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统计法复习资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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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题

1.A单位2009年财务统计报表上报截止期限为2月10 (1)A单位存在哪些统计违法行为: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2)区统计局进行了几次催报:1次 (3)对该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可分别作出何种处理:警告 、通报、罚款 2、某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1)在此案例中该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要求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检查(2)县统计局对该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作出何种处罚或采取何种处理措施?:通报 、罚款 、建议有部门对涉案责任人给予处分(3)有决定权的机关对涉案责任人可以作出何种处分:记过

3、2006年初,某省统计局向全省保健食品企业布置了《保健食品企业统计年报》(1)该保健食品公司在此案例中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2)省统计局依法可对该公司作出何种处罚: 警告;20万元以下罚款(3)本案在省统计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若启动听证程序应具备什么必要条件: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省统计局拟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4)该公司若不服省统计局的处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某省辖市一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 (1)该事务所在此案中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2)市统计局依法可对该事务所作出何种处罚:警告;20万元以下罚款(3)该事务所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统计局 ;市政府(4)该案经行政复议后,该事务所仍不服,应该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市统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五、简答题 1、简述统计法的特点?答:统计法作为规范统计活动的法律规范,与其他类别的法律规范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统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统计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言的,这也是统计法所以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所在。(2)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体系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调查制度、统计指标、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由有关机构以办法、规定等形式发布实施,是统计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简述统计行政复议的特征?答 (1)统计行政复议是特定行政机关的活动。这意味着,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统计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在我国法定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一是统计行政机关;二是人民政府。(2)统计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活动。统计行政复议权以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它实际上是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自己享有的行政领导权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体现。(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而启动。即有权申请统计行政复议的只能是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指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审理过程及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等,均需依法定程序进行。

3、统计人员有哪些主要职责?统计人员的职责,是指统计人员在一定的机构担负统计工作,为了完成统计任务而由统计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统计人员的职责必须依法履行,不履行是失职行为。根据统计法,统计人员主要有以下职责:(1)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2)统计人员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负责保密;并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3)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 4、统计法律及其特点?统计法律,即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统计法律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职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等。(2)统计法律在统计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都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5、涉外调查包括的内容?涉外调查,是由民间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统计调查。具体包括:(1)受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委托、资助进行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2)与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合作进行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3)境外组织在华机构依法进行的市场调查;(4)将调查资料、调查结果提供给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

9、统计行政诉讼的特征?统计行政诉讼的特征;(1)统计行政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即原告、被告具有恒定性。它的基本含义是:在上般情况下,被告只能是行使统计行政权力、作出引起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原告则是不服统计行政机关处罚等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统计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统计行政争议;统计行政争议,是统计行政机关在行使统计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3)统计行政诉讼的标的是统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并不是说凡是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起诉。统计行政机关的受诉行为,必须是我国行政诉讼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购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之内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4)统计行政诉讼的起因是相对人对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不服,持有异议,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相对人认为统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因而要通过诉讼途径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5)统计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统计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主持对统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判断的司法活动,人民法院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它以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方式处理和解决统计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从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8、统计职业道德及其内容?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工作领域中的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要求。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10、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分为哪些级别?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及1985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的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 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分为三级,即绝密级、机密级、秘 密级。绝密级,是指国家的核必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 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指 国家的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较大的损害。秘密级,是指国家的一般秘密,一旦泄露 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般的损害。

11、统计标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统计标准,分为广义 统计标准和狭义统计标准。广义的统计标准,包括各种 统计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 计编码等方面所作出的统一规范。狭义的统计标准,仅 指统计分类标准。统计法规定的统计标准指前者。主要 内容有: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 统计编码。 7、政府统计及其特点?所谓政府统计就是国家机关(主 要是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 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政府统 计有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统计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 或者说是政府机关。

(2)政府统计必须严格依法实施。(3)政府统计具有强制 性。 (4)政府统计的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

6、统计违法行为及其特征?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 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 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特征有:(1)统计违 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统计违法行为是行 为人有过错的行为。(3)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范 的行为。 12、统计行政复议有哪些特征?(1)统计行政复议是特定 行政机关的活动。这意味着,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 统计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权力机关、司法 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在我国法定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有 两种,一是统计行政机关;二是人民政府。(2)统计行政 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 的活动。统计行政复议权以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 在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它实际上是统计行政复议机关 根据自己享有的行政领导权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 级监督的体现。(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 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 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而启动。即有权 申请统计行政复议的只能是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利 害关系人。(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是指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审理过程及行政复议决定的 作出等,均需依法定程序进行。 13、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 有: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 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14、民间统计调查及其特征?民间统计调查是由民间统 计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或者接受委托进行的统计调查。民 间统计调查除具有一般统计调查所具有的特征以外,与 政府统计相比,还有以下特征: (1)自愿性。(2)营利性。

