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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住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〇一三年七月

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为加快乐清市滨海新区建设步伐,加快乐清市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经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备[2013]063号、乐发改备[2013]064号文件批准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地块住宅建设项目和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5-1地块住宅建设项目。由于两项目地块为同一建设单位,且地块相邻,在征求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意编制一个环评报告。

项目选址于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东临旭阳路,南至体育场路,西至跃进东路,北邻规划河边绿地。根据方案设计,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86967m2,总建筑面积377281m2。其中:H-b12地块用地面积81123m2,总建筑面积173684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1684m2,地下室建筑面积52000m2,地下室只作为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投资概算为144697万元;H-b15-1地块用地面积为105844m2,总建筑面积203597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37597m2,地下室建筑面积66000m2,地下室只作为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投资概算为176950万元。本着“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旨在将本项目打造成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居住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本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相互协调与统一。受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住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321647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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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进程: 2013年7月~2017年6月

1.3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6967m2,用地范围内新建6幢三十层高层住宅、2幢二十九层高层住宅、4幢二十八层高层住宅、72幢低层住宅和2幢配套用房,住宅下设置整体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77281m2。

其中:H-b12地块用地面积81123m2,总建筑面积173684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1684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2000m2,地下室只作为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投资概算为144697万元;H-b15-1地块用地面积为105844m2,总建筑面积203597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37597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6000m2,地下室只作为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投资概算为176950万元。

1.4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项目方案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4-1、表1.4-2、表1.4-3。

表1.4-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1 名称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其中 其中 物业用房面积 社区服务用房面积 商业用房面积 地下室面积 其中 3 4 5 6 7 8 9 非机动车库面积 机动车库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面积 绿地率 总户数 地下室机动车位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 % m2 % 户 个 数量 186967 377281 259281 254075 1817 499 2890 118000 4700 84800 44900 1.4 0.24 56091 0.3 1657 185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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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2 H-b12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1 名称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2 其中 其中 物业用房面积 社区服务用房面积 地下室面积 其中 3 4 5 6 7 8 9 非机动车库面积 机动车库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面积 绿地率 总户数 地下室机动车位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 % m2 % 户 个 数量 81123 173684 121684 120591 853 240 52000 2300 38700 19600 1.5 24.2 24337 30 796 860 表1.4-3 H-b15-1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1 名称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2 其中 其中 物业用房面积 社区服务用房面积 商业用房面积 地下室面积 其中 3 4 5 6 7 8 9 非机动车库面积 机动车库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面积 绿地率 总户数 地下室机动车位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 % m2 % 户 个 数量 105844 203597 137597 133484 964 259 2890 66000 2400 46100 25300 1.3 23.9 31754 30 861 99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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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功能设置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有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本项目规划以住宅为主、商业为辅。建筑物楼层布置情况见表1.5-1,主要功能分布见表1.5-2~5。

表1.5-1 项目建筑物楼层布置情况表 建筑 N1-22# N24-27# N29-36# N23、28、37、40# H-b12地块 N38、39# 2#配套用房 S1-3# 功能 1~3F 1F 2~28F 1F 2~28F 1F 2F 1F 2~30F 1F 2~30F 1~3F 1F 2F 住宅 架空 住宅 架空 住宅 社区服务用房 物业用房 架空及商业用房 住宅 架空 住宅 住宅 物业及社区服务用房 物业用房 规模 楼高11.05m 楼高91.35m 楼高94.5m 楼高9m 楼高97.65m H-b15-1地块 S4-6# S7-44# 1#配套用房 楼高97.65m 楼高11.05m 楼高9m 注:项目商业用房仅做商铺用途,不设置KTV、酒店等餐饮娱乐业。 表1.5-2 主要功能分布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功能名称 地下停车库 机动车车库出入口 汽车尾气排气口 水泵房 风机房 分体空调 分体空调 分布及布局 地下室 H-b12地块3个 H-b15-1地块4个 引至屋顶排放 地下室 地下室 各住宅楼层的外墙 沿裙房内侧设置 规模 89500m2 7个 33个 4处 33处 / / 用途 小区住户及公建配套设施泊车 机动车进出车库通道 车库尾气排放设施 供水、排水、消防 排气风机 小区住户 商业网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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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2 13 14 15 商业用房 物业、社区服务用房 配变电房 发电机房 发电机房排烟口 住宅楼 小区出入口 S1、2、3#楼 裙房建筑 1、2#配套用房 地下室 S3#楼地下室 S3#楼楼顶(97.65m) N1-40#、S1-44#楼 沿规划跃进东路设2个出入口、沿体育场路设1个出入口、沿旭阳路设置1个出入口。 2890m2 2316m2 6处 1处 1处 84幢 4个 商业网点 小区物管、办公、活动 小区配电设施 备用发电设施 燃油废气排放设施 居住 居民、商业、车辆进出 表1.5-3 地下车库出入口一览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出入口所在位置 S1#楼北侧 S24#楼东侧 S5#楼东北侧 S35#楼北侧 N17#楼北侧 N23#楼北侧 N28#楼北侧 规格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车道宽:7m 车道长:20m 与最近住宅距离 距离S1#楼住宅23m(2F及以上为住宅) 距离S24#楼住宅15m 距离S5#楼住宅20m(2F及以上为住宅) 距离S35#楼住宅14m 距离N17#楼住宅2m 距离N23#楼住宅7m(2F及以上为住宅) 距离N28#楼住宅9.5m(2F及以上为住宅) 表1.5-4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设备名称 离心风机 混流风机 排烟风机 变配电室 低区变频给水设备 中区变频给水设备 高区变频给水设备 喷淋泵 规格型号 HTFC-ⅡA型No20 HTFC-ⅡA型No30 HTFC-ⅡA型No27.5 SG10-1000-10.5±2*2.5%/0.4KV D,yn11 UK=6% 50AAB18-60-5.5 50AAB18-90-7.5 50AAB18-120-11 XBD14.4/35-125L 数量 5 12 33 6 1 1 1 2 单位 台 台 台 座 套 套 套 台 地下室水泵房内 地下室 布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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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5 地下车库尾气井一览表 排风竖井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所在位置 S1#楼楼顶 S2#楼楼顶 S3#楼楼顶 S4#楼楼顶 S5#楼楼顶 S6#楼楼顶 S9#楼楼顶 S15#楼楼顶 S16#楼楼顶 S20#楼楼顶 S22#楼楼顶 S25#楼楼顶 S35#楼楼顶 S40#楼楼顶 S43#楼楼顶 N3#楼楼顶 N9#楼楼顶 N13#楼楼顶 N21#楼楼顶 2#配套用房楼顶 N23#楼楼顶 N28#楼楼顶 N29#楼楼顶 N30#楼楼顶 N31#楼楼顶 N32#楼楼顶 N37#楼楼顶 N38#楼楼顶 N39#楼楼顶 N40#楼楼顶 排放高度(m) 97.65 97.65 97.65 97.65 97.65 97.6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11.05 9 91.35 91.35 11.05 11.05 11.05 11.05 91.35 91.35 94.5 94.5 91.35 1.4 等效内径(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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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本环评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分析。

