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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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 2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3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 9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 10 第六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 14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15 第八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17 第九章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 21 第十章 城市旅游发展规划 ................................................................................................................ 23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改造规划 ........................................................................................ 24 第十二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 26 第十三章 城市环保环卫规划 ............................................................................................................ 31 第十四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33 第十五章 城市郊区规划 .................................................................................................................... 34 第十六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 36 第十七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 37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 37 第十九章 附则 .................................................................................................................................... 38 附表一 菏泽市主要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一览表 ................................................................................ 39 附表二 现状与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 40 附表三 城市总体规划远期用地汇总表 ............................................................................................ 41 附表四 城市道路规划一览表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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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一览表 .................................................................................................... 46 附表六 建设控制一览表 .................................................................................................................... 47 附表七 建设用地适建性表 ................................................................................................................ 48 附表八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 49

(注:规划文本中有下划线的条款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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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突破菏泽”加快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本规划为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的修编。

第二条 本规划是指导菏泽市城市建设活动的法定文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第14号令)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 4、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文)

5、 《山东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暂行技术规定》(1995年) 6、 《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

7、 《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 8、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9、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10、 菏泽市其它行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贯彻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 从山东省及菏泽市的全局出发,充分分析论证城市发展的外部区位条件,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合理确定菏泽在区域中的作用和定位及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关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菏泽的特色。

3、 从菏泽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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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在规划布局、城市形态结构上,既要立足现实,又要兼顾城市未来发展的可能性,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未来的发展空间,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 菏泽的发展应发挥优势,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工业,以工业化推进城市化,同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

5、 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协调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配置,从而保证和促进城市的合理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6、 发挥菏泽“花贵、水泽、林丰”的优势和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区内的自然条件及其环境特色,营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格局和良好的人居环境。

7、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建设过程,需要理想与现实兼顾,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城市的现状条件,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确定各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规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 近期:2003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至皇镇乡,南至佃户屯办事处、何楼办事处,西至万福办事处、马岭岗镇,北至吴店镇、黄堽镇,规划区面积为860平方公里。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七条 发展目标

把菏泽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大基地”,即山东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商贸流通基地。具体指标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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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发展战略

1、交通兴市——扩大交通优势,构筑快速便捷的区域性交通体系。 2、产业兴市——利用优势条件,加快产业经济的发展。 3、商贸兴市——加强城市流通功能,建设商贸物流基地。 4、科教兴市——重视职业教育培训,建设教育园区。 第九条 经济发展战略

1、推动产业结构转换和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2、利用比较优势变后发劣势为优势。

3、协调关系,延伸产业链,建设支柱产业集群。 4、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5、重视体制创新。 第十条 产业发展规划 1、总体目标

菏泽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设优质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能源化工基地和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商贸流通基地为战略目标,培植经济增长点,巩固强化第一产业,做大做强第二产业,创新发展第三产业,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带动菏泽的经济发展。

2、产业选择

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粮棉油、林木、畜牧业、特色果蔬花卉。

第二产业改造提升食品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能源工业、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工程、中成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第三产业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文化教育产业等。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市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菏泽市2003年总人口为875万人,规划2010年总人口为940万人,2020年总人口为10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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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巨野煤矿,建设华润电厂和坑口电厂,容量分别为240万KW,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省网。

新建500KV变电站一所,位于坑口电厂,通过东明500KV串联补偿站与华东电网联网,加强电网安全性。

保留现状6所220KV变电站,2010年新建220KV变电站6所(2*15万KW),分别位于佃户屯、定陶、曹县、单县、东明、鄄城;2020年新建220KV变电站13—15所,其中中心城区新建3座,其余7县新建1—2所。

保留现状21座110KV变电站,2010年新建110KV变电站14—16所,2020年新建110KV变电站约40所。

第二十三条 市域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2020年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0%,中心城区固定电话装机容量为51万门,其余各个县城的固定电话装机容量分别为:定陶12万门、曹县18万门、单县18万门、郓城18万门、巨野18万门、东明15万门、鄄城12万门、成武12万门。

