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实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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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432000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F43201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施工方面的内容 1F432011 掌握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1.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2.《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是由专业门类、功能序列和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

3.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用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与水利技术标准共同构成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1F432012 掌握水利工程土石方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开挖

(一)明挖工程对钻孔爆破的要求 SL 47—94第1.0.8条规定

1.0.8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由于洞室爆破和药壶爆破的装药直径较大,其爆破振动影响范围也较大,因此,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禁止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二)明挖工程的安全保护要求

2.1.2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三)地下洞室洞脸施工作业的要求

5.2.2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四)自上而下开挖竖井施工的要求

5.4.2竖井与斜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时,应遵守: 1.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防止井台上杂物坠入井内。 2.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 3.Ⅳ、Ⅴ类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 (五)特大断面洞室开挖要求

(六)洞室开挖对爆破安全的要求

注意P392:13.2.3、13.2.7、13.2.10的规定。

13.2.3 爆破时,施工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单向开挖时,安全地点至爆破作业面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

13.2.6 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13.2.7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13.2.10 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二、锚固与支护

1F432013 掌握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是温控、模板支护、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模板

(一)重要模板设计制造的质量要求 (二)竖向、内倾模板安装的质量要求

2.3.7 除悬臂模板外,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三)拆除模板时限的规定 SDJ 207—82第2.6.1条规定:

2.6.1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才能拆除。 1.悬臂板、梁 (1)跨度≤2m:70%; (2)跨度>2m:100%。 2.其他梁、板、拱

(1)跨度≤2m:50%; (2)跨度2~8m:70%; (3)跨度>8m:100%。

经计算及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他实际荷载时,可以提前拆模。 (四)滑模牵引系统的规定 (五)陡坡滑模施工安全的要求 二、钢筋

(一)钢筋材质的控制要求

SDJ 207—82第3.1.3条和3.1.6条规定:

3.1.3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尚应作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应用。

3.1.6水工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应采用冷拉钢筋。

【冷拉钢筋脆性较大,水工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应采用冷拉钢筋。】 (二)钢筋安装质量的控制要求 三、浇筑

(一)水泥质量的要求 SDJ 207-82第4.1.5条规定:

4.1.5 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制造厂的品质实验报告;实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DL/T5144—2001第5.1.5条规定:

5.1.5 运至工地的每一批水泥,应有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和品质试验报告,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检验(按每200~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如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二)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的质量要求 SDJ 207—82第4.1.15条规定:

4.1.15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沼泽水,不得用于拌制和养护混凝土。 注意P395:5.1.5及5.5.1的规定。 【DL/T5144—2001第5.5.1条规定:

5.5.1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可用于拌合与养护混凝土。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用于拌合与养护混凝土。】 (三)混凝土配合比的控制质量要求 (四)混凝土拌合质量的控制要求 (五)岩基清理的质量控制要求 注意P396:7.3.2的规定。

7.3.2 岩基上的松动岩块及杂物、泥土均应清楚。岩基面应冲洗干净并排净积水;如有承压水,必须采取可靠的处理措施。清洗后的岩基在浇筑混凝土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 (六)混凝土浇筑平仓作业的质量要求 4.5.8 浇筑舱内的混凝土

4.5.9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舱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注意P396:7.3.8及7.3.10的规定。

7.3.8 入仓的混凝土应及时平仓振捣,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至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蜂窝。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面应水平,在倾斜面处收仓面应与倾斜面垂直。

7.3.10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在仓内加水;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应避免外来水进入仓内,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应随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表面的砂浆。 (七)不合格混凝土的处理规定 注意P396:4.5.10的规定。

4.5.10 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经入仓的不合格的混凝土必须清除。 (八)混凝土浇筑连续性的要求

注意P396:4.5.11的规定。

4.5.11 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终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九)混凝土工作缝处理的强度要求 注意P397:7.3.14的规定。

7.3.14 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收仓面浇筑平整,在其抗压强度尚未到达2.5Mpa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仓面准备工作。

2.混凝土施工缝面应无乳皮,微露粗砂。

3.毛面处理宜采用25~50Mpa高压水冲毛机,也可采用低压水、风砂枪、刷毛机及人工凿毛等方法。毛面处理的开始时间由试验确定。采取喷洒专用处理剂时,应通过试验后实施。 (十)混凝土浇筑时表面泌水处理的规定 注意P397:4.5.13的规定。

