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陈江镇隆分区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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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镇隆分区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6) 》 (以下简称《准则》)、《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惠州市“十一五”城市建设规划》、《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编制。

第二条、本规划是陈江镇隆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次分区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7-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

第四条、本次分区规划的范围东起惠河高速,西至西大道,东北连广梅汕铁路,西南接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74.0平方公里,隶属陈江办事处和镇隆镇。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统筹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相邻城市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空间链接;协调次区域各镇区的利益,通过空间整合,实施地区整体发展策略,实现集中决策,战略布局和整体发展。

(2)弹性发展原则

陈江-镇隆地区发展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均较突出,应以双快交通合理引导产业和人居拓展,构建可生长、弹性发展的空间结构,预留合理的发展弹性。

(3)可持续发展原则

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建立良好的城市景观结构和高效的土地利用机制,促进陈江镇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分区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六条、规划定位

(1)市域职能定位

惠州市中心城三大城市组团之一,陈江-仲恺次区域中心,惠州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

(2)产业发展定位

珠三角东部以电子和灯饰为主导的电子电器加工制造业集聚区,以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中心。

(3)城市形象定位

融“山—河—城”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产业新城,惠州市西部门户型中心城区。

第七条、分区发展目标:依托仲恺高新区的集聚和带动效应,以电子、灯饰等电子电器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支柱产业,将陈江—镇隆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新城,陈江—仲恺次区域中心,莞惠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第八条、人口规模

(1)2006年人口规模

至2006年年末,陈江镇隆地区总人口22.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16.7万人,户藉人口5.9万人(非农户籍人口0.93万人,农业户籍人口4.94万人),城镇化水平78.0%,城镇人口17.7万人,设施人口14.6万人。

(2)至2010年人口规模

至2010年,规划区总人口28.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万人,暂住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85%,城镇人口约24.0万人,设施人口20.0万人。

(3)至2020年人口规模

至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53.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0.5万人、暂住人口42.5万人),城镇化水平100%,城镇人口为53.0万人,设施人口41.0万人。 第九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城市建设用地现状

陈江镇隆地区规划用地总面积74.0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成区建设用地面积16.8平方公里,占规划总用地的22.7%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5平

方米/人。

(2)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近期(至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至规划期未(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4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人。陈江镇隆地区城市发展规模详见附表1。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条、产业发展目标

(1)次区域产业发展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产业加工集聚区;现化物流产业园区;区域生产服务配套中心(远景利用区域发展备用地建设以现代物流业和商务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2)陈江镇隆地区产业发展目标

重点集聚电子、灯饰产业集群,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建设成为惠州市新型的加工制造业基地和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 第十一条、产业发展策略

(1)近期承接产业转移,集聚产业集群。远期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物流和商贸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2)大力培育电子、灯饰等地方产业集群,强化地方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

(3)提升第三产业的结构比重,形成二、三产业双引擎推动的经济发展格局,实现生产型经济与服务型经济兼容并蓄的发展框架。 第十二条、产业空间引导

(1)区域层面--拓展与集聚

拓展产业发展腹地,集聚产业集群。搭建产业转移平台,集聚珠三角东岸新型电子电器产业集群。

(2)次区域层面--整合、引导与优化

整合镇隆万兴工业园区、陈江五一、平南工业园区,将其作为仲恺高新区的产业拓展区,纳入高新区的空间整体发展目标中。

引导中心区外围产业组团良性发展。以区域交通(高快速路)引导和链

接中心区外围的产业组团,建构两翼和脊梁产业发展带,重点建设陈江青春工业园区、潼侨工业区和镇隆南部工业区、沥林工业区, 构筑加工工业集聚区。

优化产业结构。依托交通优势,利用远景的城市发展备用地,规划设置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区域产业配套中心,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3)次区域中心城区--更新与重构

更新旧城,改造旧村,逐步迁移工业企业。重点对现状镇区的旧城、旧村进行更新与整合,鼓励通过功能转变和技术改造,逐步迁移、改造传统工业企业;通过土地的整合,挖潜城市发展空间,重塑城市中心区的形象。

重构城市空间。提出“优化核心,延伸中轴,强化服务功能”的空间发展目标,积极承担次区域中心,惠州市公共服务次中心的职能。 第十三条、产业空间布局

陈江仲恺次区域的产业空间发展框架用“飞鸟”结构进行描述。 产业发展轴--飞鸟的两翼和脊梁

以仲恺高新区为领头雁,整合周边的土地资源,带动和集聚相关的产业集群,形成以北大道、南大道等快速路体系和仲恺大道为两翼和脊梁的产业发展轴;