监测布点:共设2个监测点,分别为项目西北侧约2.1km处的南草垟村(A1)和本项目地块(A2)。

监测项目:SO2、NO2、PM10。

监测时间:2013年6月4 ~5、7-11日,监测7天。

评价标准:评价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比值法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做综合评价。即

I=Ci/Cio

式中:I——空气质量指数 Ci ——第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 Cio——第i种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标准 I>1,即超标。

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2.1-1。

表2.1-1 常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单位:mg/m3

监测点位置 2013-6-4 2013-6-5 南草垟村 A1 2013-6-7 2013-6-8 2013-6-9 2013-6-10 2013-6-11 本2013-6-4 SO2 检测结果 最大比标值 检测结果 0.020 0.026 0.019 0.022 0.024 0.018 0.019 0.023 0.040 0.052 0.038 0.044 0.048 0.036 0.038 0.046 0.037 0.031 0.027 0.038 0.041 0.039 0.038 0.031 NO2 最大比标值 0.154 0.129 0.113 0.158 0.171 0.163 0.158 0.129 0.061 0.056 0.052 0.046 0.050 0.039 0.043 0.058 PM10 检测结果 最大比标值 0.407 0.373 0.347 0.307 0.333 0.260 0.287 0.38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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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A2 2013-6-5 2013-6-7 2013-6-8 2013-6-9 2013-6-10 2013-6-11 二级标准 超标率 0.021 0.024 0.024 0.026 0.019 0.020 0.5 0 0.042 0.048 0.048 0.052 0.038 0.040 0.029 0.026 0.029 0.035 0.034 0.031 0.24 0 0.121 0.108 0.121 0.146 0.142 0.129 0.062 0.055 0.050 0.052 0.041 0.045 0.15 0 0.413 0.367 0.333 0.347 0.273 0.300 由上表的统计分析结果可知:两监测点环境空气中SO2、NO2和PM10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的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1.2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

(1)瓯江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放瓯江入海口,纳污水域属于海水第四类区。本环评引用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对瓯江灵昆北支区域海域环境现状水质监测资料,监测结果见表2.1-2。

表2.1-2 瓯江灵昆北支监测数据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指标 2011.08 水质类别 标准限值 pH 7.87 第一类 6.8-8.8 DO 5.03 第二类 >3 BOD5 1.66 第二类 ≤5 COD 0.71 第一类 ≤5 无机氮 0.841 劣四类 ≤0.5 磷酸盐 0.082 劣四类 ≤0.045 石油类 0.026 第一类 ≤0.5 由上表可知,项目纳污水体瓯江灵昆北支附近海域水质达不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海水水质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磷酸盐,主要超标原因为上游居民生活污水和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2)银溪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南侧的银溪水质进行监测分析。

监测断面:银溪项目段上下游(W1、W2)。

监测项目:pH、DO、高锰酸盐指数、NH3-N、TP、SS、石油类。 监测时间:2013年5月16日。

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保局编制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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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93)及《99国家环境标准宣贯教材》推荐的单因子比值法,对各污染物的污染状况作出评价。

单项水质评价因子i在第j取样点的标准指数:

Sij=Cij/Csi

式中:Cij——水质评价因子i在第j取样点的浓度,mg/L; Csi——因子的评价标准。 DO的评价标准指数为:

SDO,j?DOf?DOjDOf?DOS DOj≥DOs

SDO,j?10?9DOjDOS DOj

式中:SDO,j——DO的标准指数;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值,mg/L;

DOf——某水温、气压条件下的饱和溶解氧浓度,mg/L; 计算公式常采用:DOf=468/(31.6+T);式中:T——水温,℃。 pH的评价标准指数为:

SpH,j?SpH,j?7.0?pHj7.0?pHsdpHj?7.0 pH≤7.0 pH>7.0

pHsd?7.0式中:pHj——j取样点pH值; pHsd——评价标准规定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规定上限值。

水质参数标准指数?1,表明该因子符合水质评价标准,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标准参数>1,表明该因子超过了水质评价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也说明水质已受到该因子污染,指数值越大,污染程度越重。