4.5.13 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四、温度控制

(一)混凝土浇筑时进行温度控制的要求 (二)高温季节施工降温控制的要求 SDJ 207—82第5.2.5条规定:

5.2.5在高温季节施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以减少混凝土的温度回升: 1.缩短混凝土的运输时间,加快混凝土的入仓覆盖速度,缩短混凝土的曝晒时间; 2.混凝土的运输工具应有隔热遮阳措施; 3.宜采用喷水雾等方法,以降低仓面周围的气温;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安排在早晚和夜间进行;

5.当浇筑块尺寸较大时,可采用台阶式浇筑法,浇筑块高度应小于1.5m。 注意P397:8.2.1的规定。

(三)气温骤降及低温季节的温控要求 注意P398:8.2.4的规定。 8.2.4 表面保护

1.在低温季节和气温骤降季节,混凝土应进行早期表面保护。

3.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的内外温差确定,并应避免在夜间或气温骤降时拆模。在气温较低季节,当预计拆模后有气温骤降,应推迟拆模时间;如必须拆模,应在拆模的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1F432014 掌握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渗墙与灌浆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混凝土防渗墙

(一)防渗墙施工试验的要求 (二)混凝土防渗墙墙体质量的要求 (三)墙体施工中特殊情况处理的质量要求 注意P399:8.0.3的规定。 二、沥青混凝土防渗墙

(一)沥青混凝土铺筑试验的要求 (二)沥青混凝土的安全生产要求 三、灌浆工程

(一)现场灌浆试验的要求 1.0.3条规定:参见教材P399。 SL 62-94第1.0.3条规定: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1.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二)灌浆区防震安全的要求 1.0.7条规定:参见教材P399。

SL 62-94第1.0.7条规定:

1.0.7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的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三)接缝灌浆施工顺序的要求 5.1.1条规定:参见教材P399。 SL 62-94第5.1.1条规定:

5.1.1 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蓄水后,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时进行。 (四)土坝坝体灌浆质量控制要求

1F432015 掌握水利工程堤防与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堤防工程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

2.3.3 严禁在堤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二)堤基施工的质量控制要求

5.1.3 当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冻加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理,不得在其上施工。

5.2.2 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三)碾压土堤施工填筑作业质量控制要求 (四)碾压土堤铺料作业质量控制要求 (五)碾压土堤施工压实作业质量控制要求 二、土石坝

(一)施工试验的要求 SDJ 213—83第6.1.3条规定:

6.1.3 1、2级坝和高土石坝工程必须在开工前完成有关施工试验项目。

【土石坝筑坝材料施工试验项目包括:调整土料含水率、调整土料级配工艺、碾压试验、堆石

料开采爆破试验等。通过碾压试验可以确定合适的压实机具、压实方法、压实参数等,并核实设计填筑标准的合理性。】

(二)坝体填筑作业的要求 SDJ 213—83第8.0.1条规定:

8.0.1 坝体填筑必须在坝基处理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坝基处理施工包括:清理地表物及软弱覆盖层、坝基(坡)段岩石开挖和修正砂砾石坝基、防渗体部位坝基和岸坡岩面封闭及顺坡处理、明挖截水槽、坝基排水及渗水处理。 隐蔽工程包括:地基开挖、防渗墙、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等。 坝基处理及隐蔽工程在被覆盖后将无法进行工程的质量检查。】 (三)坝体压实作业的要求 (四)坝体心墙填筑作业的要求

10.2.7 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跨缝碾压。宜采用先填反滤料后填土料的平起填筑法施工。

斜墙宜与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斜墙也可滞后于坝壳料填筑,但需预留斜墙、反滤料和部分坝壳料的施工场地,且已填筑坝壳料必须削坡至合格面,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填筑。 (五)负温下填筑的要求 10.4.5条规定:参见教材P401。 DL/T5129-2001第10.4.5条规定:

10.4.5 负温下填筑,应做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避免土层冻结。均质坝体及心墙、斜墙等防渗体不得冻结,否则必须将冻结部分挖除。砂、砂砾料及堆石的压实层,如冻结后的干密度仍达到设计要求,可继续填筑。 (六)反滤层施工的质量要求

1F432016 掌握水利工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与碾压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一)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挡水度汛的要求

2.0.3条规定:参见教材P402。 SL 49-94第2.0.3条规定;

