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研究方法

更新时间:2023-11-10 01:5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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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案例研究的不同类别与做法

研究者进行案例研究,有不同的做法。对案例研究进行分类,利普哈特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观点至今仍然屡被引用。他的分析是基于研究的功能或目的,包括与理论无关的、诠释的、产生假设的、理论确证的和反常案例研究等。利普哈特所做的分类,实际上包括了非理论性案例研究与理论性案例研究两大类。他所划分的前两类大体上属于非理论性研究,后三类则属于理论性研究。

人们进行非理论性研究,一个主要的目的是对特定事件进行历史性解释。这个解释是要说明产生特定历史结果的事件的影响。按照列维的说明,与理论无关的案例研究是指传统的单一案例研究。这种研究主要是描述性的,目标是理解和诠释,而不是广义的理论概括。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非理论性案例研究不以建立或探索理论为宗旨,但并非不涉及理论。这种研究作为对单一事例的理解,肯定会用到理论。按照贝内特的解释,诠释性案例研究,是指用理论变量提供有关案例的历史性诠释。这种研究的旨趣是要表明,在该案例的特定情况下,结果正是所期待的。进行理论性案例研究,人们的基本宗旨可是说是两个,一是为了理论的检验,而是为了理论的发展。对现存理论进行检验,是为了说明现存理论能够解释历史进程与结果,遵循的是确认的逻辑;对理论进行发展,目的是发现理论不能解释的方面并提出新的假设,遵循的是发现的逻辑。就这两个方面来讲,案例研究既可以产生假设,也可以检验假设。

用案例法对理论进行检验,可以进行证实,也可以进行证伪。由于案例研究所选用的事例通常不具有代表总体的一般性,因此用少数甚至一个案例证实解释一般性规律的理论往往被认为没有说服力。

用案例法对理论进行发展,涉及不同的说法。贝内特所讲的启发性案例研究和反常案例研究都属于这一类。

进行探索性案例研究,研究者通常是在现有理论解释力不够,或是没有适当理论可以做出解释的情况下进行的。由于这种研究是旨在为新的理论的形成做铺垫,因此往往需要确立新的视角,提出新的假设和观点。这种研究如果取得成功,就能够修正已有理论,或者是发展出新的理论。

研究者进行案例研究,罗伯特*殷认为有这样几种情况:(1)对一种广为接受的理论进行批驳或检验,可以判定某个理论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更恰当的理论;(2)对某一极端案例或独一无二案例进行分析;(3)研究有代表性和典型的案例(4)研究启示性案例(5)研究纵向性案例,即对两个或多个不同时间的同一案例进行研究,揭示该案例如何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对单一案例进行内部分析,研究者通常会采取三种途径,即过程追踪、相合性检验和反事实分析。

进行过程追踪,研究者主要关注点是:在假设的原因与所观察到的结果之间,干预变量是否按照理论的预测在起作用。

进行相合性检验,研究者的旨趣是基于对案例自变量值的考量,检验所推测的因变量值与案例的实际结果是否相合。

反事实分析的做法是颠倒标准的推论模式。例如,人们可以对这样的断言进行经验性检验,即“在一个特定案例中,X对Y是必不可少的”。这一断言可以导致一个逻辑对等的反事实,即“如果该案例中没有X,那么Y就不会发生”。如果这个反事实成立,则原有的论断就得到了检验。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例进行研究,基于探求变量间关系的目的,可以采用穆勒所提出的求同法与求异法。

运用求同法与求异法进行推理,从形式上来看是合乎逻辑的。不过,正如有学者所指

出的,这些方法的运用是需要有三个条件的:1.因果关系所涉及的条件,相对特定结果而言,要么是必要条件要么是充分条件;2.所有对因果关系做出贡献的变量都必须得到确认并包括在分析之中;3.案例所展现的全部具有逻辑的和社会可能性的路径都可以进行研究。

对于多案例研究,罗伯特*殷提出可以借鉴多元实验法中的复制法则。在这种多元实验中,学者取得某项重大发现之后,会重复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更多的相同实验进行验证。

殷认为,人们从事多案例研究可以进行合理的配置,运用一些案例进行逐项复制,运用另一些案例进行差别复制。如果所有得到的结果都与事前提出的理论假设相符,那么这种多案例研究就能较有说服力的证明最初提出的理论假设。如果在案例之间出现矛盾的结果,那么就应对最初的理论假设进行修改,然后再用几个案例对修改后的假设进行检验。

案例研究存在不同的做法与类别,表明这种做法具有多元的形式与功能,可以适用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与任务。研究者在操作中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适当的判断与选择。

第三节、案例研究的设计与应用

为了能够在实际的研究中运用案例研究法,我们必须了解案例研究的设计与应用。在这里,一方面我们需要掌握有关的操作步骤,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了解案例研究的“案例”来学习具体的做法。