公共服务配套轴+城市空间拓展轴--飞鸟的“十”字型核心主动脉 公共服务配套轴:依托现状陈江镇区垂直于仲恺大道规划陈江次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轴;

城市空间拓展轴:沿仲恺大道和体育路建构串接惠城、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及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的城市空间拓展轴。

呈“十”字型的公共配套轴和城市空间拓展轴共同构成飞鸟的“十”字型核心主动脉,为两翼和脊梁提供服务、输送养分的重要载体和动脉体系。

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土地利用

第一节 空间结构

建构“一城三心,多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整合各大片区的用地布局,创造融“山-河-城”为一体的整体意象,满足城市动态发展的要求。

第十四条、一城三心

“一城三心”即由“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行政文化中心和区域产业配套中心”共同组成陈江产业新城的多元化服务中心。三心相对独立但功能互补、发展互动,并通过新120省道、体育路城市空间拓展轴和公共服务轴的有机串联。

(1)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远景结合城市的发展备用地,发挥陈江作为区域节点的区位优势,建设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2)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依托现状镇区中心,围绕人民公园绿核和陈江河绿廊展开、以区级商贸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3)次区域行政文化中心

以梧村水库、大岭牯为生态背景,围绕区级行政办公设施,构建集行政、文化、体育与休闲游憩于一体,彰显山水特色的行政文化中心。 第十五条、多轴多组团

规划建构产业轴、城市空间拓展轴和公共服务配套轴三类功能轴线,通过三类功能轴线有机串联城市各个功能组团。

(1)“一脊两翼”的产业轴

以仲恺大道为产业发展的脊梁,以北大道和南大道快速路作为引导产业拓展的两翼;“一脊两翼”的产业轴将有机地引导和串接次区域多个产业组团—仲恺高新区、潼侨经济区、五一、平南、青沥等工业组团。

(2)城市空间拓展轴

依托新的120省道和体育路,引导城市空间拓展; (3)城市公共服务轴

依托现状的墟镇中心区,建构垂直于仲恺大道的公共服务配套轴。 (4)多组团

通过三类功能轴线有机串连城市的公共服务组团、产业组团和居住组团等多个城市组团。

第十六条、“山-河-城”融为一体的整体意象

利用陈江镇隆地区现有山、河、湿地、水库等丰富的自然资源,通过景观整合,构筑集山、河、城于一体的特色城区。

第二节 片区及管理单元建设指引

第三十九条、开发强度指标控制

本着“统一规划开发使用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的目标,规划针对片区—管理单元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引导,开发强度指标包括居住人口容量、毛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详见附表3) 第四十条、公共设施配建要求

为了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应对规划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演进过程,分区规划依据各功能区—管理单元的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明确居住区及其以下配套设施控制要求,重点提出教育设施(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设施(门诊及社康中心)、文体活动站及社区服务站的配建要求。(详见附表4)

第六章 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第四十一条、总体布局

分区规划加强了区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总体布局遵循“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本着“优化核心、强化内聚”的规划理念,建立“以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和行政文化中心为核心,片区级、居住区级为骨架,社区级公共设施为基础网络,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控制策略

分区规划针对公益性公共设施和经营性公共设施提出差异化的用地控制与管理策略。

(1)公益性公共设施

包括行政办公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及社会福利设施等,在分区层面对其用地进行定位和定量控制,并执行刚性控制要求;

(2)市场经营性公共设施

主要包括商业设施、商业性办公(办公公寓)、服务业、旅馆业和游乐设施等。市场经营性公共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弹性调控,土地使用可遵

循兼容性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四十三条、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57.5公顷。其中控制次区域行政办公用地18.0公顷,预留镇隆行政办公用地10.5公顷,并保留现状的陈江办事处办公设施用地2.5公顷。

(2)文化设施和体育用地 1)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26.3公顷。结合大运场馆建设一个区级体育中心,用地面积8.2公顷;规划片区级综合体育活动场地4个。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9.8公顷。在行政文化中心内规划一个区级文化中心,用地面积分别为3.0公顷;结合片区和社区中心,规划了片区级文化活动站2个,社区文化活动站3个。

