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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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K-YH1215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

编制日期:2012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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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4 3.环境质量状况 ................................................................................................................................ 7 4评价适用标准 .............................................................................................................................. 10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3 6环境影响分析 .............................................................................................................................. 16 7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分析 .................................................................................................. 20 8企业拟采取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22 9审批原则的相符性分析 .............................................................................................................. 23 10结论与建议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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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总建筑面积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50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建设项目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 张冒军 联系人 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 13588125181 传真 邮政编码 陆小姐 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4 新建√ 扩建□ 技改□ 250m2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金属制造业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8%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为新成立的企业,拟租用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的厂房,总建筑面积250m2,拟从事五金冲压件加工,投产后预计年产金属配件15万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依据国家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2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4.1); - 1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2008]1号令,2008年6月;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3.27); (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 (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6; (1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 (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7)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 (18)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 (20) 《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21) 《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报批稿)。 2、场区布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租用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本项目所在建筑位于整个厂区的东面,其余为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出租给永耀科技等企业),所在建筑为1层,本项目租用北面部分厂房,其余为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 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东面为杭州先锐电子有限公司;南面为杭州荣恒冲压件有限公司、杭州衡康电子有限公司;西面为道路,道路对面为杭州龙神工贸有限公司;北面为杭州先锐电子有限公司。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农居等敏感点。具体周边用地及厂区内部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2。 3、生产规模 企业投产后,年产金属配件15万套。 - 2 -

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1-2。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 序号 1 2 原辅材料名称 马口铁 接地线 年用量 20吨 15万套 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 表1-3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1 2 3 4 名称 分条机 冲床 冲床 冲床 台钻(卷边机) 铆钉机 型号 GT1R5 16T 3A6A 35T 数量 2台 5台 1台 2台 2台 1台 6、生产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单班制生产,年工作日300天。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 8、公用工程 供水:项目用水量约225t/a。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等,由余杭供水集团提供。 供电:余杭供电局直供,年用电量约5万度。 排水: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组团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为新成立的企业,拟租用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的闲置厂房,无工业三废产生。 - 3 -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自然环境概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1地理位置 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部、钱塘江口北岸、杭州市北郊。它东临桐乡、海宁,南接富阳,西连临安、安吉,北靠德清,总面积1222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租用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本项目所在建筑位于整个厂区的东面,其余为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出租给永耀科技等企业),所在建筑为1层,本项目租用北面部分厂房,其余为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 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东面为杭州先锐电子有限公司;南面为杭州荣恒冲压件有限公司、杭州衡康电子有限公司;西面为道路,道路对面为杭州龙神工贸有限公司;北面为杭州先锐电子有限公司。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农居等敏感点。具体周边用地及厂区内部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2。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环境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余杭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北苕溪(黄后公路—双溪)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两岸陆域纵深为500米,目标水质为Ⅲ类。本项目东侧距离北苕溪支流黄湖溪(黄后公路—双溪)段约150m。因此,本项目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2.1.2气候特征 余杭区属杭州市,处于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日照较多,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冷空气易进难出,灾害性天气较多,光、温、水地域性差异明显。春夏季雨热同步,秋冬季光温互补。季风交替规律显著,季节变化明显,形成春季多雨,秋季气爽,冬季干冷的气候特点。全年气温以七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8.5℃,一月最冷,月平均气温3.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0.7℃(瞬间值),年极端最低气温-14.9℃(瞬时值)年平均气温16℃。常年11月下旬初霜,3月中旬终霜,平均降雨量1150-1550毫米之间,年降水日为130-145天,降水地域差异明显,山地多于平原,总的趋势是由东部向西部递增。降水量- 4 -