1、试述统计法的基本作用。 (一)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首先,统计法确定了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分组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计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人员配置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从体制上、组织上提供了保障。其次,统计法为统计标准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第三,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提供了保障。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作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最后,为建设一支具备现代统计专业知识的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所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指统计数据要能够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客观实际情况,既不存在趋势性的技术差错,也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数字的现象。所谓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是指要按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地上报统计数据,不得拒报、迟报。首先,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其次,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质量。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三,赋予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及时获得真实、完整的统计资料。

2、试述统计法对统计人员的资格作的要求。 P52-53 根据《统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统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1)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在社会各个职业领域的体现及具体化,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自己特定的工作中行为规范的总和。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工作领域中的道德标准和要求。 实事求是是统计人员最重要、最基本的品质,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格守统计职业道德,最重要的就是要在统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这是因为: ①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必须遵循的原则。 ②对统计工作来说,坚持实事求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统计是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描述,统计数据就是以数量表示的“实事”,统计的全部过程都是弄清“实事”的过程,统计的全部目的都在于弄清“实事”。而这个“实事”正是各级领导“求是”(分析判断形势、进行决策和管理等)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实事”不实,“求是”将无从谈起,会误导各级领导的决策和管理,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得出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为各级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⑦坚持实事求是,是总结统计工作历史经验教训的结果,也是当前统计工作中比较紧迫的现实问题。 ④保守国家秘密统计资料,并对统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进行保密。统计人员保守在统计工作中获悉的统计秘密,被认为是统计工作存在和发展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支柱是被调查者有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要的统计资料的义务)。统计资料有些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有些也可能是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不宜、不愿为他人所知的情况。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这些资料。如果泄露,将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损害,或者给被调查者带来不利影响。 (2)统计人员应当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统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所执行统计任务的需要相适应。一般说来,统计人员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根据各自工作性质的不同,主要涉及经济、统计、计算机、法律、外语等方面。每个统计人员都应该努力成为自己专业的专家。 (3)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 要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就必须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以法律的形式对培训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有利于使业务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论述统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P82-83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有三类:一是统计行政机关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行为;二是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为;三是统计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类,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行为。 (1)罚款。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统计行政机关可以给予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3)通报批评。《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都规定了这种处罚形式适用情况有: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国家机关违反统计法规定,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统调查表的。 (4)警告。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之一的,统计行政机关可予以警告。 第二类,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为。根据《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暂扣或吊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对申请沙外社会调查活动的不予批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调查。 第三类,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统计行政机关违法要求相对人履行义务、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统计调查资料、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利用统计调查进行欺诈活动等。这些统计执法以外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合法权益,又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提起统计行政诉讼。

4、试述统计资料管理法律规定的必要性。 P31 统计资料管理,涉及搜集、提供、整理、分析、公布统计资料各个阶段。不仅对原始调查资料需要进行管理,而且对整理加工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也需要进行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包括统计资料的公布,统计资料的公布是统计资料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加强统计资料的管理,才能保证统计资料公布的合法性,才能做到应该公布的统计资料及时公布,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同时,保证该保密的统计资料不被泄露,以保护国家和人民和利益。 对统计资料进行管理之所以必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统计资料是统计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统计资料作为统计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不仅对于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资料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经通过对历史的统计资料的分析更深刻地说明现状,预测未来,更好地为党政领导进行决策服务。 第二,统计资料是统计工作的成果。每一个统计数据都凝聚着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共同劳动。统计资料是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和广大后统计人员,通过统计调查取得大量统计数据,经过加工整理后形成的;有的则是从行政记录、财务核算、业务核算资料中提取整理而成的。因此,统计资料是上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共同劳动成果,且属于智力劳动成果。 第三,统计资料是国家投入所产生的社会成果。它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其中,有相当部分属于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家秘密,有的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有的及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保密;大量的是应由社会公众共同享有的信息资源,法律规定人民有无偿使用统计资料的权利,各级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因此,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关系到人民的权利,也关系到整个统计工作和维护正常的统计秩序等的一系列重要问题。 http://www.yezhu.org.cn/article.php?id=335&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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