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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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

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主要职能:负责南繁项目具体建设与管理、南繁育制种投融资事宜、南繁研发与服务;承担热带农业领域研发与推广;承担省市指定性研发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等。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 纳入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本级 2. 0(下属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346.03万元,支出总计2,242.7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4.62万元和769.54万元,增长35.50%和增长52.23%。主要原因:一、2015年收入比2014年增加是因为“资产出租出借返还管理服务费项目”增加214.4万

“中国农业科学城”增加222.72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报务”增加189.96万元,科技厅等科研项目减少2.60万元;二、支出的增加是除市财政的项目增加外,其他科研项目也有增加。

(二)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4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3.91万元,占60.69%;事业收入921.12万元,占39.2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0.05%。

(三)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8万元,占10.33%;项目支出2,010.99万元,占89.67%;经营支出万元,占0%。

(四)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423.91万元,支出总决算1003.93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7.22万元、支出增加135.68万元,收入增长76.51%,支出增长15.63%。主要原因:一、2015年收入比2014年增加是因为“资产出租出借返还管理服务费项目”增加214.4万“中国农业科学城”增加222.72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报务”增加189.96万元,科技厅等科研项目减少2.60万元。二。支出增加除本单位承担市财政项目,还科技厅等科研项目,有的项目需要几年来完成。

(五)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6%。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68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承担的“中国农业科学城项目”的增加。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20万元,占49.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67万元,占29.94%;其他资本性支出141.08万元,占14.0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9.08万元,占6.88%。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5.66万元,支出决算1,00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资产出租出借返还资产管理服务费项目结余184万元;科技创新项目结余62万元和其他项目,而这些项目是跨年度执行,还没验收。

(六)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关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7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

算为8.73万元,完成预算的5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客人来得少,接待开支也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 2.88万元,下降3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5万元,增长4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22.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比2014年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比2014年来的多了一些。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3万元,占5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12.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

用于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5.46万元,燃料费等3.2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共接待65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合作调研等事宜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可选填)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4万元,比2014年度增加43.71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科学城办公室装修2.7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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