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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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 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县发 [2012]5号)和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动态综合排名实施细则》、《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类指导实施细则》、《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口领发[2012]3号)的精神,落实乡村层级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我乡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全乡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实现“双降”,摘掉我乡“市级重管乡”的帽子,2012年度实现“争比进位”5位,使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从三类乡镇提升到二类乡镇,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一)书记、乡长

书记、乡长对人口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调查研究,对事关全乡人口发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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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人口计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亲自督促落实,与各村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有规定兑现奖惩,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协管领导

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负责。每周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调度一次,全面掌握一周以来的人口计生工作,每周到村督促人口计生工作不少于三次,协调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每月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全乡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抓好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管理。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

(三)乡党政班子成员

按照管人管事管计生的工作原则,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行业和所联系村的人口计生工作负责,亲自督促所分管的行业和所联系村的人口计生工作,亲自督促所联系村的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人口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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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参加每月召开的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村无政策外生育,无在家常住人口手术库存,妇检率达100%。

(四)计生办主任

全面掌握全乡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当好乡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的参谋,全面掌握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全乡出生人口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组织计生办落实好全乡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组织全乡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查环查孕工作,确保妇检率达100%,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全乡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做好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五)计生服务站站长

做好全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管理档案,加强对全乡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按要求做好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加强对服务站的管理,按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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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进行回访,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计生办副主任

协助计生办主任完成乡计生办各项工作,对所分管和联系的计生业务工作负责。

(七)计生工作督查组成员

在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的组织和安排下,做好全乡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手术措施的落实动员工作,组织好全乡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工作,完成好计生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微机员

做好全乡人口数据统计及上报,确保PIS系统基础数据及时更新,及时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所提交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计生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表、卡、册,完成和完善乡人口计生工作的各种软件资料。

(九)包村干部和计生特岗员

每月参加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全面掌握全村人口计生的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全村育龄妇女及16岁以上大龄青年的管理进行责任包保落实到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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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到人,做好全村出生人口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落实好全村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的动员工作,组织全村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查环查孕,确保妇检率达100%,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有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做好全村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及时提供在家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手术信息,协助计生办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和计生办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村支书、主任和人口主任

每月组织村两委班子召开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全面掌握全村人口计生的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全村育龄妇女及16岁以上大龄青年的管理进行责任包保落实到人,个案到人,做好全村出生人口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做好全村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的动员工作,组织全村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查环查孕工作,确保妇检率达100%,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有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做好全村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化解,及时提供在家常住人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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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手术信息,熟悉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统计和考核指标,协助计生办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和计生办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一)村包片干部(含村支书、主任和人口主任) 全面掌握所包村组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所包村组的全员人口信息、所包保的育龄妇女和16岁以上的大龄青年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负责所包保的育龄妇女按时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包保的村组的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手术措施的信息,协助乡计生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完成好计生办和包村干部交办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

(十二)乡派出所

加强出生信息登记管理,对未落实户籍上报的人员要根据乡计生办出据的证明来核实登记,工作过程中获得计生对象信息要及时通知乡计生办,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及时查处妨碍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每年5月、11月统一到乡人口计生妇幼服务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乡计生办通报当月四项变动的情况,加强流动人口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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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十三)乡卫生院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加强B超管理,严格执行孕妇住院分娩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必须凭《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计划生育证》或乡计生办的相关证明,才能对孕产妇进行分娩或引产手术;在医疗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要重点体现对计生诚信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的政策;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每年5月、11月统一到乡人口计生妇幼服务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负责将在医院出生的新生人口信息报乡人口计生办,并督促各村卫生室及所属医疗单位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新生人口信息向乡计生办通报。

(十四)乡中心校

抓好全乡中小学学校人口国情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知识教育,普遍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保健知识讲座或课程,加强学生生理卫生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已婚育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每年5月、11月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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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乡人口计生妇幼服务站;单位公房、宿舍不得出租(借)给未办理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建立16至22周岁辍学学生的档案报乡计生办,并及时反馈变动信息;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年级、学前班新生及学期中新入学儿童的基本信息在开学10天内通报给乡人口计生办。