(3)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32.5 公顷,包括一所800床的三级甲等医院(9.7公顷)和三所500床的综合医院(共计16.7公顷), 一所妇幼儿童医院;一所区卫生监督所(2.3公顷),兼疾病控制中心。

(4)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86.0公顷。规划产业研发用地3.7公顷;沿梧村水库大岭牯分别规划职业教育学院一所,用地面积4.0公顷;规划寄宿制完全中学3所,包括现状的仲恺中学(10.7公顷)、镇隆中学(5.5公顷)和新增的五一中学(6.2公顷);规划寄宿制高中两所-陈江寄宿制高中(17.7公顷)和镇隆寄宿制高中(8.5公顷)。

(5)福利设施

规划福利设施用地4.8公顷。其中福利救助站一所,用地2.7公顷;规划敬老院二所,规模为500床,用地面积均为2.0公顷。 第四十四条、经营性公共设施配套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66.5公顷,其中需独立占地且不与居住建筑兼容的商业设施用地34.2公顷。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五条、规划建设目标

(1)以京九铁路、深惠高速、莞惠高速和粤湘高速等公铁一体化对外交通运输体系为支撑,建构与珠三角核心区有机衔接的交通枢纽。

(2)建立与陈江仲恺次区域功能地位相匹配、多层次、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依托高快速交通引导产业和人居空间拓展,以完善的城市道路网支撑陈江仲恺次区域的空间整合和协调发展。

(3)以快速公共交通引导客流交通出行,实现“交通—土地一体化”。建立支撑组团城市布局的高速公共交通体系,并与珠三角城际轨道系统、城区的特色公交系统有机衔接;近期优先发展常规地面交通,远期建设大运量客运轨道交通。

(4)构建“环状+方格网”的主次干道网骨架,处理好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形成层次化、等级分明、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络。

(5)加强静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动态交通组织,营造安全舒适、组织合理、运行高效、换乘便捷的出行环境。 第四十六条、铁路规划

规划期间保留原有京九铁路走廊,远景依据总规对其线路作出调整。保留陈江站,引导站点周边地区仓储、物流的发展。 第四十七条、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沿仲恺大道预留莞惠城际铁路的线位,建议利用仲恺大道的中央分隔带(8米)铺设,并对沿线用地进行控制,对站点片区土地利用和高强度开发进行引导。

沿莞惠城际轨道线规划陈江公交接驳站,用地面积1.6公顷。 第四十八条、高快速交通规划

(1)高速公路

深惠、惠河高速与在建的莞惠高速、规划的粤湘高速共同构成陈江镇隆地区的高速公路交通骨架。分区规划对在建的莞惠高速施工线位进行落实,同时预留粤湘高速线位。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米的防护绿带。

(2)快速路

综合考虑陈江镇隆地区发展的定位和未来作为联接港深莞惠区域节点的

发展需求,沿陈江仲恺次区域规划环状快速路网--南大道、北大道和西大道等外环快速路,并与区域高速公路网有机衔接。规划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60米,设计车速60~80公里。路网密度0.60公里/平方公里。

(3)交通节点设计

规划预留了高快速体系的交通节点建设用地,优化交通节点设计。充分考虑高快速交通体系与城市干道的有机联系,建构通畅快捷的对外交通网络。

(4)深惠高速改线建议

规划提出远期结合南大道的建设对深惠高速公路进行改线。即将原深惠高速与南大道的功能进行置换--原有的深惠高速公路改为城市快速路,而将规划的南大道快速路设计为深惠高速公路的延伸段。分区规划在道路断面设计上为改线预留弹性建设空间。 第四十九条、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总体结构

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层次。陈江仲恺中心城区的路网骨架总体呈“外环+方格网”结构:沿中心城区的北侧、西侧和南侧外围分别规划北大道、西大道和南大道,为该路网结构的外环快速路;主次干道路网呈方格网结构。

(2)城市主干道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60米。

东西走向的主干道(从北至南):观田路(36米)、体育路(42米)、陈江大道(42米)、仲恺大道(60米)、大欣路(36米)、青沥路(36米)、357省道(50米)等;

