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枝特区中寨乡岩脚村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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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枝特区中寨乡岩脚村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邹兴跃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六盘水市民政局成立调研组到六枝特区中寨苗族彝族布依族乡岩脚村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有效为我市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了工作经验和蓝本。 〔关 键 词〕 社会救助;问题;建议 〔作者介绍〕 市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2013年1月28日,市社会救助局成立调研组到六枝特区中寨苗族彝族布依族乡岩脚村开展了调研。这次调研以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为主题,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共随机抽查了10户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召开了乡、村两级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查阅了乡、村两级有关表、册、证,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乡、村两级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1中寨乡及岩脚村基本情况 1.1中寨乡基本情况

中寨乡面积219.6平方公里,总人口54000余人,其中非农人口8000人,全乡辖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96个村民组,2012年全乡财政收入约2000万元。截至2012年底,全乡有农村低保户3885户、7890人,季度发放低保金147.77万元,季度人均救助187元;城市低保户164户、194人,月发低保金5.08万元,月人均救助261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0户、154人(其中集中供养17人)、季度发放五保供养金10.5万元;2012年全乡冬春救助5000人、发放救助粮19.5万斤,6、7、8月份向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781户、1431人发放救助粮8.019万斤;2012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71.11万元,救助292人;2012年向194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97万元,向14名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费9.45万元,临时救助2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万元。 1.2岩脚村基本情况

岩脚村面积14.5平方公里,总人口2017人,辖8个村民小组。截至2012年底,全村有农低保对象229户405人,季发低保金8.0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户6人(其中3人集中供养),季发供养金0.56万元;2012年全村冬春救助240人、发放救助粮1万斤,6、7、8月份向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37户、68人发放救助粮0.4万斤;2012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4万元,救助14人;2012年向9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5万元,向2名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费9.45万元,临时救助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0.8万元。 2取得的成效

2.1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粮食救助、优抚保障、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中寨乡、岩脚村得到较好落实。 2012年全乡共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000

余万元(其中岩脚村50余万元),占全乡财政总收入的50%,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乡、村社会稳定。 2.2救助对象认定准确

在随机抽查的10户农村低保对象中,除一户存在有“保人未保户”的不规范瑕疵外,其余保障的为老、孤、残人员,基本无劳动能力,依靠自身难以维持生活,全部符合享受条件,且收入计算准确,补差符合实际,分类施保到位,按规定程序确定了保障对象。 2.3发放清楚明晰

乡政府委托农村信合联社对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存折保管在救助对象手中,存折上农村低保金、贷款及种粮补贴央补、省补等标注明晰,存取款时间清楚,符合有关要求。

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3.1低保金发放不及时

调研发现,中寨乡2012年农村低保金存在未按时发放问题,具体为:6月份发放第一季度低保金,12月份一起发放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低保金,2013年1月份才发放2012年第四季度低保金。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2012年一季度乡政府按特区政府安排调查清理违反计生政策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低保享受人员,暂缓了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工作,致使6月份才发放。一季度发放滞后又影响了后三季度得发放时间。二是资金拨付方面滞后。六枝特区低保金拨付上账按“财政国库—财政低保专户—民政低保专户—乡镇财政所—乡镇信用社”程序运作,涉及多个环节,只要一个环节滞后,就会导致低保金发放不及时。三是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严重不足。中寨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只有2名,要从事民政、残联、老龄、民族宗教全部事务,还要承担包村工作,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且办公设备简陋,电脑设备满足不了低保软件信息系统的需要。四是工作人员变动频繁。2012年一年内中寨乡负责社会事务具体从事城乡低保的工作人员两次调动,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3.2救助对象不清楚救助信息

在随机抽查的10户农村低保户中,多数低保户不清楚自己领取的是什么钱、应领多少、领取了多少,其中有一名低保对象,其存折明明显示已领取了低保金,仍反映说没有领到。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救助对象文化水平低、智商不高。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属弱势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和救助,他们处于弱势的根源,正是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低、智商不高。这次调研随机抽查的10户农村低保户中,有8户低保家庭成员全部不识文化,有1户家庭中的1人初识文化,有1户家庭中的2人在读初中和小学。据岩脚村支书掌握的情况,全村80%的低保对象是文盲,其余的大多识字不多,是半文盲。由于低保、五保主要保障的是孤、老、残等低收入群体,从全市范围看,情况也大致如此。故日常生活中他们看不懂乡镇、村委会的公示内容,取款时也看不明白存折上显示的内容就不足为怪了。入户走访时,我们仔细察看了低保户手上的存折,存折上农村低保金、贷款及种粮补贴央补、省补等标注明晰,存取款时间清楚,只要识文化是看得懂的。二是低保宣传不够。调研中我们发现,乡、村两级宣传工作手段尚不能满足低保对象的信息需求。三是工作不够细致。按政策城乡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原则。具体工作中,城市低保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对保障对象、保障金额进行调整,在发生变动时,很难做到告之低保对象全部信息或及时更新低保证相关信息等。 3.3存在“保人不保户”问题

入户走访时,发现对岩脚村的1户农村低保对象存在“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操作问题。 4有关建议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贵州省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黔府办发〔2010〕16号)、《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黔委厅字〔2012〕71号)等文件精神,针对中寨乡岩脚村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发放低保金。严格执行民政部下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及《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市低保按月(原则上在每月的15日前)、农村低保按季(原则上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社会化发放。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细化低保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让低保对象能及时掌握信息。要细化低保工作,根据发放情况,认真填发低保证,同时,低保对象存折上所领取的资金类别必须备注明晰,让救助对象清楚明白。

三是严格落实低保政策、杜绝“保人不保户”问题。少数地方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不符合低保政策,对同一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必须整户纳入保障。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要落实好县、乡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编制人员、解决工作条件、创造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健康规范开展。

五是加大培训力度。逐级开展好低保政策、低保软件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切实掌握低保政策、提高信息化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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