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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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

王志勇牧师 译注

导 读

威斯敏斯德会议在制定《威斯敏斯德信条》的同时,也起草、通过了两个教理问答。大教理问答于1648年7月完毕。斯卡福认为,根据当时欧洲大陆改革宗教会的习惯,大教理问答用于在教会讲坛上公开讲授,而小教理问答则用于在家庭里教育孩子。[1]陶论斯认为:“《大教理问答》主要用作牧师在主日教导改革宗教义时的参考指南。”[2]可惜,目前哪怕是在欧美教会中,最盛行的也是《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用于公共教育的大教理问答反倒很少有人过问。因此,关于小教理问答的诠释和讲道比比皆是,而关于大教理问答的,目前从图书馆中能够找到的只有两本,一是1855年版的托马斯·瑞格理(Thomas Ridgely,1667-1734)所著的多达1303页的《大教理问答释义》,二是2002年版的曾经到中国大陆宣教的魏司道博士所著的589页的注释。

根据威斯敏斯德会议的记录,《大教理问答》的制定先于《小教理问答》,其中的每个问答都是在会议上逐个讨论通过的。主要作者是安东尼·塔可尼博士(Anthony Tuckney),他是当时剑桥大学的副校长、神学教授。这个教理问答是对信条的解释和补充,特别是在基督徒伦理方面,其详尽性超过宗教改革时期其他任何改革宗信条,是改革宗神学解释十诫的经典之作。解释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认为:“在制定的艺术上,大教理问答是一个杰作,胜过其他任何类似的作品,并且是以当时普遍盛行的系统神学的形式阐明各项教义的。”[3]大教理问答是为那些信心上比较成熟的人预备的,在教义界定上更精确,更全面。《小教理问答》更多地集中于教导初信者明白基本要道,注重个人的层面;《大教理问答》主要是为比较成熟的基督徒预备的,更多地注重基督徒生活的群体性方面,多处谈及教会,都是《小教理问答》不曾涉及的。对于在教义和伦理方面都非常贫乏的中国教会而言,《大教理问答》可以说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指南。

《大教理问答》与《小教理问答》架构相同,也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部分,从第1问至第5问,论及人生的首要目的、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圣言。第二部分论及人当信什么,从第6问至第90问。第三部分论及人当怎样行,从第91问至最后196问。

一.人生的首要目的

1问: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是什么?

答: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荣耀上帝(罗11:36;林前10:31),完全以祂为乐,直到永远(诗73:24-28;约17:21-23)。

二.上帝的存在

2问:如何晓得有上帝存在呢?

答:人心中的自然之光,和上帝的作为,都在明明地宣告上帝的存在(罗1:19-20;诗19:1-3;徒17:28);但是,人要得救,惟独上帝的圣言和圣灵才能充分、有效地向人启示祂(林前2:9-10;提后3:15-17;赛59:21)。

三.上帝的圣言

3问:上帝的圣言是什么?

答:旧新约圣经就是上帝的圣言(提后3:16;彼后1:19-21),是信仰与顺服的惟一准则(弗2:20;启22:18,19;赛8:20;路16:29,31;加1:8-9;提后3:15,16)。

4问:如何晓得圣经就是上帝的圣言呢? 答:圣经是上帝的圣言,由以下方面可知:

(1) 圣经体裁的庄严(何8:12;林前2:6-7,13;诗119:18,129),教理的纯正(诗12:6;诗119:140),

各部的契合(徒10:43;26:22),范围的全备(全归荣耀于上帝)(罗3:19,27); (2) 使罪人知罪、归正,使信徒得安慰、得造就,以致最终使人得救的亮光和力量(徒

18:28;来4:12;雅1:18;诗19:7-9;罗15:4;徒20:32),都证明圣经是上帝的圣言; (3) 但是,惟独上帝的圣灵,藉着并同着圣经在人心中的见证,才能完全使人信服圣

经确实是上帝的圣言(约16:13-14;约壹2:20,27;约20:31)。

四.圣经的主要教训

5问: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什么?

答: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人对上帝当信什么,上帝要人当尽什么本分(提后1:13)。

6问:圣经显明上帝的什么方面? 答:圣经显明:

(1) 上帝是怎样的上帝(来11:6); (2) 上帝的位格(约贰5:17);

(3) 上帝的预旨(徒15:14-15,18)及其施行(徒4:27-28)。

五.上帝的属性

7问:上帝是怎样的上帝?

答:(1)上帝是个灵(约4:24),祂的存有(出3:14;伯11:7-9)、荣耀(徒7:2)、可赞(提前6:15)和完全(太5:48),在祂自身都是无限的;

(2)上帝自足(创17:1),永恒(诗90:2),永不改变(玛3:6;雅1:17),不可测度(王上8:27),无所不在(诗139:1-13),无所不能(启4:8),无所不知(来4:13;诗147:5),至智(罗16:27),至圣(赛6:3;启15:4),至公(申32:4),至慈,长久忍耐,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

六.上帝的独一性

8问:上帝是独一的吗?

答:上帝是独一无二、又真又活的(申6:4;林前8:4,6;耶10:10)。

七.上帝的位格性

9问:上帝共有几个位格?

答:上帝共有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个位格是同一真实、永恒的上帝,同质,同权,同荣;但各有不同的特性(约壹5:7;太3:16-17;28:19;林后13:14;约10:30)。

10问:上帝的这三个位格各有什么特性?

答:在永恒中,圣父生圣子(来1:5-6,8),圣子受生于圣父(约1:14,18),圣灵由圣父与圣子发出(约15:26;加4:6)。

11问:如何晓得圣子、圣灵与圣父同为上帝?

答:圣经把惟独属于上帝的名字(赛6:3,5,8;比较约12:41;徒28:25;约壹5:20;徒5:3-4)、属性(约1:1;赛9:6;约2:24-25;林前2:10-11)、作为(西1:16;创1:2)和敬拜(太28:19;林后13:14),也归于圣子和圣灵,这就显明祂们与圣父同为上帝。

八.上帝的预旨

12问:上帝的预旨是什么?

答:上帝的预旨乃是祂旨意的智慧、自由、圣洁的行动计划(弗1:11;罗11:33;9:14-15,18),由此祂从永世便为祂自己的荣耀,不变地预定了历史中要发生的一切(弗1:4,11;罗9:22-23;诗33:11),特别是关于天使和人类之事。

13问:关于天使和人类,上帝特别的预旨是什么? 答:关于天使和人类,上帝特别的预旨是:

(1)上帝惟独出于祂自己的慈爱,为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就藉着祂永恒不变的预旨,拣选了一部分天使得荣耀(提前5:21);

(2)并在基督里,拣选了一部分人得永生,且预定了得永生的途径(弗1:4-6;帖后2:13-14); (3)并因着祂的主权和不可测度的旨意(祂由此随己意施与恩典,或不施与),置其余

的人于不顾,预定他们因自身的罪而遭受羞辱和震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罗9:17-18,21-22;太11:25-26;提后2:20;犹4;彼前2:8)。

14问:上帝怎样实施祂的预旨?

答:上帝根据祂无谬的预知,并祂自由且不变的旨意,在创造和护理之工中,实施祂的预旨(弗1:11)。

九.上帝的创造之工

15问:上帝的创造之工是什么?

答:上帝的创造之工就是:起初,上帝用祂权能的话,为祂自己,在六日之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及其中的万物,并且都是很好的(创1;来11:3;箴16:4)。

十.上帝创造天使

16问:上帝怎样造天使?

