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并发展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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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怎样理解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怎样理解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发展,之所以是科学的,就在于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即又好又快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发展、不计代价的发展、竭泽而渔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面发展的事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发展应当是全面的。全面,是指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这四个方面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经济是基础,只有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才能为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物质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对于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只有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能为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文化是经济、政治、社会的反映,又对经济、政治、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为经济、政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精神支撑;社会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在社会领域的综合体现,只有大力加强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要实现全面发展,就必须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处理好由发展的阶段特征所伴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因此,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正确道路和政策途径。协调发展,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人类的延续和代传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每一代人的发展都应该为下一代人的更好生存和发展留下空间和条件。因此,我们推进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既重视经济增长指标,又重视环境资源指标;必须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既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又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抓住了发展的内在规律,体现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体现了过去发展、现在发展和未来发展的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只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

如何理解“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这是我国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新格局的“必须”和“必然”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居民化趋势明显,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创造了条件。一是工业化的深入发展,推动农业向非农产业转型。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三是随着新产业的成长,推动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相互融合。四是城乡一体化在我国城市经济结构中已经具备了条件和基础,一些城市已经朝着城乡一体化方向在发展。五是随着社会管理创新和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了城乡一体化的体制障碍,为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流动提供了条件。六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也必须加快推进建立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应当指出,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既有现实的基础,也符合现代化发展的规律。

城乡一体发展是世界现象,是现代化的大趋势。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分工格局的改变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进一步强化了产业间的融合,从而促进了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联系性加强。同时,由于城市土地、环境和能源资源的限制,促使城市产业为追求比较效益最大化大规模向外转移,带动劳动人口从城市向外移动,形成逆城市化倾向。传统城市化是简单的人口城市化,这是与工业化初期阶段相适应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产业大规模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成为城市化的主要动力。而在后工业化阶段,随着经济技术发展和现代产业的兴起,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趋缓。特别是随着大工业进入农业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对农业的武装,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产业间的融合。随着产业链加长,进一步模糊了工业与农业的产业边界,也使得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界限不再那样泾渭分明,在发达国家甚至出现“泛城市化”的现象。

如何建立新格局?

统筹协调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二元结构”比较突出的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是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应当明确认识到,中国现代化的“短板”在农村,只有实现了农村的小康才能实现全面小康、只有实现了农村的现代化才能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为此,要改变过去靠农业积累资金支持工业发展、由农村提供资源支持城市建设的发展模式,坚持把农业、农村发展放到突出位置,坚持新增投资重点转向农村,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这样才能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如何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是要在城乡规划上一体化。打破

城乡界限,整体规划,节约发展。从全市区域范围进行整体规划,以节约土地为原则,统筹城乡发展。二是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体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尽快改变过去基础设施建设只重城市,不重乡村的情况,把新增投资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改变城乡基础设施反差较大的问题。三是要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等。四要就业一体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劳动待遇公平,使劳动者公平享有受培训和教育的机会。五要社会管理一体化。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主线,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流动。(中国经济周刊)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个精辟论断,既简明扼要地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内容,也完整准确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

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发展之所以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因为:(1)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理论;

(2)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改革开放成效的主要体现;(3)发展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4)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强大,要体现其优越性、凝聚力和感召力,主要得依靠发展。如果离开了发展,所谓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统无从谈起。

科学发展观所讲的发展不仅包括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还包括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发展,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整体发展,是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所谓以人为本,最简要的意思,就是要求注重人的权利、人的价值、人的发展;我们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把人作为根本,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中心,从人出发,为人服务。这是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迫切需要。从根本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人和人的发展的科学。

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解释,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地来理解,既然马克思主义的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个个具体的、从事着实践活动的人,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既然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那么,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人”,也应该按照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经典阐述具体、深入地来理解,不能将其抽象化、空泛化。

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所谓全面发展,就是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和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所谓协调发展,就是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各方面的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既要注重经济建设持续的高速发展,又要注重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总而言之,全面、协调、可持续是对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应有状态和方式。

四、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要将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一是因为统筹兼顾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特征和精髓,注重以全面、辩证的观点来观察和分析发展;二是因为统筹兼顾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和规律性,有利于我们认识和把握发展的本质;三是因为只有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才能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义,才能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个方面辩证联系、有机统一,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四方面内容,深刻地内涵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地位、目的、动力、战略和根本方法,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使党的指导思想更加具有了时代性、科学性和实践性,更加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篇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以及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够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任的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的检察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党的第三代,第四代领导人对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级检察机关在上级党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党章、讲党性、促工作”、“解放思想大讨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以及学习英模等活动,队伍的精神状态,执法形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要增强人权意识,提高保障人权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制止刑事诉讼中的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行为,克服有悖人权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方法。通过刑事侦查监督,维护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不被非法限制与剥夺;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审判活动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当事人不受错误裁判。