监测结果见表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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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3 银溪水质现状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单位:mg/L(除pH外) 指标 结果 检测值 W1 W2 pH 6.8 7.0 6-9 0.2 0 Ⅰ Ⅰ DO 5.8 5.0 ≥6.0 1.3 2.5 Ⅲ Ⅲ NH3-N 0.382 0.692 ≤0.5 0.76 1.38 Ⅱ Ⅲ 石油类 0.56 0.45 ≤0.05 11.2 9.0 Ⅴ Ⅳ TP 0.12 0.13 ≤0.1 1.2 1.3 Ⅲ Ⅲ 高锰酸盐指数 7.68 15.0 ≤4 1.92 3.75 Ⅳ Ⅴ Ⅱ类标准 单因子指数 现状类别 W1 W2 W1 W2 由表2.1-3可知,项目拟建地附近银溪水质现状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主要超标原因是由于河道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和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2.1.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本环评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进行监测分析。

监测布点:本项目共设5个监测点,主要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噪声现状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LAeq——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时间和频率:2013年5月15日,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监测方法:按照《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

(2)声环境质量评价

评价标准:本项目东侧旭阳路为主干道、银溪路及体育场路均为次干道,故临旭阳路、银溪路及体育场路侧高于三层 (含三层)的住宅楼(S1、S2、S3、S4、S5、S7、S9、S11、S14、S19、S24、N1、N2、N4、N9、N16、N23、N37、N38、N39、N40#楼)面向道路一侧,以及距离道路红线30m范围内的商业建筑(含开阔地)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监测结果与评价:项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详见表2.1-4。

表2.1-4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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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 编号 1# 2# 3# 4# 5# 位置 东侧 南侧 北侧 西侧 上海花园 执行标准 声级值LAeq 昼间 68.6 夜间 57.3 49.8 44.5 40.1 50.2 达标情况 昼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不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不达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 (昼间70,夜间55) 57.0 47.3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60,夜间50) 42.5 58.9 由表2.1-4监测结果可知,目前项目拟建地块西场界环境背景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T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东、南、北场界昼间环境背景噪声符合4a类标准,夜间东场界环境背景噪声达不到4a类标准,超标值为2.3dB,夜间南、北场界达到4a类标准;敏感点上海花园昼间环境背景噪声达到2类标准,夜间环境背景噪声达不到2类标准,超标值为0.2dB。东场界及上海花园声环境主要超标原因为主干道旭阳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2.1.4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现状,本环评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分析。

监测点位:项目所在地块内部(S1)及地块北侧(S2)。

监测项目: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总大肠菌群。

监测时间及频次:2013年5月15日。

监测结果: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详见表2.1-5。

表2.1-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统计及评价结果

单位:mg/L(除pH、总大肠菌群(个/L)外) 指标 结果 检测值 S1 S2 S1 S2 S1 S2 pH 7.0 7.1 6.5~8.5 0.00 0.07 Ⅰ Ⅰ 溶解性总固体 1170 1470 ≤500 2.34 2.94 Ⅳ Ⅳ 总硬度 296.2 255.1 ≤300 0.99 0.85 Ⅱ Ⅱ 高锰酸盐指数 3.41 4.52 ≤2.0 1.71 2.26 Ⅳ Ⅳ 氨氮 0.06 0.08 ≤0.02 3.00 4.00 Ⅲ Ⅲ 挥发性酚类 0.0011 0.0009 ≤0.001 1.10 0.90 Ⅲ Ⅱ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05(L) 0.05(L) ≤0.1 0.50 0.50 Ⅰ Ⅰ 总大肠菌群 80 50 ≤3.0 26.67 16.67 Ⅳ Ⅳ Ⅱ类标准 单因子指数 现状类别 由表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达不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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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

2.1.5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本工程占地面积共计186967m2,项目地块现状性质为荒草地。根据森林普查资料、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报告收集的信息分析,并根据现场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占地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分布。据现状调查,工程占地及影响范围内自然植被较少,该地块历史上未被工业企业作为生产地使用,无历史环境问题。

2、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对本项目周边地区的实地踏勘和调查分析,项目地块现状为荒草地,生态敏感性属一般区域。区域植基本为次生植被。本项目地块内将会建设绿化景观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损失有一定的补偿作用。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详见表2.2-1。

表2.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环境空气 声环境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 废水接管可行性及处理达标分析和简单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界向外20km2范围内 以建设地点为中心,边长5km的正方形范围 本项目边界向外200m范围 拟建项目外侧200m范围以及施工期的临时便道外200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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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初步确定评价范围内的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3.1-1。

表3.1-1 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保护目标类型 名称 银溪 李宅河 大气 声环境 上海花园住宅小区 银溪 水环境 规划跃进河 营运期 保护目标 大气 声环境 李宅河 上海花园住宅小区 在建学校 本项目住宅 规划 保护目标 大气 声环境 规划住宅用地 规划幼儿园 西侧/30m 北侧/12m 东侧/45m 西北侧/175m —— 西侧/85m 北侧/50m 紧邻 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距离 西南侧/65m 北侧/12m 东侧/45m 西南侧/65m 备注 本项目位于银溪二级保护区下游约850m处,不在保护区内 宽15m 约1500户 本项目位于银溪二级保护区下游约850m处,不在保护区内 宽25m 规划宽15m 约1500户 —— 1657户 —— —— —— 建设期 保护目标 水环境 3.2项目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 (1)废水

建设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泥浆水、机械清洗水,因不同阶段用水和排水差异均很大,其中较稳定部分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

