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实体经济企业 成本与负担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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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实体经济企业 成本与负担调研报告

东北经济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中东北经济正经受着严峻挑战,东北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有其合理性,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如何看待东北企业降成本问题?各方观点不一,为了科学回答这一问题,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对东北实体经济企业财务状况、人工成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物流成本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解剖,拨开种种迷雾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就东北企业降成本提出有针对性的一揽子政策建议。 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下滑严重,2015年,辽宁、黑龙江、吉林经济增速分别为3%、5.7%、6.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究其原因,既有外部市场不利的大环境问题,更有东北经济体制活力不足、经济发展传统优势衰减、经济结构不合理、国有经济比重过大等所致的“内循环”不足问题,东北经济如同“无风之船”在困境中艰难前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微观主体,企业对经济冷暖感知最为直接,东北经济窘境更加凸显了企业“高”成本问题,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东北企业的“高”成本?该如何破解这一现实难题?为此,2016年5-6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东北地区降成本调研组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部分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代表性企业进行了全方位座谈,并深入到一线了

解企业的成本负担情况和对降成本政策的实际需求,系统剖析成本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一揽子政策改革建议。 一、东北地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依然较高 从调研取得的样本看, 2013、2014、2015三年间,东北地区企业的总体运行情况持续恶化,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销售费用连续下降,表明产品销售困难程度加大;财务费用上升,表明企业资金成本负担加重;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在2014年内大幅度下降后,2015年基本保持在2014年的水平。这四项费用都高于全国,表明东北地区企业成本负担很重。可以说,东北地区成本费用的高企已经远远超过了企业正常运转的边界,且与全国相比,各类成本高企,企业补偿生产耗费的能力不足;销售萎缩,价格受到挤压,利润空间不断收缩甚至连年亏损,企业再生产按原有规模进行已经难以为继,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困境。 表1 东北地区与全国企业2013-2015年期间费用及税收情况表(单位:亿元) 地 区 东北地区 全 国 年度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销售费用 2823.01 2571.26 2155.43 2518.69 2255.44 2468.65 销售费用占收入比重 2.52% 2.56% 2.40% 3.14% 3.01% 3.41% 管理费用 6647.25 5671.14 5675.87 4716.91 4730.02 4866.86 管理费用占收入比重 5.92%

5.64% 6.31% 5.87% 6.32% 6.73% 财务费用 2543.08 2697.90 2616.73 1918.74 2036.77 2148.07 财务费用占收入比重 2.27% 2.68% 2.91% 2.39% 2.72% 2.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28.18 991.54 980.57 764.26 790.61 881.69 营业税金及附加占收入比重 1.09% 0.99% 1.09% 0.95% 1.06% 1.22% (一)相对人工成本和绝对人工成本都在上升 1. 工资增长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长 从全国看,东三省的人均工资在全国并不算高,处于中偏下的位置,但东北实体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徘徊不前,近年来工资增速已经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速。辽宁和吉林从2011年开始、黑龙江从2012年开始均出现了这种现象,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净利润空间不断收窄。 图1 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偏高 与工资水平一致上升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是导致人工成本高企的重要原因。一方面,职工缴纳的社保比例高,辽宁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占职工工资的45%左右,吉林、黑龙江基本在40%左右; 另一方面,大部分地区企业缴纳的社保基数是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企业感受统计局所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高于企业实际职工工资,缴费基数偏大,导致缴纳社保费用高。 3. 人口老龄化及人口外流严重 近年来,三省老龄化有加剧趋势,由此带来