答:上帝创造了所有的天使(西1:16),乃是灵体(诗104:4)、不灭(太22:30)、圣洁(太25:31)、卓有知识(撒下14:17;太24:36)、大有权能(帖后1:7),为的是执行上帝的吩咐,赞美祂的圣名(诗103:20-21),但天使能够改变(彼后2:4)。

十一.上帝创造人

17问:上帝怎样造人的?

答:(1)上帝在创造了其它各样受造物之后就造了人,乃是造男造女(创1:27); (2)用地上的泥土造了男人的身体(创2:7),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的身体(创2:22),赋予他们活泼的、理性的、不灭的灵魂(创2:7;伯35:11;传12:7;太10:28;路23:43);

(3)按祂自己的形像造了他们(创1:27;),有知识(西3:10)、公义和圣洁(弗4:24); (4)把上帝的律法刻在他们的心中(罗2:14-15),并赐给他们遵行的力量(传7:29),和治

理万物的权柄(创1:28);但人也能够堕落(创3:6;传7:29)。

十二.上帝的护理之工

18问:上帝的护理之工是什么? 答:上帝的护理之工是:

(1) 祂至圣(诗145:17)、至智(诗104:24;赛28:29)、至能地保守(来1:3)并治理(诗103:19)

祂所创造的万有; (2) 祂统管它们,以及它们所有的行动(太10:29-31;创45:7),使祂自己得荣耀(罗11:36;

赛63:14)。

十三.上帝对天使的护理

19问:上帝对天使的护理是什么? 答:为使自己得荣耀,上帝藉其护理,

(1) 容许某些天使,故意地、不可挽回地堕落在罪和毁灭之中(犹6;彼后2:4;来2:16;

约8:44),并对此以及他们所有的罪加以限制和统管(伯1:12;太8:31); (2) 使其余的天使在圣洁和喜乐之中得以坚固(提前5:21;可8:38;来12:22);

(3) 又随自己的美意使用他们(诗104:4),施行祂的权柄、怜悯和公义(王下19:35;来1:14)。

十四.上帝对人的护理

20问:上帝对起初受造状态中的人有什么护理? 答:上帝对起初受造状态中的人有以下的护理:

(1) 把他安置在乐园里,吩咐他修理看守,赐给他吃地上各样果子的自由(创2:8,15-16); (2) 万物都置于他的治理之下(创1:28),并设立婚姻帮助他(创2:18);

(3) 为他提供与上帝的交通(创1:26-29;创3:8); (4) 设立安息日(创2:3);

(5) 以个人、完全、持续的顺服为条件(加3:12;罗10:5),与他立生命之约,生命树就是

此约的信物(创2:9); (6) 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违约的惩罚就是死,(创2:17)。

十五.始祖的堕落

21问:我们的始祖守住起初受造的状况了吗?

答:我们的始祖既有意志的自由,因着撒但的诱惑,吃了禁果,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就从起初受造的无罪状况中堕落了(创3:6-8,13;传7:29;林后11:3)。

十六.亚当的代表性

22问:全人类都在亚当的首次犯罪中堕落了吗?

答:因为上帝与亚当立约的时候,亚当作为众人的代表,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他的后裔立约,所以那藉常例而生,由他传下的全人类(徒17:26),都在他里面犯了罪,在他的首次犯罪中与他一同堕落了(创2:16-17;罗5:12-20;林前15:21-22)。

十七.原罪

23问:堕落使人类处于什么状况之中?

答:堕落使人处于罪恶和愁苦的状况之中(罗5:12;3:23)。

24问:罪是什么?

答:罪就是不遵行或违背上帝的任何一条律法,律法是上帝赐给有理性的受造物的标准(约壹3:4;加3:10,12)。

25问:堕落后,人陷于怎样的罪恶状况中?

答:堕落后,人陷于以下的罪恶状况中:亚当第一次犯罪所负的罪债(罗5:12,19),受造时公义的丧失和整个人性的败坏,由此而对一切属灵的善彻底嫌恶,也无能为力,而且背道而驰,一心倾向各样邪恶,并持续如此(罗3:10-19;弗2:1-3;罗5:6;8:7-8;创6:5);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原罪,并由此生发各样的本罪(雅1:14-15;太15:19)。

26问:原罪如何从我们的始祖传递到他们的后裔?

答:原罪从我们的始祖传递到他们的后裔,是藉着自然的生殖。因此,所有以此方式从他们生出的人,都是在罪中受孕、出生的(诗51:5;伯14:4;15:14;约3:6)。

十八.罪所导致的惩罚

27问:堕落给人带来什么愁苦?

答:堕落使人类丧失了与上帝的交通(创3:8,10,24),招致祂的不悦和咒诅;因此,我们生来就是可怒之子(弗2:2-3)、撒但的奴仆(提后2:26),按照公义,我们今生和来世所受的一切惩罚都是当得的(创2:17;哀3:39;罗6:23;太25:41,46;犹7)。

28问:罪在今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什么? 答:罪在今生所带来的惩罚有:

(1) 内在的惩罚:如悟性的混昧(弗4:18),被弃的感觉(罗1:28),强烈的妄想(帖后

2:11),心灵的刚硬(罗2:5),良心的惧怕(赛33:14;创4:13;太27:4),和情感的卑劣(罗1:26)。 (2) 外在的惩罚:如上帝因我们犯罪的缘故咒诅世界(创3:17),有各样的灾难临到我

们的身体、名誉、财产、关系和职业(申28:15-18),还有死亡(罗6:21,23)。

29问:罪在来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什么?

答:罪在来生所带来的惩罚是:与上帝美好的同在永远隔绝,灵魂和身体永远在地狱的烈

火中遭受极难忍受的煎熬,永不止息(帖后1:9;可9:43-44,46,48;路16:24)。

十九.行为之约

30问:上帝任凭全人类在罪恶和愁苦中灭亡吗?

答:不是。全人类都落入罪恶和愁苦中(帖前5:9),是因为第一个约被违背了,即通常所说的行为之约(加3:10,12);但上帝并没有任凭他们都在这一状态中灭亡;相反,惟独出于祂的慈爱和怜悯,藉着第二个约,即通常所说的恩典之约,把祂的选民从中救拔出来,带领他们进入得救的状态(多3:4-7;加3:21;罗3:20-22)。

二十.恩典之约

31问:上帝与谁立此恩典之约呢?

答这恩典之约是与作为第二个亚当的基督而立的,并在祂里面,与作为其后裔的所有选民而立的(加3:16;罗5:15-21;赛53:10-11)。

32问:上帝的恩典是如何在第二个约中显明的? 答:上帝的恩典显明在第二个约之中,

(1) 在此约里白白地向罪人提供了一位中保(创3:15;赛42:6;约6:27),使他们靠祂得

生命和救恩(约壹5:11-12); (2) 并要求以信心作为与祂联合的条件(约3:16;1:12),应许并赐给祂的选民圣灵(箴

1:23),在他们心中生成这种信心(林后4:13),及其它与救恩相伴的美德(加5:22-23); (3) 使他们能够虔敬顺服(结36:27),作为真信心(雅2:18,22)和对上帝感恩(林后5:14

-15)的凭据,这一切就是祂所命定给他们的得救之路(弗2:18)。

二十一.恩典之约的施行

33问:这恩典之约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吗?

答:这恩典之约并非始终是以同一种方式施行,在旧约之下的施行与在新约之下的施行并不相同(林后3:6-9)。

34问: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旧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藉着应许(罗15:8)、预言(徒3:20,24)、献祭(来10:1)、割礼(罗4:11)、逾越节(林前5:7)及其它预表和各种蒙恩之道而施行的。这些都是以后来临的基督的预表,在那时足够建造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的信心(来8,9,10;11:13),使他们因祂过犯得以完全赦免,得蒙永远的救恩(加3:7-9,14)。

35问:在新约之下,这恩典之约是如何施行的?