2.0.3 当确定未浇筑混凝土面板的坝体挡水时,必须对上游坡面进行碾压砂浆、喷射混凝土或喷洒阳离子乳化沥青等防渗固坡处理。 (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碾压试验的要求 (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碾压施工的要求 (四)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填筑料、填筑质量的要求 (五)混凝土面板的质量要求 (六)趾板混凝土浇筑的质量要求 (七)面板混凝土养护要求 (八)止水施工的质量控制要求 二、碾压混凝土坝 (一)现场碾压试验的要求 (二)碾压质量的控制要求

(三)碾压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的控制要求 4.5.6条规定:参见教材P403。 SL 53-94第4.5.6条规定:

4.5.6 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系指下层混凝土拌合物拌合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应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 (四)施工缝进行处理的质量控制要求 SL 53—94第4.7.1条规定:

4.7.1 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1F432017 掌握水利工程水闸和小型水电站以及泵站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水闸

(一)水闸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要求

(二)地基处理的质量控制要求 (三)钢筋混凝土铺盖施工程序控制要求 SL 27-91第9.3.1条规定:

9.3.1钢筋混凝土铺盖应按分块间隔浇筑。在荷载相差过大的邻近部位,应等沉降基本稳定后,再浇筑交接处的分块或预留的二次浇筑带。

在混凝土铺盖上行驶重型机械或堆放重物,必须经过验算。 二、小型水电站

(一)钢管安装及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止水的要求 16.3.1 钢管安装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支持钢管的混凝土支墩或墙具有70%以上的强度。 (二)地下厂房开挖的要求 (三)工程度汛要求 三、泵站

1F43202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第二篇水力发电及新能源工程之3施工及验收的内容

1F432021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地质与开挖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 5109—1999)

6.3.6 工程边坡可能失稳的预报,应采用书面预报。若遇紧急情况,可先作口头预报,随即整理书面资料报出。预报资料应统一编号。

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 5099—1999)

7.3.2 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五落实威胁的安全地点。单项开挖隧洞,安全地点指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13.2.6 参见教材P406。

(SL 378-2007)13.2.6 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举例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SL378-2007)13.2.7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三、《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5135—2001)

5.3.2 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的位置、结构和设施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6.5.5 电力起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只允许在无雷电天气、感应电流和杂散电流小于30mA的区域使用。

2.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现场所有带电的设备、设施、导电的管与线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1F432022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与施工组织有关的内容引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04)的条文,共18条。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施工导流

3.2.1导流建筑物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工程规模划分为3~5级,具体按表1F432022-1确定。

导流建筑物级别划分 表1F432022-1

使用年 限 级保护对象 别 有特殊要求的1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或推迟3 级永久性水工建工程总工期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造成>3 筑物 重大灾害和损失 >50 >1.0 失事后果 (年) (m) 围堰高度库容(10m) 83导流建筑物规模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 1级、2级永久性 4 或影响工程总工期和第一台(批)机组发电,1.5~3 15~50 0.1~1.0 水工建筑物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3级、4级永久性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 5 水工建筑物 第一台(批)机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1.5 <15 <0.1 较小 注:l.导流建筑物包括挡水和泄水建筑物,两者级别相同。 2.表列四项指标均按导流分期划分。

3.有、无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均系针对施工期而言,有特殊要求的工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系指施工期不应过水的土石坝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4.使用年限系指导流建筑物每一导流分期的工作年限,两个或两个以上导流分期共用的导流建筑物,如分期导流一期、二期共用的纵向围堰,其使用年限不能叠加计算。

5.导流建筑物规模一栏中,围堰高度指挡水围堰最大高度,库容指堰前设计水位所拦蓄的水量,两者应同时满足。

3.2.4 应根据不同的导流分期按表1F432022-1划分导流建筑物级别;同一导流分期中的各导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不同作用划分;各导流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相同,以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为准。

3.4.10 不过水围堰堰顶高程和堰顶安全超高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堰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洪水的静水位与波浪高度及堰顶安全加高值之和,其堰顶安全加高不低于1F432022-5值。

不过水围堰堰顶安全加高下限值(单位:m) 表1F432022-5 围堰形式 土石围堰 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 围堰级别 3 0.7 0.4 4~5 0.5 0.3 3.4.12 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与土石围堰的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重力式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K不小于3.0,若考虑排水失效情况,K不小于2.5;按抗剪强度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K不小于1.05。

2.混凝土拱围堰、浆砌石拱围堰的安全系数及应力控制指标分别参照SL282-2003和SL25-1991的有关规定选取。

3.土石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3级,K不小于1.2;4-5级,K不小于1.05。 (二)主体工程施工 (三)施工供电