南北走向的主干道:潼镇路(42米)、新120省道(50米)、曙光大道(旧205国道)(42~50米)、平南大道(42米)等。

主干道的道路网密度为1.26KM/KM2。 (3)城市次干道规划

道路红线宽度30~36米,承担集散主干道交通的功能。次干道的道路网密度为1.60KM/KM2。 第五十条、静态交通规划

(1)根据陈江镇隆地区的实际情况,其中心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200~300米以内。在用地相对充裕的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宜控制在800~1200米以内,适度规划大容量的社会停车场。

(2)鼓励社会停车场与建筑物人防空间、配建停车场联合开发。 (3)对外交通枢纽如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应规划与之便接驳的社会公共停车场。

(4)规划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7.0公顷。 第五十一条、公共加油站规划

根据规划区路网、土地利用以及未来人口、经济、车辆保有量等的发展情况,采用现状调整(关闭或合并)和规划增加两种方式设置加油站。

调整现状3座加油站,规划增加7座加油站和3座加油加气站。 第五十二条、客运枢纽站规划

规划了两个客运站—陈江和镇隆客运站。陈江客运站为二级枢纽站,用地面积4.4公顷。镇隆客运站为四级枢纽站,用地面积4.3公顷。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五十三条、规划目标

(1)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改善城乡景观环境,突出地方自然人文特色。

(2)以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和良性循环为前提,以黄沙水库、黄皮岭水库、观洞水库及其山体为生态背景,以梧村郊野公园为绿心,以城市组团间生态隔离带为绿廊,以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的防护绿带和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绿带为骨架,以公园、街头绿地和附属绿地等均衡分布的点状绿地为重点,构成多层次、多功能、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 第五十四条、规划布局

总体采用“一环一心、两廊多带”的网络化城市绿地结构。

一环一心:以环城的山体林地为生态背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一心即以梧村郊野公园(由梧村水库和大岭牯共同组成)为城市绿心,构建具有生态隔离、游憩和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生态休闲游憩区。

两廊:重点构筑梧村河和陈江河滨水生态绿廊,沿河建设滨水公园,建成串联各组团连续的线性开敞空间,为城区居民提供游憩场所,并形成展示山水城市风貌的核心展示空间。

多带:以深惠、惠河、莞惠和粤湘等高速公路和北大道、南大道、西大道等快速路以及铁路为脉络形成网络交错绿带,成为串联组团和片区的生态

(2)环卫公共设施

公共厕所: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规划区近期(2010年)需建公厕114座,远期(2020年)需建公厕209座。

环卫车辆停车场:规划设置1座环卫车辆停车场,占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

生活垃圾收集点: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废物箱: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废物箱。

第七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七十六条、供气规模

(1)居民生活用气指标:2600 兆焦/人.年。

(2)气化率:近期管道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为40%,瓶装气气化率为50%;远期管道气化率为75%,瓶装气气化率为25%。

(3)总供气量

近期城镇人口规模24万人,远期城镇人口规模53万人。近期年液化石油气总用气量为25812吨,管道液化石油气高峰小时供气量1162标准立方米;远期天然气年总供气量8414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供气量2.6万标准立方米,同时液化石油气年总用气量1.49万吨。 第七十七条、燃气气源选择

近期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本区天然气气源来自陈江高中压调压站,瓶装液化石油气来自永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城市天然气储气调峰方式采用次高压干管储气及LNG调峰站调峰。 第七十八条、燃气场站

(1) 本规划区设置陈江调压站一座、燃气抢险服务中心一座、汽车加气母站一座,上述三站合建在一起,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

(2)设置三座汽车加油加气站,每座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 第七十九条、燃气输配工程

(1)管网压力级制

燃气管道为次高、中压二级管网。次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Mpa。

(2)管材与防腐

本规划次高压管道选用直缝钢管,管材材质为L360。 中压燃气管道材料选用PE管。

第八节 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第八十条、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保持已达标的各类环境功能区质量稳定,重要江河湖库、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全面达标;城市空间布局上各功能组团环境功能明确,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构筑生态安全体系,实施治污保洁和陈江河的综合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大于345天,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 第八十一条、水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陈江内河流的使用功能情况,东楼河、澄海河、水围河、梧村河、陈江河、五一河、芳村河和甲子河水体水质标准执行三类水质标准。规划区内的水库除梧村水库、黄沙水库执行二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执行三类标准。 第八十二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风景旅游区、生态园区和高级住宅区等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则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牯生态区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第八十三条、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谷生态区,区域行政文化中心区划为一类噪声标准控制区;主要的