答:在新约之下,恩典之约的实体(基督)显明出来,这同一恩典之约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藉着圣言的传讲(可16:15)、洗礼(太28:19-20)和圣餐(林前11:23-25)的施行而施行的;其中,恩典和救赎更丰盛、更显明、更有果效地向列国万民发出(林后3:6-9;来8:6,10-11;太28:19)。

二十二.恩典之约的中保

36问:谁是这恩典之约的中保?

答:这恩典之约的惟一中保就是主耶稣基督(提前2:5),祂是上帝的永恒之子,与父同质同权(约1:1,14;10:30;腓2:6),及至时候满足,降世为人(加4:4),从那时起就一直是上帝和人,两性全然不同,存于一个位格之中,直到永远(路1:35;罗9:5;西2:9;来7:24-25)。

37问:上帝之子基督是如何降世为人的?

答:上帝之子基督降世为人,是自己取了人实在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约1:14;太26:38),藉着圣灵的大能在童贞女马利亚腹中成孕,由她取了人性,从她出生(路1:27,31,35,42;加4:4),只是没有罪(来4:15;来7:26)。

二十三.中保的资格

38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是上帝呢? 答:这一中保必须是上帝,

(1) 如此祂才能维系并保持其人性,不至于在上帝的无限愤怒和死亡的权势之下沉沦(徒2:24-25;罗1:4,比较罗4:25;来9:14);

(2) 使祂的受苦、顺服和代祷有价值和果效(徒20:28;来9:14;7:25-28);

(3) 满足上帝的公义(罗3:24-26),获得祂的恩宠(弗1:6;太3:17),赎买一群特定的子民(多2:13-14),把祂的灵赐给他们(加4:6),征服他们所有的仇敌(路1:68-69,71,74),使他们永远得救(来5:8-9;9:11-15)。

39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是人呢? 答:这一中保必须是人,

(1) 如此祂才能增进我们的性情(来2:16),顺服律法(加4:4),在我们的性情中为我

们受苦,并为我们代祷(来2:14;7:24-25),体恤我们的软弱(来4:15); (2) 并使我们可以得儿子的名分(加4:5),得安慰,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来4:16)。

40问:为什么这一中保必须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个位格中呢?

答:这一中保,既然要使上帝与人和好,就必须自己既是上帝又是人,且在一个位格之中,使每一性都各尽其职,作为整个位格的工作为我们而被上帝悦纳(太1:21,23;3:17;来9:14),并且成为我们的依靠(彼前2:6)。

二十四.中保的名称

41问:为什么我们的中保被称为耶稣呢?

答:我们的中保之所以被称为耶稣,是因为祂要把祂自己的百姓从罪中救出来(太1:21)。

42问:为什么我们的中保被称为基督呢?

答:我们的中保之所以被称为基督,是因为祂受圣灵无限量地膏抹(约3:34;诗45:7);并分

别出来,具备各样的权柄和能力(约6:27;太28:18-20),为其教会(腓2:8-11)执行先知(徒3:21-22;路4:18,21)、祭司(来5:5-7;4:14-15)与君王(诗2:6,太21:5;赛9:6-7)的职分,祂处于升高和降卑中都是如此。

二十五.中保的职分

43问:基督怎样履行先知的职分?

答:基督藉着祂的圣灵和圣言(彼前1:10-12),在各个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施行方式(来1:1-2),在关乎他们的造就和救赎的一切事宜上(徒20:32;弗4:11-13;约20:31),向教会启示(约1:18)上帝全备的旨意(约15:15),如此便履行了先知的职分。

44问:基督如何履行祭司的职分?

答:基督为祂百姓的罪,将自己作为无瑕疵的祭品,一次向上帝献上(来9:14,28),使上帝与他们和好(来2:17),并为他们继续代祷(来7:25),如此就履行了祭司的职分。

45问:基督如何履行君王的职分? 答:基督履行君王的职分,

(1) 祂从世界中召出一个民族归祂自己(徒15:14-16;赛55:4-5;创49:10;诗110:3),赐

给他们圣职人员(弗4:11-12;林前12:28)、律法(赛33:22)和裁决,祂以此有形的方式治理他们(太18:17-18;林前5:4-5);

(2) 把救赎恩典赐给选民(徒5:31),报偿他们的顺服(启22:12;2:10),纠正他们的过

犯(启3:19),在各样的试探和苦难中保守并支持他们(赛63:9),遏制并战胜他们所有的仇敌(林前15:25;诗110:1-2),为祂自己的荣耀(罗14:10-11),并为他们的益处(罗8:28),大有权能地吩咐万有; (3) 并报应其余那些不认识上帝,不顺服福音的人(帖后1:8-9;诗2:8-9);如此就履行

了君王的职分。

二十六.基督的降卑

46问:基督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降卑在于祂为了我们的缘故,倒空自己的荣耀,取了奴仆的样式,受孕、降生、生活、受死,以及死后,直到复活,都处于卑微的状况中(腓2:6-8;路1:31;林后8:9;徒2:24)。

47问:在祂的成孕和降生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成孕和降生中谦卑自己,是在于祂身为上帝的永恒之子,从父的怀中,在时候满足的时候,甘愿成为人子,由一位卑微的女人生成,且从她而生;其所处的各样环境,比一般的屈尊更甚(约1:14,18;加4:4;路2:7)。

48问:在祂的生活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生活中谦卑自己,是在于:

(1) 祂自己顺服律法(加4:4),完美地成全律法(太5:17;罗5:19);

(2) 并且面对世上的各样侮辱(诗22:6;来12:2-3),撒但的试探(太4:1-12;路4:13),自己

肉身的软弱,这些或是常见于人的性情,或是特别与祂的降卑状态相伴(来2:17-18;4:15;赛52:13-14)。

49问:在祂的受死中,基督是如何谦卑自己的? 答:基督在祂的受死中谦卑自己,是在于:

(1) 为犹大背叛(太27:4),被门徒离弃(太26:56),受世人的嘲弄和弃绝(赛53:2-3),

被彼拉多定罪,遭执法人员的折磨(太27:26-50;约19:34); (2) 为死亡的恐怖、黑暗的权势所苦,承受上帝的愤怒(路22:44;太27:46),为罪舍己,

作为奉献(赛53:10),忍受十字架上痛苦的、羞耻的、受咒诅的死亡(腓2:8;来12:2;加3:13)。

50问:基督死后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死后的降卑是在于祂被埋葬(林前15:3-4),持续处于死亡的状态中,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直到第三日(诗16:10;徒2:24-27,31;罗6:9;太12:40);用另外的词汇表达,就是祂降在阴间。

二十七.基督的升高

51问:基督的升高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升高在于祂的复活(林前15:4)、升天(可16:19),坐在父的右边(弗1:20),将来再临,审判世界(徒1:11;17:31)。

52问:在祂的复活中,基督是如何升高的? 答:基督在祂的复活中升高,在于:

(1) 祂未在死亡中见朽坏,因为祂不可能被死拘禁(徒2:24,27),基督以祂受苦时同样

的身体,同样的属性(路24:39),但是没有必死性,也没有其它凡人共有的软弱,真的与祂的灵魂联合(罗6:9;启1:18),祂第三天靠祂自己的权柄从死里复活(约10:18); (2) 因此,祂宣告自己是上帝的儿子(罗1:4),满足了上帝的公义(罗8:34),征服了死亡和死亡权势的执掌者(来2:14),成为活人和死人的主(罗14:9); (3) 祂作为公仆(林前15:21-22),教会的元首(弗1:20,22-23;西1:18),行这些事,目

的是为了使他们称义(罗4:25),在恩典中长进(弗2:1,5-6;西2:12),支持他们抵挡仇敌(林前15:25-27),并保证他们在末日的时候从死里复活(林前15:20)。

53问:在祂的升天中,基督是如何升高的? 答:基督在祂的升天中升高,在于:

(1) 祂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并同他们说话,谈及上帝国度之事(徒1:2-3),赐给

他们向列国传福音的使命(太28:19-20); (2) 在复活四十天之后,祂以我们的性情,作为我们的元首(来6:20),胜过仇敌(弗

4:8),在众目注视之下升上高天,为人领受诸多的恩赐(徒1:9-11;弗4:10;诗68:18),把我们的情感提升到彼处(西3:1-2), (3) 为我们预备地方(约14:3),祂自己也在那里,直到世界的末了,再次降临(徒3:21)。

54问:基督坐在父的右边,祂是如何在此事中升高的?

