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 变 电 设 备 缺 陷 管 理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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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变 电 设 备 缺 陷 管 理 办 法

1 1、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的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设备缺陷管理是运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设备完好率的重要手段,是编制设备修、试、校计划的主要依据,是保障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因此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3 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运行人员,修、试、校人员,基建验收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等。运行人员应掌握其所辖区内所有设备缺陷,并能处理常见的一般缺陷。

1.4 公司所属生产单位的运行、检修、生产技术及管理等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严格执行。

2 2、缺陷定义

2.1 运行设备(含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自身或相关功能而影响设备或系统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称为设备缺陷。

2.2 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二类 2.2.1一类缺陷:包括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 2.2.1.1 紧急缺陷:指设备发生异常状态,严重威胁安全运行,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造成停电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

2.2.1.2 重大缺陷:指设备处于异常运行状态,对安全运行有一定的威胁,但尚能坚持运行一段时间的缺陷。 2.2.2 二类缺陷:即一般缺陷:指设备有异常现象,目前不影响安全运行,但长期运行会使设备逐步损坏或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继而发展为重大和紧急缺陷的缺陷。 3、 缺陷管理

3.1 缺陷管理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发现-记录-审核-上报-处理-消除。 3.2 发现缺陷

3.2.1 运行人员在设备巡视中,通过认真检查发现缺陷。

3.2.2 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2.3 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臵发现缺陷。 3.2.4 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缺陷。 3.2.5 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缺陷。

3.2.6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通过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

现缺陷。

3.2.7 通过对新建、扩建、改建设备的验收发现缺陷。 3.2.8 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缺陷。 3.3 记录缺陷

3.3.1 缺陷一经发现,立即在现场进行详细记录。 3.3.2 变电设备缺陷由值班人员记入缺陷记录本。 3.3.3 输电设备缺陷由设备专责人记入缺陷记录本。 3.3.4 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

3.3.5 设备管理专责人填写设备缺陷管理单、缺陷台帐,并上微机登记。 3.4 缺陷审核

3.4.1 一般缺陷由班长(值长)审核。 3.4.2 重大缺陷由变电站站长审核。 3.4.3 紧急缺陷由各生产单位主管审核。 3.5 缺陷上报

3.5.1 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并立即向调度所值班调度员及生技科汇报,后补办手续。能立即短时处理的,经调度所值班调度员同意后,现场可作消缺处理。

3.5.2 重大缺陷应于发现当天向调度所值班调度员汇报。

3.6 缺陷处理

3.6.1 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6.2 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一周; 3.6.3 一般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季度。 3.7 缺陷消除

3.7.1 缺陷处理后,处理工作负责人要做好详细的处理记录,要立即在缺陷记录本、缺陷单、缺陷台帐上消除缺陷,并向微机输送。

3.7.2 缺陷处理后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返工。 3.7.3 一类缺陷处理后当天应向调度所值班调度员及生技科汇报。

4、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

4.1 设备缺陷由各生产单位主管生产付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生技部门是设备缺陷的归口管 理部门,要设专职或兼职专人负责管理。

4.2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科(所)、 变电站、 班组三级管理。

4.3 生产付经理或总工程师职责

4.3.1 在接到紧急缺陷汇报后,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4.3.2 负责对缺陷的定性及处理方案的最终裁决。 4.4 生技部门职责

4.4.1 负责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督促车间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2 负责设备缺陷类别的确定和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4.4.3 负责审核消缺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4.4.4 根据变电站、检修所提出的消缺计划列入月度、季度计划,做到及时安排消缺。

4.4.5 负责组织必要的消缺工作的验收。

4.4.6 做好设备缺陷管理的信息传递、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4.5 变电站、检修所的职责

4.5.1 详细记录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分析设备缺陷,分类汇总及时汇报,制定消缺计划,并列入生产计划。 4.5.2 根据设备缺陷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组织班组对尚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

4.5.3 变电站应及时将缺陷传送到有关单位;督促检修部门及时消除缺陷;组织并参加设备缺陷的消除验收工作。

4.5.4 检修部门及时组织消缺,按期完成;对重大、一般缺陷应提出消缺计划及临时计划;组织班组实施,并保证质量;参加必要的设备消缺的验收工作。 4.6 运行班组及运行人员的职责

4.6.1 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做好

记录。

4.6.2 发现缺陷后,应及时汇报调度值班员 。 4.6.3 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在运行中加强监控。 4.6.4 验收合格后,在缺陷记录上注销并签名。 4.7 设备检修班组及检修人员的职责

4.7.1 提高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后的设备不遗漏缺陷,一次验收合格,一次送电成功,资料一次交清。

4.7.2 对暂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采取补救措施并在运行中实行监督。

4.7.3 将在巡视、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缺陷消除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报值班员

5、紧急缺陷实例 5.1 变电部分

5.1.1 注油设备严重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5.1.2 断路器因机械部分损坏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5.1.3 隔离开关因机械部分损坏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5.1.4 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达到规定的允许次数;

5.1.5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退出运

行,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5.1.6 主变压器运行中的冷却器全停或冷却器不能按规定全部投入运行;

5.1.7 充油设备大量喷油;

