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础知识简介
更新时间:2024-04-07 21:0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工会基础知识简介
中国于2001年10月27日公布施行新修订的工会法,这对于推动工会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除港、澳、台地区外,中国 工会现有会员2.39亿多人,近百万个基层工会组织,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领导。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2年中,中国工会在维护广大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经济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借和大家见面的机会,向大家介绍中国工会的一些情况,让大家对工会有一个基本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希望大家能积极地参加工会这个职工自己的组织,为工会的发展壮大出一份力,同时对自己将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各方面都会有积极地帮助。
一 旧中国时代工会运动的发展 (一)工会的产生和早期发展情况
工会是工人运动的产物。工人运动的概念,从广义说,包括工人阶级的政党运动、工会运动以及相关的工人妇女运动、青年运动等。从狭义说,即指工会运动。中国的新式工会是仿效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起来的。1851年成立的广州打包工人联合会,是最早的具有工会性质的组织。这个组织曾经举行反对英、法等国侵略中国的罢工斗争。随即遭到镇压,被清朝地方当局勒令解散。此后,中国工会运动沉寂了40多年。但是主要的有香港工人的前后两次罢工(1844年、1858年),港澳工人大罢工(1858年),上海反掠卖华工斗争(1859年),自贡盐工斗争(1860年),东北朝阳矿工起义(1861年),上海小车工人抗捐斗争(1877年),开平煤矿罢工(1882年),汉阳铁厂罢工(1889
1
年),江南制造局工人罢工(1890年)等等。
19世纪下半叶,中国的现代工业逐步有所发展。甲午战争结束订立马关条约以后,以日本商人为首的外国商人大量涌入中国创办工业,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有了发展。产业工人在甲午战争前夕约计为10万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60万人,1919年增至200余万人,另有城市手工业工人和店员1000余万人。随着无产阶级队伍的壮大,工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影响较大的工会组织有广东机器研究公会(1909年)、中华全国铁道工会(1912年)、上海缫丝女工同人会(1912年)、制造工人同盟会(1912年)、唐山公益社(1913年)、(沪宁、沪杭)两路同人会(1913年)、中国沿海船员会(1916年)、中东铁路工会(1917年)等。
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在19世纪被帝国主义的洋枪大炮所攻破。清政府为达到船坚炮利的目的,曾创办一些军工企业,但对进步社会理论采取了不屑一顾的抵制态度,它和民国初年的北洋军阀政府对工会运动的态度尤为严厉。清末期间,颁行的《结社集会律》(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大清新刑律》(1910年)、《暂行新刑律》(1912年)、《治安警察条例 》(1914年)等,虽然许多内容已较封建法律有所进步,但对工人同盟罢工和团结活动则严加禁止。这些规定束缚和阻扼了工会运动的发展。
(二)20世纪20、30年代工会运动的发展情况
中国工会运动在复杂困难的政治社会条件下发展和壮大起来。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对工会运动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他领导
2
的广东政府于1921年1月明令废除《治安警察条例》和一切禁止、限制劳工团结的法规。1922年2月24日,广州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工会条例》,规定16岁以上的劳动者可组织工会,工会为法人。这是中国现代工会立法的开端。北京政府颁布的《工会条例草案》(192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组织暂行条例》(1928年)和《工会法》(1929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 等,一方面宣称保护集会结社之自由,另方面又对工会活动加以种种限制,力图使之完 全控制在政府之下,与现代工会立法旨趣相去甚远。
中国工人阶级随着自身队伍的壮大,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动政权的斗争也在不断加强和扩大。例如罢工斗争,据不完全统计,1895年到1913年,共70余次,1916年17次,1917 年21次,1918年30次,1920年46次,1921年49次。在共产主义小组帮助下,1920年11月 21日成立了上海机器工会;不久,上海又成立了印刷工会;北京成立了长辛店工人俱乐 部(1921年5月),并由北而南,成立了好几处铁路工人俱乐部。湖南、武汉等地也成立了工会俱乐部等等。 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即努力领导工人运动。1921年8月11日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公开领导工会运动的领导机关。1922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发表了宣言,提出了争取8小时工作制、罢工援助、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等目标口号,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走向团结统一,推动了全国罢工高潮的发展。在此前后发生的主要罢工斗争有:上海英美烟厂大罢工(1921年下半年),香港海员大罢工(1922年1月至3月),
3
上海海员和丝厂工人大罢工(1922年8月),安源路矿大罢工(1922年9月),以及粤汉路、京奉路、开滦煤矿、上海金银业和日本纱厂工人大罢工等。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更是名震中外,此次惨案中工人被残杀52人,伤300多人,被捕60多人,被开除外逃1000多人。1922年1月到“二七”大罢工为止的一年多时间里,罢工斗争达187次之多。
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正式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1925年一年中 ,即连续爆发了上海日纱厂罢工、青岛日纱厂罢工、“五卅运动”中的罢工、汉口惨案和沙基惨案引发的罢工、省港大罢工、安源大罢工等震惊世界的事件。1926年5月在广州、1927年6月在汉口,分别召开第三、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在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的白色恐怖下,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是1929年11月在上海秘密召开的。工会运动曾一度处于低潮,工人斗争却并未停止。20年代后期又发生多起罢工事件。30年代,罢工斗争则更多指向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如上海日商纱厂反日大罢工(1936 年)、北平工人支援“七七”抗战的斗争(1937年)、全国工人反日大罢工(1937年)、香港码头工人反日罢工(1937-1938年)等等。抗战爆发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已不存在。 。