(2)废气 ①施工扬尘

建设期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及运输车辆,扬尘的产生量与湿度、风速等天气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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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施工文明作业程度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按起尘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

施工中的扬尘可采取一些相应的防治措施。尘粒在空气中传播扩散与风速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一般情况下,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采用洒水方法,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试验结果显示施工场地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施工场地扬尘造成的TSP影响距离可缩小到20-50m。

②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机械如挖掘机、装卸机、推土机、平地机等,均以柴油为燃料,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包括CO、NOx、SO2等,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其对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不作定量计算。

③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主要来自装修过程,包括油漆废气和甲醛废气。由于各单位的设计要求、审美观、财力等不同,装修时油漆耗量和品牌也不相同,再加上装修时间也有先后且时间差也较大,该油漆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因此,该部分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难预测。

油漆成分较为复杂,随不同的种类和厂家而不同。油漆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丙酮等。在油漆过程中约有10%的油漆挥发形成废气,在该废气中二甲苯和甲苯的含量约为20%。

室内装修通常用的人造板等建筑材料,新式家具的制作、墙面与地面的装饰铺设等使用的粘合剂等一般均含有甲醛,因而释放出甲醛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有关文献资料,一般建筑物新装修后,甲醛峰值浓度为0.2mg/Nm3左右,对人体有一定的影响。

为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住宅等的装修应满足关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2001至GB18588-2001及GB6566-2001)等十项国家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所占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不同的施工阶段又有其独立的噪声特性,其影响程度及范围也不同。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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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地上总建筑为377281m2,按50~60kg/m2的单位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估算,则本项目将产生建筑垃圾18864.1t~22636.9t。

此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还包括建筑施工的废料和包装材料等,必须予以妥善处理。

②施工期弃土方产生量

根据初步核算,项目挖方总量约42.28万m3,填方量8.63万m3,调入5.83万m3,调出5.83万m3,借方2.81万m3,弃方量为36.45万m3。弃方运往乐清市渣土办指定地点消纳。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前签订关于弃土处置的协议,但若施工中对弃方的处置发生变更,需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安排新的处理方式。

③生活垃圾产生量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1.0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0kg/d。 2、营运期

项目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居民生活、商业用房等)、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以及生活垃圾所散发的恶臭、公用设备噪声及生活垃圾。

(1)水污染源强分析 ①废水量

项目污废水产生量为35.67×104t/a(977.3t/d),项目排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参照同类废水水质资料,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及主要污染物浓度预计产生量分别为:

CODcr124.850t/a、氨氮10.701t/a、动植物油10.701t/a、SS71.343t/a 、BOD5107.014t/a。

项目废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35.67t/a、氨氮8.918t/d、动植物油1.784t/a、SS10.701t/a、BOD5 1.784t/a,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

(2)大气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燃料废气以及生活垃圾所散发的恶臭。

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18000m2,分45个防火分区,其中机动车车库面积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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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70.7m2,停车泊位1850个,共涉及33个防火分区(其余12个防火分区为非机动车库)。地下车库进出车辆主要为轻型汽车。汽车在进出地下车库过程中将产生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HC,CO是汽油燃烧的产物;NOx是汽油燃烧时空气中的氮气与氧气化合而成的产物;HC(碳氢化合物)是汽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

根据计算得到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速率,详见表3.2-1。

表3.2-1 地下车库各防火分区各污染物排放速率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一 时段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废气排放量 (m3/h) 20.2635 2.8948 21.6869 3.0981 16.6179 2.3740 19.5248 2.7893 18.9912 2.7130 16.9232 2.4176 18.5195 2.6456 15.3882 2.1983 21.0663 3.0095 22.8476 3.2639 22.7338 3.2477 22.1706 3.1672 21.4565 3.0652 20.7697 CO排放速率(kg/h) 0.3847 0.0550 0.4118 0.0588 0.3155 0.0451 0.3707 0.0530 0.3606 0.0515 0.3213 0.0459 0.3516 0.0502 0.2922 0.0417 0.4000 0.0571 0.4338 0.0620 0.4316 0.0617 0.4210 0.0601 0.4074 0.0582 0.3944 NOX排放速率(kg/h) 0.0186 0.0027 0.0199 0.0028 0.0153 0.0022 0.0179 0.0026 0.0174 0.0025 0.0155 0.0022 0.0170 0.0024 0.0141 0.0020 0.0193 0.0028 0.0210 0.0030 0.0209 0.0030 0.0204 0.0029 0.0197 0.0028 0.0191 HC排放速率(kg/h) 0.0044 0.0006 0.0047 0.0007 0.0036 0.0005 0.0042 0.0006 0.0041 0.0006 0.0037 0.0005 0.0040 0.0006 0.0033 0.0005 0.0046 0.0007 0.0050 0.0007 0.0049 0.0007 0.0048 0.0007 0.0047 0.0007 0.0045 防火分区二 防火分区三 防火分区四 防火分区五 防火分区六 H-b15-1地块 防火分区七 防火分区八 防火分区九 防火分区十 防火分区十二 防火分区十三 防火分区十五 防火分区十八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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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 防火分区一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2.9671 23.4911 3.3559 19.4342 2.7763 15.6571 2.2367 20.6524 2.9503 21.3133 3.0448 21.5610 3.0801 23.1758 3.3108 18.0212 2.5745 20.0287 2.8612 17.9879 2.5697 20.0877 2.8697 17.9914 2.5702 21.1620 3.0231 17.6480 2.5211 15.4908 2.2130 14.0967 2.0138 17.2243 2.4606 16.6167 0.0563 0.4460 0.0637 0.3690 0.0527 0.2973 0.0425 0.3921 0.0560 0.4047 0.0578 0.4094 0.0585 0.4400 0.0629 0.3422 0.0489 0.3803 0.0543 0.3415 0.0488 0.3814 0.0545 0.3416 0.0488 0.4018 0.0574 0.3351 0.0479 0.2941 0.0420 0.2677 0.0382 0.3270 0.0467 0.3155 0.0027 0.0216 0.0031 0.0178 0.0025 0.0144 0.0021 0.0190 0.0027 0.0196 0.0028 0.0198 0.0028 0.0213 0.0030 0.0165 0.0024 0.0184 0.0026 0.0165 0.0024 0.0184 0.0026 0.0165 0.0024 0.0194 0.0028 0.0162 0.0023 0.0142 0.0020 0.0129 0.0018 0.0158 0.0023 0.0153 0.0006 0.0051 0.0007 0.0042 0.0006 0.0034 0.0005 0.0045 0.0006 0.0046 0.0007 0.0047 0.0007 0.0050 0.0007 0.0039 0.0006 0.0043 0.0006 0.0039 0.0006 0.0044 0.0006 0.0039 0.0006 0.0046 0.0007 0.0038 0.0005 0.0034 0.0005 0.0031 0.0004 0.0037 0.0005 0.0036 防火分区三 防火分区四 防火分区五 防火分区八 防火分区十一 防火分区十三 防火分区十五 H-b12地块 防火分区十六 防火分区十七 防火分区十八 防火分区十九 防火分区二十 防火分区二十一 防火分区二十二 防火分区二十三 防火分区二十四 防火分区二十五 高峰时段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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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 防火分区二十六 高峰时段 平时 高峰时段 平时 2.3738 15.0540 2.1506 635.6543 90.8078 0.0451 0.2858 0.0408 12.0691 1.7242 0.0022 0.0138 0.0020 0.5837 0.0834 0.0005 0.0033 0.0005 0.1380 0.0197 合计 由于汽车运行高峰一般发生在早上7:30~8:30和下午5:00~6:00,则在一天内汽车运行高峰期时段约2小时,平时时段约10小时。根据上表3-18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可算出项目地下车库各污染物的总排放量,详见表3.2-2。