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就企业人工成本而言,老龄化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离退休人员成本的不断增加。东北的人口本来就不多,而且人口外流明显,加之新一代就业者的就业观念变化,就业选择的要求更高,其流动性也更强,要稳定员工队伍比以往更难。因此,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促进了劳动力市场从买方转变为卖方市场,养老负担总体加重,加之劳动保护法律执行的机械化和劳动用工缺乏灵活性等,都推高了人工成本。 (二)“营改增”红利释放不足,费负高于税负,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突出 1. “营改增”红利未充分释放 “营改增”等改革确实对国家、企业的管理水平要求比较高,特别是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有些企业因为自身管理没有跟上,抵扣链条又不是很完整,这种情况下企业操作比较困难。一些企业在改革后增值税负不降反增,主要原因有:一是行业特色原因。大部分重资产行业随着效益下滑,新购固定资产少,无法进行抵扣。二是成本结构原因。作为人员密集型国有企业,人员多,而人工成本无法进行抵扣。三是经营环境原因。例如黑龙江铁路公司分散在黑龙江省不同市县,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物资只能在当地采购,部分费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无法享受“营改增”过渡期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在实施“营改增”时,国家税务总局承诺以三年交纳增值税为基数,以不超过往年营业税税额进行税收返点的优惠政策进行补贴,而黑龙江省没有出台类似政策。

这代表了东北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普遍心声。 2. 涉企收费名目繁多,费负高于税负 有企业反映现在民营企业发展困难,表面上办执照等很多费用都减少了,但是还有一些隐性费用依然存在。地方向民企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评估费、产品检测费、罚款和各种摊派比较多,有的企业甚至统计,民营企业平均税负是国有企业的两倍。这其中,并非税收负担,更多的是各种收费给企业造成的负担,但由于多数收费在地税局征收,很多企业认为这都属于税负,从而拉高了企业的整体税费负担。 大部分企业反映,河道管理费、工会经费及价格调节基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企业负担最重的四项费用,其中: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河道费各地征收标准不一,辽宁省2016年按上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标准有一定的差异,辽宁省的标准为,未达到1.7%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每少安排1人,按不低于本单位所在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纳。 3. 小微企业负担更加沉重 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已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其转嫁能力弱,税收宣传不到位,小微企业反映税负依然较重。辽宁省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目前的税费负担一般比例在营业收入的40%以上,有的企业反映已经超过50%。同时,税收征管水平较低也加重了小微企业税负。如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税务部门按照“查账征收”的办法执行,致使相当多

没有建立台账的小微企业享受不到该项政策。 (三)融资费用总体较快增长,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 1. 银行贷款加权平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12月,辽宁、吉林、黑龙江金融机构执行基准利率上浮的贷款占比,分别为64%、55.2%、41.7%,辽宁省这一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9.95%)。东北三省金融机构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0%以上贷款占比,2015年黑龙江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吉林显著低于全国水平,辽宁省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票据贴现利率高于金融发达地区 2015年,在全国贷款规模持续宽松的大背景下,东北三省票据贴现利率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出现明显下降。2015年辽宁、吉林、黑龙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四个季度未加权的平均值)分别为4.23%、4.24%、4.32%,同期北京、浙江这一利率分别为4.09%、4.13%,东北相对偏高。 3.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民间借贷利率相对偏高 2015年,辽宁小贷公司全年平均利率12.2%;黑龙江银行实际贷款利率约为基准利率的2-3倍,小贷公司贷款利率约16.22%,民间借贷利率约21%;在互联网金融发达地区,P2P贷款利率大多在10%-15%之间,东北地区互联网金融并不发达,实际的民间融资成本相对偏高。 4. 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的整体发展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 2015年,黑龙江直接融资增量在全国排名第28位,占直接融资总增量仅为0.5%;全省债券余额占GDP