6.5.6 对工地因停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引起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一类负荷应保证连续供电,设两个以上电源。 (四)施工总布置

1F432023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水工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 5110—2000) 二、《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 32—1992)

三、《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 5207—2005) 四、《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01) 5.1.7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优先使用散装水泥。

2.运到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得混装。

3.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4.应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注意环境保护。

11.5.3 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500m 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l000m成型一组;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lOOm 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成型一组。

2.抗拉强度:28d龄期每2000m 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3000m成型试件一组。

3.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l~2组。

7.1.9 混凝土拌合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合格料处理: 1.错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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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配料时,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 3.拌合不均匀或夹带生料。

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超过最大允许值。

7.3.10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在仓内加水;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应避免外来水进入仓内,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应随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表面的砂浆;应有专人做好模板维护,防止模板位移、变形。 7.3.13 浇筑仓面混凝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挖除: 1.出现7.1.9第1、2、3款情况的不合格料。 2.下到高等级混凝土浇筑部位的低等级混凝土料。

3.不能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室或对建筑物带来不利影响的级配错误的混凝土料。 4.长时间不凝固超过规定时间的混凝土料。

11.4.4 对混凝土强度或内部质量有怀疑时,可采取无损检测法(如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或钻孔取芯、压水试验等进行检查。

11.5.3 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500m 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1000m成型一组;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100m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成型一组。

2.抗拉强度:28d龄期每2000m 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3000m成型试件一组。

3.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2组。

1F432024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与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有关的内容摘自《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2001),共25条。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导流与度汛的要求 二、坝基与岸坡处理的要求

6.0.10 防渗体部位的坝基、岸坡岩面开挖,应采用预裂、光面等控制爆破法,使开挖面基本上平顺。严谨采用洞室、药壶爆破法施工。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在开始填筑前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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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 防渗体如与基岩直接结合时,岩石上的裂隙水、泉眼渗水均应处理。填土必须在无水岩面进行,禁止水下填土。 三、坝料开采的要求 四、坝体填筑的要求

10.3.9 防渗体与两岸接坡及上下游反滤料必须平起施工。防渗体填筑及雨后复工时,应将含水率超标和被泥土混杂和污染的反滤料予以清除。

10.3.10 雨后复工处理要彻底,首先人工排除防渗体表层局部积水,并视未压实表土含水率情况,可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严禁在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填土。 10.4.2 负温下填筑范围内的坝基在冻结前应处理好,并预先填筑1-2m松土层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坝基冻结。若部分地基被冻结时,须仔细检查。如黏性土地基含水率小于塑限,砂和砂砾地基冻结后无显著冰夹层和冻胀现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填筑坝体;非经处理不准填筑。

10.4.6 填土中严禁夹有冰雪,不得含有冻块。土、砂、砂砾料与堆石,不得加水,必要时采用减薄层厚、加大压实功能等措施,保证达到设计要求。如因下雪停工,复工前应清理坝面积雪,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结合部位处理的要求

11.0.4 防渗体与坝基结合部位填筑:

1.对于黏性土、砾质土坝基,应将表面含水率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用凸块振动碾压实,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始可填土。

2.对于无黏性土坝基铺土前,坝基应洒水压实,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始可根据设计要求回填反滤料和第一层土料。

11.0.5 防渗体与岸坡结合部位填筑:

1.防渗体与岸坡结合带的填土宜选用黏性土,其含水率应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选用轻型碾压机具薄层压实,局部碾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可使用小型机具压实,严禁漏压或欠压。 2.防渗体结合带填筑施工参数应由碾压试验确定。 3.防渗体与其岸坡结合带碾压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

4.如岸坡过缓,接合处碾压后土料因侧向位移,若出现“爬坡、脱空”现象,应将其挖除。 5.结合带碾压取样合格后方可继续铺填土料。铺料前压实合格面应洒水或刨毛。 11.0.6 防渗体与混凝土面或岩面结合部位填筑:

1.填土前,混凝土表面乳皮、粉尘及其上附着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2.填土与混凝土表面、岸坡岩面脱开时必须予以清除。

3.混凝土防渗墙顶部局部范围用高塑性土回填,其回填范围、回填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含水率、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六、反滤层的施工要求 七、安全监测的要求 八、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