答:基督坐在父的右边,祂的升高是在于:

(1) 祂既是上帝,又是人,得到父上帝至高的恩宠(腓2:9),满有喜乐(徒2:28;诗16:11)、

荣耀(约17:5),并得到胜过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弗1:22;彼前3:22); (2) 聚集并护卫祂的教会,征服他们的仇敌;用各样的恩赐和恩典(弗4:10-12;诗110:1),

装备祂的仆人和子民,并为他们代祷(罗8:34)。

二十八.基督的代祷

55问:基督是如何代祷的? 答:基督为我们代祷,在于:

(1) 祂以我们的性情,始终不渝地出现在天父面前(来9:12,24),因着祂在地上顺服

与献祭的功劳(来1:3),宣告祂的旨意是要把这功劳应用到所有的信徒身上(约3:16;17:9,20,24); (2) 回击一切对他们的控告(罗8:33-34),为他们达成良心的平安,尽管他们天天有

失败之处(罗5:1-2;约壹2:1-2),仍使他们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来4:16),并使他们本人(弗1:6)和服事都蒙悦纳(彼前2:5)。

二十九.基督的再来

56问:基督将来再临,审判世界,祂是如何在此事中升高的?

答:基督将来再临,审判世界,祂在此事中的升高在于:祂虽受到不义的审判,并被恶人定罪(徒3:14-15),却要在末日之时,大有权能地再临(太24:30),完全彰显祂自己和父的荣耀,与千万的圣天使(路9:26;太25:31),在呼叫声中,随着天使长的声音,与上帝的角声(帖前4:16),以公义审判这个世界(徒17:31)。

三十.基督赢得的恩惠

57问:藉其中保的工作,基督赢得了什么恩惠?

答:藉其中保的工作,基督赢得了救赎(来9:12),以及其它所有的恩典之约的恩惠(林后1:20)。

58问:我们怎能分享基督所买赎的恩惠呢?

答:我们分享基督所买赎的恩惠,乃是藉着圣灵上帝特别的工作(多3:5-6),把这些恩惠赐给我们(约1:11-12)。

59问:谁与基督的救赎有份呢?

答:救赎是确定地赐给并有效地传递给所有基督买赎的人(弗1:13-14;约6:37,39;10:15-16);及至时候满足,圣灵就使他们能够照着福音归信基督(弗2:8;林后4:13)。

三十一.未听信福音之人的状况

60问:那些从未听过福音,既不认识也不相信基督耶稣的人,根据自然之光生活,能够由此得救吗?

答: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罗10:14),因此既不认识基督耶稣(帖后1:8-9;弗2:12;约1:10-12),也不相信祂的人,即使他们殷勤地根据自然之光(林前1:20-24),或他们所认信的宗教诫命,来调整自己的生活(约4:22;罗9:31-32;腓3:4-9),也不会得救(约8:24;可16:16);耶稣之外,别无救赎(徒4:12),惟独祂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弗5:23)。

三十二.听过福音之人的状况

61问:那些听过福音,并参加教会生活的人,是不是都得救了?

答:并不是所有听过福音,并参加有形教会生活的人,都得救了;惟有那些无形教会的真成员才是得救的(约12:38-40;罗9:6;太22:14;太7:21;罗11:7)。

三十三.有形教会及其特权

62问:有形教会是什么?

答:有形教会就是由世上各个时代、各个地方认信真宗教的人(林前1:2;12:13;罗15:9-12;启7:9;诗2:8;诗22:27-31;诗45:17;太28:19-20;赛59:21),和他们的子女(林前7:14;徒2:39;罗11:16;

创17:7)所组成的一个群体。

63问:有形教会有什么特权? 答:有形教会的特权是:

(1) 处于上帝的特别看顾和护理之下(赛4:5-6;提前4:10);

(2) 尽管有各种仇敌的抵挡,仍在各个时代中得蒙保守(诗115;赛31:4-5;亚12:2-4,8-9); (3) 享有圣徒的交通,和通常的蒙恩之道(徒2:39,42),以及耶稣在福音事奉中向其所

有成员发出的恩典的邀约,见证一切信祂的人都会得救(诗147:19-20;罗9:4;弗4:11-12;可16:15-16),凡来到祂面前的人,都不会被丢弃(约6:37)。

三十四.无形教会及其特权

64问:无形教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包括过去、现在、未来,在元首基督名下聚集归一的所有选民(弗1:10,22-23;约10:16;11:52)。

65问:藉着基督,无形教会的成员享有什么特殊的恩惠?

答:藉着基督,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与荣耀里享有与祂的合一和交通(约17:21;弗2:5-6;约17:24)。

三十五.选民与基督的合一

66问:选民所享有与基督的合一是什么?

答:选民所享有的与基督的合一,是上帝恩典的作为(弗1:22,2:6-8),他们由此虽是属灵地、神秘地,却是真正地、不可分离地,与他们的元首和丈夫基督联合(林前6:17;约10:28;弗5:23,30);这是在有效的恩召中所成就的(彼前5:10;林前1:9)。

三十六.有效的恩召

67问:什么是有效的恩召?

答:有效的恩召是上帝的大能和恩典的作为(约5:25;弗1:18-20;提后1:8-9),

(1) 祂出于对其选民白白和特别的爱,并不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什么促使祂行动的东西

(多3:4-5;弗2:4-5,7-9;罗9:11); (2) 在祂所悦纳的日子,藉着祂的圣言和圣灵,邀请并吸引他们归向基督耶稣(林后

5:20,比较林后6:1-2;约6:44;帖后2:13-14); (3) 救赎性地启迪他们的心思(徒26:18;林前2:10,12),更新并大有权能地决定他们的

意志(结11:19;36:26-27;约6:45), (4) 使得已经死在罪恶之中的他们变得甘心乐意,能够自由爽快地回应祂的呼召,领

受其中所显明并传递的恩典(弗2:5;腓2:13;申30:6)。

68问:惟独选民得蒙有效的恩召吗?

答:所有的选民,而且惟独他们,得蒙有效的恩召(徒13:48);尽管其他人或许,也经常是,藉着上帝圣言的服事,蒙受外部的呼召(太22:14),并且有圣灵的普通运行(太7:22;13:20-21;来6:4-6);但他们故意忽略、轻视向他们所显明的恩典,就被公义地弃置于他们自己的不信之中,绝不会真正地归向耶稣基督(约12:38-40;徒28:25-27;约6:64-65;诗81:11-12)。

三十七.选民在恩典中与基督的交通

69问: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在恩典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在于与祂中保的功劳有份,在称义(罗8:30),得儿子的名分(弗1:5),成圣,以及今生的一切事宜上,都显明他们与基督的合一(林前1:30)。

三十八.称义

70问:称义是什么?