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外,依据民国广州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条例、工会法的规定,各地各行各业成立了许多工会,有些是产业工会,有些是职业工会。有些基层工会和职业工会
4
还组织起地方性的联合会,如上海市总工会(1931年)、山西 省总工会(1937年)等。各种工会的成立,多数出于劳工自发的要求,有些则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但绝大多数工会都为维护劳工经济利益作出过积极努力和有益贡献,许多工会还踊跃参加反帝抗日的统一斗争行动。国民党南京政府于1947年发起组织中华民国总工会,目的是为加紧反共“戡乱”活动组织力量,但是随即遭到各地工人的反对。 这里要特别一提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协会。该协会初期是一个劳动文化团体,后来内部出现政治态度分化,一派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一派坚持反共。1945年5月国民党曾操纵成立中国劳工福利协会,企图取代日趋左倾的中国劳动协会,但未达到目的。中国劳动协会于1948年8月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团体会员,1949年11月自行宣告结束。
(三)革命根据地的工会运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经济不发达,现代工业企业很少,手工业工人和商业店员比重大。但工会立法受到重视,工会活动活跃,工会在组织职工群众发展生产、支援政权建设和夺取革命胜利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关于工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一些:《赤色工会组织法》,1930年1月江西省行政委员会制定,规定了工会的性质和任务等重要内容;《工会法草案》,1930年3月闽西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这两个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单行工会法规,在工会立法史上占有一定地位。
5
此外,还发布过许多具有指导工会运动的方针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中共苏区中央局关于工会运动与工作路线的通告》(1931年3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抗战期间工作纲领》(1938年4月)、《中国工会运动的八项主张》(1945年10月),都及时分析了当时形势并提出了工运方针和具体任务。1948年2月7日发表的新华社“二七社论”《坚持职工运动的正确路线,反对左倾冒险主义》,提出工会运动应符合“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反对片面追求劳动者福利、提出过高劳动条件等左倾冒险主义做法,对于端正工运方向起了重要作用。
革命根据地曾组织过许多工会,如闽西总工会、鄂豫皖特区总工会、江西省职工联合会、川陕苏区总工会、苏区四大产业工会、陕甘宁边区总工会、晋察冀边区总工会、晋西总工会、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会、晋冀鲁豫边区总工会、哈尔滨市总工会等等 。 1948年8月,在哈尔滨举行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为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工会运动确定了方针和任务。这次大会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二 新中国工会立法和工会运动的变迁和发展
新中国的工会运动,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变迁发展历程。大体情况是,工会运动在建国前后3年多时间里得到蓬勃发展;随即在极“左”思想压制下受到极大挫折;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破坏,工会活动几乎陷于停顿;70年代后期起重新获得发展。1950年、1992年、2001年三
6
次工会立法,反映了新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及其对工会运动的客观需要。工会法在保障工会运动和工会法律地位以至在特殊困难历史条件下维系工会生存等方面,所起作用是很大的。 (一)1950年工会法和建国前后3年多时间里的工会运动 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以后,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很快取得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在已经解放的城市和地区,都依据“六次劳大”确定的工运方针和任务,迅即成立工会领导机关的筹备机构,各行各业的工人自发地或在上级指导下建立起工会组织。
新中国成立之初,存在着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与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除农民外,1949年五种经济成分中的职工人数是809万人,其中绝大部分都已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依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作。恢复和发展生产是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承担的首位任务。同时,积极争取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也是职工翻身解放后的迫切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49年11月22日发布《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通知各地总工会提请当地政府采纳。这三个文件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和稳定劳资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在建国甫定、百废待举的繁忙情况下,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足见党和国家对工会运
7
动的重视。这部工会法的颁布,深刻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翻身解放后社会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工会法与前后不久颁布的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并称为建国初期的三大法律。
直到1992年新工会法颁布之前,几十年中情况虽有极大变化,但它始终是保障工会法律地位的基本依据。