2、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一个政治要求和政治论断,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教育干警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至上”的深刻内涵,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对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刻理解“全面协调”的基本要求。要求检察机关充分估计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司法需求,辩证把握监督权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理性地看待不可避免的人民内部矛盾,在法律限度内创新工作方法,寻求、探索与其他化解调节社会矛盾手段方法的衔接和契合点,充分发挥刑罚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协调机制中的职能,形成法律、道德、政治、经济等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从而多管齐下,维护社会和谐的关系;高度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4、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刻理解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既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也是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它科学地回答了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检察事业怎样发展和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不是简单地加强检察机关某一个方面的职能或权力,而是要加强各项检察职能;也不是要简单地扩展各项检察权力,而是要从整体上提高法律监督的效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机关的根本任务,是检察工作的价值目标,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方向。把强化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纲领。要自觉地把检察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之中,谋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策略,有进有退,统筹兼顾。

5、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队伍建设,是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业务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的关系。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来加强和促进队伍建设,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来促进和保证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要坚持“一岗双责”,业务队伍两手抓,在从严治检的同时,从优待检。要把教育、监督、管理、提高融入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6、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队伍建设,要在加强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始终毫不放松地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篇三:三个坚持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贯彻落实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提出的重要战略

思想,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的要

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

统筹兼顾,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效体现科学发展。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

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该把“三个坚持”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此促进

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也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

键。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除保证自身发展外,要立足于推进改革开放,促进

经济发展,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通过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

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理念。要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

场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责任感和使

命感,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之中,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

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始终坚持服从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

务,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是要坚持查处与服务并重。既贯彻落实好检察工作严格

执法、加强办案的要求,又要从服务大局出发,达到为经济建设服好务的目标,工作中,

要重点做到两个结合:首先是要把查处案件同当地重点工作相结合;其次是要把查处案件

同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注意为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服务,以扩大执法效

果。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经常深入发案单位上法制课,到社会上宣传法律,主动帮助企

业解决某些问题,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二是要坚持查处与预防并举。我们不仅要有效查处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从预

防中求服务。同时要努力维护改革成果、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始终坚持执行法律标准与按

“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判断是非得失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政治效果相统

一,打击犯罪与为发展经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政策,慎重对待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

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不能影响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要做到查处与保护并行。在查处案件中,

要坚持做到既公正查处案件,又适时对企业利益加以保护,从保护中求服务,除保护举报

人外,主要保护好有关组织和经营者的利益。重点做到“三个优先”和“三个及时”。一

是要做到为维护大局利益,群众反应强烈的优先查处,及时反馈结果;二是要做到为解决

企业后顾之忧,企业法人举报的优先查处,及时结案;三是要做到为减少经济损失,被举

报人影响大的优先查处,涉及到经营者被拘捕的及时与其领导部门沟通,经查经营者无问

题时,及时消除影响。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高检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

署,着眼于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作出的重大战

略决策。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因此

检察机关在检察实践中,应该强化“三种意识”。

1、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

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等。规范执法作为一项行为约束,就是要坚

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开

展检察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好持高度一致,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错误倾

向的干扰,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

各项方针、政策。同时,要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把

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

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斗争格局,充分发挥检

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职能作用。

要提高广大检察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检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

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办案。从而提高办案

质量和效果,提高为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职尽责。检察实践中,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深刻认识检察机

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要认真贯彻最高检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总体要求,不断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努力做到依法、全面、正确、充分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

强化责任意识,就要具有对党委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举报人负责,对案件本身负责,

对办案人负责的一种高度负责精神,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否公正执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基

本保证。在现实社会中,有些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案内案外诸多情况,每当查处职务犯罪案

件,都要遇到各种说情、“过问”、甚至嫌疑人方的威胁等,或者查到关系人、关系单位、亲

属朋友等人的身上,使办案出现阻力或疆局。这时,检察人员就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

精神,承担起责任,协调好关系,排除阻力,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强化质量意识,坚持把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办案质

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具体体现。执法不规范,就会使办案质量不

高,办案质量不高,也就谈不上执法公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质量意识,

要明确和重申“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和各项办案纪律,克服单纯追诉、

先入为主的执法理念,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

程序法并重。

强化质量意识,就是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使每

一起案件都做到结果上正确,实体上正义,程序上合法,社会反映良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

验、经得起证据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强化质量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执法观

念、工作原则、办案纪律、办案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和完善保证办案质量

的长效机制。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为实现检察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和有力促进执法

公正打牢基础。

(三)牢固树立打击是最直接有效服务理念。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牢牢把

握自身的宪法地位,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

心,按照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

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时效,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击

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

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三个着力点”。

1、认真抓好惩防犯罪着力点,努力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

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惩各种刑

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百姓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稳定、和谐的社会