比重仅为7.2%,在全国倒数第2位。境内上市公司仅占全国1.2%,新三板挂牌企业仅占全国1%,上市公司再融资额、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融资额均仅占全国0.7%。 5. 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偏高 从调研情况看,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短贷长用现象,如部分企业有新增项目及技改投资项目,却未向银行申请与此相适应的中长期贷款支持。企业频繁向银行申请续贷、还贷,再加上企业自身没有很好地统筹安排生产经营资金,大部分还贷资金需要向第三方临时筹集,导致续贷费用剧增。黑龙江省的调研发现,银行以外的第三方收取的担保费、财产评估费、咨询费、审计费、公证费等推高了融资成本约2.63个百分点。部分地市各项附加费用要占融资成本的20%以上,相当于贷款融资总额的2%~2.5%。 (四)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与区域经济之间表现出强烈的“非同频共振性” 1. 第三方物流企业盈利空间缩小。辽宁省对规模以上仓储企业的统计结果显示,2012、2013和2014年,三大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年均增长1%,营业利润率年均下降2.5%,利润率年均下降1.33个百分点。同时,受产业结构的影响,物流企业的议价能力弱,致使物流定价不高。东北地区专业化物流供给能力不足,物流服务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小、散、弱”的物流企业无法与大中型企业抗衡,致使物流定价长期低位运行。 2. 物流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东北运输的主体网络已经形

成,大干线已经建立,但物流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受相关行业不景气的影响,甚至出现倒退趋势,突出的表现是支线物流跟不上。黑龙江省由于没有支线辅助,玉米、水稻加工企业运输成本额外增加100-200元/吨公里;边远城市虽然有资源禀赋,同样因为没有支线物流的支持,物流成本增高。而作为支线物流,由于物流需求萎缩,能否生存下去都是问题。 3. 特殊运输发展滞后。东北地区公共冷库的容量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仓储环节冷库制冷技术落后,仓储设施设备老旧。从调研情况看,运输环节部分中小企业为节约成本存在中途关停冷冻冷藏设备情况,致使加工企业的物流成本大不相同。大型加工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冷链运输要求严格,成本费用高,而中小企业为降低成本,中途断电、偷冷,甚至以“棉被车”当冷藏车的现象非常普遍。 总体来看,东北地区物流和区域经济之间并没找到有效的契合点,两者之间表现出强烈的非同频共振性。不仅如此,东北地区的区域经济特点、地理地缘结构、物流生态环境等因素共同销蚀了“同频共振”的可能。这就致使东北地区大量的交通运输仓储等投入并没有起到撬动其他产业的功效,相反,物流需求却受到东北地区经济“塌陷”的负向影响。 (五)困扰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依然偏高 1. 资金成本之外的人力、时间与机会成本对企业困扰很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人力与时间支出、机会的损失也会影

响到企业效益,进而转化为资金性成本。从东北地区调研情况看,经过新一轮的简政放权,企业开办登记方面的费用几乎全部取消了,但在企业开办与经营过程中,一些行政性许可办理的时间较长、手续繁琐,即使对相关流程与要求十分熟悉,也要花费不少的精力。 2. 企业仍然面临着繁杂的收费项目。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的地方性行政收费主要有产权交易费用、排污费、污水处理费、信访驻厅费用、机动车检测费、各类注册登记费、工商查档费等,部分收费项目偏高。尽量各省在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实际操作中,企业仍然面临着相对繁杂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虽然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不少企业依然反映各种收费还比较多、负担还比较重,主要原因是:虽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企业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减少了,但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准政府经营性服务收费减少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社会团体或组织及相关市场机构,依托政府部门所赋予的权限,还在向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各项费用。而有些社会组织或机构,其存在的基础就是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只要其存在,便不可避免地以各种形式向企业收费。 3. 法律诉讼及维权成本高昂 目前,涉企诉讼案件普遍审理周期长、执行难度大,企业在提起诉讼后需垫付大量的诉讼

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司法费用,同时承担着高额的律师费成本。高昂的诉讼成本不一定能够带来合意的效果,一些合约纠纷虽然胜诉,但执行起来困难,种种因素使得一些纠纷最终不了了之。调研中一些企业就反映,面对合约纠纷,许多企业不愿走法律途径,能通过协商解决固然好,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也尽量不进行诉讼。 4. 互相拖欠货款现象比较普遍。当前,我国逾期付款的企业比例仍居高不下,企业的高杠杆、融资成本高及传统行业的盈利能力低下,都使得企业间拖欠货款问题日益显现。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多、传统制造业占比大,企业间拖欠货款问题更加突出。不仅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也面临拖欠货款的问题。 (六)公用事业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占比不降低反升 不少企业反映,虽然煤、油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但水、电、气等成本基本没降,甚至在原材料等成本基本稳定或下降时,这类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占比不降反升。东北地区资源富集,电力资源也比较丰富,但丰富的电力资源并没有在市场上形成相对低廉的价格,工业用电价格高是东北地区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数据显示,2015年4月,工业用电全国平均价格为0.79元/度,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工业用电平均价格分别为0.86元/度,0.920.86元/度、0.81元/度,均高于全国平均价格,与相邻省份内蒙古的0.54元/度更相差甚远;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较,也是偏高的。受电力计价方式的影