答:(1)称义是上帝的作为,祂白白地把恩典赐予罪人(罗3:22,24-25;4:5);

(2)由此赦免他们所有的罪,接纳他们,并在祂的眼中算他们为义(林后5:19,21;罗3:22,24-25,27-28);

(3)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也不是因为他们作了什么(多3:5,7;弗1:7); (4)而是惟独因为基督的完美的顺服和完全的补偿,由上帝归算在他们的身上(罗5:17-19;罗4:6-8);

(5)且是惟独藉着信心才能领受的(徒10:43;加2:16;腓3:9)。

三十九.称义与恩典

71问:为什么说称义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为呢?

答:尽管基督藉其顺服和受死,确实代表那些被称义之人,对上帝的公义,作出了适当的、真正的、完全的补偿(罗5:8-10,19);但是,因为上帝是从一个保证人接受补偿,这也是祂可以要求他们的,而且上帝确实提供了这一保证人,就是祂的独生子(提前2:5-6;来10:10;太20:28;但9:24,26;赛53:4-6,10-12;来7:22;罗8:32;彼前1:18-19),把祂的义归算在他们身上(林后5:21),使他们惟独藉着信称义(罗3:24-25),向他们别无所求,这信心也是祂的恩赐(弗2:8),所以,他们的称义是因着白白的恩典归给他们的(弗1:7)。

四十.称义与信心

72问: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什么? 答:使人称义的信心是:

(1)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一种上帝所赐的与救恩相伴的美德(来10:39),由圣灵(林后4:13;弗1:17-19)和圣言(罗10:14,17)在罪人的心中做成,使他确知自己的罪和愁苦,自己和其他任何受造者都不能救他脱离失丧之境(徒2:37;徒16:30;约16:8-9;罗5:6;弗2:1;徒4:12);

(2)使人称义的信心不仅赞同福音应许的真实性(弗1:13),而且接受并信靠福音所应许的基督和祂的义,从此罪得赦免(约1:12;徒16:31,10:43),在上帝的眼中,得蒙悦纳,被算为义,以致得救(腓3:9;徒15:11)。

73问:在上帝的眼中,信心如何使罪人称义呢? 答:在上帝的眼中,信心使罪人称义,

(1) 绝不是因为随之而来的其它美德,或信心所结的善行的果子(加3:11;罗3:28),也

不是说信心这一美德、或信心的行为可算为他的义(罗4:5,比较罗10:10); (2) 只是因为信心是器皿,罪人由此接受基督和祂的义,并运用在自己的身上(约1:12;

腓3:9;加2:16)。

四十一.得儿子的名分

74问:什么是得儿子的名分?

答:得儿子的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约壹3:1)。

(1) 在祂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且是为着祂的缘故而行的(弗1:5;加4:4-5); (2) 由此那些称义之人一概被纳入众子的数目(约1:12); (3) 有祂的名写在他们上面(林后6:18;启3:12); (4) 领受赐予他们的祂儿子的圣灵(加4:6);

(5) 处于祂父般的眷顾之下(诗103:13;箴14:26;太6:32);

(6) 得享上帝众子的一切自由和特权,承受各样的应许,并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后嗣(来

6:12;罗8:17)。

四十二.成圣

75问:成圣是什么?

答:成圣是上帝的作为,出于祂白白的恩典。

(1) 由此,那些在创世之前就蒙拣选成为圣洁的人,在日期满足的时候,藉着圣灵大

能的运行(弗1:4;林前6:11;帖后2:13),把基督的受死和复活应用到他们的身上(罗6:4-6),目的在于按上帝的形像使他们的全人得以更新(弗4:23-24); (2) 有悔改得生以及其它所有与救恩相伴的美德的种子安置在他们的心中(徒11:18;约

壹3:9),而且这些美德被挑旺,得增加,受坚固(犹20;来6:11-12;弗3:16-19;西1:10-11),使他们愈来愈能向罪而死,更有生命的新样式(罗6:4,6,14;加5:24)。

四十三.悔改得生

76问:悔改得生是什么?

答:悔改得生是一种上帝所赐的与救恩相伴的美德(提后2:25),是圣灵(亚12:10)和圣言(徒

11:18,20-21)在罪人的心中做成的,由此,

(1) 罪人意识到罪的危险性(结18:28,30,32;路15:17-18;何2:6-7); (2) 认识到罪的污秽和丑陋(结36:31;赛30:22); (3) 领悟上帝在基督里对悔改者的怜悯(珥2:12-13); (4) 因此为自己的罪忧伤难过(耶31:18-19); (5) 并产生恨恶之情(林后7:11);

(6) 从而转离一切罪,归向上帝(徒26:18;结14:6;王上8:47-48);

(7) 并立定心志,竭力以新的顺服,在各个方面与主同行(诗119:6,59,128;路1:6;王下23:25)。

四十四.称义与成圣的不同

77问:称义与成圣有何不同?

答:虽然称义与成圣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林前6:11;1:30),但它们仍有不同之处。 (1) 称义是基督的义的归算(罗4:6,8),而成圣则是祂注入恩典,使人得以行出(结36:7); (2) 称义使罪得赦免(罗3:24-25);成圣使罪被征服(罗6:6,14);

(3) 称义使所有的信徒在今生一概脱离上帝的报应之怒,达于完全,使他们不再被定

罪了(罗8:33-34);成圣在所有的人身上不尽相同(约壹2:12-14;来5:12-14),今生也没有任何人能达于完全(约壹1:8,10),而是向着完全不断长进(林后7:1;腓3:12-14)。

四十五.成圣的不完全性

78问:为何信徒的成圣在今生都不完全呢?

答:信徒的成圣在今生都不完全,这是因为他们身上各个部分仍然有罪的残余,肉体的情欲依然存在,不停地与圣灵相争;因此,他们经常为试探所击倒,陷落到许多罪中(罗7:18,23;可14:66;加2:11-12),各种属灵的事奉常受拦阻(来12:1),即使最好的善行,在上帝的眼中也不完美,仍有污损(赛64:6;出28:38)。

四十六.真信徒得蒙保守

79问:真信徒既不完美,也被诸多的试探和罪所胜,他们会不会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呢? 答:不会。因着

(1) 上帝的不变之爱(耶31:3);

(2) 祂按照祂自己的预旨和圣约赐给他们恒忍的力量(提后2:19;来13:20-21;撒下23:5); (3) 使他们与基督联合,不可分离(林前1:8-9); (4) 基督也为他们持续地代祷(来7:25;路22:32); (5) 圣灵和上帝的种子仍在他们心中(约壹3:9;2:27)

所以,他们既不会完全,也不会最终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耶32:40;约10:28),而是得蒙上帝大能的保守,由信得救(彼前1:5)。

四十七.得救的确信

80问:真信徒是否能够毫无谬误地确信他们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 答:是的。真正归信基督,努力用无愧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约壹2:3), (1) 毋需另外的特别启示;

(2) 藉着基于上帝应许之真实性的信心;

(3) 藉着使他们能够分辨自己是否拥有那些所应许的与新生命相伴的美德(林前2:12;约

壹3:14,18-19,21,24;4:13,16;来6:11-12); (4) 并与他们的灵同证他们是上帝儿女的圣灵(罗8:16),他们可以毫无谬误地确信自己

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约壹5:13)。

81问:所有真信徒都是一直确信自己目前已经蒙恩,并最终得救吗? 答:对于所有真信徒而言,

(1) 蒙恩得救的确信并不是信心的本质(弗1:13);

(2) 所以,在得到这一确信之前,真信徒或许要长期等候(赛50:10;诗88); (3) 即使在享有之后,这一确信仍会因着心思烦乱、各样的罪、遭遇试探和暂时被

弃而减弱或中断(诗77:1-12;51:8,12;31:22;22:1,歌5:2-3,6); (4) 圣灵的同在和扶持绝不会全然离开他们,必保守他们不至陷入绝望(约壹3:9;伯

