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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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 明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编号:Q/ZRM-ZJ-2007

Q/RM

铝合金铸件验收技术标准

(第A版第4次修订)

编制: 受控标识: 审核: 版本号:A/4 批准: 发放部门:

2009-07-23发布 2009-07-23实施

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铸造技术科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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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合金铸件验收技术标准

Q/ZRM-ZJ-2007 共5页第1页

本技术标准系根据国标GB1173、航标HB962、HB963编制,作为验收砂型、金属型、熔模和压铸铝合金铸件之用。

一:铸件分类

1、铸件按照工作条件和用途分为三类,铸件的类别由设计部门在图纸上规定。

第一类:承受大载荷或重要铸件。此类铸件用同熔炼炉次的单铸(或附铸)试样测定其机械性能。若有要求时,应定期从铸件指定部位上切取试样,测定其机械性能。

注: 1):铸件上切取试样的部位由设计部门在图纸或专用技术条件中予以规定。

2):切取性能指标一般应符合本标准第二点第4条注3)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时,由设计部门在图纸或 专用技术文件中予以规定。

3):单铸试样应符合GB1173和HB962之规定。

第二类:承受中等载荷的一般铸件。此类铸件用同熔炼炉次的单铸(或附铸)试样测定其机械性能。 第三类:承受低载荷的铸件。此类铸件不检查机械性能。

二:技术要求和检验 *** 化学成份 ***

1、每一炉次的合金,必须对以下成份进行光谱分析。合金的化学成份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同时, 在铸件上标识炉号及炉次号进行追溯。

注:当测得的化学成分数值遇界限值时,按本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进行修约,修约规则按GB1780r 规定。

表1 化学成份 %

合金代号

合金

名称

基 本 元 素

Si

Cu

2.0~4.0

杂 质

Al

Mg

≤0.5

Mn

≤0.5

Ti

≤0.2

Fe

≤1.0

Zn

≤1.0

Ni Pb Sn

≤0.1

Cr

≤0.2

7.0~10.

RM-A356(ZL

RM-2

101A)

6.5~7.5

≤0.35 ≤0.2

≤0.1

0.25~0.45

≤0.1

0.08~0.2

≤0.2≤0.1/ ≤0.03≤0.01

Zr≤0.15

≤0.1 ≤0.1 ≤0.2 余

≤0.6≤0.1≤0.1 / ≤0.1/

RM-AC4D(T

RM-4

AC4DS)

≤0.5 ≤0.2 余

≤0.6≤0.3≤0.2 ≤0.1 ≤0.05≤0.15

≤0.2 余

≤0.5≤0.5≤0.35 ≤0.2 ≤0.2≤0.1

9.6~12.

1.5~3.5

≤0.3 ≤0.5 /

≤1.3≤1.0≤0.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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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代号

RM-7

Si9Cu1Mg)

铝合金铸件验收技术标准

基 本 元 素

Q/ZRM-ZJ-2007 共5页第2页

合金 名称

RM-A355(Al

杂 质

Al

Si Cu Mg Mn

0.15~0.

Ti

0.1~0.2

Fe

≤0.8

Zn

≤0.8

Ni

≤0.2

Pb

≤0.1

Sn

≤0.1

Cr

/

0.25~0.

65

55

≤0.2

≤0.5

/

≤0.1

/

/

/

9.0~13.

RM-AlSi7Cu

RM-9

3Mg

≤0.35

0.25-0.

40

≤0.3 ≤0.2 余

≤0.8≤0.5≤0.3 ≤0.1 ≤0.05/

2、合金的化学成份第一次分析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进行分析。则认为该熔炼炉次所浇注的铸件可以使用(不含I类铸件)。如机械性能不合格,则该熔炼炉次所浇注的铸件应予以报废。

*** 机械性能 ***

3、取三根单铸(或附铸)试样检验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受检三根试样中若有两根试样的机械性能符合表2的规定时,则认为合格。

表2 机械性能

合金 代号

合金 名称

热处理 状态

铸造 方法

抗拉强度

2

σb N/mm

伸长率 δ5( %)

≥1 ≥1 ≥2 ≥3 ≥2 ≥2 ≥2 ≥1 ≥1 ≥1 ≥1 ≥1 ≥2 ≥5 ≥1.5

硬度HB

2

Kgf/mm

≥80 ≥100 ≥50 ≥90 ≥70 ≥80 ≥70 90-115 ≥70 85~115 ≥80 ≥70 ≥80 ≥50 80-100

≥180 ≥250 ≥155 ≥286 ≥190 ≥250 ≥180 ≥245 ≥180 ≥241 ≥230 ≥190 ≥265 ≥180 ≥180

注: 1)硬度值除设计部门规定按表2检验外,仅作验收依据。

2)当测得的机械性能数值遇界限值时,按本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进行修约,修约按GB1780的规定,强 度修约到10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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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铸试样必须与铸件同炉热处理。

4)如果一个熔炼炉次中同一热处理状态的铸件,在不同的热处理炉次中进行热处理,并且该熔炼炉次 的试样,已在一个热处理炉次经检验合格,则另一热处理炉次中该熔炼炉次的铸件,可按同热处理炉 次中的任一熔炼炉次的合格试样提交。

5)F---铸态;T1--人工时效;T4---淬火T5--淬火后不完全人工时效; T6—淬火后完全人工时效至最大硬度;T7--淬火后稳定回火。

6)热处理状态,可根据设计图纸对铸件机械性能的要求选择。一类铸件需进行完全热处理,100%检 验硬度,有特殊要求时,按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二类铸件10%检验硬度。