响,一些企业的用电价格要远高于平均价格。 东北地区处于我国北部,冬季供暖期过长,企业支付的取暖费用较高。企业一方面要承担企业生产运转的供暖保障,在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的情况下,企业还要负担职工的家用供暖成本。 二、企业负担沉重背后的“东北特色”因素 东北地区企业成本高企的原因较为复杂。无论是从地理环境,历史发展轨迹,还是产业结构、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看,东北地区都呈现出独特的个性色彩,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东北地区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重点和难点突出,运营和成本问题都十分严重。归纳起来,东北地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包括:传统产业比重过高,新兴产业成长缓慢;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国有企业数量大、主导性强,社会负担重;民营企业多是国有企业的“配套”,经济依附关系单一;企业观念陈旧,计划经济色彩依旧浓重,市场发育程度不高;产业链短,且多处于产业链上游,抗冲击能力差;经济运行内生动力不足,结构调整困难。 (一)体制机制问题在东北地区更加明显 1. 东北地区“大政府、小市场”的特征还十分明显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基本建立,但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些领域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未完全发挥,政府作用的发挥还存在越位、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国际经验表明,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越低;我国的现实也表明,越是发达的地区,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越低。涉企收费名目繁多,就是政府职能在某些领域存在错位;生产要素价格偏高则与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政府对要素市场的干预有关;法制环境的缺失则是政府的“缺位”。东北是我国最早进入计划经济的地区,也是最晚退出地区,计划经济给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与东南沿海相比,东北的经济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而且也使得东北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转轨,落差愈来愈大。作为计划经济的遗留,东北地区“大政府、小市场”的特征还十分明显,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和不当干预,导致整体商业环境不佳。 2. 治理能力滞后导致的“不作为”现象 一些民营企业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有所好转,但政府“不作为”的问题更加突出。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做事,不担事、不管事,不担当、不负责,不该做的事不敢做,但应该做的事也不去做。虽然政府单位的门好进了、工作人员脸好看了,但事情难办了。部分企业反映,很多大项目,即使条件都具备,各个方面都符合要求,但由于涉及到的政府部门领导没有工作动力,不研究、不考察、无态度、无要求、无时限,因为不签字致使工程迟迟不能启动;即使签字了,也会因为相关审批手续周期过长,使得企业无法第一时间投入生产运营,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3. 简政放权受困“最后一公里” 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不断在出台一些

保护市场的制度,但有些制度并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无效或低效的制度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的制度不能落实也会增加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现实中就存在越守规的企业越吃亏的现象。虽然出台了很多保护市场的政策与制度,但由于保护市场的“生态”体系未完全建立起来,政策与制度往往落于碎片化而难以实施,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或企业往往绕开制度,导致制度空转或失灵。 (二)单一重化的产业结构推高了企业整体成本,也使得降成本的空间十分有限 从东北地区的三次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占比较高,2014年黑龙江、辽宁、吉林第二产业占比分别为36.9%、50.2%、52.8%,在第二产业中,传统的重化工业占比过高,黑龙江达80%左右,其中能源工业的占比达到54%,在一汽所在地长春,汽车制造占工业产值的60%,辽宁的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70%。 1. 产业结构决定了企业物化成本的下降空间极为有限 企业多为“重资产型”企业,固定资产比重高,投资额巨大,回收期长,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在受到国内外市场需求萎缩冲击的情况下,产品销售难度加大,销量减少,价格大幅度走低,部分企业减产甚至长时间停产,直接导致资金回收难度不断加大,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是刚性的固定费用,基本没有压缩空间。另一方面,企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部分企业的原材料进口比例高,采购议

