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毕节地区行政公署32

更新时间:2024-03-11 21: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关于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

规 定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规定》已通过地区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经行署同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规定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地表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黔府发[1994]22号文件规定,结合毕节地区实际,对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进行划类管理。

1 地表水概况

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大部分地方属亚热带温凉湿润季风气候。境内多山地,占93.3%,海拔457~2900米,全区土地总面积26853平方公里,具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特征,区内沟壑纵横,溶洞发育遍布。由于地下喀斯特溶蚀管道非常发育,地表水渗漏严重,虽然降水丰富,但地表仍然干旱缺水。

毕节地区地处长江、珠江两大流域,属长江流域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4.8%,珠江流域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2%。长江流域的二级分区有金沙江石鼓以下、宜宾至宜昌和乌江,珠江水系的二级分区有南北盘江。境内有三岔河干流和可渡河、牛拦江、洛泽河(横江)、赤水河、六冲河、野济河、偏岩河等一级支流,以及哈喇河、二道河、白南河等27条二级支流。经多年的水利建设,目前有草海、洪家渡水库、杨湾桥水库、附廓水库,倒天河水库等容积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湖库46个,还有100万立方米以下10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上百个。

当前毕节地区的妈姑河、倒天河毕节城区段、织金河、哈喇河、前河、野济河黔西城区段、三岔河二塘段和纳雍段、金沙县偏岩河城区段等部分水体因煤炭开采及洗选、金属冶炼、化肥、医院废水、城镇生活废水等排入,已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较差。其余水体及湖库已受到一定的污染影响,但因其白净力大于影响程度,水质较好。各县市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也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85%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不能全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草海是我区唯一的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水质较好,近年来因土法炼锌及城市生活废水注入,部分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毕节地区地表水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其质量不容乐观。

毕节地区地表水资源总量86.216亿立方米,2003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221立方米,在全省排名为末位。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进行调整,更有效地保护地表水环境显得十分必要。

2 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目的

2·l正确识别毕节地区水环境保护的重点水域和保护目标。

2·2保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正确实施。为合理使用水环境容量,为毕节地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及总量控制、地表水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3防治水体污染,保护地表水环境。 3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对象和范围 3·1划分对象

毕节地区境内四个二级分区的干流及其全部支流和全部湖泊水库、八个县城及部分集镇的饮用水源。

3·2划分范围

3·2·l乌江水系三岔河干流;

3·2·2三岔河一级支流六冲河、野济河、偏岩河等干流; 3·3·3宜宾至宜昌水系赤水河干流;

3·3·4金沙江石鼓以下水系牛拦江、洛泽河干流; 3·3·5北盘江水系一级支流可渡河;

3·3·6六冲河主要支流妈姑河、六曲河、野马川河、岔河、红岩河、马场河、引底河、后河、伍佐河、白甫河、木白河、凹水河、班家寨河、织金河、普翁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7三岔河主要支流连山河、阿勒河、洞口河、河溪河、干田河、湾寨河、水营河、歹阳河、猛铺河、牛场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8野济河主要支流渭河、革木河、沙窝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9偏岩河主要支流马洛河、安底河、花滩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10赤水河主要支流望乡河、二道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1 1牛栏江主要支流哈喇河、玉龙小河、耐书小河等河流及汇入支流。

3·3·l 2洛泽河主要支流兴隆河、拖洛河、马料河等三条河流及汇入支流。

3·3·13草海和全部湖泊水库及待建水库。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及划分依据 4·l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有利于对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又要有利发展,同时贯彻“总量控制”政策。地表水域水环境功能以III类区为主, I、II类区为辅,不划IV、V类区。

4·2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并考虑对地下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4·3保护现状使用功能,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按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4·4不影响潜在功能的开发和保护下游功能。

4.5突出划分功能在水上,保护措施落实在陆上的原则;区划与工业合理布局、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

4.6进入湖库的河流不低于该湖库功能类别。 4.7合理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

4.8利于管理,实用,具有操作性。

4.9划类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等及其他行业排放标准。

5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种类

根据地表水域的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水环境功能区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划分类别如下:

5.1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5.2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5.3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5.4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5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6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类别

经系统分析、定性判断、半定量决策及综合评价后,确定毕节地区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分类如下:

6·l I类功能区

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威宁县盐仓-吊水岩河段(乌江源河)。 6·2 II类功能区

6·2·1已经批准和今后批准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 6·2·2赤水河干流:

6·2·3省划定的赤水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 6·2·4金沙县冷水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冷水河段: 6·3 III类功能区

6·3·1除II类功能区以外的其他干流河及一、二、三、四级支流河。 6·3·2除I类II类功能区以外的全部湖泊和水库。 7 监督管理和实施

7·l毕节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类规定的实施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地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划类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7·2毕节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对地表水农灌用水功能的实施进行监督。

7·3毕节地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对畜 禽及渔业用水功能的实施进行监督。

7·4毕节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地表水人饮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监测。

7·5毕节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对地表水娱乐等功能进行监督。

7·6根据本划类规定执行相应排放标准,凡在毕节地区境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单位、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

7·7本划类规定授权地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7·8本划类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毕署发 [1994]072号文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h08.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