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质量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2 04:1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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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修造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根据《星辰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百慧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质量管理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管理,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公司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孟献忠

副组长:李玉忠 陈发俊 张习英 葛景芝 万庆民 李恩顺

李荣刚

成 员:由各厂点技术员和班长组成。

公司产品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600元六个等级。处罚由考核人员报公司经理审定、批准,违规处罚通报公布。

1 技术 1.1 技术人员

a) 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 对于新产品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可靠性。如果在投放一定数量内,满足不了顾客要求,技术人员负有跟踪、验证责任,对责

任者要分别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c) 为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改进的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若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每出现一次,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d) 在对产品回用审批程序中,技术人员对超出标准的数据内容,有权决定使用,但对其质量影响负责,若因审批不慎重,不正确而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e) 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以上处罚。

1.2 工艺管理

a) 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必须能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若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使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要分别给予100元处罚。

b) 工艺必须对主要的加工、操作、包装等指导到位。若因漏缺工艺规定,出现产品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c) 车间工艺员要严格监督工艺执行情况,若有明确工艺规定,长期不执行而得不到纠正,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d) 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车间提出的技术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处罚。

e) 在编制各类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中,必须编入相应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标

准,若因漏、缺检验规定,出现无章可循或发生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或200元处罚。

1.3实验管理

a) 计量员要按周期,对通用检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可靠,并要及时修理失准通用检具;若出现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若出现因计量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 计量员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局、市技术监督(处)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c) 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通用检具要求帐、物相符,若出现上述规定中的管理混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赔偿。

d) 化(检)验员要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析。若出现错检、漏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的30%给予赔偿。

e) 化(检)验人员要努力为一线服务,在接到报检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结果,若责任心不够,影响生产,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f) 化(检)验人员要管理好原始记录和存样,以备复查。若出现一次记录、存档混乱、遗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1.4 资料

a)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若因审查不仔细或延误时间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若因发放不及时或错、漏发,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

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30%赔偿。

c)要做好单位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若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的,对责任者给予500元以上处罚。

d)要妥善管理图书、期刊等资料,若有遗失或损坏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1.5 其他

管理人员要作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对外协调联系人员要搞好办公室卫生、会议组织、绩效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

2 质检人员

2.1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0元以上处罚。

2.2质管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2.3质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5%,或者从数量上不足5%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20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2.4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100元处罚。

2.5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

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2.6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2.7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若出现没有记录、没有归档、没有保管,没有保管到期限等情况,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2.8质管人员要对外协厂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况、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缺少一个厂商的质量档案,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3 物资采购

3.1 采购物资必须坚持采购的审批原则,未经审批乱采购,对于责任者给予500元处罚;未经审批乱采购,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给予处罚。

3.2 采购人员采购物资,必须及时验收。对于不验收者,一次给予2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30%给予处罚。进货物资进单位后,必须在2小时内检验,生产急需应立即检验,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质管人员说明;检验时要求准确定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若因报检不及时、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3.3 新购物资办理财务入帐时,必须依凭配套件验收单据。对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3.4 采购物资,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如合格证或相应的检验资料(检验单、材质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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