年际变化较大,降水季节分布不均。据近几年当地气象资料统计,基本气象要素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 平均最热月气温 平均最冷月气温 平均年降水量 6月份平均最大降水量 12月份平均最小降水量 年平均蒸发量 年平均相对湿度 年平均日照时数 年平均风速 全年地面主导风向 16.2 28.5 3.9 1412.0 193.3 47.1 1293.3 79.0 1867.4 2.2 NNW ℃ ℃ ℃ mm mm mm mm % 小时 m/s 杭州市区域上空500m以下低层逆温层的年平均出现频率:7时为35%,19时为17%,全年以春季出现最多,秋季出现最少。7时和19时逆温层年平均厚度分别为264.0m和198.5m,冬季高低相差100~150米,厚薄相差50~100m,年平均强度分别为0.75℃/100m和0.57℃/100m,均以冬季为最强。 2.1.3水文特征 黄湖镇境内主要河流为北苕溪支流黄湖溪,自北向南穿过镇区,北苕溪属山溪性河流,除洪水季节外,河流水位较低,地表水流小。北苕溪源于余杭与安吉交界的昱岭,从鸬鸟镇后畈村入境,至白沙村至百丈溪汇合后进入黄湖镇,在双溪竹山村与太平溪汇合,再经双溪、潘板桥,至瓶窑龙舌嘴汇入东苕溪,主流长45千米,集雨面积317km2。平均流量4.61 m3/s。北苕溪上游建有四岭水库,库容2800万m3,兴利库容1220万m3,集水面积71.60km2。 2.1.4地质地貌 余杭地处杭嘉湖平原与浙西丘陵山地的过度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为山地丘陵区,属天目山的余脉,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峰大部分都分布于此;东部为堆积平原,地势低平,塘漾棋布,属著名的杭嘉湖水网平原,平均海- 5 -

拔2-3米;东南部为滩涂平原,其间孤丘兀立,地势略转向高亢,海拔为5-7米。 根据勘探资料表明,余杭地层属于扬子江南过渡区地层,以第四系分布面积最为广泛,约占全市陆地面积的2/3以上。岩浆岩分为侵入岩和火山岩两种。侵入岩露出面积约为65.68km2,有花岗岩、花岗闪长岩、花岗斑岩、石英正长岩等14个岩体。火山岩集中分布于彭公至良渚一带,发育于中生界,分布层以上株罗统黄尖祖为主。地貌可分中山、低丘、河谷平原、水网平原、滩涂平原等,其中平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1.48%。 2.2社会经济概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黄湖镇明代建镇,距今已有630年的历史,相传有湖塘横于溪上故名。地处杭州西北郊,距杭州市中心42公里,省一级公路04省道穿境而过,与104国道相接进入杭州外环交通圈,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条件。全镇总面积58.55平方公里,辖五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全镇总人口13573人。 黄湖镇地处丘陵地带,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雨量充足,土壤肥沃,资源丰富,以盛产竹、木、茶、果等特产而闻名,具有良好的自然山水生态环境。 近年来,黄湖镇以“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美丽之洲宜居地”为主线,以“打造环境最优美、卫生最清洁、人民最宜居的新城镇”;“打造外资高新产业集聚区”;“打造上海、杭州市民休闲度假胜地”为目标,扎实推进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坚持走生态与经济共赢的道路,进一步发展生态经济,化生态优势、环境优势为发展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效益。 我镇坚持走生态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大招商、选商力度,成功引进了杭州斯凯菲尔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诺富特时装有限公司、杭州博济医药等外资高新企业,进一步加快外资高新产业集聚区建设。 在农业上,我镇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为主。目前,我镇共有农产品基地5个,规模养殖场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杭州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区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2009年,我镇完成了全部5个村的股份制改革。 我镇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主动融入大径山旅游圈。目前已成功引进台湾大丰集团大马湾休闲农庄、杭州宋都集团黄湖林区(省级森林公园)旅游开发等休闲项目。同时,通过实施国家级项目黄湖小流域治理工程,不断改善黄湖的水环境,从基础做起,致力于打造最有的投资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 6 -

3.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3.1 环境空气 本环评不作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参考2011年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对径山镇人民政府、径山村村委的环境空气委托监测数据,监测数据表明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能达到二级标准,具体数据见表3-1。 表3.1-1径山镇人民政府环境空气委托监测数据(mg/m3) 地点 径山 镇政 府 径山村村委 径山 镇政 府 径山村村委 时间 2010.7.20.09:00-10:00 2010.7.20.10:00-11:00 2010.7.20.13:00-14:00 2010.7.20.15:00-16:00 2010.7.20.09:00-10:00 2010.7.20.10:00-11:00 2010.7.20.13:00-14:00 2010.7.20.15:00-16:00 2010.7.21.09:00-10:00 2010.7.21.10:00-11:00 2010.7.21.13:00-14:00 2010.7.21.15:00-16:00 2010.7.21.09:00-10:00 2010.7.21.10:00-11:00 2010.7.21.13:00-14:00 2010.7.21.15:00-16:00 小时平均 日平均 二氧化硫 0.008 0.010 0.008 <0.007 0.008 0.009 0.009 0.010 <0.007 0.008 0.008 <0.007 0.009 0.008 0.008 <0.007 0.50 0.15 二氧化氮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0.12 0.08 - 0.30 0.064 0.055 0.064 0.045 总悬浮颗粒物 标准限值 由表3-1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基本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 7 -

