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3-07-24 22:5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监制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

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或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验,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单位对毕业身体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协议前进单位体验,否则,以学校5体验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

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份。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乙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七、本协议一式三分,毕业生、学校、

印无效。

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复

西安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翻印

协议书禁止伪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llm.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