表3.2-2 项目地下车库各污染物总排放量 单位:t 废气量(m3) 时段 日排 放量 年排 放量 CO 日排放量(kg) 年排 放量 NOx 日排放年排 量(kg) 放量 HC 日排放年排 量(kg) 放量 排放方式 高峰 平时 合计 1271.31 46.4028 24.1382 8.8104 1.1674 0.4261 0.2759 0.1007 机 械 908.08 33.1448 17.2416 6.2932 0.8338 0.3044 0.1971 0.0719 排 2179.39 79.5476 41.3798 15.1036 2.0012 0.7304 0.4730 0.1727 风 c、停车库废气排放浓度计算

按停车库体积及单位时间换气次数,计算单位时间废气排放量,再按照污染排放速率,计算停车库的污染排放浓度。详见表3.2-3。

表3.2-3 地下车库各污染物排放浓度 污染物 排放位置 地下车库 时段 高峰时段 平时 CO排放浓度 (mg/m3) 4.486 0.641 NOX排放浓度(mg/m3) 0.217 0.031 HC排放浓度(mg/m3) 0.051 0.007 注:汽车运行高峰一般发生在早上7:30~8:30和下午5:00~6:00。 由表3.2-3可知:各地下车库在实施强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6次条件下,CO、NOx浓度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限值(即CO浓度取30mg/m3、NO2浓度取10mg/m3),对人员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②地下车库进出口汽车尾气

地下出入口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地下车库进出口,本环评着重对高峰时段小区内汽车在进出地下车库上下坡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量进行预测。设汽车在地下车库上下坡道行驶时为怠速状态,平均时速为5km/h。预测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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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量:D=QT(K+1)A/1.29 污染物排放量按下式计算:G=DCf

项目地下车库进出口高峰时段污染物排放量见表3.2.4。

表3.2-4 高峰时段地下车库进出口污染物排放量 位置 车流量(辆/h) 265 265 264 264 264 264 264 进出口坡道长度(m) 20 20 20 20 20 20 20 车辆运行时间(s)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14.4 废气排放量(m3/h) 24.035 24.035 23.944 23.944 23.944 23.944 23.944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CO 0.5804 0.5804 0.5783 0.5783 0.5783 0.5783 0.5783 NOx 0.0271 0.0271 0.0270 0.0270 0.0270 0.0270 0.0270 HC 0.0056 0.0056 0.0056 0.0056 0.0056 0.0056 0.0056 无 组 织 排放 方式 1# 2# 3# 4# 5# 6# 7# 注:各地下车库出入口车流量平均分配。 ③地面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上停车位分散布置于地块内,泊车位数量24个,项目区内面积大,扩散条件好,其排放的尾气可及时稀释扩散,故预计地面停车位无组织扩散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④油烟废气

本项目油烟废气主要是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是指食用油及食品在高温下的挥发物,它是食用油及食品的氧化、裂解、水解而形成的气态有机物,成分较为复杂,其中含有对人体健康与环境有危害的物质。根据对居民用油情况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15g/人·餐,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居民厨房油烟排放目前还没有环保标准规定,一般居民均采用家用油烟机,去除率按60%计,则本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详见表3.2-5。