商业区、商住混合区域分为二类噪声标准控制区;工业园区等划分为三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惠河高速、莞惠高速、深惠高速,北大道、南大道和西大道等快速路以及京九铁路等主要过境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按四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控制。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四条、建设规模

至2010年,预测规划区常住人口28.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万人,外来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85%,城镇人口约24.0万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 第八十五条、发展目标

(1)城市建设

建构跨区域行政协调机制,促进次区域整体发展模式的转型,实现集中决策,战略布局,整体发展。

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有序地推动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的改造和更新,整合存量土地,并理性地引导城市空间拓展。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中心建设,提高次区域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促进城市建设从功能相对单一的初级工业化城镇向功能复合的现代产业新城区转变。

(2)产业发展

统筹次区域的产业发展,依托仲恺高新区带动和辐射,整合和重构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有机的、环环相扣的产业集群组合体。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区内的工业企业外迁,整合并腾挪土地。 (3)生态建设

严格控制梧村水库和黄沙水库生态用地,积极推进陈江河和梧村河的综合整治,营造生态绿廊。

(4)社会和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妥善安排农民的回迁用地,引导农民公寓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八十六条、近期土地区划管制

(1)重点控制地区

规划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主要包括:大岭牯、马鞍山生态用地等。基本控制线范围内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0.3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绿地2.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8.0平方公里。

(2)重点拓展地区 1)综合配套区的南部居住组团

沿陈江河生态廊道向南拓展城市空间,重点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新农村居住建设。

2)工业基地——五一工业区和万兴工业园

加强陈江五一工业区和镇隆万兴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三通一平”,建设高新区近期产业拓展用地,增强产业的集聚与规模效益。

(3)重点改善地区 1)旧城区改造

包括陈江和镇隆镇区中心的改造和更新。 2)工业区改造

充实完善和更新平南工业园和镇隆工业园,综合整治近期保留中远期进行功能置换的裕芳工业城和德赛工业园。

3)仲恺大道陈江段沿线地区

结合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整治街道景观,增设街头绿地,塑造新的产业脊梁形象,展示彰显产业新城特色的“橱窗”。

4)陈甲路沿线地区

重点对现状商业区进行综合改造,将其建设成为富有地域特色、具有较强商业氛围,营建舒适、宜人的商业街区。 第八十七条、近期重点建设的道路工程

(1)对外交通

配合莞惠高速成的建设;改造深惠高速陈江镇隆互通式立交。 (2)城市道路

积极推进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工程的实施; 延伸五一路、陈江大道和青惠路; 建设体育路、大欣路和陈镇路。 第八十八条、近期土地供应

(1)土地供应原则

遵循“重点片区集约发展、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转

变粗放式发展模式”的原则,优先和重点供应中心区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以及房地产业用地,提升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严控粗放式发展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保留一定的土地储备,增加土地供应的弹性和适应性。 (2)近期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

2007~2010年,平均计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0.7平方公里。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八十九条、本规划是陈江—镇隆地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陈江镇隆地区进行城市建设和开发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未经法律程序批准不得对本规划进行擅自修改。

第九十条、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城市发展走廊的建设。向西延伸北大道,使北大道产业带与东莞东部工业组团有机衔接,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发展带;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东部的产业组团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产业链条明晰,互补互动发展的产业聚集区。推进莞惠高速和莞惠城际轻轨的建设进程,强化莞惠之间的交通连接;结合京九铁路的改线及新站场建设,在陈江仲恺次区域远景发展区建设区域产业性服务配套中心。 第九十一条、市域跨行政区划协调

(1)行政区划调整

近期应重点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期工作,包括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按产业类别进行统一的工业园区选址,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的投资管理,建立高效城市服务体系。

(2)次区域一体化链接

1)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新城建设。

落实次区域市区级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和建设计划,以重大项目建设如大运场馆建设、次区域行政中心选址、市级商业服务次中心建设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次区域空间拓展和新城建设。

2)选择高平台发展区域,强化远景城市发展诉求。

依托仲恺高新区较为成熟的产业发展平台,整合其周边区域包括陈江五一、平南工业区及镇隆万兴工业区;整合陈江青春工业园和镇隆青沥工业园区,建设以电子、灯饰为主导的加工业集聚基地,申报省一级的工业区,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并争取政策的倾斜和税收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地方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依托梧村水库生态绿核和次区域行政中心,考虑远景城市的发展诉求,对功能配套空间、规模及影响区进行严格的用地控制,防止工业用地的蔓延,为远景的城市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并积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第九十二条、规划编制