价能力较弱,存在不同程度采购成本挤压利润的现象,这部分成本也基本属于企业不可控成本,降成本空间难以预期。此外,企业的燃料、动力等方面的支出也多属于企业不可控成本,既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也受现行体制的限制,降成本空间也十分有限。 2. 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使得可享受的“营改增”减税红利不明显 东北地区以制造业为主,多数企业都属于重资产企业,存量设备已经不少;加之近几年企业效益下滑带来的投资需求下降,新增固定资产并不多,可以抵扣的成本不多,难以完全享受“营改增”的红利。东北的服务业多依托于制造业和资源开采业,发展相对落后,而且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样降低了对服务业尤其现代服务业的需求,这些都使得东北难以享受到像发达地区那样的“营改增”红利。 3. 产业结构决定了“大进大出”的东北物流,物流依存度强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和组织型态分布决定了东北地区“大进大出”的物流状态,构成了东北区域经济的外循环。一方面,低附加值的原材料、能源、化工产品、傻大笨粗的重化装备等要运送出去;另一方面,轻工产品、消费品等要运送进来。因此,东北地区物流吞吐的需求并不小,也正因如此,东北地区物流业存在一定的发展潜力。在面临全国经济下行以及东北经济疲软的双重压力时,单一重化的产业结构和“大进大出”的物流状态就显现出其弊端。 (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使企业成本“雪上加霜” 为安置回

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上世纪80年代,东北国企兴建了一批集体企业或劳动服务公司,它们依附于主办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其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些企业效率低、冗员多、产权不清、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冗员问题日益突出,出现大量企业停产和职工失业,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冗员增多,既扩大了总成本,提高了绝对成本,也阻碍效率提升,因为他们占用太多资源但是不能创造应有的价值,带来了相对成本提高。厂办大集体改革需要巨额成本,一些城市或企业受困于资金无力推动改革,需要中央-地方-企业共同努力推进。 东三省的国有经济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企业延续了历史上的制度惯性,那就是承担了大量社会职能,相应带来了相当的人工成本,给企业带来了沉重包袱,难以轻装上阵。 三、降低企业负担应从整体观出发进行综合改革 基于降成本的多维内涵,东北地区降成本任务对应的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需要从整体观出发,统筹考虑各种对策之间的成本收益,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效应。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体制机制改革是降低企业负担的治本之道 市场在企业成本形成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是构建企业成本形成机制的基础性条件。要完善市场发挥作用的机制,就需要明确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边界,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遵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使市场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的价值规律主导,并剔除其中人为设置的限制市场资源要素流动的各种障碍。 从广义上看,企业所有的成本都与政府有关,土地、原材料、人力、能源、物流、融资等虽是市场化的生产要素,但政府管制却会导致其价格扭曲;税费及行政审批带来的成本则直接与政府管制有关。改革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降低企业成本的治本之道。一是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部门及部门内部机构的设置更多地按照决策、执行与监督的职能设定,通过优化部门职能设置,同时形成部门间的制衡机制,能够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成本。二是持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和精兵减政。通过大部门制改革,把相近的职能归到一个部门之中,能够简化企业办理各种登记与审批事项的流程,减少企业的人力与时间成本;通过精兵减政,减少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支出压力,能够抵制相关部门为弥补供养人员而向企业收费的动机。三是在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通过考核机制、税收制度等制度安排,在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鼓励各级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竞相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并从中获得收益。四是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与水平,保障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能够

