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创新模式在我国潜在的风险的探讨

更新时间:2024-06-14 17: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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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包”创新模式在我国潜在的风险的探讨

引言

“众包”是互联网普及时代才流行起来的商业模式,它的兴起与快速发展与互联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互联网时代,知识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从而迫使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几乎所有企业都把创新当作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在信息爆炸的商业环境里,创新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更需要大量的人才,而一般中小企业甚至大型企业都负担不起如此高昂的研发费用,这就推动了企业向外部发展,拓展自己的创新边界。基于这些原因,开放式创新的理念开始深入企业内部,对企业的封闭式创新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同时极大地拓展了创新的内涵。

自从2006年“众包”这个概念提出后,陆续有国内外相关学者围绕它的定义、基础要素和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得出了很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张利斌,钟复平, 涂慧,2012)。但是之前的研究大多数是围绕着众包有什么优势(谢旭阳,2012)、如何利用众包的优势(张 鹏,鲁若愚,2012)以及大众参与众包的激励机制(冯小亮, 黄敏学,2013)等方向进行的。有关众包模式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我国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下,众包可能存在的多种风险,这些方面的研究还非常少。陆丹从整个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研究了众包的一般性风险的识别与规避,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陆丹,2013)。这篇论文在简要介绍众包相关定义和特征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一下众包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困境。

“众包”的出现是企业开放式创新的一次有益实践。“众包”加速了创意的产生,改变了企业传统的研发、设计等创新活动,加强了潜在顾客与企业的互动,同时增强了顾客的忠诚度。然而,“众包”创新模式并不是灵丹妙药,它有自己的应用领域和应用环境,而且即使是在相应的环境之下“众包”也并不是总是成功的。因为“众包”很难具备商业模式应该具备的稳定性、持续性和扩张性,加上我国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和法律体制,这就使得“众包”蕴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因此对互联网时代下“众包”的潜在负面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采取相关的措施

规避或降低“众包”的风险,对基于“众包”的企业开放式创新模式的应用在我国的推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众包的概念及其特点

众包商业模式在“众包”这个概念形成之前就已经在商业上应用,但是真正把它作为一种理论模式抽象出来却经历了很长时间。众包(Crowdsourcing)这个词最早在2006年6月的美国《连线》杂志上出现,记者Jeff Howe 后将其定义为: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网络的做法。只是,这种任务的酬劳多半是无偿或者很少的。在绝大多数案例中,众包都是业余人士或者志愿者利用他们的空闲时间创造内容、解决问题、甚至从事以前一般公司才做的研发工作。

“众包”具有开放性创新的一些特点特点,如开放,无边界,民主等。“众包”参与主体有三个,任务申请者、“众包”中介以及贡献者,其关系如图所示(图1):

图1众包参与主体间的关系

管理,协调 发包方 上传需求 投标,参与 众包中介 完成任务,得到报酬 接包方 支付申请 众包的四个特点:

第一,众包是对外包的颠覆。众包模式与外包模式有着非常大的相关性,在有些学者看来众包与外包并无本质的区别,但是严格说来,众包与外包确实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表1 外包与众包的区别

项目 外包 众包 体现的关系 参与的业务 付费情况 雇佣,一对一,组织与组织之间 经营的某个环节 一旦确定关系,要不间合作,一对多,组织与大众之间 非核心业务 对结果满意后才会付费 断付出成本 接包方

专业化团队 普通大众 第二,众包蕴含著“身为市场”的理念。众包意味著产品设计由原来的以生产商为主导逐渐转向以消费者为主导。

第三,众包延伸了创新边界,将开放创新发挥到极致。过去,企业的研发和创新都是封闭式的,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眼光投向外界,借助社会资源来提升自身的创新与研发实力。

第四,在众包中,普通人是主角。

2.众包商业创新模式在我国潜在的风险

我国从1992年正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到现在只有20余年,相比较于国外已经通行几百年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而这很有可能影响新的商业模式在我国的应用,以前的经验显示,在国外成功应用的商业模式并不一定就在国内能够应用,有的很有可能失败。比如阿里巴巴并没有采用亚马逊和e-bay的商业模式,而是在两者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商业环境中诚信缺失的具体国情创造了自己的商业模式。

在法律体系方面的建设,国外的法律比国内健全,能够为市场经济发生的活动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律援助。所以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在国外的成功应用往往比在国内时间要短很多。而在我国,法律的地位长时间缺失,商人地位虽然已经大大提升,但是政府依然掌控着极大的权力,能够随时对市场活动进行行政干涉,而商人在其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商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众包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虽然已经在国外成功应用,但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在我国健康发展,所以研究众包模式在我国特殊国情下的风险和负面效应就显得