表3.2-5 住户厨房油烟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一览表 单位:kg/a 序号 1 来源 住户 规模(人) 5800 产生量 1797.3 排放量 718.9 ⑤垃圾异味 本项目垃圾异味主要来自项目小区内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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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垃圾的收集、转运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其分解会发出异味,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垃圾臭气。恶臭污染物根据国家标准,主要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一般可将垃圾成分主要为以下三大类:

a、易腐垃圾:指动物性和植物性的有机物;

b、废品:主要是纸、布、塑料、金属、玻璃、竹木等; c、渣土:主要是煤渣(粒径≥15mm)和灰土(粒径<15mm)。

此外,垃圾还含有一定比例的水分。城市垃圾组成还随着季节变化而随之变化。据资料报道,夏季的垃圾水分含量最高,垃圾中动植物性有机物的比例也最高,而冬季的垃圾水分和动植物性有机比例最低,春秋季节则介于夏季与冬季之间。

城市垃圾所产生的臭气物质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垃圾成分中本身发出的异味,例如宰杀鱼类、家禽等后抛弃的内脏所产生的异味,但不是垃圾主要的异味来源。另一种是有机物腐败分解产生的臭气,不同季节的垃圾内含有40-70%有机物,分为植物性(例如米饭、面食、面包、瓜皮果壳和蔬菜烂叶、根等)和动物性(例如鱼、肉、骨头等),其在微生物作用下的分解产生异味是垃圾异味的主要来源,同时有机物腐败产生的臭气程度与季节有很大的关系,在夏季气温较高时有机物极易腐败,此时从垃圾中散发的恶臭气体明显比冬季强烈。

城市垃圾臭气是多组分、低浓度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物,成分和含量均较难确定。据资料调查,预测本项目垃圾收集点臭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其嗅觉阈值如下:

氨(NH3):强烈刺激性气体,嗅觉阈值为0.028mg/m3; 硫化氢(H2S):臭鸡蛋味气体,嗅觉阈值为0.0076mg/m3; 三甲胺(C3H9N):氨和鱼腥味气体,嗅觉阈值为0.0026mg/m3; 甲硫醇(CH4S):特殊臭味气体,嗅觉阈值为0.00021mg/m3。 (3)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基本上可以分为二类,其一是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空调、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固定源噪声,其二是地下车库进出时产生的交通噪声。经类比监测以上声源的源强列于表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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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6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 单位:dB(A)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噪 声 源 水泵 备用发电机 地下车库出入口 地下车库通风设备 家用分体空调室外机 商业分体空调室外机 一般社会人群噪声 汽车行驶噪声 配变电房设备 所在位置 地下室 地下室 共设置7个 地下室风机房内 各住宅楼层的外墙 沿裙房内侧设置 商业用房 汽车出入口、地下车库 地下室 声级 80~82 95~98 65~70 85~88 57.5 65 65~75 65~70 68~72 (4)固体废弃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住户、商业及物业办公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废纸、废包装袋、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等。根据乐清市实际情况及人民生活水平,项目建成后各类垃圾的产生标准及产生量列于表3.2-7中。

表3.2-7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 单位:t 排放源 住户生活垃圾 商业 物业、社区服务用房 规模 5800人 2890m2 2316m2 合计 产生量标准 1.2kg/人·d 1.2kg/30m·d 2日产生量 6.96 0.12 0.09 6.01 年产生量 2540.4 42.19 33.81 2193 固废类型 一般固废 3.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及食堂污水隔油沉淀池等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排放,不向周边地表水体排放;车辆冲洗水可通过在施工区建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用作降尘用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污染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工地扬尘。在做好各项防尘、降尘、抑尘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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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的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和行车路线,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因施工噪声是临时的,在落实相关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可降到最低。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则妥善处理,落实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3.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污废水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周边道路下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旭阳路下市政污水干管,沿污水干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油烟废气。项目居民油烟废气经家用油烟机处理后由排烟竖井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对外界与小区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经排风井引至楼顶排放,经预测分析,主要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规定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水泵房与备用发电机、风机置于地下室内,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商业噪声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后对小区内部住宅影响不大。线声源对本小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进入住宅区内的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汽车在低速行驶时的噪声级一般在65~70dB(A)之间,经距离衰减后,对附近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顶棚,坡道及壁面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且临近出入口N17#、N23#楼住宅安装双层玻璃窗,落实以上措施,对小区住户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弃物为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40.4t/a。其中日常生活垃圾构成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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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有机类垃圾为主,通过设在小区内的垃圾收集处分类收集后,经环卫部门垃圾清运车送至乐清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预测分析,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南侧规划垃圾转运站距离本项目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中Ⅳ类有关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划污水泵站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不大。

3.4环境治理对策与措施

3.4.1施工期环境治理对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具体见表3.4-1。

表3.4-1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影响。 1、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及食堂污水隔油沉淀池等设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废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水 2、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作为项目施工用水,沉渣外运处理。 3、废土、废物或易失物资堆场位置距水体50m以上,并及时清运。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工地进出口应设车辆轮胎清洗水池或清洗器以,同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在大风日应停止施工。 4、建议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 扬5、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尘 划回填。除需要开挖的区域外,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6、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方式进行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7、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施工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工程项目完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9、在施工场地或项目周围设立围墙,临规划人民路和规划一路侧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处理,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噪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声 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小。 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小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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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期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5、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和施工车辆的行车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8、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如要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9、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北侧吴桥旧村居民,车出入口宜设在地块东南侧,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车辆宜从支纬十四路进入。 1、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固符合环及时清运。 体 保要求 2、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至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4.2营运期环境治理对策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具体见表3.4-2。