3.2 水环境 建设项目的周围的河流主要有北苕溪支流黄湖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规定,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在北苕溪(张堰大桥)采样点的监测数据表明北苕溪水质为Ⅱ类。现状水质能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具体数据见表3-2。 表3-2北苕溪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汇总 除pH外均为mg/l 取样 点位 张堰 大桥 采样 时间 2008.7 2008.9 2008.11 PH 7.51 7.25 7.42 DO 6.88 6.93 8.94 高锰酸盐指数 2.3 2.93 3.04 NH3-N 0.143 0.454 0.411 TP 0.019 0.056 0.062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环境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余杭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北苕溪(黄后公路—双溪)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两岸陆域纵深为500米,目标水质为Ⅲ类。本项目东侧距离北苕溪支流黄湖溪(黄后公路—双溪)段约150m。因此,本项目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3.3 声环境 为了了解建设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我们于2012年11月8日对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噪声现状值进行了监测,监测使用的是AWA6218型噪声统计分析仪。企业实行单班制生产,因此,仅对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由于企业南厂界和其他企业相连,无法进行监测,因此,仅对东、西、北三侧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布置见附图2。监测结果见下表3-3。 表3-3 环境噪声现状值(dBA) 监测值(Leq) 监测点编号 昼间 1#(东厂界) 2#(西厂界) 3#(北厂界) 55.3 55.1 55.2 - 8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⑴水环境 建设项目的周围的河流主要有北苕溪支流黄湖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评价区域内该水体远期控制目标为Ⅲ类水质。 ⑵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⑶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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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适用标准

4.1 环境质量标准 4.1.1 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环境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为Ⅲ类。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1。 表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参数 Ⅲ类 PH 6~9 DO ≥5 高锰酸盐指数 ≤6 TP ≤0.2 NH3-N ≤1.0 4.1.2 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2。 表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SO2 NO2 TSP 标准限值 (mg/m) 日平均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 0.15 0.50 0.08 0.2 0.30 3 4.1.3 环境噪声 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河流等,因此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3。 表4-3 环境噪声标准 类 别 2类 标准限值 (dB) 昼间 60 夜间 50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污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企业将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4。 - 10 -

表4-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污染物 三 级 PH 6-9 CODcr 500 BOD5 300 NH3-N 45* SS 400 注:*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5。 表4-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pH外均为mg/l 污染物 一级A标准 pH 6-9 CODcr ≤50 BOD5 ≤10 NH3-N ≤5(8) SS 6-9 4.2.2 噪声 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河流等,因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体数值见表4-6。 表4-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 别 2 类 标准限值 (dB) 昼间 60 夜间 50 4.3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九五”期间重点推行的环境管理政策,实践证明它是现阶段我国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剧、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是我国现阶段强有力的环保管理措施,主要总量控制指标为:SO2和COD、氨氮和氮氧化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基本无工业粉尘、烟尘、SO2排放,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有效的处置,不得排放,即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被纳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本项目投产后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 11 -

本项目废水量191.3T/a,CODcr排放量0.0096t/a,氨氮为0.00096t/a。根据上述原则,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具体数据见表4-7所示。 表4-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 单位:t/a 指标项目 CODcr 氨氮 排放量 0.0096 0.00096 - 12 -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马口铁→分条→冲压成型→套卷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压紧铆钉 接地线 成品 马口铁→分条→冲压→卷边→冲孔 5.2 污染源分析 1、废水 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企业新厂区劳动定员15人,不设置职工食堂、宿舍。按每人每天用水0.05吨计,排水系数按 85%计,则废水排放量约191.3t/a.污水水质指标为:pH:7,CODcr:400mg/L,NH3-N:40mg/L。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77t/a, NH3-N:0.008t/a。 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总量计算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为CODCr:0.0096吨/年,NH3-N:0.00096吨/年。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过程,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上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5-1。 表5-1 各类设备噪声级 单位:dBA 序号 1 2 3 4 名称 分条机 冲床 台钻(卷边机) 铆钉机 - 13 -