依据分区规划提出的整体思路和控制要求,尽快深入编制下一层次规划。 第九十三条、城市建设

(1)实施原则

1)以次区域中心的建设为契机,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陈江城市建设实现跨跃和蜕变,推进陈江镇隆地区的良性健康发展。

2)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在必要时采取土地收购等方式来合理安排规划所确定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安排,保证各项设施特别是次区域区级配套设施在各个阶段中建设的落实。

3)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应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发展”的原则逐步推进。旧城更新不应破坏原有成熟的社区环境。

(2)实施对策 1) 道路网建设

兼顾旧城区建设现状,为减少城市建设成本,对部分道路进行差异化管理对策。对陈江大道、五一路、白云路、白云路南段、南华路等道路,兼顾已建成道路断面,在保证通行能力的前提下,对建筑后退道路距离进行差异化控制。具体道路红线控制如下:

陈江大道:道路红线为42米,建筑红线为72米; 五一路:道路红线为30米,建筑红线50米;

白云路和白云路南段:白云路道路红线为26米,建筑红线为36米;白云路南段(仲恺大道南侧)道路红线为24米,建筑红线为30米。 南华路:道路红线为20米,建筑红线为30米。 2) 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

对于旧城区中与规划城市道路相冲突的相关地块,实行分期更新的策略。

旧工业区的改造和外迁应遵循次区域产业布局有序地引导其转移或转变功能。

3) 用地调整和置换 工业用地

对建设情况较差、环境污染大以及和近期实施的项目有冲突的工业用地,近期拆迁转变为商业、居住用地,如罗群工业园、陈江水泥厂以及白云路和陈江大道交汇处工业用地。

对目前建设情况良好的工业区,远期改变建筑功能,如将三星电子和德赛集团的厂房改变为商业建筑等。

居住用地

结合旧村旧城改造一并进行,主要调整为服务配套用地,该类用地有陈江墟镇中心和陈江人民公园两侧居住用地。

4)土地兼容性规定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设施,兼容的商业设施建设总面积不超过该地块建设总面积的20%;

非独立占地的商业用地可兼容办公公寓或居住建筑,其中办公公寓和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建筑总面积的40%;

其它地块的兼容性规定参照《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规划说明书及附件等四部份组成,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及规划公众参与报告等。

第九十五条、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实施。

附表1 陈江镇隆地区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

2010年 2020年 其中 城镇化水城镇常住户籍人口暂住人(万) 口(万) 28 6.5 21.5 85% 平 人) 城市建设用人均用地总人口(万人) 地(平方公(平方米/人口(万) 里) 人) 24 28.8 120 其中 城镇化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万人) (万人) 10.5 42.5 水平 城镇常城市建设人均用人口(万住人口用地(平方(平方米(万) 公里) 53 58.4 人) 53 100% 110

附表2陈江镇隆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面积(公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 R C M W T 居住用地 325.9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89.7 693 规划 2010年 2020年 805.7 198.2 812.1 27.5 109.3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规划 2010年 2020年 27.9 6.9 28.2 1 3.8 25.2 10.2 26 1.3 1.9 人均用地(m2规2010年 33.5 8.3 33.8 1.1 4.6

现状 现状 21.2 5.8 45 0.8 6.8 1475.4 19.4 593.4 5.3 1520.4 41.2 73.3 109.3 0.7 6.2 仓储用地 11.7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104.4 S 224.8 355.3 928.4 13.3 12.3 15.9 14.6 14.8 U G D 44.9 23.4 53.6 394.6 123.3 1680.1 2880 5843.7 76.8 943.4 123.3 2.7 1.4 9.7 1.9 13.7 4.3 100 100 100 1.3 16.1 2.1 2.9 1.5 10.6 16.4 23.2 5.1 95 120 110 特殊用地 163.1 用地2007年(公顷) 用地2010年(公顷) 用地2020年(公顷)

注:1、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城镇人口。

2、现状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2007年)16.8平方公里,现状建成区城镇常住人口17.7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5平方米/人;2010年,规划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28.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24.0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120平方米/人;2020年,规划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58.4平方公里,城镇人口53.0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110平方米/人。