第二十四条 市域燃气工程规划

逐步建立统一的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近期以中原油田的天然气为气源,远期以国家西气东输的天然气为主、中原油田的天然气为辅。

中心城区共设置天然气门站两处,分别位于城市西部和南部,其余每个县城各设置一所天然气门站。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五条 城市定位

山东省东西协调发展的西部经济重要增长极,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中心城市。

第二十六条 城市性质

以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为主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十七条 城市特色

以“花城水邑”为依托的中国平原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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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规模

规划菏泽中心城区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60平方公里,人均120平方米/人。

规划菏泽中心城区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6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80平方公里,人均117.6平方米/人。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以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辅,适当向北发展,适度控制向西发展(兰州路东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兰州路西规划为水源地保护区)。

第三十条 城市空间结构规划

按照组团式结构形态,通过绿化、水系的分隔,形成“一核、两轴、四区”的布局结构。

一核:城市核心区,西至太原路,北到大学路,南到铁路编组站,东至京九铁路,面积约16平方公里。以赵王河为轴,在赵王河两侧从北向南依次布置市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

行政中心:位于赵王河西岸、黄河路北侧,面积约80公顷,集中布置市级行政办公机构和相配套的服务设施。

文化中心:位于丹阳路北、黄河路南、赵王河两岸,面积约110公顷,结合规划建设的赵王河公园,重点布置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图书馆、规划展示馆等大型公共设施。

商务中心:位于赵王河以东、火车站以西、中华路两侧,面积约280公顷,形成以中华路为核心的市级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两轴:城市的两条发展轴线,即丹阳路和人民路。

四区:城市的四个功能组团,即城西组团、城北组团、城东组团和城南组团。 第三十一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为216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0%,人均31.8平方米;其中中小学用地为216.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

规划居住用地形成四个居住片区:老城居住片区、老城周边居住片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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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居住片区、新城居住片区。

中小学布局:规划设置12所高级中学,保留扩建原有八所高级中学(菏泽一中、菏泽二中、菏泽三中、菏泽学院附中、菏泽一中分校、曹州一中、旺子中学、新世纪学校),在城北组团新增一所高级中学,在城东生活组团新增两所高级中学,在牡丹工业区组团新增一所高级中学。规划设置20所左右初级中学,小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和小学结合居住区布置。

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为139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4%,人均20.5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97.6公顷,人均用地1.4平方米。 整合原有的行政办公用地,市级行政机构集中迁往人民路与赵王河以西、黄河路以北地区,建设市级行政中心。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810.6公顷,人均用地11.9平方米。 规划市级商业服务中心位于赵王河以东、火车站以西的中心城区;整合原有解放大街、东方红大街商业布局,形成菏泽老城区商业副中心;在广州路以西、洙水河两侧形成东部新城商业副中心;在各个城市组团内新建组团级商业中心。

规划将南华街、东方红大街改造为步行商业街。

规划商贸物流专业市场四处。南部批发市场,位于珠江路以北、人民路两侧,面积为60公顷。西南农副产品批发、蔬菜批发市场,占地23公顷。西北批发市场,位于菏刘路以东、大学路以北,占地32公顷。整合沿康庄路、青年路、牡丹路等现有市场,形成小商品市场,占地25公顷。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03.5公顷,人均用地面积1.5平方米。 规划建设市级文化娱乐中心、组团级文化娱乐中心、社区活动中心三级文化娱乐设施体系。市级文化娱乐中心位于丹阳路以北、赵王河两侧,新建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规划展示馆、科技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在老城区曹州路以北、广福街以西建设鲁西南民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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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规划新增文化娱乐用地一览表

名称 文化艺术中心 规划展示馆 科技馆 图书馆 鲁西南民俗博物馆 菏泽大剧院 博物馆 位置 康庄路以南、赵王河以西 八一路以南、赵王河以东 人民路以西、康庄路以北 八一路以北、赵王河以西 曹州路以北、广福街以西 八一路以北、赵王河以西、规划图书馆以北 永昌路以北、赵王河以东 规划面积 备注 (公顷) 7 3 1 2 1.7 8 7 11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工业展览中心及企业家俱乐部 中华东路以南、广州路以西