噪声级 85 85 85 85

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马口铁边角料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5%,则年产生材边角料约0.1吨/年,企业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 企业劳动定员15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则产生量约2.3t/a,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14 -

5.3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污染物种类 水 污 染 物 污染源 产生浓度和产生量 排放量:191.3t/a CODcr:400mg/L CODcr:0.077T/a NH3-N:40mg/L NH3-N:0.008T/a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排放量:191.3t/a CODcr:≤50mg/L CODcr:0.0096T/a NH3-N:≤5mg/L NH3-N:0.00096T/a 生活废水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过程,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上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5-1。 表5-1 各类设备噪声级 单位:dBA 噪声 序号 1 2 3 4 名称 分条机 冲床 台钻(卷边机) 铆钉机 噪声级 85 85 85 85 马口铁边角料 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 0.1T/a 2.3T/a 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主要生本项目是利用已建成的城市建筑和设施,不构成对城市生态的影响。 态影响 - 15 -

6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问题,只涉及简单的设备安排和装修作业,所以本环评不作专门的施工期评价,仅对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及防治措施进行分析。 6.1 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环境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余杭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北苕溪(黄后公路—双溪)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两岸陆域纵深为500米,目标水质为Ⅲ类。本项目东侧距离北苕溪支流黄湖溪(黄后公路—双溪)段约150m。因此,本项目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企业劳动定员15人,不设职工食堂、不宿舍。废水排放量为191.3t/a.污水水质指标为:pH:7,CODcr:400mg/L,NH3-N:40mg/L。 根据项目所在地址目前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并投入使用,要求业主对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为:CODcr:0.0096t /a,NH3-N:0.00096t/a),从而基本消除项目所排废水对周围地面水体的影响。 6.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6.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近来噪声对人体危害的有关研究表明,噪声不仅可严重损害人的听觉系统,并可以通过听觉系统传至大脑中枢神经系统从而诱发和导致多种疾病。 - 16 -

⑴本项目厂界噪声现状 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数据详见表3-3),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⑵源强及特征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过程,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上述设备噪声源强见表6-1。 表6-1 各类设备噪声级 单位:dBA 序号 名称 噪声级 1 分条机 85 2 冲床 89 3 台钻(卷边机) 85 4 铆钉机 85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车间内安装完好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②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安装时做好相应的减震、防震措施,如安装防震垫片等; ③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3.预测模式 A、整体声源计算模式 将噪声设备所在建筑物看作一个噪声源,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尺寸大小,分别将其作为整体声源和点声源处理。 整体声源计算公式为: LP?Lw??Ai ⑴ 式中:Lp ——受声点的声级 LW——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 ?Ai——声波传播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总衰减量; Lw=Lpi+10lg(2S) ⑵ Lpi=LR△LR ⑶ △LR=10Lg(1/r) ⑷ - 17 -

式中:Lpi——各测点声压级的平均值, dB(A); LR——车间的平均噪声级, dB(A); △ LR——车间平均屏蔽减少量 , dB(A); S——拟建车间的面积, ㎡; R——厂房围护结构的平均透声系数。 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Ai包括距离衰减、屏障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地面衰减,由于后二项的衰减值很小,可忽略,故?Ai=Aa+Ab 2Aa?101g2?r 距离衰减: ⑸ ?? 其中:r——整体声源中心至受声点的距离; 屏障衰减Ab按该企业厂房及围墙隔声量而定,经噪声监测,该企业单个主厂房的墙体可衰减15~20dB(A),厂界围墙可衰减3dB(A)左右。为了简化计算并保证一定的安全系数,预测中只考虑有声源厂房维护结构的衰减因素,不考虑无声源建筑构物的屏蔽效应及树木的吸声、隔声作用。 ⑸噪声预测分析 根据企业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二)、主要噪声污染源及源强(见表6-5),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2。 表6-2 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声源名称 预测值 厂界东 昼间 52.5 厂界南 昼间 52.4 厂界西 昼间 52.5 厂界北 昼间 52.4 根据表6-2的噪声预测分析,企业在做好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马口铁边角料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5%,则年产生材边角料约0.1吨/年,企业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18 -

