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思考题及案例

更新时间:2024-05-24 06:4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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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部分思考题和案例

案例分析

1.有一份CIF合同在美国订立,由美国商人出售一批货物给中国香港某进口商,货运目的地是中国香港。但是双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那么,此项合同的纠纷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为什么?

2.2008年6月,中国深圳空港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的蓝湿牛二层皮检验检疫中发现:货物厚度严重不均,薄处如纸,皮面多虻、叮和孔洞,几乎无使用价值。但是,由于买卖双方是凭样品签订的购买协议,合同中除约定每张皮革重量外,既无品质要求,也未提及样品情况,更没有双方签字的封样。因此,这批实货与样品严重不符的货物,由于重量达到了合同规定而无法对外索赔,买方5万美元货款付诸东流。试结合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例中进口商在签订品质条款时应吸取的教训?

3.某出口公司对日本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UCP600的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5%的增减,故决定少交40台风扇,即少交4%。结果,遭银行拒付。为什么?

4.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自行车1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请问:我方是否可以接受?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术语 思考题

1.贸易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哪些方面的义务?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分别是由哪些机构颁布的?

3.对《通则2000》中的13中贸易术语,指出各术语的英文缩写及全称、交货地点、风险和费用的划分、运输责任的负担。

4.FOB、CFR、CIF三种术语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5.FCA、CPT、CIP三种术语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6.解释FOB、CFR、CIF三种常用贸易术语与FCA、CPT、CIP的不同之处。 7.《通则2000》中的13中贸易术语在清关的义务方面有什么规律? 8.《通则2000》中贸易术语分为哪几组?各组术语有什么共同点?

案例分析

1.我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货款。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2.我某进口公司按每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进口200吨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国出口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否则有关出口税捐以及签证费用应由我方另行电汇。美方这样要求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3.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大利亚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

销品质,并出具了合格证明。但该批货物运抵澳大利亚公司时,洋葱已全部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绝收货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为什么?

3.我按CFR价格条件与客户签约成交某出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于10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启航。因10月1口为我国法定国庆假日,2日又适逢星期例假,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时收到买方急电称;该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赔偿全部损失。我方是否该承担责任?

4.(吴BF)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contracting carrier 的身份可签发MTD。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CY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装上海轮运到孟买。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采用何种贸易术语?

运输 思考题

1.国际运输方式有哪些?在选用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2.何谓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特点是什么? 3.租船运输有哪几种方式?如何计算费用?

4.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如何?国际上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有哪些?

5.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的性质和作用如何? 6.提单分为哪些种类,其各自含义如何?

案例分析

我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所属的“辽阳”轮和“虎林”轮各自载着货方的2 000吨重烧镁,分别在4月14日和5月9日抵达目的港鹿特丹。收货人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两轮所运的货物都混入了杂质。“辽阳”轮货物在运到用户工厂后进行清理加工,收货方为此付出了清理费和检验费。“虎林”轮的货物也运到一家公司进行清理加工,收货方付出了加工费。由于收货方对这批重烧镁进行了货运保险,所以由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保险公司继而要求我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对上述费用予以赔偿,并向我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1)根据《海牙规则》和有关海商法律制度,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货物的义务,承运人有义务使船舶适航、适货,而且要谨慎地保管货物,对于因船舶不适货或因保管不当引起的货损变质,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两轮在装货前船舱没有打扫干净,而且在装货卸货时没有做到谨慎处理,所以承运人应对货物混入杂质的损失负责。

承运人(即我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答辩称:“辽阳”和“虎林”轮在装货前都已打扫干净,装卸货时也做到了谨慎处理,杂质在装上船前就已存在,自己是无过失的。

仲裁庭经过调查,裁决认为:“北阳”轮和“虎林”轮所装重烧镁在装船前就混有杂质,这种杂质是装船过程中可以发现的。但是,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对这一问题没有记载,提单是清洁的。最后仲裁庭根据提单是清洁的这一事实裁定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承担货物变质所造成的损失。

1.(类似吴BF)信用证规定某货物计100公吨,不许分批装运。我方公司于9月8日在大连港装“红旗”轮50吨,又于9月15日在秦皇岛港装同一航次的“红旗”轮50公吨,分别出具上述不同日期、不同装运港和不同出具地点的两套提单,问是否可以议付?

2.我方公司与法国公司订立一份出口300公吨冻品合同,规定2007年4月至9月,每月平均交货5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的不可缺少的单证之一。4月至6月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7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8月5日才实际装运出口,海运提单倒签为7月31日,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中填写船边测温日期为8月5日。8月7日出口人在同船又装运50公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对这两批货拒付货款。试分析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我方有何失误?

3.国外开来的一份信用证,证内规定:“全套、清洁、已装船的海洋提单,仅由纽约芝加哥第一银行收”。问:提单上的收货人应如何填写?提单上的收货人能否将提单再背书转让?这种提单叫什么提单?

我国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港口条件与新加坡某商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新商开来信用证的金额和单价均按FOB中国港口计,要求货运日本横滨港,并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Freight Prepaid)字样,试分析新商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方应如何处理?

4. 我国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港口条件与新加坡某商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新商开来信用证的金额和单价均按FOB中国港口计,要求货运日本横滨港,并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Freight Prepaid)字样,试分析新商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方应如何处理?

原告玛丽娜维瓦航运公司以滞期费担保为由,申请我青岛海事法院留置被告进出口公司装在“卡法劳尼亚”轮上的货物。青岛海事法院查明,1984年10月9日,某进出口公司(买方)与美国一家公司(卖方)签订一项买卖合同,买方从美国买进24 000吨废钢铁,合同规定由卖方租船,还特别规定,船在卸货港每多停留一天,买方应交滞期费4 500美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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