4、体育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体育用地78.9公顷,人均用地约1.2平方米。 保留现有的菏泽体育场。规划新建菏泽市体育中心,位于泰山路以北、古今园以西,用地面积37公顷。在五屯路以北、育才路以东规划体育用地,占地10公顷。结合雷泽湖生态旅游区,建设休闲体育基地。

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医疗卫生用地57.9公顷,人均用地0.9平方米。 按“市级医院——社区医院”二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保留更新现有医院,新增大型综合医院4所。

表4 规划新建医疗卫生用地一览表

名称 位置 规划面积(公顷) 备注 12 10 9 8 7 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市立医院(合并医专) 曹州路以南、西安路以东 新增医院 新增医院 新增医院 新增医院

洙水河以北、广州路以西,规划东部新区行政中心以北 钱塘路以南、长沙以东 长江路以南、华英路以西 泰山路以南、兴福路以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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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43.1公顷,人均用地3.6平方米。 规划形成一个高教园区和一个专科教育基地。在城北组团内建设全市的高教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大学、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专业技术培训学校、高级中学等。在老城区西侧,整合利用原有菏泽医专、菏泽农校、市委党校、菏泽师范、区职工中专、区教师进修学校、菏泽信息工程学校、市技工学校、公安干校、机械工业学校、市职工中专、粮食进修学校等众多专科学校用地,形成菏泽专科教育基地。

第三十三条 工业用地规划 1、规划指标

至规划期末,规划工业用地1600.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0%,人均用地23.5平方米。

2、现状工业用地调整

老城区内的工业用地,除保留少数几个效益较好的一类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逐步迁往新建的工业区。城市核心区内的工业用地,予以搬迁、置换。

3、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形成两大工业园区:牡丹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菏泽市开发区产业园)。 牡丹工业园区:北起日东高速公路,南到新石铁路和220国道,东接现状城区,西至兰州路,面积为209公顷,为一类工业区。

城东工业园(菏泽市开发区产业园):京九铁路以东、在建的菏兰高速公路以西工业用地,面积为1256公顷,其中洙水河以北为二类工业区,洙水河以南为一类工业区。

第三十四条 仓储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仓储用地218.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7%,人均用地3.2平方米。

规划仓储用地四处,南部仓储区位于铁路编组站以南,东北部仓储区位于南京路以东、淮河路以北,东部仓储区位于洙水河以南、台湾路以西,西部仓储区位于银川路以西、中华路以南。保留京九铁路以东国家粮食储备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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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三十五条 铁路规划

保留京九铁路和新石铁路,保留菏泽口岸铁路专用线,其余中心城区内铁路专用线全部拆除或搬迁至东部工业区内。

保留现状铁路客运东站,规划为二级站,预留菏泽南站为菏泽第二铁路客运站。

远期将现有铁路货运站搬迁,在铁路编组站以南新建中转货运站,规划用地面积为44.5公顷。上海路以西、新石铁路以南预留工业区铁路货运站,作为远期备用货站建设,规划用地面积60公顷。

第三十六条 公路规划

高速公路:在城市的北部和东南部分别有日东高速公路、菏兰高速公路和德商高速公路,保留原日东高速公路的三个立交口,菏兰高速公路分别在长江路、人民路、刘民路、220国道设互通式立交口。在菏兰高速长江路交叉口附近建连接定陶的高速公路连接线。

一般公路:规划远期菏泽中心城区公路主要对外出入口共14个。国道、省道及其他公路在城市环路以外保留对外交通道路功能,城市环路以内改为城市道路,对外交通与过境交通由城市环路来组织。

第三十七条 汽车站场规划

远期菏泽市区规划形成5个汽车客运站,4个汽车货运站,一个对外交通口岸。

菏泽中心汽车客运站,位于长江路北、铁路客运站南,规划占地面积5顷。 菏泽汽车客运西站,位于中山路以北、外环堤河以南,规划占地4.5公顷。 菏泽汽车客运老城站,位于黄河路北、广福街西、外环堤河以内,规划占地面积3.3公顷。