(十五)乡社会事务办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实施办法,要重点体现对诚信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和对失信家庭的制约、处罚;对乡属低保户、五保户严格审核,对未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要暂停和暂缓执行惠农惠民政策,对前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的要有计生办的证明才给予办理;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政策,优先救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低保户变动信息通报乡计生办。

(十六)乡合医办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实施办法,重点体现对诚信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和对失信家庭的制约、处罚;办理合作医疗证件的要由乡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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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办理。

二、考评和奖惩

(一)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考核。

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考核工作要做到无漏报、错报、瞒报、迟报、漏户、漏人等现象发生。

1、发生一例漏人,将处罚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各50元;

2、发生一例漏户,按该户人口数,以漏人处罚标准进行叠加处罚;

3、发生一例漏报、错报、瞒报、迟报,分类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进行处罚:

①夫妻双方姓名错报,各处罚100元; ②夫妻双方族别错报,各处罚100元; ③夫妻双方出生日期错报,各处罚100元; ④生育孩次错报,各处罚100元; ⑤生育子女性别错报,各处罚100元; ⑥新婚漏报,各处罚100元;

⑦出生人口信息漏报,政策内漏报各处罚200元,政策外漏报各处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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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出生人口信息迟报(一个月),各处罚100元; ⑨人口计生信息瞒报,各处罚300元。

在各级计生工作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每出现一例错报,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各处罚100元;每出现一例漏报,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各处罚300元;并予以全乡通报批评,且纳入季度绩效工资的30%的考评。

(二)政策外生育考核

1、对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村,出现一例,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300元。并责成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乡党委政府说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对隐瞒、包庇本人及亲属违反计生政策造成政策外生育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三)避孕节育措施落实 1、常住人口手术

①应落实避孕措施的对象,村干部须向乡计生办提供信息并动员其在及时期内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避孕措施,超过及时期未来落实避孕措施的,发生一例对该村包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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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②应落实绝育手术的对象,村干部须向乡计生办提供信息并动员其在及时期内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绝育手术,未及时提供信息的,发生一例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100元;

2、流动人口手术

①对流出后返乡的计生对象,村干部须在5天内向乡计生办提供信息并动员其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未提供信息的,出现一例将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100元。村干部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提供信息后,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不上报乡计生办的,出现一例将对该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各处罚100元,乡计生办接收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措施进行落实的,将对乡计生办相关人员处罚100元,并追究责任。

②对流出人口,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必须及时提供变更信息、立档,并做好动态跟踪。

3、对村干部动员自愿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绝育手术的,将给予该村干部5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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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人口手术任务,少一例,对包保责任人处罚200元;超额完成一例,对包保责任人奖励200元。

(四)妇检查孕情况考核

1、常住人口每季度的妇检率必须达100%,少一例妇检对象的村,将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处罚50元;由于未参加例行妇检而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将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300元。

2、对流出在外的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干部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联系,督促其自觉到所在地计生部门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并及时将检查证明传真回乡计生办存档,出现一例连续2次未参加查环查孕的对象,将对该对象所在的村的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五)流动人口管理考核

1、各村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台账,及时登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情况,凡出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漏登一例的,将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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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村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出育龄妇女上报率、流入育龄妇女登记率、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必须达到100%。

(1)对流出育龄妇女返回不报的,出现一例将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2)流入育龄妇女未登记,出现一例将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3)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缺一例将对该村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六)及时准确上报数据考核

各村人口主任必须及时准确的上报当月的人口信息变动情况,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要督促村干部做好信息搜集和上报工作,完善各种人口计生工作的软件资料,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将对包村干部、计生特岗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各处罚50元。

(七)奖励

年终将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对全乡十个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

一等奖(一个),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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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两个),奖励2000元; 三等奖(三个),奖励1000元。 (八)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

在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中,副科级领导干部对所联系村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由乡党委政府上报县委实行“一票否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取得实效,成立羊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刘光南任组长,乡长李培云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由叶盛智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工作。

(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将实行一月一督查,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评比,全年一排位的方式进行考核,年终乡党委政府将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处罚按季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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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qq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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