尤为必要。由于众包与外包关系密切,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本文从与众包相关的商业模式入手结合众包本身具有的新特性对其风险与负面效应进行研究,经过思考,整理,总结出其潜在的5大风险及其传导机制(如图2)

法律体系不完善 图2众包在我国的潜在风险图示

2.1 知识产权与机密外泄

激励机制不健全 管理结构不适应 知识产权和机密外泄 众包在我国的潜在风险 信息不对称 信用体系不完善 在开放式创新的概念提出之后,学者们对于如何处理在开放式创新中知识产权和机密泄露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研究,可见产权问题在创新中非常重要,涉及到很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所以企业肯定会非常的谨慎,而这种担忧极有可能成为开放式创新的瓶颈。

众包作为开放式创新的一种形式,不可避免会涉及到产权问题和企业机密,而在产权保护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极为缺失,当企业进行众包创新时,可能涉及到企业的一些关键技术,而竞争对手极有可能利用这些信息盗取企业的机密信息,这种市场状况不利于企业推广众包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如果存在重金悬赏,企业内部的员工可能会盗取集体研发的成果,这会对产权管理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2.2 激励机制的不健全

目前众包模式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悬赏,即由企业给出任务和奖金或奖品,

然后企业对参与任务的人所完成的成果进行筛选对比,只有企业认为完成最好的人才能得到奖励。这种典型的“赢者通吃”的激励模型大量存在于市场中,但是可能会危害众包所要达到的目的。虽然这种模式对企业有利,但是对于任务的参与者来说确可能面临过度竞争的风险,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他们可能并不愿意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进行创新,从而使得企业不能取得理想的创新方案或创新产品,时间一长,知识型的人才就会远离这种众包市场,从而造成众包模式的衰落。

2.3 管理结构的不适应

在众包模式下,企业面临的变化很快,不可控因素太多,这都要求企业不断调整组织职能,但是我国大部分企业实行的是权力集中型的组织结构,并且很多国有企业组织僵化严重,缺乏弹性,不擅长与外界沟通。而众包模式极大地拓展了企业的边界,使得大众有可能参与企业的一些运作,这种不同于组织与组织的关系会对传统组织的结构和管理方式造成干扰和冲击。另外,企业的研发团队在维护自身利益和控制权的驱动下可能会成为众包创新的阻碍因素,从而造成管理层在同时激励大众和内部研发团队之间很难做出抉择。

2.4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问题极有可能存在于众包模型三个主体中并对其中的其它主体造成伤害,这种问题在以人情为主,缺乏市场效率和法律权威的我国更为严重。首先是发包方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发包方因为掌握着评定优劣的权力,所以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人际关系,商业利益等会选择与公司关系好的人的成果而不是最好的成果,这样无疑会极大地打击参与者的积极性,不利于众包的长期发展;然后是中介机构方面,作为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模式,发包方对于中介的努力程度,信誉好坏处于信息不完全的情况,而他们之间极有可能存在委托—代理模式中常见的利益不一致问题,而其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造成的困境始终存在。

2.5 信用体系不完善

我国整体诚信体系低下,在“众包”实施过程中又缺乏第三方评估认证平台,

这无疑可能导致作弊发生。最典型的是两种:自问自答和行骗。自问自答是指提问者提出问题后,根据回答者的答案用其他身份登陆伪造出一个新答案,然后提问者选择自己的答案进行成交。行骗是指提问者提出一个受人关注的问题,并且自己编制一个质量低下的答案,供大量需求者重复付费查看。而且一般的悬赏都是最后由发包方确定最佳方案,这就无法保证发包方选择与自己关系亲近的人中标,从而不能保证公平合理。

结语

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式创新模式,“众包”与“外包”一样,极大地冲击了市场,其中众包在我国已经有成功的案例,如搜狗输入法等应用软件皮肤风格的设计,如果仅靠搜狗的研发人员,要制作上万种皮肤无疑意味着巨大的工作量,但是搜狗把这个工作交给用户去做,结果效果反而更好,用户的忠诚度大大提高。

但是每一种新的商业模式都有潜在的风险,特别是在不同的国情下,这些风险有时候会非常复杂而难以克服,从而成为企业创新路上的瓶颈。所以企业只有在了解这些风险后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新事物,使它们更好地为企业的利益服务,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惊慌失措,无计可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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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ny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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