环境;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和抗诉手段,为蒙冤受屈的人民群众伸张

正义、讨回公道,保护人民群众的诉讼平等权利。检察机关自身在执法办案中,更要坚持有

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检察机关在为优化治安环境,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办案质量

的同时,还要根据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

绝不手软。要积极排查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履行对社会的承诺。

办理每一件案件,操作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民

主权利。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审判案件,要认真对待,指派专人,实施全程监

督,避免涉法上访案件发生。同时,要主动为政府分忧,多做劝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为人

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认真抓好惩防职务犯罪着力点,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重点查办发生在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徇私舞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商

业贿赂犯罪,以及负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

罪。同时,还要积极构建惩防职务犯罪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金融机构和

行政事业收费单位上,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联系点协调会议,坚持送法

上门,帮助建立和完美内部管理规章,堵塞管理漏洞,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警钟常鸣,

做到打防并重。

3、认真抓好诉讼监督着力点,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这就要求进一步增强

法律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

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监督“端口”前移,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

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

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除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外,还包括人的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

重要内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检察机关的

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检察工作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在执法办案中相信

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维护最

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检察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既

要注重干警队伍自身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又要在履行职责中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理解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塑造人”,全面维护

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

工作。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引导全体检察干警

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落实好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重

于一切,人民利益急于一切”的执法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在各项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都要细心研究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

体察人民群众的情绪,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

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一根本标准监督和检验检察人员执法行为、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

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重点树立“四个意识”:

1、坚持严格遵守程序的意识。在办案中往往中只注重实体上的公正而忽略了程序上的

公正,忽略程序或者违反程序本身就是不公正。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问

题,需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维护程序独立的司法价值,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公正。

2、坚持保护诉讼权利的意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是坚

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保证当事人享有

充分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获得心理的满足,有利于认定案件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有利于当事人相互进行举证、质

证和进行辩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

3、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人权观,打击与保护

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打击犯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在办案

中,要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防止利用职权侵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人的合法权益。

4、坚持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宪法修正案把保护人权写进了宪法,加大了人权保

护力度,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保护个人私有财产权。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召开了严肃查

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会议。可以说,对人权的尊重日益引起社会的关

注。但是,纸上的法律真正贯彻到具体的司法中,有一个具体的过程,就是要执法者牢固

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对人权的极大尊重和重视。

(二)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首先是要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控告申诉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不断满足人们渴望用法律维

护自身民主权利的需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建立健

全处理涉检上访的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各种诉

求,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署名上访案件,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结果,保证人民群众有冤有地

方申、有苦有地方诉,有理的官司打得赢。其次是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功能,全面加强

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不断满足人们渴望公平正义的需求。加大监督

力度、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效果。使错案得到及时纠正,使枉法行为

得到严肃处理,使遗漏的犯罪分子得到及时追究,使无辜的当事人得到保护,确保社会公

平正义得以实现。同时要抓好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

力强、素质高的队伍。

1、坚持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注重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科学发

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注重思想理论学习灌输,抓好思想道德的劝导养成。理想信念的巩固

坚定,使检察人员在政治上日益达到成熟。

2、坚持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在经常性专业培训基础上,我们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岗位

练兵、专题研究等方式,使检察队伍在司法宗旨、司法理念、司法职能、司法制度等方面

不断充实新知识,提升适用能力,实现了学历、专业水平同步升级。

3、坚持以人为本用人理念。重视选能任贤,坚持唯才是举,坚决把政治上忠诚可靠、

专业上出类拔萃、人品上赢得公信的人放在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上,委以重任,放心放手

让他们挑大梁。同时,要关心干警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创造条件

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

(三)坚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必

须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坚持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检察机

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同时,执法为民

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长期以来,检察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看到,

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检察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

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

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的检察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

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的问题,是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的体现。要从源头上解

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检察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确保检察工

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执法为民的内涵概括说有三方面内容:

一切为了人民、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人权。

1、一切为了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

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

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检察机关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

题,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检察机关还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的形势变化,及

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

企改制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热点和焦点,检察机关必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2、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

强检察机关机构建设,保障检察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群众工

作,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

上。其次,检察干警走群众路线,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

态下的群众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要深刻理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涵。在工作中,检察机关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

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要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

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同时检察机关也要切实尊

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检察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

重和保护人权。

对检察机关来说,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

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真正配得上人民检察官的光荣称号。

三、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好“统

筹兼顾”这一科学有效的根本方法尤为重要。我们认为,作为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码应该坚持“十个统筹兼顾”。

(一)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统筹兼顾。检察

机关在充分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三项检察职能的同时,要做到打击与预防并举,打击与

服务并重,监督与保护并行,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偏废。要始终坚持“严打”

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时效,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

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还要积极开展职

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从预防中求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

治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坚持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统筹兼顾。检察机关要实

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要紧紧抓住业务建设这一中心,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加强队伍建

设和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是根本,是完成业务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保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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