14.4.6 反滤料和过滤料的填筑,除按规定检查压实质量外,必须严格控制颗粒级配,不符合设计要求应进行返工。

14.4.7 坝壳堆石料的填筑,以控制压实参数为主,并按规定取样测定干密度和级配作为纪律。每层按规定参数压实后,即可继续铺料填筑。对测定的干密度和压实参数应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改进措施。

14.4.13 雨季施工,应检查施工措施落实情况。雨前应检查防渗土体表面松土是否已适当平整和压实;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填筑面上土料是否合格。 1F432025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碾压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要求 二、碾压施工的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

8.3.4 相对密实度是评价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指标。对于建筑物的外部混凝土,相对密实度不得小于98%;对于内部混凝土,相对密度不得小于97%。 8.4.2 混凝土抗冻、抗渗检验的合格率不应低于80%。

8.4.4 碾压混凝土质量评定,应以设计龄期的抗压强度为准。并按抽样次数分大样本和小样本

两种方法评定,具体规定见相应规范。

1F432026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混凝土面板坝、灌浆与锚固施工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8—2001) (一)坝基与岸坡处理 (二)坝体填筑

7.2.8坝料碾压应采用振动平碾,其工作重量不小于l0t。高坝应采用重型振动碾。应经常检测振动的工作参数,保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碾压应按坝料分区、分段进行,各碾压段之间的搭接不应小于l.0m。 7.3.1垫层料宜每填筑升高10~15m,进行垫层坡面削坡修整和碾压。如采用反铲削坡时宜每填高3.0~4.5m进行一次。削坡修整后坡面在法线方向宜高于设计线5~8cm。有条件时宜用激光控制削坡坡度。

(三)面板与趾板施工

8.1.4面板与趾板混凝土配合比,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通过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确定。

1.应掺用引气剂和减水剂,并视需要掺用调凝剂等外加剂。外加剂品种、掺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宜掺用适量粉煤灰和其他掺合料,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水灰比应不超过0.5,可根据施工条件、当地气候特点选用,宜尽量取小值。

4.坍落度应根据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决定。当用溜槽输送入仓时,溜槽人口处坍落度宜控制在3~7cm,视气候条件选用。 8.3.10混凝土浇筑应遵守以下规定:

1.混凝土入仓必须均匀布料,每层布料厚度应为25~300mm。止水片周围混凝土应辅以人工布料,严禁分离。

2.浇筑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粘在模板、钢筋上的混凝土。每次滑升前必须清除前沿超填混凝土。 3.对脱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及时修整和压面。对接缝两侧各50cm内的混凝土表面应及时整

平,用2m长直尺检查,不平整度不超过5mm。

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技术规范》(DL/T 5115—2000) 三、《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DL/T 5199—2004) (一)一般规定 (二)防渗墙施工平台 (三)混凝土浇筑

8.6.2墙体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墙体材料的性能主要检查28d龄期的抗压和抗渗性能,在有要求时,也可以对28d龄期的弹性模量进行检查。 (四)钢筋笼吊放 (五)质量检查与验收

12.0.1 防渗墙质量检查程序分工序质量检查和墙体质量检查。 12.0.7 混凝土及其浇筑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原材料的检验。 2.导管的间距。

3.浇筑混凝土面得上升速度及导管埋深。 4.浇筑高程。

5.混凝土槽口样品的物理力学检验及其数理统计分析结果。 四、《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 5148—2001) (一)一般规定 (二)帷幕灌浆

6.1.3 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顺序进行。

6.1.5 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由三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灌注下游排孔,再灌注上游排孔,然后进行中间排孔的灌浆,每排可分为二序。由两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灌注下游排,后灌注上游排,每排可分为二序或三序。单排孔帷幕应分为三序灌浆。

6.9.2 帷幕灌浆工程的质量应以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结合对施工记录、成果资料和检验

测试资料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定。 (三)隧洞灌浆 (四)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五、《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 5181—2003) (一)施工质量控制 (二)施工安全

六、《水利水电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 5083—2004) (一)一般规定 (二)套管及锚具

(三)钢绞线下料及锚索张拉 (四)施工试验 (五)施工安全

1F432027 掌握水力发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的内容 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是:

一、《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8—2004) 二、《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 5017—1993) 6.4.2 评定焊缝质量应由Ⅱ级或Ⅲ级以上的检测人员担任。 三、《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9—94) 四、《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8564—2003) 五、《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2002) 六、《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起动试验规程》(GB/T 18482—2001)

1F433000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详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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