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营改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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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签定地点: 浙江(省)宁波 市) 签订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年度预算编号: 5、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确定线路规划路径和办妥工程建设相关手续; (2)负责政策处理及征借地手续:

(3)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工程设计交底。 (4)甲方资金应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到位 2、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预算、设计及方案应由甲方作最终确认。施工过程中接受和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检查、监督工作。 (2)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应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给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竣工验收前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工程结束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修复损坏的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组织管理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5)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在验收时予以配合。 (6)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如需甲方协调解决,须在十日前告知甲方。

(7)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承包范围规定的工作内容,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五、物质供应

1、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3、甲、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承担;

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用于该工程,其复验费由材料提供方承担,如有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工程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

(每月支付经审核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进度款,并同比例扣回预付款);

3、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 %;如有重大变更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完毕付款至结算价的 %,余额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本合同工程造价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

2、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工程量根据计价规则按实结算 3、工料单价法,工程量根据计价规则按实结算,总价下浮 %

综合单价\\工料单价法结算编制依据:

(1)工程计价规则:按照甬发改投资〔2016〕227号文件,本工程计价规则采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规则;

(2)定额参考:《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以及其他有关补充定额、文件等(根据不同工程进行选择)。

取费原则:1)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甬建价[2016]23号文中值取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值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按中值计取/不计);

2)企业管理费费率:按工程专业类别计取; 3)利润费率:按区间费率中值计取;

4)规费费率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计取;意外伤害保险费按《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关于明确宁波市建设工程民工工伤保险费计价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规定计取;

5)税金:根据“浙建站定[2016]35号”文件调整后按市区计取。

(3)税前人、材、机价格取定:主要材料、人工市场信息价、机械费价格指数按 (开工当月)/ 年 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计入,无信息价材料结合材料购买时3个月内的市场询价确定。

(4)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设计变更、计日工、现场签证等;

(5)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调整; (6)不可抗力等费用增加。 八、工程质量与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或者存在影响施工

的重大事项时,也应主动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乙方未通知或未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而自行隐蔽施工,甲方提出重检时,费用由乙方负责,重检不顺延工期。

3、电气照明、通讯、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并分别进行试水、试电等检验。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工程决算书等交甲方作为验收依据,并提交竣工报告,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签发纪要。

5、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的,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由此导致工期迟延的,乙方应同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6、其他技术要求:

九、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

3、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 银行保函 (2)

(3) 其他方式:结算价款的5%(不计息) 4、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退还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3)其他方式:待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后满2年后,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退还质保金必须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28天内返还。 十、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并指派专人负责。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等故(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概与甲方无涉。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协议及法律规定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义务,如果造成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超出部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若迟延完工的,每迟延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迟延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工程款总额的______%的违约金,对于已完工程则按实结算。 2、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

4、如发现第三人借用乙方资质,或者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违法施工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工期延误

1、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确认为:①设计变更且影响关键工期;②不可抗力;③前期政策处理且在关键工期;④甲方另行书面同意情况。

发生以上情况,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包括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阶段控制时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承诺标准的工期延误费。 十三、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 不同意 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附则

1、合同附件:工程项目一览表、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工程批准投资计划和计划任务书等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等备案。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签名) 委托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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