菏泽汽车客运北站,位于会展中心以北、北外环路以南,规划占地面积7.5公顷。

菏泽汽车东站,位于长江路以北、上海路以西,规划占地面积6公顷。 菏泽汽车货运西站,位于银川路以西、中华路以南,规划占地面积8.5公顷。 菏泽汽车货运北站,位于新石铁路以南、渤海路以北,规划占地面积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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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菏泽新区洙水河汽车货运站,位于洙水河以南、中华路以北,规划占地面积6公顷。

菏泽汽车货运南站,位于新石铁路以南,紧邻铁路货运中转站,规划占地面积15公顷。

菏泽口岸现状保留。 第三十八条 水运规划

改建洙水河航道,连接京杭大运河,2010年使洙水河航道延伸至菏泽市区。 菏泽货运码头位于上海路以东、菏兰高速公路以西、洙水河以南,占地面积22公顷。预留万福河货运码头一处,位于京九铁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占地面积60公顷。

菏泽客运码头位于洙水河以北、济南路以东以东,占地面积7公顷。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九条 城市道路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二环、四横、六纵”的交通性城市道路网络。

“二环”:在城市外围形成城市外环路,由上海路、昆明路、北外环路及珠江路等城市快速路组成;在城区内部区形成城市内环路,由黄河路、西安路、长江路、广州路四条交通性主干道部分路段组成。

“四横”:黄河路、丹阳路、长江路、闽江路。

“六纵”:菏刘路—西安路、句阳路—广福街、兴商路—牡丹路、人民路、广州路、南京路。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等级规划

菏泽城市道路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组成。

规划上海路、昆明路、北外环路及珠江路为城市快速路,以机动车交通为主,沿街两侧用地严格控制出入口,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6米。

规划南北向交通性主干路为:菏刘路—西安路、句阳路(北外环路—黄河路)、兴商路—牡丹路、人民路、广州路、南京路;规划东西向交通性主干路为:黄河路、丹阳路、长江路、闽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6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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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一般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66米。 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30米。 支路红线宽度一般在30米以下。 第四十一条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

保留现状双河立交,在长江路牡丹路交叉口、长江路人民路交叉口、西安路黄河路交叉口、长江路上海路交叉口预留城市立交。

第四十二条 城市广场规划 规划城市广场14处,具体见下表。

表5 规划广场一览表

名称 市政广场 天香广场 清菏泉广场 新区广场 西区广场 东站广场 西站广场 曹州广场 牡丹广场 花城广场 水邑广场 教育广场 休闲广场 洙水河广场 位置 黄河路以北、赵王河以西 赵王河以东、中华路以北 中华路、人民路交叉口北侧 钱塘路、郑州路交叉口西南侧 东方红西街、昆明路交叉口东北侧 菏泽铁路客运站西侧 解放南街南端 牡丹路、丹阳路西北角 赵王河以西、中华路以南 广州路与洙水河交叉处西北角 青年湖南侧、广福街以西 兴商路两侧、大学路以南 牡丹路、丹阳路东北角 上海路以西、洙水河以南 规划面积(公顷) 备注 3 1.8 4.5 2.5 2.5 4 2 2 1.5 1.5 1.5 1.5 1 1.5 新建 新建 已建 新建 新建 在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第四十三条 城市停车场、加油站规划

规划公共停车场14处,每处占地面积3.5—7公顷。规划停车场面积68公顷,主要布置在商业区、城市出入口及城市汽车客运站等处。 按标准配置加油站,每处用地面积为0.1—0.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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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公交车辆拥有量为800辆标准车。设公交停车保养场6处,面积均为2—3公顷,结合城市主要交通出口对外停车场设置。

菏泽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应达到3—4千米/平方公里,市区公共汽车主要线路长度宜为8—12千米,规划公交线路在30条左右。

设公交枢纽站五处,分别位于老城区西区广场、火车东站交通集散广场、花城广场、洙水河广场和旅游汽车站北侧。

第八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五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规划近期(2010年)绿化用地为80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4%,人均绿地面积为16.1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1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0%,绿化覆盖率为40%;远期(2020年) 绿化用地为108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人均绿地面积16.0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5%。