13:15;诗73:15,23;赛54:7-10)。

四十八.选民在荣耀里与基督的交通

82问:无形教会的成员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在于今生(林后3:18)、死后(路23:43),以及最终在复活与审判日达于完全的交通(帖前4:17)。

83问:无形教会的成员今生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什么? 答:这种交通是指:

(1) 无形教会的成员今生得蒙与基督一同得荣的初熟的果子,因基督是他们的元首,

他们是祂的肢体,所以在祂里面,与祂所有的荣耀有份(弗2:5-6); (2) 他们享有上帝的慈爱(罗5:,比较林后1:22),良知的平安,圣灵里的喜乐,和荣耀

的盼望(罗5:1-2;14:17),这些都是他们得基业的凭据;

(3) 而恶人则感受到上帝复仇的愤怒,良知的恐惧,对将来审判的畏惧,这些痛苦始

于今生,并在死后承受(创4:13;太27:4;来10:27;罗2:9;可9:44)。

四十九.死亡

84问:所有的人都会死吗?

答:死亡是罪的工价(罗6:23),所以,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9:27);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罗5:12)。

85问:既然死亡是罪的工价,而义人的罪在基督里都蒙赦免,为什么他们没有脱离死亡呢? 答:义人在末日的时候就会脱离死亡,即使在死亡之时,也脱离了死亡的毒钩和咒诅(林前15:26,55-57;来2:15);因此,虽然他们也死亡,但这是出于上帝的慈爱(赛57:1-2;王下22:20),使他们完全从罪和愁苦中释放出来(启14:13;弗5:27),进入荣耀里,与基督有更深的联合(路23:43;腓1:23)。

86问:无形教会的成员死后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什么? 答:无形教会的成员死后在荣耀里所享有的与基督的交通,是指:

(1) 那时他们的灵魂在圣洁上达于完全(来12:23),被接入高天(林后5:1,6,8;腓1:23,

比较徒3:21;弗4:10),在光明和荣耀中得见上帝之面(约壹3:2;林前13:12),等候他们身体完全的得赎(罗8:23;诗16:9)。 (2) 他们的身体即使在死亡中也与基督继续联合(帖前4:14),安息在坟墓里,如同安

息在床上(赛57:2),直到末日与他们的灵魂再次联合(伯19:26-27)。 (3) 而恶人的灵魂死时被抛进地狱之中,停留在痛苦和彻底的黑暗里,他们的身体则

保留在坟墓里,如在监狱中,直到复活和审判的大日(路16:23-24;徒1:25;犹6-7)。

五十.复活

87问:关于复活,我们当信什么?

答:我们当信,

(1) 在末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不管是义人,还是不义的人(徒24:15);

(2) 那时还活着的人在一刹那间都要改变;那些躺在坟墓中的同一身体要与他们的灵魂

重新联合,不再分离,因着基督的大能而复活(林前15:21-23;帖前4:15-17;约5:28-29)。 (3) 义人的身体,因着基督的灵,并藉着他们的元首基督的复活,大有权能地复活,成为属灵的、不朽坏的,与基督荣耀的身体一样(林前15:21-23,42-44;腓3:21); (4) 而恶人的身体亦将由基督这被触怒的审判者,使其在羞辱的状态中复活过来(约5:27

-29;太25:33)。

88问:复活之后,随即发生什么? 答:复活之后,随即所发生的就是

(1) 最终的大审判,天使和人都要受到审判(彼后2:4犹6-7,14-15;太25:46); (2) 没有人知道那日那时,所有人都当警醒祷告,时刻预备主的到来(太24:36,42,44;路

21:35-36)。

五十一.末后的审判

89问:在审判之日,恶人会承受什么? 答:在审判之日,恶人将会:

(1) 被置于基督的左边(太25:33);

(2) 基于确凿的证据,他们自己的良知完全伏罪(罗2:15-16); (3) 被公开定罪,承受可怕但却公平的判决(太25:41-43);

(4) 随即被抛进地狱之中,被逐于上帝恩惠的同在,以及基督、祂的圣徒,和所有圣

天使的荣耀团契之外,身体灵魂都受惩罚,遭受无法言喻的痛苦,与魔鬼和属牠的天使在一起,直到永永远远(路16:26;帖后1:8-9)。

(5) 为祂发热心,以祂的忌邪为心(罗12:11;民25:11);

(6) 向祂呼吁,把一切的赞美和感恩都归于祂(腓4:6),并以全人顺服祂(耶7:23;雅4:7); (7) 在一切的事情上都留心得蒙祂的悦纳(约壹3:22),为所有得罪祂的事情而忧伤(耶31:18;

诗119:136); (8) 并且存谦卑的心与祂同行(弥6:8)。

105问:在第一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所禁止的罪是:

(1) 否定上帝或不承认上帝存在的无神论(诗14:1;弗2:12);

(2) 相信或崇拜多位神,或崇拜真上帝之外的任何神,以及在崇拜真上帝的同时还拜别

神的偶像崇拜(耶2:27-28;帖前1:9); (3) 不承认祂为上帝,为我们的上帝(诗81:11);

(4) 忽视在这一诫命中所吩咐的祂所当得的任何事物(赛43:22-24);

(5) 无知(耶4:22;何4:1,6)、忘记(耶2:32)、误解(徒17:23,29)、谬见(赛40:18),与祂

不相配的邪恶思想(诗50:21); (6) 肆无忌惮,窥探祂的隐秘(申29:29);

(7) 各样的亵渎(多1:16;来12:16),对上帝的怨恨(罗1:30);

(8) 专顾自己(提后3:2),一心寻求自己的益处(腓2:21),以及其它所有放荡无羁地把我

们的心思、意志、情感置于其它事物上,或全部或部分偏离祂的事情(约壹2:15-16;撒上2:29;西3:2,5); (9) 轻信(约壹4:1)、不信(来3:12)、异端(加5:20;多3:10)、误信(徒26:9)、怀疑(诗78:22)、

失望(创4:13)、固执(耶5:3),在审判之下仍然麻木不仁(赛42:25),心里刚硬(罗2:5)、骄傲(耶13:15),任意妄为(诗19:13),自以为平安无事(番1:12),试探上帝(太4:7); (10)运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罗3:8),倚靠不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耶17:5); (11)爱宴乐(提后3:4);

(12)虽有热心,但却败坏、盲目,没有分辨力(加4:17;约16:2;罗10:2;路9:54-55);

(13)不冷不热(启3:16),在上帝的事情上是死的(启3:1); (14)疏离、背叛上帝(结14:5;赛1:4-5);

(15)向圣徒、天使或其它任何受造物祷告,或崇拜他们(罗10:13-14;何4:12;徒10:25-26;

启19:10;太4:10;西2:18;罗1:25); (16)与魔鬼结盟,交鬼求问(利20:6;撒上28:7,11;代上10:13-14),倾听牠的建议(徒5:3); (17)使人成为我们信仰与良知之主(林后1:24;太23:9); (18)怠慢、藐视上帝及其诫命(申32:15;撒下12:9;箴13:13);

(19)抵挡圣灵,使祂担忧(徒7:51;弗4:30),不满、厌烦上帝的安排,愚昧地指责祂把各

样灾难加在我们身上(诗73:2-3,13-15,22;伯1:22); (20)把我们所具有的、所得来的、所能作的任何好事都归之于幸运(撒上6:7-9)、偶像(但

5:23)、自己(申8:17;但4:30)或其它任何受造之物(来1:16)。

106问: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对我们有什么特别的教导?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些话语教导我们, (1) 无所不见的上帝特别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