(二)工会运动遭受极大挫折以致工会组织几乎停止活动 这个期间大约是从1952年至1976年,达25年上下。工会运动的遭遇,相当灵敏地反映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遭受破坏的状况。 1951年12月13日至23日,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上批判全总领导人李立三同志犯了“狭隘的经验主义,否认党的领导、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乃是表明了社会民主党的倾向”等等错误。这次错误批判造成广大工会干部思想混乱,对工会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坏后果。 1953年5月,在北京举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接续建国前的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称为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12月,又举行了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两次大会均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以赖若愚同志为主席的新的全总领导机构,工会工作重新出现新的气象。孰知1958年5月底至8月初的两个多月里,在当时中央已提出贯彻总路线的急躁冒进的极“左”思想指导下,再次批判赖若愚等全总领导人犯有“反对党的领导,向政府争夺权力,进行严重的宗派活动”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同时提出工会应无条件地成为党的“工作部”等错误理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58年夏,掀起“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高潮。依据同年9月2日中共中央提出的县
8
以下工会消亡的意见,全总提出“为工会消亡而斗争”的口号。到1958年底,全国40%的县工会被撤消,30%的县工会停止活动。1959年随全党纠正“左”的错误而纠正工会消亡的论调。1960年大办城市人民公社时,又提出“多谈公社、少谈工会”。1962年才得到较为彻底的纠正。 “文化大革命”在1966年5月发动起来后,全国总工会6月起停止工作。1967年1月起全总资金被冻结,完全停止工作。1972年以后部分干部恢复工作。同时,各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却又为“工代会”所取代。1974年以后,各地相继结束“工代会”历史,开始整顿和恢复工会组织。但工会只是大抓阶级斗争,并未开展正常工作。
(三)恢复、整顿工会组织,制定1992年工会法
粉碎“四人帮”以后,开始大力整顿和恢复工会组织。1978年10月、1983年10月、198 8年10月,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工会第九、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会工作走上轨道,会员人数激增,1957年为1630多万人,1984年即增至8029万多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 %-70%。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创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社会经济结构较之建国初期有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几乎已一统天下。公有制劳动关系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有着新的迫切需要;而组织、教育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 极投身于经济恢复和建设运动,更成为工会面临的重要任务。1950年工会法已难以满足上述几个方面的需要,制定一部新工
9
会法,已成为新形势下的紧迫立法课题。
制定新工会法的工作从1978年底开始,十几年中易稿40余次。其间,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取得很大成功,经济结构形式也由单一而趋于多样化。客观形势的变化,更要求工会组织能在法律保障下发挥更大作用。新工会法终于1992年4月3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得到通过并自当日起公布施行。 新工会法反映了工会运动在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2001年工会法的修订
1992年工会法颁布后半年即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写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9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很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量涌现,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愈趋多样化复杂化。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例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拒不履行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无限制加班加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拒缴社会保险费等等问题随处可见。1995年1月1日实施《劳动法》以后,情况有一定改观,劳动者开始利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劳动争议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1992年的工会法是计划经济体制急速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产物,适用对象基本上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显然难以承担起保障新情况下工会法律地位的责任,对它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属顺理成章之事。
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并突出规
10
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强调加强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权利以及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增加“法律责任”一章,这不仅维护了工会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且大大增强了实施中的可操作性。
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工会立法和工会运动与时俱进的变迁发展,充分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和客观需要。
三 中国工会的性质、职责、组织机构 (一)工会的性质
1.阶级性。参加工会必须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即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资本主义制度下称为雇佣劳动者)。
2.自愿性。职工参加或组织工会完全是自愿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也不能强迫他们参加和组织工会。
