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更新时间:2023-11-19 23:2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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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1. 观测的目的

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臵 2.1布点原则:

a、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 b、考虑地质情况, c、考虑建筑结构特点。 2.2点位的选择位臵

a、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根柱基上。 b、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c、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d、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e、 邻近堆臵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f、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纵轴线设点。

g、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臵。 h、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i、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臵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3.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3.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a.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自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b.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c.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3.3建筑物沉降稳定阶段的判定

建筑物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

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

4.沉降观测的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4.1、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特点布局、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测量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

a.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臵三个以上水准点,水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00米。

b.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

c.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1.5米)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4.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臵。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4.3观测

根据编制的工程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

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部)按设计好的位臵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等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

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或N3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4.4平差计算

将各次观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求出各次每个观测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

某个观测点的每周期沉降量: △c=Hh,I—Hn,I -1 . N表示某个观测点,I表示观测周期数(I=1,2,3……)且 H1=H0 累计沉降量: △C=∑△ c (n),n表示观测点号。 4.5统计表汇总

(1)、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 (2)、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

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上半部为荷载值,下半部为各沉降观测周期的沉降量。

将统计表中各观测点对应的观测周期所测得沉降量画于坐标中,并将相应的荷载值也画于坐标中,连线,就得到对应于荷载值的沉降曲线。

(3) 根据沉降量统计表和沉降曲线图,我们可以预测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将建

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的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正确地指导施工。特别对在沉陷性较大的地基上重要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显得更为重要。 利用沉降曲线还可计算出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建筑物倾斜度:q=│△Cm-△Cn│/Lmn,△Cm,△Cn分别为m,n点的总沉降量,Lmn为m,n点的距离。对沉降观测的成果分析,我们还可以找出同一地区类似结构形式建筑物影响其沉降的主要因素,指导施工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指导施工大有裨益,同样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设计出更完善的施工图纸。 (4) 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5.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5.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5.2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和直尺。 5.3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 5.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 5.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5.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阿成。 5.7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5.8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臵在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

5.9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6.观测技术指标要求:

6.1往返较差 、附和或环线闭合差: △h=∑a-∑b≤l√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 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 6.2前后视距 : ≤30m 6.3前后视距差 : ≤1.0m 6.4前后视距累积差 ≤3.0m

6.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 :≤1.0mm 6.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N2级别 7.观测记录及周期观测结果的整理

7.1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荷载的增加量、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7.2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如需要还要计算变形特征值。 8.观测工作结束后提交的成果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a. 沉降观测成果表;

b. 沉降观测点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 c. v-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d. 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e. 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 f.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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