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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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 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 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领导人员包括:

(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二)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第八条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占50%,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共占50%(所含8项指标权重

相同)。经营业绩中,业绩成果、财务绩效分别占50%和25%,直接采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绩效评价的结果;科学管理占25%(见附件三)。

第九条 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素质、能力和业绩,共8项指标。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廉洁从业;能力包括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业绩包括班子业绩、个人贡献(见附件四)。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见附件五)。

第十条 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业绩占50%,素质和能力共占50%(所含6项指标权重相同)。业绩中,班子业绩占70%,直接采用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个人贡献占30%(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领导人员的个人贡献实行分类评价:

(一)对董事会成员重点评价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风险管控、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对经理班子成员重点评价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创新、管理效能、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完成经营效益目标等方面的情况。

对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还应当评价本条

第一款所列内容。

(三)对党委(党组)成员重点评价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企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 综合考核评价方式

第十二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党委成立考核评价组集体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组成员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准备工作。由考核评价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被考核评价企业的相关信息,与被考核评价企业党委(党组)沟通协调评价相关事宜,发布考核评价工作预告等。

被考核评价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述职报告,并配合做好综合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条 多维度测评

(一)企业内部民主测评。召开由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工作会议,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

子述职,领导人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与会人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职工代表主要包括先进模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骨干等有代表性的人员,人数不少于参加测评会议总人数的10%。

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考核评价期间,由企业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测评。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测评的,职工代表不再参加测评工作会议。

(二)上级管理部门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构代表上级管理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三)监事会评价。国务院派驻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了解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任期届满当年只进行任期民主测评,不再进行年度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将多维度测评的结果,通过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得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考核评价等级的重要根据。

领导班子多维度测评主体的权重:领导班子成员占25%、领导班子副职占15%、中层管理人员占25%、职工代表占10%、

上级管理部门占20%、监事会占15%(见附件七)。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民主测评最终得分,分别由前两个年度民主测评得分和任期民主测评得分加权汇总确定,三次测评得分的权重分别是30%、30%、40%。

第十七条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人员素质能力、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和退休不超过两年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八条 听取意见。听取监事会主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第十九条 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调查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 走访相关部门、机构;

(二) 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数据; (三) 专项调查 (四) 实地考察

第二十条 提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建议。考核评价组根据考核评价总体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和岗位职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考核评价结

果建议,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等。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人员总体评价、优缺点分析、综合考核评价等级、提高能力素质和改善业绩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 审定与反馈。考核评价结果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审定后,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构进行反馈。其中,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人反馈。

第二十二条 归档。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档案,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相关考核评价材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可以根据要适当缩小。

第四章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核评价意见。

第二十五条 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其中,得分较低、问题突出的,

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问题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领导人员任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二十七条 领导班子任期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力的、未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财务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第二十八条 领导人员任期内除因不可抗力为未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对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级。

第二十九条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进行勉励,并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进一步改进。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限期整改,并进行适当调整。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进行改组。 第三十条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

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表扬。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的,进行勉励,并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进一步改进。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聘任或者免职。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地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可以参照本办法根据当地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办法。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结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应当根据岗位责任和目标,逐步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中央 企业 领导 班子 综合 考核 评价 指标 政治素质 社会责任 政治方向 企业党建 业绩成果 经营业绩 财务绩效 科学管理 发扬民主 团结协作 整体合力

诚信务实 作风形象 联系群众 廉洁自律

附件二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 评 要 点 及 标 准 政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方向 国家宏观调控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政治素质 社会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大力促进社会就业,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不断提高责任 市场服务水平,客户满意度较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社会美誉度较高。 党组织坚强有力,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企业度,有力促进生产经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落实到党建 位,活动开展正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业绩业绩成果突出,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 成果 业绩考核指标(运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财务财务绩效良好,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处于绩效 较好水平(运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的结果) 注重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注重员工职业科学生涯设计;注重管理创新,决策机制健全,方法科学,执行有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管理 运作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品牌建设,突出主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发扬要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民主意识强,善于发挥班子成员民主 作用。 整体领导班子内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配合默契、沟通顺畅;善于总揽全局,工作效率高,合力 整体合力有效发挥;积极建设学习型团队、创新性组织。 遵守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恪守职业道德,重合同讲诚信信誉,不做假账,不搞欺诈,不急功近利;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勉务实 尽职。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厂务公开,全面落实联系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建立于企业效益相匹配的职工收群众 入增长机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自律 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经营业绩 团结协作 作风形象

附件三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

经营业绩50% 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50% 中 央 企 业 领 导 班 子 任 期 考 核 评 价 得 分 业绩成果 50% 财 务绩 效25% 科学管理 25% 政治方向 社会责任 企业党建 发扬民主 整体合力 诚信务实 联系群众 廉洁自律

附件四

中央企业领导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中央 企业 领导 人员 综合 考核 评价 指标 素 质 职业素质 政治素质 廉洁从业 决策能力 能 力 执行能力 创新能力

业 绩 班子业绩 个人贡献

附件五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 评 要 点 及 标 准 素质 经营业绩 团结协作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注重学习,与时俱进,牢政治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党性理念和组织素质 纪律观念强。 勤勉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精神和创业激情;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扎素养 实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廉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严格约束亲属和从业 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思路清晰、有前瞻性,善于把握国际国内经济趋势和行业发展规律,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决策展眼光;决策科学民主,能够针对形式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对重大问题和突发能力 事件,反应敏捷,判断准确。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具备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点执行问题的能力;大胆管理,敢于承担责任;善于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方力量,有序推进能力 各项工作。 创新学以致用,不断推动企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用于能力 创作,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核心竞争力。 班子直接采用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 业绩 董事会成员重点评价: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风险管控、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经理班子成员重点评价: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创新、管理效能、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个人全生产、完成经营效益目标等方面的情况。对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成员,贡献 还应当评价对董事会成员评价的内容,党委(党组)成员重点评价: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际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稳定等方面党委情况。

附件六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

50% 业绩 班子 业绩个人贡献30% 政治素质 职业素质 廉洁从业 决策能力 执行能力 创新能力 素质、能力50% 中 央 企 业 领 导 班 子 任 期 考 核 评 价 得 分 7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c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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