第四十六条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规划绿地系统结构为:“三环、五带、九园”。 三环:指沿城墙绿化环、大堤绿化环和环城绿化环。

五带:万福河绿带、赵王河绿带、洙水河绿带、新石铁路绿带、京九铁路绿带。

九园:九个市级综合性公园----牡丹园、西城水库公园、雷泽湖公园、万福河公园、内环城河公园、外环堤河公园、赵王河公园、洙水河公园、森林公园。

第四十七条 生态绿地规划

城市生态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分为四个体系:环形生态绿圈、道路绿化联结分隔带、滨河风景生态林地及水源保护绿地体系。

第四十八条 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设置市级公园、居住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公共绿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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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综合公园

规划市级综合公园9个,其中生态公园5个。具体规划内容详见下表。

表6 规划城市公园一览表

性序质 号 名称 面积 (公顷) 位置 公园内容 1 牡丹园 642.17 万福河 554.08 公园 2 生西城水态3 747.65 库公园 公园 雷泽湖 4 387.23 公园 森林公园 5 847.14 城市赵王河公8 公园 园 9

洙水河公园 内环城112.50 河公园 外环堤7 219.18 河公园 6 175.77 217.09 现状曹州牡丹园,扩建牡丹种植、观赏及旅游 的周边为牡丹苗圃 沿万福河从昆明路至旅游观光、水上活动、休牡丹路人民路交界,京闲娱乐,以生态林地景观九铁路以南,万福河以为主 北 至东明公路以南,兰州水源保护,丰富植被种类,路以西,中华路延伸段以生态林地景观为主 以北 闽江路以南,京九铁路水源保护,风景旅游,休以东,珠江以北,上海闲娱乐,以生态林地景观路以西 为主 日东高速以南,京九铁保留自然水体,丰富植被路以东,327国道和北种类,以森林湿地生态景外环路以北,菏兰高速观为主 以西 旅游观光、人文景观、休内环城河两侧绿地 闲娱乐 旅游观光、人文景观、休外环堤河两侧绿地 闲娱乐 保留、整治原有水面,形沿赵王河从北外环路成滨水风光为主题的市民至曹州路两侧绿地 休闲、娱乐及旅游观光 丹阳路以南,赵王河以旅游观光、水上活动、休东,中华路以北,工业闲娱乐 三路以西 2、居住区级公园

规划居住区级公园12处。具体规划内容详见下表。

表7 规划居住区级公园一览表

序号 1 2 位置 解放街-青年路沿环堤河北部 康庄路以北,句阳路以西 面积 性质内容 (公顷) 8.8 4.7 市民游乐 市民游乐 主要活动与设施 滨水公园 综合公园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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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重要旅游项目规划

1、安邱堌堆遗址

安邱堌堆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严格保护堌堆的历史遗存和自然风貌,建设遗址公园和博物馆,形成菏泽堌堆特色旅游项目。

2、牡丹花会

举办国际牡丹花会,加强旅游宣传,带动全市旅游经济的综合发展。 3、旅游产品开发

规划在城区内合理布置旅游产品开发用地,开发具有菏泽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第六十三条 旅游线路规划

自然旅游线:牡丹综合旅游区——赵王河游览带——水上游乐旅游区——生态水景旅游区——湿地生态旅游区。

人文旅游线:古城文化旅游区——都市生活旅游区——现代新城旅游区。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改造规划

第六十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

菏泽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保护单位16处。

表10 菏泽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名称 安邱堌堆遗址 冉仲公祠 肖氏民居 塔堽寺遗址 吴氏墓地 孔楼遗址 黄巢点将台(风嘴堌堆遗迹) 曹寺堌堆遗址 刘城堌堆遗址 芦堌堆遗址 岗峰堌堆遗址