(2) 因此劝阻人脱离此罪,视此罪为放肆的挑衅,使其更显严重(结8:5-6;诗44:20-21)。 (3) 同时,也使我们相信,不管从事何种服事,都是行在祂的眼前(代上28:9)。

六十一.第二条诫命

107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108问: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所尽的责任是:

(1) 对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一切宗教崇拜和蒙恩之道,要接受遵行,保持纯全(申

32:46-47;太28:20;徒2:42;提前6:13-14); (2) 特别是:奉基督之名所作的祷告和感恩(腓4:6;弗5:20),读经、讲道、听道(申

17:18-19;徒15:21;提后4:2;雅1:21-22;徒10:33),施行和领受圣礼(太28:19;林前11:23-30),教会治理和劝惩(太18:15-17;16:19;林前5;12:28),及其施行与保守(弗4:11-12;提前5:17-18;林前9:7-15),敬虔的禁食(珥2:12-13;林前7:5),奉上帝的名宣誓(申6:13),向上帝许愿(赛19:21;诗76:11); (3) 谴责、痛恨、反对各种各样的伪崇拜(徒17:16-17;诗16:4);

(4) 并根据自己的地位和职分,清除伪崇拜,以及偶像崇拜的各种标记(申7:5;赛30:22)。

109问: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有:

(1) 以任何方式,发明(民15:39)、求问(申13:6-8)、命令(何5:11;弥6:16)、使用(王

上11:33;12:33)、认可非上帝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申12:30-32); (2) 宽容伪宗教(申13:6-12;番13:2-3;启2:2,14-15,20;17:12,16-17);

(3) 或在自己心中,或在外部,以任何受造物的形像和样式,制造三个位格或其中任

何一个位格的象征(申4:15-19;徒17:29;罗1:21-23,25); (4) 崇拜此类象征(但3:18;加4:8),或者崇拜其中所表征的上帝,或者藉着它崇拜上

帝(出32:5); (5) 制造假神之像(出32:8),予以崇拜并事奉(王上18:26,28;赛65:11);

(6) 以古风(彼前1:18)、习俗(耶44:17)、敬虔(赛65:3-5;加1:13-14)、好意或其它理

由为借口(撒上13:11-12;15:21),对上帝的律法或加或减(申4:2),或自己杜撰,或自己发起(诗106:39),或因传统受自他人(太15:9),设计各种迷信(徒17:22;西2:21-23),败坏对上帝的崇拜(玛1:7-8,14); (7) 买卖圣职(徒8:18); (8) 亵渎上帝(罗2:22;玛3:8);

(9) 忽略(出4:24-26)、轻蔑(太22:5;玛1:7,13)、拦阻(太23:13)、反对上帝所指定的

敬拜和蒙恩之道(徒13:44-45;帖前2:15-16)。

11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包含在以下的话中:“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5-6)。

(1) 这些理由不但包括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我们是属祂的(诗45:11;启15:3-4); (2) 也包括祂对自己的崇拜有强烈的忌邪之心(出34:13-14),所有的伪崇拜都是属灵的

淫乱,必招致祂复仇的震怒(林前10:20-22;耶7:18-20;结16:26-27;申32:16-20); (3) 违背这一诫命的人就是恨恶上帝的人,上帝警告要惩罚他们,直到许多代(阿2:2-4); (4) 遵守这一诫命的人,就是爱祂并守祂诫命的人,会得到尊荣,上帝应许要怜悯他们,

直到许多代(申5:29)。

六十二.第三条诫命

111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主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

112问: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

(1) 上帝的名字、尊称、属性(太6:9;申28:58;诗29:2;68:4;启15:3-4)、蒙恩之道(玛

1:14;传5:1)、圣言(诗138:2)、圣礼(林前11:24-25,28-29)、祷告(提前2:8)、起誓(耶4:2)、许愿(传5:4-6)、拈阄(徒1:24,26)、作为(伯36:24),以及其他祂所用以显明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思想(玛3:16)、默想(诗8:1,3-4,9)、言语(西3:17;诗105:2,5)和著述(诗102:18)中,予以圣洁、敬畏地使用; (2) 藉着圣洁的告白(彼前3:15;弥4:5),行事为人与之相称(腓1:27),使上帝得荣耀

(林前10:31),我们(耶32:39)和他人都得益处(彼前2:12)。

113问: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 不按圣经的要求使用上帝的名字(玛2:2);

(2) 愚昧(徒17:23)、虚妄(箴30:9)、不敬、亵渎(玛1:6-7;12;3:14)、迷信(撒上4:3-5;

耶7:4,9-10,14,31;西2:20-22)地滥用上帝名字; (3) 或以邪恶之心提及上帝的名字,以亵渎(王下19:22;利24:11)、伪证(亚5:4;8:17)之

举利用上帝的尊称、属性(王下18:30,35;出5:2;诗139:20)、蒙恩之道(诗50:16-17)和作为(赛5:12); (4) 一切恶毒的咒诅(撒上17:43;撒下16:5)、起誓(耶5:7;23:10)、许愿(申23:18;徒23:12,

14)、掣签(斯3:7;9:24;诗22:18); (5) 违背我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诗24:4;结17:16,18-19); (6) 成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可6:26;撒上25:22,32-34);

(7) 抱怨、抗拒(罗9:14,19-20)、窥探(申29:29)、误用上帝的预旨(罗3:5,7;6:1-2)和

护理(传8:11;9:3;诗39); (8) 误解(太5:21-48)、误用(结13:22),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歪曲上帝的圣言,或其中的

任何部分(彼后3:16;太22:24-31),用于亵渎性的戏谑(赛22:13;耶23:34,36,38)、好奇无益的问难、荒缈无凭的空谈,或坚持谬妄的教义(提前1:4,6-7;6:4-5,20;提后2:14;多3:9); (9) 滥用上帝名下所包含的受造物或任何事物,用为魔法符咒(申18:10-14;徒19:13),

或邪恶的情欲和行为(提后4:3-4;罗13:13-14;王上21:9-10;犹4); (10)恶毒中伤(徒13:45;约壹3:12),亵慢讥诮(诗1:1;彼后3:3),肆意谩骂(彼前4:4),或

以其它任何方式反对上帝的真理、恩典和道路(徒13:45-46,50;徒4:18;19:9;帖前2:16;来10:29); (11)或假冒伪善,或因心怀不轨而谎称信主(提后3:5;太23:14;6:1-2,5,16); (12)以主名为耻(可8:38),或因不顺从(诗73:14-15),无智慧(林前6:5-6;弗5:15-17),

不结果子(赛5:4;彼后1:8-9),唐突冒犯,绊倒他人(罗2:23-24),冷淡退后,离弃真道(加3:1,3;来6:6),从而羞辱主名。

114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在以下的话语中:“耶和华你上帝”和“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这是因为:

(1) 祂是主,我们的上帝,因此我们不可亵渎祂的名,也不可以任何方式滥用(利19:12); (2) 特别是因为触犯这一诫命的人,祂必不会赦免、饶恕。即使许多人避开了人的 鉴察和审判(撒上2:12,17,22,24;撒上3:13),但上帝却不容他们逃避祂公义的审判(结36:21-23;申28:58-59;亚5:2-4)。

六十三.第四条诫命

115问:第四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8-11)。

116问:在第四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四条诫中,吩咐所有的人将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时间,都向祂分别为圣,予以遵守,祂特别指明七日中的一整天守为圣日;从世界之初到基督复活,这一日为一周的第七日;此后便以每周的第一日为圣日,直到世界的末了;这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申5:12-14;创2:2-3;林前16:1-2;徒20:7;太5:17-18;赛56:2,4,6-7),在新约圣经中称之为主日(启1:10)。