5.1.8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5.1.9 设备接头发热烧红、变色; 5.1.10 瓷质部分纵向裂纹达总长度20%; 5.1.11 直流接地;

5.1.12 空气压缩机频繁启动,打压间隔时间小于10分钟,连续5次及以上者;

5.1.13 房屋漏雨,水滴在电气设备上; 5.1.14 设备的全部主保护不能运行;

5.1.15 操作(控制)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 5.1.16 中央信号装臵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 5.1.17 通讯设备故障、中断;

5.1.18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5.1.19 设备内部有明显的放电声或异音;

5.1.20 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技术数据超过极限值;

5.1.21 套管流胶、电容器类设备漏油;

5.1.22 SF6设备漏气、压力表指示小于厂家规定值、

声音异常。 5.2 线路部分

5.2.1 导地线断股、损伤到需切断重接的程度; 5.2.2 导地线压接管明显抽出或发热变色; 5.2.3 跳线连接点温度超过允许值,且已变色; 5.2.4 导线及绝缘子串上挂有异物,极易造成接地或短路;

5.2.5 一串绝缘子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35kV 和110kV 2片及以上者;

5.2.6 承力拉线被破坏(或被盗);直线杆塔拉线被破坏(或被盗),随时有可能造成倒杆者;杆塔倾斜严重,有倾倒的可能。

5.2.7 基础受洪水冲刷或淹没,致使基础外露,出现不稳定现象或已经倾斜。

6、重大缺陷实例 6.1 变电部分

6.1.1 主变压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一组损坏; 6.1.2 主变压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备用,辅助冷却器不能按要求投入或备用电源失去备用;

6.1.3 主变压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每组风扇损坏数量达到一组风冷器的数量;

6.1.4 主变压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潜油泵不能运行;

6.1.5 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6.1.6 接头发热化蜡且有腊滴,确认不再发展; 6.1.7 裸导体设备温升大于50℃;

6.1.8 设备内部发热,外壳温升大于20℃(开关、PT、CT、耦合电容器、电力电容器、套管); 6.1.9 绝缘试验超标准;

6.1.10 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6.1.11 接地电阻不合格;

6.1.12 工作、保护接地失效,变电设备架构、避雷针结合部开裂或倾斜;

6.1.13 液压机构油泵电机启动间隔时间小于4小时,机构频繁打压;

6.1.14 母差不平衡电流,主变铁心接地电流测试值不合格;

6.1.15 两套主保护中的一套异常不能投运; 6.1.16 35kV及以上设备试验超周期且无批准手续; 6.1.17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间隙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

6.1.18 塔式避雷针重要承力部位缺材或总计铁塔缺材5条以上;

6.1.19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时间未完成。 6.2 线路部分

6.2.1 导线弧垂正负误差,三相不平衡值超过规定要求;

6.2.2 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占总铝股面积的10-25%;架空地线断股,损伤面积占总面积的8-17%或锈蚀严重;

6.2.3 电杆有多处裂纹,长度大于1.5米,宽度超过2毫米或多处露筋,对电杆强度有较大影响(输电线路); 6.2.4 电杆严重倾斜,其倾斜度或挠度大于2%者,但短期内不至于倒杆,转角杆向内角侧正常受力,受力拉线严重断股或严重锈蚀;

6.2.5 铁塔重要部位缺材或总计缺塔材5条以上,主材包钢和主要受力构件连接处缺螺栓占该处螺栓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6.2.6 杆塔或拉线基础被冲刷,破坏塌陷,使基础稳固受到较大影响;

6.2.7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35kV和110kV 1片及以上;绝缘子盐密超标;

6.2.8 绝缘子串弹簧销子,导地线挂线金具上穿钉和开口销子,螺杆有脱落的可能,跳线连接处螺栓松动,压板有温升,跳线对拉线及电杆空气间隙小于规程距离;

6.2.9 导线对树木及房屋建筑物的净空距离小于规程规定,交叉跨越及对地限距小于规程规定; 6.2.10 均压环、屏蔽环脱开,严重变形; 6.2.11 导地线上挂有异物,影响安全运行; 6.2.12 间隔棒歪斜、掉爪、松动。

7、设备缺陷的统计

7.1 各检修、运行班组每月底审查设备缺陷记录,统计当月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消除日期及缺陷内容,统计消缺率。

7.2 检修所、变电站每月的25日前统计上月一类缺陷(紧急、重大缺陷)、二类缺陷(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消除日期及缺陷内容,统计紧急和重大、一般缺陷消缺率。 7.3 消缺率的计算

消缺率=消除缺陷总处数/统计期间存在、发现的缺陷总条数*%

8、 缺陷管理的考核内容

8.1 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由生技部门设备缺陷专人负责提出,考核内容是:

8.1.1 消缺率,一类缺陷消除率≥95%(达标标准)。 8.1.2 超消缺周期。

8.1.3 重复消缺。

8.1.4 缺陷发现、汇报或汇总不按要求上报或上报不及时。

注:对因设备不停电等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检修车间应书面报告,经生技部门认可后,可不考核。 9、 附则

9.1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2 本规定由公司生技科负责解释。

新晃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一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h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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