等级 国家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24

所在地 佃户屯曹楼村东南约100米 菏泽市岳程办事处张什店村 菏泽军分区干休所 菏泽市大黄集乡塔堽寺村 菏泽市西城办事处李峨村 菏泽市安兴镇孔楼村 菏泽市西城农校院内 菏泽市沙土镇曹寺村 菏泽市金堤镇刘城村 菏泽市牡丹办事处芦堌堆村 菏泽市贾坊乡赵庄村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规划文本

青邱堌堆遗迹 坡刘堌堆遗址 曹堌堆遗址 八亩台遗址 岭子遗址 长堽堌堆遗址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菏泽市二郎庙乡寺西范村 菏泽市辛集镇坡刘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曹庄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李庄村 菏泽市二郎庙乡李庄村 菏泽市金堤镇长堽村 第六十五条 文物古迹点保护

菏泽市内主要文物古迹点的保护规划设有一级保护区域和二级保护区域两个级别。一级保护区域中的文物古迹应以原有古迹的建筑规模和形式给予恢复或修缮,由专职机构进行保护管理工作。二级保护区域中的文物古迹点以原有古迹的建筑规模形式为基础加以修缮,但不划为专用地,可不设专职的保护管理机构,而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一级保护区域有安邱堌堆、肖氏民居、清真寺、黄巢点将台(风嘴堌堆)、冉仲公祠、何家花园。

二级保护区域有除安邱堌堆以外的古文化遗址(坡刘堌堆、曹堌堆、岗峰堌堆、芦堌堆、刘城遗址、袁堌堆、曹寺堌堆、平堌堆、岭子堌堆、长堤遗址、八亩台遗址、青邱堌堆等)、接官厅、卞庙、桂陵之战遗址、捻军菏泽西北大捷遗址、济渚庙、钟楼、城隍庙。

第六十六条 线性空间的利用与规划

1、保护并改善文物古迹点相对集中的区域或地段的视觉走廊及空间的连续性。规划东方红大街为传统风貌轴线。

2、保护老城区的道路网格局,重点保护东方红大街、南华街等传统商业街。 3、对老城区的河塘水系进行统一的整治、改造,结合沿岸绿地及建筑景观的规划,恢复其历史风貌。

第六十七条 古城风貌区保护

规划分古城风貌核心区、古城风貌协调区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古城风貌核心区为方形古城墙以内,在该区内尽量恢复保留传统的商业设施(小店、饮食店、专业店铺等)、传统的手工业作坊和具有本地风格的民宅。古城风貌核心区内的建筑以保护为主,严禁大拆大建和新建住宅、商店等,保护传统明清建筑风格和体量,建筑物控制高度为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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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以外、护城堤以内围合的范围为古城风貌协调区,本区对于传统的住宅建筑予以保留和修复,对于危房进行改造和功能置换,以发展居住、商业、文化等为主要功能,建筑物要控制体量,体现明清传统建筑风格,建筑物控制高度为20米。

第六十八条 旧城改造用地调整

1、将旧城改造与新城开发的结合,疏解老城人口。 2、逐步将古城区内现有的行政办公用地搬迁至新区。

3、在东方红大街、曹州路、广福街与解放街围合的地块内形成老城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4、搬迁古城区内现有的对古城风貌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仓储用地,特殊用地如果条件允许,也建议通过用地置换的方式迁出老城区。

5、利用青年湖和双月湖,结合护城河环境整治,形成面积为112.5公顷的内环城河公园,保护古城水系。

6、调整现状部分综合效益较低或闲置的用地性质,对其进行再开发,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和旅游业服务用地,增加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改善古城环境。

第六十九条 旧城更新策略 1、改造方式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分别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更新、整修等改造方式。 2、改造策略

(1)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

(2)合理分配投资利益,建立旧城改造基金。 (3)进一步细化方案。

第十二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近期(2010年)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为180升/人*日,远期(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为200升/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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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总需水量为:近期28.4万立方米/日,远期36.6万立方米/日。 2、水源规划

以西城水库和仿山水库为城市水源,逐步取消自备水源,严禁私自开采地下水。

3、水厂规划

规划城市自来水厂四处:

西水厂(现有水厂),位于市区西部,取地下水源,现状供水量2万立方米/日,占地2公顷。

北水厂(现有水厂),位于市区北部,取地下水源,现状供水量1.5万立方米/日,近期扩容为3.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为3公顷。