3.群众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只要是工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4.独立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规定,工会 “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永续性。中国工会不是暂设性组织,而是永久性连续性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消,该工会组织相应撤消;它的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臵;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
11
保留。中国工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是永久存在的组织。 (二)工会的职责
工会的职责,就是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法所规定的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在表现形式上有其特殊之处,工会的权利常常同时就是工会的义务。例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工会的基本义务,二者合二为一,即称之为工会的基本职责。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0种:
1.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会议等形式,向同级工会通报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听取意见。 3.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4.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企业、事业单位如有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等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改正,必要时可请求政府处理。 6.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派代表参加同级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以支持和帮助。
7.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所在单位或有关方面协商,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
12
应予解决;工会协助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8.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按照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者,工会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至申请强制执行。
9.工会对违反工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10.工会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劳动纪律;协助所在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工作;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三)工会的组织机构 1.工会的组织原则
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有两条:一是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二是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3)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产业和地方相结合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1)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基层组织中,
13
而不是按工种、职业组织产业工会。
(2)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3)除极少数产业工会委员会实行系统领导同时尊重地方工会的意见以外,其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与地方总工会对所属地方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双重领导。 2.工会的机构设臵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或5年。
(2)基层工会中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人数较少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3)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
(4)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14
正在阅读:
工会基础知识简介04-07
美丽的冬天作文500字07-04
六年级英语选择填空练习题08-24
大学生求职自荐信范文- 求职自荐书09-07
关于成立江东区治安防范志愿者大队的通知05-30
2017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解析(全三套)10-12
翻译(邹忌讽齐王纳谏,公输,王顾左右而言他 曹刿论战)10-20
三年级级部工作总结 - 图文10-07
《熟悉的小动物》习作讲评09-21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基础知识
- 工会
- 简介
- 水泥搅拌桩基坑支护在软土地区中的设计与施工
- cad认证工程师2010练习题2010.12.15
- 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职称英语考试辅导《综合类》第三部分讲义13
- 13年毕业清考复习题(建筑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
- 广州中大附属雅宝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检测高一地理试
- JAVA SE基础知识 - 图文
- 2016-2021年中国开关测试仪行业细分市场研究及重点企业深度调查
- 初级会计实务(2016) 第7章 财务报告
-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类型及纪律适用
- 中国风水文化
- 浅谈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 六年级语文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试题
- 宜宾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 促进资本特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 武汉东湖新区
- 平行四边形的面积--优质课教学设计
- 浅谈《平面解析几何》高考试题与解题策略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石柱县博爱家园项目总结报告 - 图文
- 2016继续教育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 四川省宜宾市一中 高中生物下学期第14周周练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