表3.4-2 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标后纳入废污水管网,再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水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①选用低噪声型的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合理布置设备,将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安装在地下室,并分别设置独立机房,机房应采用中空双厚墙及隔声材料封闭。 ②在发电机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并对基座作隔振处理。除必要的与观察室相连接的内墙观察窗之外,机房各墙面应密封,并做吸声处理。 ③水泵在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水泵与水管间用可曲扰橡胶接头连接,水管穿墙采用软接触。 噪 ④在引排风机的出风口、进风口安装相应的消声器,机座加隔振垫。 声 ⑤配电房应减少振源噪声,采用吸收声能减振、加隔音层降低噪声、消声等技术,并尽量采用自冷式变压器等方法。 ⑥小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同时加强出入口周边附近绿化;车库出入口采取低噪声坡道、坡道两侧铺设吸声材料、顶部安装隔声顶棚的措施。建议邻近地下车库出入口的住宅(N17、N23#楼)临出入口一侧的窗户安装中空隔声玻璃窗。 ⑦建议建设单位对临路侧的住宅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并告知入住村民有关交通噪声影响相关情况及建筑隔声情况。 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4类标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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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气 固 废 ①居民厨房应该具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并宜采用竖向系统,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变压逆向阀、排气烟道等设施;如采用水平系统则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 ②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废气经专用排风烟井收集后排放。 ③地下车库废气排放采用机械排风方式,要求车库内平均换气次数达到6次/h以上。据本项目方案设计意向,地下车库废气经专用排风竖井引至地面2.5m处排放。 ④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⑤临近道路一侧地块设置绿化带,尽量采用立体绿化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 ⑥合理布置小区垃圾收集点位置,垃圾及时清运,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①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或外运填埋。 ②垃圾转运车与垃圾收集方式相配套,专车专用,必须密封。 ③设置合理的的垃圾收集点,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及渗漏水污染。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相关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投资也在逐年加大,目的就是为了不再走以牺牲环境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老路。就本项目来说,由于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若“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将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环境质量的恶化,会带来种种负面影响(包括社会、经济、人文景观等)。所以,从表面上看,虽然环境保护的一次性投入影响了开发商的经济收入,但从长远利益来看,环保投入换来了较好的环境质量,反过来也有利于开发商本身长期健康的发展,在此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周围的环境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这些效益也是无法估价的。因此从环境经济损益上分析,环境所获得的效益远大于一次性的投入的经济损失,即环境效益显著。

3.6环境监控计划

环境监控是环境管理必备的一种手段。环境监控计划的实施在本项目建设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设前所在区域的环境背景资料监测,第二阶段是建设过程的验收监测。第三阶段是项目投入营运后的污染监控,第一阶段的监测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境评价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第二、第三阶段的污染监控可委托当地环保监测站完成,由建设单位支付必要的监测费用。

竣工验收监测:项目投入试运营后,企业应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的环保监测站取得联系,要求环保监测站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监测,由环保监测站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经环保局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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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众参与

4.1目的

本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显著,但对区域环境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为兼顾各方利益,拟调查和了解对本项目建设有关及感兴趣的周边民众和团体意见。通过公众参与的形式,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认识态度,听取受影响地区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收集与反馈给业主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供项目的决策参考;并提出建议,以尽可能地缓解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不利社会影响。

4.2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以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和随机征询等形式进行。在公告中列出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预计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必要时环评人员对公众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为了真实客观反应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发放调查表;在调查表的设计上,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为方便公众,回答问题多用选择打“√”的方式进行。

本环评公众调查对象主要为本项目建设区域附近的单位和个人。

4.3公众调查对象和范围

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此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70份,回收70份,回收率100%。

4.3.1个人调查对象

为更好地听取项目建设区域附近的个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要求,本环评对项目附近村民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人员名单见表4.3-1。

表4.3-1 公众调查个人信息表 序号 1 2 3 4 5 姓名 张辉 张美丽 朱丹 董生 冯鹤绚 性别 男 女 女 男 女 年龄 / 25 24 / / 联系电话 15167770271 15667776099 15167702314 15858819730 18358778632 所在地位置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距离本项目(m) 100 100 150 100 200 态度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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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顾之 彭阵阵 罗长应 叶有为 王洪永 吴嵌 杨静 陈伟 黄旭泽 李孝金 叶郁郁 年芬芳 元世丹 高月 陆红 倪良川 赵晖 徐大平 蔡葵 陈炜 徐水 王强 杨滨 管永忠 黄自军 林小秋 贾璟 兆文 周雪芝 李朋朋 樊永正 赵中明 李小芳 吴小慧 贾路 尹洁 程静云 张刚 张玉 男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 / / / / / / / / / 23 / 36 36 41 43 53 42 47 25 45 27 32 27 33 / 26 / 21 32 27 26 26 / 26 25 34 24 18608586200 15967477769 13587701676 15858876590 13695812415 18685470492 15088578385 15167776022 15257002771 15167776099 62277777 62277777 13777758140 13857137277 13819175183 13588189474 13306507791 13906512913 13588173796 13985717237 13989883543 18657177319 57577589 57577589 57577589 62052222 18072052288 18072502238 15057965470 15707655283 18858775270 15888228298 18072052236 15158104483 18072052266 13506554003 18072052261 18072052299 18072052269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150 250 300 300 200 250 100 150 100 200 150 250 300 300 200 250 300 200 250 100 150 100 200 200 350 350 300 200 250 100 150 100 200 300 300 200 250 300 100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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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46 47 48 49 50 刘伟 陈耿 盛纪杭 俞佳葳 谢佳雨 张国伟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36 32 51 30 / 32 15958161982 15657153352 13958086566 13816851362 13968755659 15657153048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上海花园 200 150 350 350 300 350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4.3.2团体调查对象