净水厂(现状建设中),位于市区西部,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容至20万立方米/日,占地15公顷。

新区水厂(规划水厂),位于城东开发区内,以仿山水库作为水源,近期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占地10公顷。

现状东水厂改造为泵站,同时分别于黄河路与广州路交叉口、长江路和人民路交叉口以及编组站北部牡丹南路路口兴建3处泵站。

4、水源保护

地下水源保护区南起东鱼河北支,北到日东高速,东起菏兰高速,西至雷泽湖水库一带。

西城水库和仿山水库为城市地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5、管网布置

市区主干供水管网布置成环状,间距为500-800米。

净水厂和新区水厂通过黄河路、长江路以及丹阳路—八一路等3条规划的给水干管连通,形成南北双水源供水系统,保证供水安全性。

第七十一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近期市区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旧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远期全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2、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近期为21.5万立方米/日,远期为28.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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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水分区

将城市划分为3个排水分区。1分区为老城区、核心区以及开发区内的居住组团,2分区为牡丹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以及牡丹园,3分区为开发区内工业组团。

4、污水处理厂规划

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远期8万吨/日,占地9.3公顷。

城东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8万吨/日,近期扩建为10万吨/日,远期为12万吨/日,占地28.4公顷。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规模6万吨/日,远期8万吨/日,占地6公顷。

5、污水管网规划

各片区按照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布置污水干管,西区污水截流干管以东西向布置为主,东区污水截流干管以南北向布置为主。

第七十二条 雨水工程规划 1、规划设计参数

选用菏泽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雨水量,公式为:

式中Q—设计雨力

P=1—重现期 T=T1+T2 T1=15—地面汇流时间, T2=管道雨水进行时间,m—延缓系数,明渠取1.2,暗管取2。 2、排水分区

将市区划分为8个排水区域,各区域相对独立排入水体。 3、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尽可能采用自流方式排放,避免设置雨水泵站。现状合流管充分利用,近期改造采用截流管,截流污水。远期雨水、污水管分别独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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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9.266+7.524LgP (t+8.6)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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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阳路泵站。疏通城区内的内环城河、外环堤河、赵王河、洙水河等主要河道,新建排水泵站。

第八十二条 防震规划 1、按7级地震烈度设防。

2、设置市级抗震指挥中心,结合规划的行政中心一起设置。

3、以城市对外交通干线及城市主干道作为疏散通道,主要有东西向的黄河路、丹阳路、中华路、长江路、钱塘路、闽江路,南北向的昆明路、菏刘路—西安路、句阳路—广福街、牡丹路、和平路、人民路、广州路、南京路、上海路。

4、避震疏散场地按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近期75万平方米,远期102万平方米。

5、提高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燃气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的抗震能力。 6、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 第八十三条 消防规划

规划期设置12个消防站,每处用地0.3公顷。

市区内的消防水源为消防栓和主要河道。市区消防给水网规划成环状,消防栓沿道路边敷设,并靠近十字路口,消防栓间距不宜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50米,在市区中心及重点建筑物群前要提高消防栓密度。

市区内道路建设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旧城区改造,要开辟出消防通道,新区开发,要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均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八十四条 人防规划

规划菏泽市人防工程面积约34万平方米。

建立市级和区级人防指挥中心,规划2个医疗急救中心,完善疏散通道和疏

散场地布局。

第十五章 城市郊区规划

第八十五条 郊区范围

菏泽城市的郊区范围限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与规划建成区之间的全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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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 郊区城镇规划

郊区城镇包括陈集镇、马岭岗镇、万福办事处、吴店镇、黄罡镇、皇镇乡,其中陈集为重点镇。一般城镇的建设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陈集的建设用地规模为8—10平方公里。

第八十七条 郊区居民点规划

1、郊区范围内行政村的建设活动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2、居民点建设逐步向城市用地规划与建设标准靠拢,按照人口规模确定合理的用地范围,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交往空间。住宅平均层数不大于3层,建筑密度25%—30%,绿地率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0.8,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5。