7)表2中机械性能值为企业标准值.若顾客有特殊要求,实际验收值需按顾客图纸中规定的值执行. 4、单铸(或附铸)试样第一次试验不合格时,则该批铸件应进行重复热处理。随后取三根试样进行试验,或由铸件上切取试样进行试验。第三次热处理后机械性能仍不合格时,则该批铸件予以报废。

注1)由于试样本身的故障或试样上有缺陷(铸件切取试样上的针孔,疏松除外)而造成试样结果不合格

时,应补试样重新试验。

2)铸件上切取试样的直径应为6mm的标准试样,当不能切取直径为6mm的标准试样时,允许切取扁平

试样,其试样的切取部位在专用技术文件上有规定时,应按规定进行,否则由生产单位自行决定。3)从铸件上切取的试样在无特殊规定时,其抗拉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表2所列值的80%,伸长率不小

于50%;每三根试样中允许一根试样的机械性能值有所偏低.其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之最低值应分别不小于65%及35%。

5、不经热处理供应的铸件,当其机械性能不合格时允许对铸件热处理,其机械性能仍按原要求。 6、铸件按本技术标准规定进行硬度检查。

硬度检验按GB/T231.1进行,抽查硬度不合格时,全批铸件逐个进行检验硬度,硬度不合格的铸件允许进 行重复热处理,随后再检验硬度,第三次热处理后仍不合格时铸件予以报废。

*** 铸件尺寸 ***

7、铸件尺寸和几何形状应符合图纸规定。铸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6414 。但对于已投产的铸件其公差按原规定进行。

8、铸件不解剖无法检验的尺寸,应定期解剖检验,定期检验周期规定为每3天1次(模具轮流,废品优先)*** 表面质量 ***

9、铸件非加工表面的浇冒口应清理得与铸件表面齐平。加工面上浇冒口的残留量在无特殊规定时,允许高出铸件表面5mm。

10、在交付铸件上不允许有冷隔、裂纹、通孔的穿透松孔。有特殊规定者例外。

11、螺纹上是否允许有缺陷和所允许缺陷的性质、数量、大小,由有关部门在专用技术文件中予以规定。 12、铸件上作为加工基准所用到的部位必须平整。 13、在铸件加工表面和非加工表面上均允许有:

1)、清理干净后最大直径不大于3mm,深度在铸件壁上不大于壁厚的1/3,在安装边上不大于其厚度的1/4,且不得超过1.5mm的单个孔洞和清理干净后最大直径不大于1.5mm,深度不大于壁厚的1/3,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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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1mm的成组小孔洞。其间距,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上述缺陷的对面不得有类似缺陷。

2)、直径小于1mm的干净的单个(不成群的)孔洞不予计算。

表3

铸件表 面面积

2CM

单 个 孔 洞

在100C M表面 缺陷之间距离上缺陷数量 MM 不多于 不小于

2

成 组 孔 洞

一个零件上允

许的数量 不多于

以10cm面积为一组,其数量 (不多于)

2距铸件和孔边缘的距离 组的数量

MM

不小于 (不多于)

小于1000

(小型的) 1000~3000 (中型的) 3000~6000 (大型的) 大于6000 (超大型的)

孔洞本身最大尺寸的 两倍

14、在压力下工作和盛放液体的零件,在与工作条件有关连的需要密封的表面上,不应有缺陷。

15、表面质量可用目视、荧光、浸煤油等方法检验。

*** 内部质量 ***

16、X光透视部位和数量按零件图和设计部门所提出的专用技术文件进行。当抽查不合格时取双倍,双倍中仍有不合格的铸件时,该批铸件全部透视。

17、铸件针孔无特殊规定时,低倍检验按GB10851三级验收。X光透视按GB11346或专用技术条件评定。 18、铸件内部的夹杂、气泡在无特殊规定时,可参照本技术条件第13条进行检查。 19、铸件内部是否允许有疏松程度等,由有关部门在专用技术文件中予以规定。 20、要求气密性的铸件,应按图纸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浸润处理。

*** 缺陷修正 ***

21、铸件上便于补焊和检验的部位均可补焊。不允许补焊的部位,有关部门应在图纸上和专用技术文件中予以规定。

2

22、铸件补焊面积在扩修后应不大于20cm焊缝长度不应大于100cm,焊缝间距不应小于50mm。在一个铸件

上允许焊补5处。同一处补焊次数,氩弧焊不多于3次,乙炔焊不多于2次。补焊的总数中不包括偏移凸台,工艺孔和扩修前面积小于2cm2的缺陷。

23、铸件在热处理前后均可进行补焊,但焊后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热处理。

注:铸件在机械加工前后发现的小缺陷,经有关部门同意,补焊后可不进行热处理。

24、补焊处需经表面检查和根据工艺需要进行X光透视,透视不得小于补焊面积的两倍。焊区内允许的标准

与X光透视标准相同。

注:铸件表面上小的明孔洞,补焊后可不透视,(扩修后<1.5cm2明孔洞)。 25、翘曲的铸件允许矫正,矫正后应检查有无裂纹,必要时需重复进行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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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艺检验

1、工艺检查的铸件,按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2、工艺检验项目包括:化学分析,从铸件上切取试样测定机械性能、X光透视、低倍、金相等,允许生产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 印记 ***

3、每交付批次铸件应附有合格证。

4、合格的铸件都应根据工艺规程的要求在指定部位上打铸造批次号、班号、热处理炉号等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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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m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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