落实。基层政府是直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往往是越往下改革推进的越慢、越浅。为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边际收益,应当在改革政策设计时,充分重视基层政府的实际诉求,使得各项改革政策能够在基层落地。 (二)推进产业升级,是东北产业政策的主要方向 不同产业消化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能力不同,不能静态、孤立地降成本,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传统产业利润率低,企业成本的细微变化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利润率高的新兴产业,反而在成本压力下产生了创新的动力。国内外实践表明,产业转型需要有良好的创新能力,而目前东北地区企业的创新力较为滞后,转型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实现。相比之下,产业升级是一种相对现实的选择,它可以借助东北已有的产业基础通过技术改造来实现。作为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有着坚实的重工业基础,这种产业类型单一的落后产业结构,造就了严重的内向封闭型经济和“大树小草型”产业业态,导致市场竞争机制弱化和产业升级难度加大。东北地区如何构建现代化产业结构,政府需要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政府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的升级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干预,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例如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性措施,促进企业增强产业转型的主体意识,以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根本目标,以提高产业的创新能力为核心环节,倡导发展新兴产业,促进

产业结构的轻型化,推动企业成为产业结构改革的转型主体。 (三)企业应贯彻实施战略成本管理理念,通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来增强成本消化能力 战略成本管理是企业基于市场的自我管理,是自觉的规划、调整过程,其核心任务是关注企业在不同战略下如何组织成本管理,即将成本信息贯穿于战略管理整个循环之中,通过对公司成本结构、成本行为的全面了解、控制与改善,寻求长久的成本竞争优势。东北地区企业的计划色彩相对浓重一些,竞争意识不足,更需要通过转变观念、强化市场意识、进行自觉的行为调整来适应变化的市场,而不是较多的依靠政府、依靠政策解决问题。 东北地区企业应当树立创新的观念和市场竞争的观念,实现企业自我变革,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必须全面分析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辨别发展陷阱和市场机会,对环境变化做出及时有效反应,整合企业组织形态和业务流程,建立高效的生产经营运行体系,注重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营造成本优势,发挥价格优势,寻求更大的企业发展空间。具体的,企业应当实施人才战略、构建优秀的团队,提高执行力;实施产品策略、打造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价格策略,注重细节管理,科学运筹,抓住商机,提升获利能力;优化整合内外资源,挖掘企业内部人、财、物、资源的潜力和优势,利用内外部有利要素,实现企业资源价值链最大化。重视质

量管理,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质量管理和技术开发科学化。特别是,企业要充分考虑与上下游行业链、供应链伙伴企业之间的关系,积极寻求建立广泛的战略联盟,实现共赢。 (四)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成本出台针对性措施,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1. 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一是新一轮投资要向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日前中央已经启动了东北振兴的新一轮投资计划,为了更好地减轻东北的人工成本问题,可以将这些投资更多地投降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容纳相关的分流员工,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减轻一些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 二是“五险一金”企业负担比例可阶段性适当降低。在社保代际精算平衡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适当降低企业负担比例,尤其是养老和医疗保险比例。 三是中央适当承担历史成本,地方更要转变发展理念。中央政府应当考虑东北地区历史贡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来适当承担些历史成本,和地方一起逐步化解这些存量人工成本;地方政府必须要转变理念,消除不合实际的“等靠要”思想,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这些现实难题,创新思路,用改革这个最大的红利来解决这些问题。 四是适当修改劳动合同法,增强劳动力市场弹性。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劳动市场制度,需要根据形势的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给予用工者合法的灵活聘用权限,这

样会增强劳动力市场弹性。 五是推动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发展来吸纳更多富裕劳动力。为了防止企业资本深化所释放的富裕劳动力,政府除了实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披露劳动就业优惠政策外,政府还要有针对性地发展适合当地资源禀赋特点的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各项扶持政策,让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发挥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优势,共同减轻就业压力。 六是制定剥离企业社会职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解决存量问题靠一次性政策支持比较难,但是可行的是针对不同的行业,根据其行业特点、经营状况、社会负担轻重、人员年龄结构等不同指标来制定一个剥离企业社会职能的动态路线图,可以以五年为一个阶段,分批次分行业进行彻底的解决,如此以此滚动下去,久久为功,最后可以实现全面剥离社会职能的目标。 2. 降税清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落实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的,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对于该享受的过渡期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避免