除调查拟建区域附近的居民意见外,本次调查还对影响本项目的一些企团体单位等发放了调查表,共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100%。具体名单见表4.3-2。

表4.3-2 团体公众调查对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单位名称 上海世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天豪君澜大酒店 乐清市选哲广告设计工作室 乐清市乐成鞠萍烟酒行 乐清市乐成德美川菜馆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清市亚龙轿车服务有限公司 新华书店 乐清市乐成成林海鲜楼 交通银行乐清支行 乐清市白沙人野生海拍档 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乐清市乐成阿法美味海鲜楼 乐清市乐成合鑫轮胎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分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乐清乐成中心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上海花园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 邱萍 王杰恒 吴哲 晏鞠萍 王先碧 黄晓亘 郑丽梅 办公室 郑泳丹 陈鲁勇 陈旦 赵建锋 詹美琴 董松明 周帅 池晓东 胡树漫 办公室 陈晶晶 张刚 联系电话 13505873662 18969771002 13506551631 62586252 13757798476 13968733877 13706609192 62539330 61583728 13587678281 13868765017 13706600871 13505879240 61609898 13777737877 18857772161 62573029 61517079 62592032 61603258 距离(m) 100 2300 1500 1600 1600 2000 1700 1700 1300 2300 1400 1800 1700 1500 2400 2300 2400 1200 2400 100 态度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赞成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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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调查结构及分析

4.4.1个人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现有污染情况的认识、存在问题及对周围环境的满意程度;了解对本项目的认知和认同感,了解民众对本项目的看法及环保要求。调查统计结果见表4.4-1。

表4.4-1 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个人调查统计表 序号 1 调查内容 你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对项目态度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了解 2 你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一点 不清楚 废水 3 你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废气 噪声 固废 满意 4 你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一般 不满意 不了解 废气 废水 5 本项目的建设,你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噪声 固废 其他 影响较大 6 你认为本项目营运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一般 无影响 加强污染防治 7 你对项目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建议 严格管理 无所谓 支持 8 你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9

调查情况 44 6 0 7 42 1 3 23 19 5 46 4 0 0 5 5 34 1 5 2 11 37 22 27 1 49 0 1 无 比例% 88 12 14 84 2 6 46 38 10 92 8 0 0 10 10 68 2 10 4 22 74 44 54 2 98 0 2 不支持 无所谓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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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统计结果表明: 88%被调查者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12%表示一般;14%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很了解、84%知道一点、2%不清楚;6%被调查者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废水、46%认为是废气、38%认为是噪声、10%认为是固废;92%被调查者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表示满意、8%表示一般;10%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废气、10%认为是废水、68%认为是噪声、2%认为是固废、10%认为是其他;4%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营运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较大、22%认为影响一般、74%认为无影响;44%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要求和建议为加强污染防治、54%为严格管理、2%无要求和建议;98%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2%表示无所谓。100%被调查者均无其他建议和要求。

综上,环评认为本次公众调查过程绝大多数人支持项目的建设,总体而言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持认可的态度的。

4.4.2团体调查结果

团体调查结果统计如表4.4-2所示。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5%被调查者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8%表示一般;95%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很了解、5%知道一点;5%被调查者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废水、90%认为是噪声、5%认为是固废;100%被调查者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表示满意;95%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噪声、5%认为是固废;5%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营运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较大、10%认为影响一般、85%认为无影响;5%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要求和建议为加强污染防治、95%为严格管理;95%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5%表示无所谓。100%被调查者均无其他建议和要求。

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基本符合民意及政府要求。同时公众也指出在项目建设营运时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为噪声、废气、废水及垃圾处置等,本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尤其要做好垃圾、废气、噪声、废水的防治工作,做好区内的绿化工作,以实现项目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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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2 团体调查结果统计 序号 调查内容 你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对项目态度 满意 1 一般 不满意 很了解 2 你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一点 不清楚 废水 3 你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废气 噪声 固废 满意 4 你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一般 不满意 不了解 废气 废水 5 本项目的建设,你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噪声 固废 其他 影响较大 6 你认为本项目营运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一般 无影响 加强污染防治 7 你对项目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建议 严格管理 无所谓 支持 8 你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不支持 无所谓 9 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调查情况 19 1 0 19 1 0 1 0 18 1 20 0 0 0 0 0 19 1 0 1 2 17 1 18 1 19 0 1 无 比例% 95 5 0 95 5 0 5 0 90 5 100 0 0 0 0 0 95 5 0 5 10 85 5 90 5 95 0 5 4.5环评公示

本环评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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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在项目东侧上海花园住宅小区和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分别进行了两次为期10个工作日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项目备案通知书由于名称更改而发生变更,变更前的备案项目名称均为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地块住宅建设项目,备案时间分别为2013年4月7日和2013年4月8日,故项目公示名称、日期符合规范。)

公示期间未收到附近村民和单位的相关投诉电话和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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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H-b15-1地块住宅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参与符合规范要求。

此外,项目的建设符合《乐清市域总体规划》和《乐清市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成能加快乐清市滨海新区建设步伐,加快乐清市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

项目在施工及营运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运营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能有效控制本项目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另外要求开发商在售房时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结合小区内自设的垃圾临时收集点、南侧垃圾转运站位置,相对最近侧的居所楼房在选房前必须告知购房人,以避免今后不必要的纠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也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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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6.1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乐清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傅杰 联系电话:15057151580

6.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单位地址:杭州湖墅南路439号 邮编:310005 项目联系人:张品汉 电话:0577-8567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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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c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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