3、逐步拆除、合并规模小且布局零散的自然村,扩大行政村特别是中心村的建设规模。

第八十八条 郊区工业用地

生态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内不可设置工业用地,郊区现有的工业用地原则上限制发展,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家庭手工业或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可在居民点内适当布置。皇镇乡、万福办事处靠近327国道的两侧,可适当发展工业项目。

第八十九条 城市水源地保护

规划西城水库、仿山水库为城市水源地,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范围:水库岸线外围1000米,水质标准为Ⅲ类。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1000米,水质标准为Ⅲ类。 第九十条 仿山风景区控制

规划保护仿山的历史古迹与遗存,恢复历史风貌,扩大绿化建设用地,建设仿山风景区,面积约为21平方公里。

第九十一条 蔬菜基地建设

规划四处蔬菜基地,分别位于吴店镇的西部、马岭岗镇的北部、黄堽镇的东部、陈集镇的西南部,面积约为4—10平方公里。

第九十二条 副食品基地建设

规划副食品基地两处,分别位于马岭岗镇的东北部、皇镇乡的西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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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垃圾填埋场

规划在安兴河南、于洼村北布置城市垃圾填埋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填埋容量为80万吨。

第九十四条 殡仪馆与公墓

规划将现有殡仪馆搬迁至吴店镇内、洙赵新河以北,用地面积5公顷。 公墓烈士陵园规划位于日东高速公路以北刘寨乡附近,用地面积20公顷。 第九十五条 监狱

规划将现有监狱搬迁至马岭岗镇的东北部、220国道的北侧赵刘庄附近,用地面积约为10公顷。

第九十六条 城郊绿色空间控制

规划建成区之外的绿色空间宜保留为林地、菜地、农田等,也可以建设为大型城市森林公园,作为城市中的楔型绿地和生态绿地。在城市建成区外侧保留500米的防护林带,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两侧保留50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第十六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十七条 规划年限

菏泽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3年—2010年。 第九十八条 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菏泽中心城区2010年人口规模为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60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20平方米。

第九十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新世纪“平原森林城市”为目标,把菏泽建设成为鲁苏豫皖交界地区适宜人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是落实近期建设项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为菏泽未来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一百条 近期建设策略

1、以东部工业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工业经济。

2、以建设“鲁苏豫皖四省边界地区中心城市”为目标,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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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兼顾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加强园林绿化与生态环境建设,突出菏泽的城市特色。 5、建立和完善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系统。 第一百零一条 主要近期建设项目 详见附表八。

第十七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一百零二条 城市远景规模

菏泽远景城市人口规模按120—150万人进行控制,远景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20-170平方公里。

第一百零三条 城市远景用地发展方向

菏泽城市远景发展方向以向南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 第一百零四条 城市远景布局结构 1、组合城市

菏泽未来将发展成为以菏泽城区为中心、定陶为副中心,以绿化、水系相联系的组合城市。

2、中心城区

菏泽中心城区远景继续充实完善远期的“一核、四区”规划结构,同时新建万福河南部的城市新区。南部城市新区包括佃户屯和何楼两个组团。

3、定陶

规划结构分为三个组团,北组团、南组团和东组团。北组团位于新万福河以北、京九铁路以西,以发展生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为定陶的城市中心区,其中西部适当发展一类工业用地;南组团位于新万福河以南、京九铁路以西,主要在原有的城区基础上扩展,以生活居住和配套服务设施为主;东组团位于京九铁路以东,以工业、仓储用地为主,为定陶主要的工业区。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一百零五条 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尽快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业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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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规划文本

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规划要组织专家咨询和论证,建立和完善公众、专家和领导三位一体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模式。

第一百零六条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完善城市规划法制建设,严格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健全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确保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发展,适时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使行政区划与城市规划布局结构相衔接,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研究并逐步实施乡镇合并和合村并点工作,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百零八条 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营城市的能力。

第一百零九条 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市民的城市规划意识,倡导市民公众参与,建立规划公示制度,提高市民对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监督作用。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一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城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划由菏泽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批复的原《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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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ro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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