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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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

宪法规定国家根本任务的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政治:

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

①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

②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

③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

④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3.政府:

政府就是一个国家的统治机构,为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

狭义的政府,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

4.政党: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是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阶级或阶层的政治上最积极的代表,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政治目的,特别是为了取得政权和保持政权,而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政治组织。

5.政党政治:

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由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政府、执掌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物的一种政治形式。 狭义的政党政治就是政党执掌政权的活动,

广义的政党政治是指各国政党为实现其政治纲领和主张而展开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斗争。

6.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是指制度化了的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政权,并影响国家权力及由此形成的政党关系的模式,也就是政党从政的固定化模式。是政党政治的主要实现形式和表现形式。

7.国家元首

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质上或

象征性地居于首脑地位。

8.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它与政府、政治组织等制度性结构相对应,成为政治体系的主观因素。

9.政府过程

广义的政府过程就是政治的代名词,即政治共同体中获取和运用政府权力的全部活动。而狭义的政府过程是政治学的一种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其中,研究领域是指政府决策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功能活动及其权力结构关系。

10.政府决策

政府决策是指政府从实际出发,对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问题)制定与选择行动方案、作出决定的活动。

政府决策既是政府决策的过程,又把它当作政府决策的结果。

11.政府文化环境

所谓政府的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一个政府置身其中的社会思想意识、文化心态和观念形态的总和,它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意识形态。

12.政府文化环境的构成要素

1、政治意识形态2、社会政治思潮或政治思潮3、社会政治心理(政治文化)

13.政府的类型

(1)传统型的政府;(2)现代型的政府;(3)过渡型的政府。

传统型政府其成员不代表什么社会集团或“阶级”,他们就是一种社会集团。 民众思想道德靠科学文化教育、社会习俗和社会舆论调节,政府只对此加以指导。过渡型政府是从传统型政府向现代型政府发展中的政府,它分别兼有传统型政府和现代型政府的某些特点。

14.宪法的特点

原则性、稳定性、概括性、至上性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5.现代政治体系的构成

现代政治体系一般由利益集团、政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府官员和法院六大政治结构构成。

16.代议制含义及基本理论 一、代议制概念

代议制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二、代议制的构成

代表制度、代议机关组织制度、代议机关议决制度 三、代议制的基本特征

代表性、间接性、组织性、多级性、责任性 四、基本功能

议决功能、调节功能、监督功能、教育功能 五、一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普选原则、法制原则、多数议决原则、程序原则、公开原则

17.政府政治环境 中国政府政治环境的构成 (一)政党系统

1、政治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直接决定国家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

2、组织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觉得和影响各级政府机关和人事任免,并推荐党员执掌各级国家机关的重要权力;

3、思想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社会化的各种渠道,使社会统一在思想意识形态之下。

(二)立法系统(三)司法系统(四)社会组织系统(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五)军事系统

18.政党有哪些功能 意见与利益综合 政治录用与输送精英 纲领与政策制定 政治整合与维持稳定 政治灌输与教育

19.“议行合一” 与“三权分立”的不同

“议行合一” :权力是单向运作: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力关系是同一的,单相授予。

“三权分立”:权力是多向运作:①美国三权分立,交错重叠,相互制衡;②英国三权分立,但是遵循“议会主权”原则。

“议行合一” 是一种理想型的政府构建形,其目的是要体现“人民主权”的原则,实行比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体制更高程度的民主。

20.现代政党政治的特征

(1)政党政治是政治类型的划分,而不是政党类别的划分,政党政治属于民主政治,是对专制政治的否定,是历史的进步; (2)属于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

(3)很大程度上反应各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围绕竞选、组阁、执政方针等重大问题而进行的斗争。 (4)政党有完备的组织结构。 (5)政党成员的多样化。(中产阶级)

(6)弱意识形态,政策居中,更趋实际与实效性。 (7)规范政治,有其一套法律规则。

(8)现代政党政治功能的简化。(组织选举和执掌政权)

21.我国现行宪政体制规范与政府实际运作过程之间差距的原因

第一,宪政体制是一种从西方引进的政治制度建立的方式,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没有根基。

第二,这种宪政体制更多地受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当时宪法在这些国家中的地位和受尊重程度相对较低。