政策扭曲影响改革红利释放。 二是适当降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在一定期限内(如三年),各市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现行税额幅度内,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是全面降低费负。降低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小微企业征收方式,不得强制要求小微企业进行税务代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零收费制度,及时兑现各类惠企政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以参加学会、协会、培训班和订阅报刊杂志、赞助活动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调整残保金征收范围和工会会费提取或上缴比例;对于东北地区企业反映强烈、且却有重复征收问题的部分基金和收费,建议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针对东北地区冬季取暖时间较长的特点,制定“一区一策”优惠政策,降低取暖费和包烧费的收费标准,重点扶持在东三省老工业基地制造业企业,减轻企业负担。 3.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降低资质优良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东北三省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逐步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的配置;发展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整体融资担保费率,支持设立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

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探索面向 “三农”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业务;大力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扩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规模。 二是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东北地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的重点应放在产能过剩的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杠杆率高、丧失还债能力的僵尸企业。 三是创新发展金融工具,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推动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下降,为去杠杆赢得时间。减少企业的负债规模,立足于企业本身可以利用吸收的风险资本,通过私募股权基金、主板上市融资、配股或者增发、重大资产重组、新三板挂牌融资等方式来拓宽融资的渠道,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的并购重组,利用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参与金融工具的创新,利用资本市场来整合资源。 四是构建有效的地方金融体系模式,建立全新的金融风险分摊体系。着力培植地方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融资性担保等大型金融骨干企业,努力发展金融租赁、创投等创新型地方机构,构建功能健全、运营稳健、实力较强的地方金融业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推动金融服务优化,降低非利息融资成本,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贷款流程,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续贷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缩短续贷平均审批时间。 4. 调整政府物流支持思路,形成物流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同频共振” 一是在产业战略定位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制定物流支持政

策措施。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应致力于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流通服务业,物流网的建设也要围绕并服务于这三个方面。从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逆向物流四个环节,将实体平台 (物流园区)与信息平台(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相结合,构造区域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及其支撑平台。 二是政策支持企业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创新。可以就企业厂址的设置、产业链延伸、供应链管理等由政府予以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同时推动产业链延伸进行本地化销售。进一步由产业链延伸可以扩大到优化供应链管理上,对众多的节点企业,包括为供应链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纳入供应链集成系统统一集成和协调,优化供应链系统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将从根本上降低各类成本。 三是降物流成本要与东北地区区域经济战略布局调整相一致,要与企业管理战略相协调。应基于物联网不同层面的应用构架与关键技术,全面、深入地分析物联网对传统物流运作全流程的影响机理,充分研究智能物流信息平台的主客体构成、功能定位、体系结构设计、应用服务层面子平台构建的设定等打造东北地区物流信息平台,并为实现未来与全国其他平台对接打好基础。行业主管部门、同业公会组织应尽快制定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和规范化的业务流程,确保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平衡,为推出业内相对有序的定价基准创造条件。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

交通物流体系,完善枢纽系统,制定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推进物流全程“一单制”,实现货物“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次认证、一单到底”。 5. 构建透明、规范的商业友好型政府管制环境 一是推行一站式审批、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减少涉企审批事项的人力与时间耗费。要使企业与政府的交往中成本最小化,就要把涉及企业登记与审批的事项集中起来,使得企业登记与审批事项不必分时间、分部门地逐一办理。二是建立政府政策、制度发布平台,减少企业信息不对称。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发布平台,使得企业方便地掌握相关的政策与制度,减少企业与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三是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减少因信息分割带来的交易费用。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动非保密信息的共享,让企业提供自证材料的过程在政府间信息共享中解决。四是支持由专业性社会组织发布区域性营商环境报告。一方面,动态地掌握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报告披露形成各地竞相改善营商环境的导向。五是引入科学决策机制,涉企收费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应广泛听取不同类企业的意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降成本”东北调研组 组长:刘尚希 成员:韩晓明 王志刚 程 瑜 樊轶侠 武靖洲 孙 静 执笔:武靖州 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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