿用照明干式变压器 11.1 外观检查

11.1.1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线咀无损伤。

11.1.2 外壳无锈蚀,托架及散热片无明显变形或开焊。 11.1.3 运行中无异响。 11.2 铁芯与接线

11.2.1 铁芯固定牢固,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2.2 线圈绝缘良好,不过热,不老化,绝缘电阻660V、380V不得低于5MΩ;127V不得低于0.5MΩ。

11.2.3 接线符合本分册1.3节的要求,密封良好。芯线长度不超过200MM。

11.3 隔爆性能

11.3.1 隔爆接合面表面粗糙度及间隙应符合本册1.2节的规定. 11.3.2 隔爆结合面伤痕不超限,无锈蚀,涂有防锈油. 12 移动变电站 12.1 外观检查

12.1.1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12.1.2 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12.1.3 拖撬小车无严重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旷。 12.1.4 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12.2 接线

12.2.1 接线符合本册1.3节的规定。

12.2.2 电缆联接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12.2.3 箱内二次回路导线排列整齐,符合本册4.3节的规定。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12.3 变压器

12.3.1 线圈绝缘良好,绝缘老化程度不低于3级。 12.3.2 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B级绝缘不超过110℃;F级绝缘不超过125℃;H级绝缘不超过135℃; 12.4 开关

12.4.1 开关接线联接紧密,触头接触良好,无严重烧痕,隔离刀闸开关插入深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2/3,三相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3MM。 12.4.2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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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12.5 保护装置与绝缘

12.5.1 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灵敏可靠。温度继电器 动作灵敏正确。

12.5.2 互感器性能良好,有规定期内测试记录。 12.5.3 电气、机械联锁装置齐全,动作正确可靠。 12.5.4 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2.5.5 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符合下列数值:

127v不低于0.5MΩ;380v、660v不低于5MΩ;1140v不低于50MΩ;6KV不低于200MΩ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2.6 隔爆性能应符合本分册1.2节的规定 13 电动机 13.1 外观检查

13.1.1 螺栓、接线盒、吊环、风翅、通风网、护罩及散热片等零部件齐全、完整、坚固。 13.1.2 运行中无异音。

13.1.3 运行温度不超过生产厂规定,如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 A级绝缘的绕组95度; E级绝缘的绕组105度; B级绝缘的绕组110度; F级绝缘的绕组125度; H级绝缘的绕组135度;

集电环105度;换向器90度;滑动轴承65度;滚动轴承75度; 13.1.4 运行中转动平稳,无明显震动,震动最大允许值见表4-13-1。

表4-13-1 电动机的允许震动 mm 电动机转震 动 值 速 隔爆型电动一般电动机 (r/min) 机 3000 0.06 0.05 1500 0.10 0.085 1000 0.13 0.10 750及以下 0.16 0.12 13.1.5 绕线型、同步及直流电动机运行时火花等级不大于1/4级,直流电动机换向瞬间允许增大为1/2级。

13.1.6 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三相交流电动机在三相电压平衡条件下,三相电流之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相差5%。在电源电压及负载不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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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电流不得波动。

13.1.7 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3.2 定子、转子

13.2.1 绕组及铁芯表面无积垢,绝缘无老化、裂纹,不松动。 13.2.2 鼠笼型转子无开焊断条,同步电动机极掌不松动,起动铜条无开焊、裂纹,转子绕组联接牢固,无开焊、虚焊现象。 13.2.3 绕线及同步电动机集电环不松动、表面无严重烧痕。

电刷接触面积不小于75%。刷辫、刷握连接牢固,电刷在刷握中上下灵活,间隙不大于0.3mm,压力均匀。

13.2.4 直流电动机换向器(整流子)表面无烧伤变黑现象。云母片应低于整流片0.5-1.5mm,且均匀一致。换向器表面磨损沟深不超过1mm,径向跳动不超过换向器直径的0.02%。电刷在刷握内移动灵活,压力均匀,接触面积不小于75%。

13.2.5 换向器片与绕组焊接良好,无过热开焊现象,换向器片磨损剩余高度不得小于表4-13-2的规定。

表4-13-2 换向器片剩余高度 mm 换向器工作直径 极限剩余高度 ≤ 100 2.0 100-150 2.5 150-200 3.0 200-250 3.5 250-300 4.0 300-350 4.5 350-500 5.0 13.2.6 定子与转子间隙:异步电动机最大间隙与最小间隙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同步电动机和直流电动机不得超过15%。

13.2.7 绝缘良好。温度在75度时,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3kv不低于3M;6kv不低于6M;700v及以下不低于0.5M。转子绕组不低于0.5M。大型电动机轴承座与机座之间绝缘垫完整无损,绝缘电阻不低于0.5M。

13.2.8 高压电动机的泄及交、直流耐压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并符合要求。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3.3 轴承 13.3.1 轴承不松旷,转动灵活,运行平稳无异响。滑动轴承油圈转动平稳。

13.3.2 油质合格,油量适当,大型电动机有定期换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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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4k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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