附表3 各片区开发强度规划指标表

管理单元编号 CJ01-01 CJ01-02 CJ01-03 CJ01-04 CJ01-05 CJ01-06 CJ01-07 小计 CJ02-01 CJ02-02 CJ02-03 CJ02-04 小计 CJ03-01 CJ03-02 CJ03-03 CJ03-04 小计 CJ04-01 管理单元总面水域及其它用地管理单元城市建设居住人口容量积(公顷) 70.7 51.1 140.6 139 162.1 212.7 109.3 885.5 146.2 234 336.5 131.7 848.4 139.7 142.1 320.8 253.9 856.5 53.6 面积(公顷) 用地面积(公顷) 0 1.2 3.7 0 3.8 4 17.2 30 43.4 109.2 4.6 50.8 208 1.9 40.4 9.3 1.9 53.4 0.6 70.7 49.9 136.9 139 158.3 208.7 92 855.5 102.8 124.8 331.9 80.9 640.4 137.8 101.8 311.5 252 803.1 53 (万人) 1.4 1.1 1.6 3 3.2 3.8 1.2 15.3 0.9 0.4 0.7 0 2 2.6 0.9 2.2 1 6.7 0.5 毛容积率 1.4 1.4 1.2 1.4 1.4 1.1 1.4 -- 0.7 0.8 1.2 0.6 -- 1 1 1 1 -- 0.8 CJ04-02 CJ04-03 CJ04-04 小计 CJ05-01 CJ05-02 平南工业园区 CJ05-03 CJ05-04 小计 CJ06-01 CJ06-02 青春工业园区 CJ06-03 CJ06-04 小计 CJ07-01 CJ07-02 CJ07-03 青沥工业园区 CJ07-04 CJ07-05 CJ07-06 CJ07-07 小计 CJ08-01 CJ08-02 小计 132.8 199.8 222.2 608.4 95.3 102.2 73.3 190 460.8 198.2 175.1 128.7 105.8 607.8 284.5 378.8 300.6 203.7 169 226 295 1857.6 102.6 232.1 334.7 939 7398.7 2.2 4.3 2.4 9.6 0 0 0 11.9 11.9 4.6 5.8 0.2 2.1 12.7 37.7 131.1 119 54.3 55.1 65 128.5 590.7 0 34.1 34.1 604.6 1555 130.6 195.5 219.7 598.8 95.3 102.2 73.3 188.1 458.9 193.6 169.3 128.5 103.7 595.1 246.8 247.7 181.6 149.4 113.9 161 166.6 1266.9 102.6 198 300.6 324.4 5843.7 0.4 0.8 3.4 5.1 1.6 0.4 0.3 1.7 4 1 3.8 0.6 2.2 7.6 0 3.2 0.7 0.1 0.6 0.5 2.3 7.4 2 3 5 -- 53.1 1 1 1.2 -- 1.1 1.2 1.1 1 -- 1 1.2 1.1 1.2 -- 0.8 0.8 0.9 0.5 0.7 1 1 -- 1.1 1.2 -- -- -- 22 22 20 -- 20 25 24 24 -- 22 18 20 20 -- 20 18 20 15 18.5 25 18 -- 18 18 -- -- -- 20 36 60 -- 60 80 36 20 -- 36 60 36 60 -- 20 20 60 20 36 20 20 -- 80 60 -- -- -- 区级行政文化功能区 梧村水库生态保护区 合计