2.生活垃圾 企业劳动定员15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则产生量约2.3t/a,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一般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雨淋、风吹等作用对水体和空气产生二次污染,但只要对其加强管理,经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即基本消除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19 -

7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分析

7.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外排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年排放量约191.3t/a。 项目所处地址目前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并投入使用,项目将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卫生间废水→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 预计废水治理投资约0.5万元 7.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7.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企业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车间内安装完好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②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安装时做好相应的减震、防震措施,如安装防震垫片等; ③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企业在做好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预计噪声治理投资约3万元。 7.2.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马口铁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只要落实好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则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预计固废治理投资约0.5万元。 - 20 -

7.5 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分析 本项目用于一次性环保的费用概算如表7-1。 表7-1项目环保投资表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项 目 废水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 固废 合计 投资额(万元) 0.5 3 0.5 4 预处理池 设备防震、墙体及门窗隔声设施等 固体废弃物及收集装置 - 21 -

8企业拟采取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污染物种类 废水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生活污水 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放 企业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车间内安装完好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②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安装时做好相应的减震、防震措施,如安装防震垫片等; 噪声 ③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企业在做好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马口铁边角料 收集后卖给相关单位 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固 废 生活垃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环境影响较轻,基本不影响生态环境。 - 22 -

9审批原则的相符性分析

9.审批原则的相符性分析 ①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本项目属于“Ⅱ1-20110B05饮用水与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范围内,而“饮用水与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于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中的限制准入区。 该区域准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2004)和《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01)等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1)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按规定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禁止在苕溪水域保护区内新建或扩建化工、制药、造纸、印染、染料、电镀、制革、冶炼、酿造等有严重水污染的项目。已有的严重危害生活饮用水水源或居民生活的上述企业,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或杭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3)苕溪水域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有毒废液、倾倒工业废渣、尾矿和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船只、车辆和容器;(三)在河流两岸堆放、存贮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四)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五)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污水灌溉农田;(六)排放未经消毒处理或经消毒处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4)苕溪水域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农用沟渠排放污染物。 (5)在苕溪水域保护区内航行的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和倾倒船舶垃圾、粪便。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有毒有害货物,必须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 23 -

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属于金属制造业,不属于化工、制药、印染等有严重水污染的项目,因此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②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三废”可以做到妥善处置。 ③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中CODcr、氨氮为总量控制指标, CODcr最终达标排放量0.0096t/a,最终达标排放量0.00096t/a。排放总量经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区域平衡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 ④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本环评分析,该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当地环境功能区不变,因此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同时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根据其土地证显示,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同时为了解产业政策,我们查阅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浙江省计委和环保局发布的严格限制建设污染生产项目目录、《杭州市2011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禁止建设、限制建设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审批原则。 - 24 -

10结论与建议

10.1基本结论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为新成立的企业,拟租用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黄湖镇清波村的厂房,总建筑面积250m2,拟从事五金冲压件加工,投产后预计年产金属配件15万套。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和同类型项目类比调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北苕溪(独松-横塘村)水环境功能区为北苕溪余杭保留区,水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余杭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北苕溪(黄后公路—双溪)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两岸陆域纵深为500米,目标水质为Ⅲ类。本项目东侧距离北苕溪支流黄湖溪(黄后公路—双溪)段约150m。因此,本项目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企业劳动定员15人,废水排放量为191.3t/a。 根据项目所在地址目前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并投入使用,要求业主对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项目废水经纳管送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实际情况,则废水最终排放进入纳污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为:CODcr:0.0096t /a,NH3-N:0.00096t/a),从而基本消除项目所排废水对周围地面水体的影响。 2、拟建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能达到二级标准。本项目投产后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3、根据现场监测,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为保证企业噪声排放能稳定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企业通过采取“7.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中提出的噪声措施,基本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马口铁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25 -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只要落实好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则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10.2建议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定,执行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 2.建设单位应追加投资,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设施良好运作,保证达到预计效果。 3.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项目发生变更,则应报环保部门审核,必要时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业主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确保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0.3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杭州余杭区黄湖镇张冒军五金冲压件厂建设项目,只要认真实施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正常营业后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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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or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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