第三,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传统以及人治的传统根深蒂固。

第四,中国1949年以后的政治历史,基本上属于后革命时期的政治

22.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执政方式的不同有哪些

1、作为领导地位上的执政党,掌管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队等全部国家权力。

2、掌管了从国家整体到各个部分,即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国家机构。 3、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直接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的领导。

4、其合法性不是来自有时效性的定期普选,而是来自长期艰辛的武装斗争。

23.全能主义政治的特征

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的无限制的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的指导思想、全能主义政治指的是以这个指导思想为基础的政治社会。 基本特征是:党和国家的一体性和政治中心的一元性、政治权力的无限性和政治执行的高效性、政治动员的广泛性和政治参与的空泛性、意识形态的工具性和国家对外的封闭性。

24.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

1、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进行科学而严密地论证和规划,慎重开展; 2、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保持社会稳定为前提;

3、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要以改变观念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核心,以高效、公正、廉洁为目标;

4、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有政治保证和法律保证; 5、行政体制改革以理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

25.我国政府决策机制存在的弊端

1、政府决策理念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能政府)

2、政府决策中枢系统职责关系尚未理顺 3、政府决策辅助系统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4、政府决策执行系统工作效率尚待提高 5、政府决策监控系统监督乏力依然存在 6、政府决策评估过程亟需规范

26.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问题:

(一)内陆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的差距较大,这成为制约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相比较而言,民族自治地方文化教育较为落后,专业与技术人才较为缺乏,人力资源状况不尽如人意,这成为制约民族自治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速,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何在保持生态的前提下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民族自治地区的重要课题。

(四)四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使民族问题日趋敏感和复杂,也给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着更严竣的挑战。

五)虽然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已经初步成形,但是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机制堕需建立。 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建议

1、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充分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2、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大力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民族

地区经济建设,这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地区领导的中心任务,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要求。

3、三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加强教育投入,并寻找到一条适合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道路,以促使民族地区知识与人力资源的发展,从而解决这一制约民族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

4、四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建设一支与民族自治地方建设相适应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这也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地区领导的根本保证。

5、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建立和健全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

6、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7、调整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 民族-族群 民族主义-国家主义

27.中央与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之间的差异以及二者之间的磨合。 差异

一、中央实行“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体制 1、我国政治体制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其次,我国政治体制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

二、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立法与行政互相配合与制衡、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

第一,行政主导。

首先,在行政权方面,行政长官作为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负有领导行政机关

的职责。

其次,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立法机关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立法机关的运作过程中,法律草案主要由政府拟订并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会议员在向立法会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之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财政预算须经行政长官签署,法律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才能生效,在一定的条件下,行政长官对立法机关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并有权解散立法会等等。 第二,立法与行政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 第三,司法独立。 磨合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治体制与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摩擦 第一,基本法的监督实施、修改、解释方面的问题。

1、基本法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它的具体实施由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在其立法过程当中,会不会出现违背基本法的立法活动,如果出现,就将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权发生摩擦。

2、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对于什么时候需要对基本法进行修改、哪些内容需要修改、如何进行修改等问题,在认知上会产生一些差异,会存在一些矛盾摩擦。

3、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何认定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对基本法哪些条款可以进行解释,解释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意,哪些条款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等问题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也会产生一些矛盾摩擦。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问题。

除了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外,还有一些涉及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全国性其他法律,也必须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基本法在附件三中明确地列出了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考虑到未来形势的变化和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于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进行增减。被列入附件的法律,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动,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以上规定是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所必须的。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中央如何监督特别行政区进行具体的落实工作,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和摩擦。 第三,在行政事务方面的问题。

1、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任职资格,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经协商或选举产生后,要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们的免职也要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过程,实际上是对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任职资格的审查过程,不符合资格的当然不能获得任命。行政长官是在当地经过协商或选举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也是在获得行政长官提名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资格的审查实际上是在事后进行的,这就容易在中央和特别行政区之间形成矛盾和摩擦。 2、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和对外事务,特别行政区也享有一定的

对外事务权。特别行政区在处理自治权范围内的对外事务过程中,离不开中央人民政府的协助和支持。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分别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了办事机构。在特别行政区的运作过程当中,如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避免在对外事务方面引起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也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第四,在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