附表4 各管理单元居住区级(及以下)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居住区级(及以下)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管理单元编号 管理单元总面居住人口容小学(九年一贯制) 数量 CJ01-01 CJ01-02 CJ01-03 70.7 51.1 140.6 1.4 1.1 1.6 -- 1 1 规模 -- 30班 24班 医疗设施 门诊所 社康中心 -- 1 1 1 1 1 社区文(活动站委及1 -- 1 积(公顷) 量(万人) CJ01-04 139 3 -1 (54)班 1 1 1 cjCJ01-05 162.1 3.2 -1 (45班) 1 1 1 cjCJ01-06 CJ01-07 小计 CJ02-01 212.7 109.3 885.5 146.2 3.8 1.2 15.3 0.9 1+(1) 1 -- 1 24班+(54班) 18班 -- 24班 -- -- -- -- 1 1 -- 1 1 1 -- -- CJ02-02 234 0.4 -- -- -- -- 1 cjCJ02-03 336.5 0.7 -- -- 1 -- 1 CJ02-04 131.7 0 -- -- -- -- 1 cj小计 848.4 2 -- -- -- -- -- CJ03-01 139.7 2.6 -1 (45)班 1 1 1 cjCJ03-02 142.1 0.9 1 18班 -- 1 1 CJ03-03 CJ03-04 小计 CJ04-01 CJ04-02 五一工业园区 CJ04-03 CJ04-04 小计 CJ05-01 CJ05-02 平南工业园区 CJ05-03 CJ05-04 小计 CJ06-01 CJ06-02 青春工业园区 CJ06-03 CJ06-04 小计 CJ07-01 CJ07-02 CJ07-03 青沥工业园区 CJ07-04 CJ07-05 CJ07-06 CJ07-07 小计 区级行政文化 区 CJ08-01 CJ08-02 小计 320.8 253.9 856.5 53.6 132.8 199.8 222.2 608.4 95.3 102.2 73.3 190 460.8 198.2 175.1 128.7 105.8 607.8 284.5 378.8 300.6 203.7 169 226 295 1857.6 102.6 232.1 334.7 2.2 1 6.7 0.5 0.4 0.8 3.4 5.1 1.6 0.4 0.3 1.7 4 1 3.8 0.6 2.2 7.6 0 3.2 0.7 0.1 0.6 0.5 2.3 7.4 2 3 5 1 1 -- -- 1 -- 1+(1) -- 1 -- -- 1 -- -- -1 -- 1 -- -- -1 1 -- -- -- 1 1 -1 -- 30班 -- -- -- 18班 -- (54班) -- 24班 -- -- 24班 -- -- (45班) -- 30班 -- -- (54班) 18班 -- -- -- 30班 1 1 -- -- -- -- 1 1 -- 1 -- -- -- 1 1 -- 1 1 1 1 1 1 -- -- -- -- -- 1 1 1 1 1 -- -- -- -- -- -- 1 -- -- -- -- 1 -- 1 -- -- 1 -- -- 1 -- -- -- 1 -- -- 1 1 1 -- -- 1 -- -- -- 1 1 -- 1 1 -- -- -- 1 -- 1 1 -- 1 -- -- 1 -- -- -- -- 1 -- 1 1 -- -- 1 -- -- -- -- 1 -- -- -- -- -- -- -- -- -- 1 -- -- 30班 (30)班 --

附表5 居住区级以上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

公共设施 配套设施 区政府、公检法等机关部门、相关局所(如规53.0万人 18公顷 政办公设施 划局\\建设局等) 镇隆镇政府 陈江办事处 文化设施 区级文化中心 镇区级文化中心 区级体育中心 1 18.7公顷 不包括商业性办公公寓 服务规模(万人) 配套要求数量用地规模备注 (公顷) (个) (公顷)

1 1 1 2 1 10.5公顷 3.6公顷 4.5公顷 4.3公顷 8公顷 3.5公顷 包括图书馆\\电影院8.5公顷 8.3公顷 图书馆\\\\青少年宫 陈江大欣体育场5.4体育设施 顷; 综合体育场地 6~10 2.5~3.5公顷 3 15.1公顷 镇隆体育场4.3公顷镇隆万兴体育场5.4顷。 三级甲等医院 (800床)15~20 8.8~10.0公顷 1 9.7公顷 陈江综合医院6.2公医卫设施 综合医院 (500床)10~12 5.5~6.25 3 16.7公顷 镇隆医院3.5公顷镇隆万兴医院7.0公妇幼保健院 区卫生监督所 职业教育学院 育科研设施 完全中学 (200床)10~12 2.2~2.5 2.5 3.6~6.0 1 1 1 3 3.8公顷 2.3公顷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公顷 21.4公顷 镇隆中学5.5公顷;仲恺中学10.7公顷一中学5.2公顷。 陈江寄宿制高中17.7寄宿制高中 10 9.6~10 2 26.2公顷 镇隆寄宿制高中8.5公顷 观田学校5.5公顷;青春学校4.3公顷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3.5 2.9~4.3 6 公顷 27.7公顷 学校3.6公顷。曙光学校4.0公顷;大欣学校6.3公顷。 隆学校4.0公顷;万兴福利救助管理站 福利设施 敬老院 1 2 1.0公顷 3.8公顷 500床 1.5公顷 陈江和镇隆敬老院各1.8公顷、2.0公顷

规划结构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r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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