一、案例研究的设计

进行案例研究,首先需要进行研究的设计。进行这种设计,前提是知道自己需要和可运用案例法。在国际关系研究中,人们可以选用不同的方法,案例法只是其中之一。

进行案例研究的设计,没有一定之规,但以下三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1.明确研究宗旨与研究问题

研究者对案例研究进行设计,首先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宗旨提出研究问题。

如果目的是为大样本分析提出假设,那就应详尽考察一个或多个案例的演进过程,以便找到哪些变量是导致结果的主要原因,并进而提出假设或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目的是验证某个理论命题,诸如冷战后现实主义理论是否还具有解释力,那么这个理论命题本身就构成了研究的问题,研究者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命题是否站得住脚。

研究者提出了明确的研究问题,案例研究才有方向。反过来说,如果研究者提不出问题,那么案例研究就无法进行。案例研究首先需要提出研究问题,这一点也构成了与新闻报道的不同。

2.进行案例选择与数据收集

确定研究问题后,研究者就需要进行案例选择与数据收集。

研究者选择案例,不能信手拈来,也不能如前所述运用抽样方法,而要根据研究问题进行挑选。研究者进行个案理解,所选择的必定是自己感兴趣并认为有研究意义的事例。对研究者来说,罗列一堆事例未必有研究的意义,而找到一个“关键事例”就可能使问题迎刃而解。

选定案例之后,研究者还需要解决收集数据的问题。在一个案例中,总是包含多种信息或数据。特别是就一些较大案例而言,往往包含纵向的多个阶段和横向的多个方面。

研究者选择案例和收集数据,通常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与问题进行加工。这里所说的“加工”,不应成为“篡改”,而应是“节选”和确定重点。

3.对案例进行分析

对案例进行分析,首先需要进行适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方面需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再现事实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需要根据研究目的与问题,突出特定的方面或要素。这样的描述做好了,随后所要进行的解释或检验就有了较好的基础。

在对案例进行描述的基础上,研究者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进行的分析,可以根据情况运用上述的研究方式或类别。

二、案例研究的实例 1.对个案做历史解释

在这种历史解释中,研究者是试图穷尽某个特定情形或事件所有原因。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这个解释是很常见的。事实上,对于国际关系中的重大事件,人们都需要做这样的解释。例如,2007年以来俄罗斯为什么对西方的压力做出强硬的反应,就是需要研究的个案。就这类研究而言,我们可以参考约瑟夫*奈在《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一书中的研究。

在该书中,约瑟夫*奈开篇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世界政治中存在着永久的冲突逻辑吗?他在阐述基本理论传统即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大体上按照历史顺序,一次解释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冷战以及冷战后的国际干涉。他的研究类似于国际关系史,但远未达到历史的系统程度。他的研究是有问题导向的,整个研究有一个核心问题,而每一个案又有需要回答的具体问题。

2.通过对多案例的归纳提出理论命题

米尔斯海默在《大国政治的悲剧》一书中,为论述军事力量对于大国权力的作用,在分析地面力量的首要地位是,特别是把海上力量作为一个变量进行研究。他通过回顾历史,挑选了大国在战时试图以封锁胁迫另一个大国的8个事例。它们是:

(1)拿破仑战争期间法国封锁英国; (2)同期英国对法国的封锁; (3)1870年法国封锁普鲁士;

(4)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封锁英国; (5)同期英国和美国封锁德国和奥匈帝国; (6)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封锁英国; (7)同期英国和美国封锁德国和意大利; (8)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封锁日本。

对这些案例进行考察,米尔斯海默试图回答的问题是:1.是否有证据证明单独的封锁能够胁迫敌人俯首称臣?2.封锁能否为地面部队的取胜起重大作用?

米尔斯海默所做的这项多案例研究,目的是归纳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命题。他的结论是:1.单有封锁不可能迫使敌人投降,即使封锁加上地面力量,也很少能产生胁迫结果。所以,在总体上封锁不能达到胁迫目的。2.封锁对于削弱敌人陆军很少有重大作用,这种做法充其量只能说有助于地面力量打赢持久战。

3.用案例法验证基本理论

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在撰写《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时,用案例法对他们所提出的复合相互依赖理论进行了验证。在该书中,他们首先对现实主义的传统观点进行了批驳与修正。对现实主义的传统观点,他们概括为三点:

(1)作为整体的国家是国际政治的最重要的行为体; (2)使用武力或武力胁迫是行使权力的最有效工具;

(3)世界政治中有等级之分,其中军事安全最为重要,是高政治问题,军事安全主导者经济和社会事务等低政治问题。

针对现实主义的三个主要观点,他们提出符合相互依赖理论的三个假设:

(1)各社会之间存在多种渠道的联系,包括政府精英之间的非正式联系或对外部门的正式联系;非政府精英之间的非正式联系;跨国组织之间的联系等。这些联系可以概括为国家间的联系、跨政府联系和跨国联系。

(2)国家间关系的议程包括许多没有明确或固定等级之分的问题。这意味着军事安全并非始终是国家间的首要问题。

(3)当符合相互依赖普遍存在时,军事力量只起次要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o9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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