1、 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法院对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征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由此可以看出,对何者为国家行为,涉及到一个事实认定问题。它需要特别行政区法院、行政长官和中央人民政府三方面的协调配合。

2、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与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没有隶属关系。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如何与内地各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也是一个在实践上容易产生矛盾摩擦的问题。 3、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依据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原有的司法惯例,在特别行政区由法院对法律进行解释,属于司法解释。而在内地,对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于立法解释。特别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法律进行解释以后,就形成司法惯例,对以后法院的判案有约束力,起到了创制法律的作用。那么法律解释制度的不同,就容易在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引起矛盾和摩擦。

第五,在政党体制方面的问题。

香港在过渡时期,出现了一些政党组织,这些政党组织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仍在积极活动。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还没有政党组织,但有实力很强的传统社团组织。

基本法没有涉及到特别行政区的政党问题,只是对其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如何规范特别行政区的政党组织或政治社团的活动,如何处理它们与整个国家政党体制的关系,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28.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及其原则

宪法中确定了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党在政治体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党的这种核心地位是由历史形成的,并在党的维护下,一直处于不可动摇的地位。 惯例:

“大权独揽,小权分散”,一元化领导体制 “党指挥枪”的惯例

“集体领导与领导核心”或“一头多元制” 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民主集中制 党政分开 制度:

党委制与党组制

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党管干部体制

分口管理方式和双重领导方式 有关案件的党内审批制度

29.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

职权:国家立法权、法律解释权(立法解释)、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参与人大的组织工作、其他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0.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

各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

各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是由中央通常以法律的形式授予的;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交往的唯一主体。

31.中国传统政治模式和政治文化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影响有哪些 1、至高无上的世袭皇权(家国同构)

2、封建官僚政治(系统化、专业化与规范化的科举制;《孙子兵法》、《资治通鉴》、《战国策》、《三国演义》) 3、严重的官僚主义

一是人治色彩;二是与封建主义结合的特权政治;三是皇权与官僚制的关系(一方面想把权力收归皇帝;另一方面通过重叠机构与官职,将权力分割,互相牵制,从而达到皇帝控制一切的目的)四是官员食俸禄的固定职业,并对上级负责,因此结党、腐败现象很重。 传统这种模式的有益营养:

1、单一制的国家结构;2、对领导人个人权力的认同;3、对行政权力的倚重;4、人民良好飞服从精神;5、管理经验

传统这种模式的糟粕:封建主义、官僚主义、人治、腐败等

32.如何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动力及未来走向 行政体制改革的动力

1、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权威推动; 2、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 3、社会演变的要求;

4、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 5、新思想、新价值的推动。 未来走向: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定位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调整公共支出的优先顺序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2、市场监管机构的健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职能的主要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监管机构,还需要成立监管能源、铁路、电信等行业的监管委员会等。

3、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

4、提高政府整体行动能力,旨在解决我国行政体制运行过程中突出的权力部门化问题。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方式;大部制 二、推进政府管理工具的现代化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政府管制框架变革的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对审批的内容进行规范,减少经济领域管制过多而环境、安全、卫生、劳动关系保护等社会性领域管制不足的局面。 2、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3、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4、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来简化行政是当代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管理工具。 三、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的调整

1、根据地方政府能力(尤其是财政汲取能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能。中央政府需要制定透明、规范和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在国家重大决策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地方意见及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表达,需要引入协商型的政策制定模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水平。

3、积极探索“条块”之间协调的新机制、合作的新模式,如举办地方论坛、成立地方发展委员会等形式

33.如何规范和完善当代中国政府与宪法的关系 1、中国当代政治必须处理好政府-党-宪法三者的关系。

2、对中国政府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市委办、党委代表党,政府办代表政府,而人大代表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代表法律包括(宪法),在中国是市委办最大。你说如何规范和完善?

3、理论上,宪法规范国家各机构的分工,如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但人大的选举总是被党所控制,人代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党代会,你说怎么办?如果人代会只代表党的,所谓组织的意志,人民的意志谁来代表,这个问题党本身认识到,在人大代表中增加非党员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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