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11-14 09: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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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处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队伍管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调整、奖惩、培训等提供依据,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高速公路管理处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要遵循合理使用考核结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要把劳动纪律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

职工的全年考勤结果、遵纪守法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分项考核内容如下: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水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对本岗位工作的熟悉程度、实际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勤,主要是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 绩,主要考核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成绩。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意识和执行情况。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确定标准为: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扎实,顾全大局,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有一定的廉洁自律能力,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

动性不强,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信念差,思想消极,责任心差,道德品质差,有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等不良行为的;

2、业务素质差,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在工作中出现过严重差错,对单位造成损失的;

3、工作消极、作风拖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现严重失误及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一次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3天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对各类人员的考核,要各有侧重,对各类一线、一线辅助人员要侧重考核职业道德、工作总量、工作纪律、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要侧重知识技能、技能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及操作能力;对各级管理人员及科级干部的考核要侧重政治思想水平、敬业精神、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其中对机关科室负责人、收费站长、

养护工区、路政大队、路政中队、服务区负责人的考核标准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要综合评价其政策思想水平、熟悉业务的程度、工作能力、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廉洁自律情况、工作的实际成效以及群众公论等等。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权限

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成立管理处、处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事劳资、政工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省局组织和参与处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

2、成立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处各级考核工作;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处机关人员、收费站、养护工区、路政大队等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4、各收费站、养护工区、路政大队均作为独立考核单位,在本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和步骤

(一)按本《办法》要求成立考核组织机构。

(二)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行教育动员,公布本《办法》并对具体考核办法进行宣讲。

(三)按本《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四)组织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个人填写正面“基本情况”及“年度思想工作总结”。

(五)进行民主评议

各级考核工作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填写《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附件2),民主评议要区分不同的人员类别,采取组织与群众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各层面打分、综合评分确定评议结果。具体办法为:

1、处机关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的民主评议结构由三部分构成:处党政主要领导的评议意见占评测总分的10%;其他处领导的评议意见占评测总分的10%;机关干部职工及本人的评议意见占测评总分的80%。

3、处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构由三部分构成:处领导的评议意见占评测总分的10%;本部门(科室)负责人的评议意见占评测总分的10%;其他干部职工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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