117问:如何将安息日或主日守为圣日? 答:守安息日为圣,乃是:

(1) 整日合乎圣洁地安息(出20:8,10),不仅不犯那些平常为罪的恶事,还要停止平

日合乎上帝律法的俗世职业和娱乐(出16:25-28;尼13:15-22;耶17:21-22); (2) 并用全部时间,或与众人,或在家中,敬拜上帝(赛58:13;路4:16;徒20:7;林前16:1

-2;诗92标题;赛66:23;利23:3),以此为赏心乐事;

(3) 只有为着必须的工作和施行怜悯所占的时间例外(太12:1-13)。

(4) 为此,我们要预备心灵,提前安排,殷勤作工,稳健节制,合乎时宜地迅速处

理我们的俗世之事,使我们可以更自由、更适宜地尽此日当尽的本分(出20:8;路23:54,56;出16:22,25-26,29;尼13:19)。

118问:为什么说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呢? 答: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这是因为:

(1) 他们不仅有责任自己遵守,还有责任监督那些处在其负责范围之内的人予以遵守; (2) 而且,还因为他们经常有占用他们的时间,拦阻他们守安息日的倾向(出20:10;书24:15;

尼13:15-17;耶17:20-22;出23:12)。

119问: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的罪是: (1) 忽略当尽的本分(结22:26);

(2) 虽予遵行,却漫不经心,粗心大意,不得益处,而且心中厌烦(徒20:7,9;结33:30-32;摩8:5;玛1:13);

(3) 无所事事,作奸犯科,亵渎此日(结23:38);

(4) 对俗务和娱乐有不必要的心思、言语或作为(耶17:24,27;赛58:13)。

12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

(1) 首先是出自于其中衡平的原则,即上帝让我们在一周之内有六日作自己的工,但

却保留一日归祂自己:“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20:9); (2) 上帝要求我们把这日特别归给祂:“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出

20:10); (3) 而且,上帝以身作则:“六日之内,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

息”;

(4) 上帝特别祝福此日,不但把这日分别为圣,用于事奉祂,而且指定,当我们守此

日为圣的时候,此日便成为我们蒙福的器皿:“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

121问:为什么在第四条诫命的一开始就用了“记念”一词? 答:在第四条诫命的一开始就用了“记念”一词(出20:8),

(1) 部分是因为:记念此日有极大的益处,使我们由此得帮助,预备遵守(出16:23;

路23:54,56;可15:42;尼13:19),而且,在遵守的时候,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遵行其它诫命(诗92标题,比较诗92:13-14;结20:12,19-20),不断地以感恩的心记念创造与救赎的大德,这二者是基督教信仰的总结(创2:2-3;诗118:22,24,比较徒4:10-11;启1:10); (2) 部分是因为:我们容易忘却此日(结22:26),因为自然之光对此日鲜有反映(尼9:14),而且守安息日限制了我们天然的自由,也就是平日合乎上帝律法的事情此日却不能行(出34:21);安息日七天内才有一天,中间世务繁多,常常使我们的心思意念无暇顾及此日,更不用说提前预备,守为圣日了(申5:14-15;摩8:5);再者,撒但与牠的仆役也是辛苦作工,妄图抹掉此日的荣耀,甚至想把此日从人的记忆中完全抹除,以便塞进各种各样的反宗教、不敬虔之事(哀1:7;耶17:21-23;尼13:15-23)。

六十四.后六诫精义

122问: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是什么?

答:后六诫包括我们对人的责任,其总纲就是爱人如己(太22:39),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

我们就要怎样待人(太7:12)。

六十五.第五条诫命

123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

124问: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是指谁?

答:在第五条诫命中,“父母”一词所指的不仅是肉身的父母(箴23:22,25;弗6:1-2),还包括在年纪(提前5:1-2)和恩赐(创4:20-22;创45:8)上超过我们的一切尊长;特别是那些按照上帝的安排,于家庭(王下5:13)、教会(王下2:12;13:14;加4:19)、国家中(赛49:23),在我们之上有权柄的人。

125问:为什么尊称尊长如父母呢?

答:尊称尊长如父母,是为了教导他们向晚辈履行自己各种本分时,当像肉身的父母一样,同时又当根据他们各种不同的关系,向晚辈表达慈爱和温柔(弗6:4;林后12:14;帖前2:7-8,11;民11:11-12);并使晚辈甘心乐意、欢欢喜喜地完成他们向尊长当尽的本分,正如对父母一样(林前4:14-16;王下5:13)。

126问: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的一般范围是,作为晚辈、长辈、或同辈,在我们与他人的各种关系中,履行彼此当尽的责任(弗5:21;彼前2:17;罗12:10)。

127问:晚辈当如何尊重长辈? 答:晚辈当尊重长辈,包括:

(1) 在心思(玛1:6;利19:3)、言语(箴31:28;彼前3:6)和行为(利19:32;王上2:19)上给予

当得的敬重; (2) 为他们祷告感恩(提前2:1-2); (3) 效法他们的美德(来13:7;腓3:17);

(4) 甘心乐意地顺服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吩咐和忠告(弗6:1-2,5-7;彼前2:13-14;罗

13:1-5;来13:17;箴4:3-4;23:22;出18:19,24); (5) 对于他们的责备,该听从的就当听从(来12:9;彼前2:18-20);

(6) 根据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太22:21;罗13:6-7;提前5:17-18;加6:6;创45:11;47:12),

忠于(多2:9-10)、保卫(撒上26:15-16;撒下18:3;斯6:2)、维护他们的人格和权威; (7) 包容他们的软弱,并以爱心遮盖他们(彼前2:18;箴23:22;创9:23),如此就可成为

他们及其治理上引以为荣的人(诗127:3-5;箴31:23)。

128问: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什么? 答:晚辈冒犯长辈的罪是,

(1) 忽略向他们当尽的责任(太15:4-6);

(2) 在他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忠告(撒上2:25)、吩咐和责备(申21:18-21)上,嫉妒(民11:28

-29)、蔑视(撒上8:7;赛3:5)、反叛(撒下15:1-12)他们(出21:15)和他们的地位(撒上10:27); (3) 咒诅嘲笑(箴言30:11,17),冥顽不化,造谣中伤,如此成为他们及其治理上贻羞致

辱之人(箴19:26)。

129问:长辈当向晚辈尽什么责任? 答:长辈当向晚辈所尽的责任是:

(1) 根据他们从上帝所受的权柄,以及他们所处的关系,爱护晚辈(西3:19;多2:4),

为他们祷告(撒上12:23;伯1:5),祝福他们(王上8:55-56;来7:7;创49:28);教训(申6:6-7),劝勉,告诫(弗6:4)他们; (2) 行得好的,鼓励赞同(彼前3:7),表扬称赞(彼前2:14;罗13:3),予以嘉奖(斯6:3); (3) 行得坏的,不予认同(罗13:3-4),予以责备,管教惩罚(箴29:15;彼前2:14); (4) 对于他们灵魂(弗6:4)和身体(提前5:8)所必需的一切,善加保护(伯29:12-17;赛

1:10,17),予以供应; (5) 严肃庄重,智慧通达,惟圣惟洁,以身作则,使上帝得荣耀(提前4:12;多2:3-5),

自己受尊重(王上3:28),上帝所赐予的权柄得以保守(多2:15)。

130问:长辈易犯的罪是什么?

答:长辈易犯的罪,除了忽略他们当尽的责任之外(结34:2-4),还包括:

(1) 专求自己的事(腓2:21),追求自己的荣耀(约5:44;7:18)、舒适、好处和快乐(赛

56:10-11;申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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