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更新时间:2023-12-21 11:1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答题要点) 2 U; K( k$ k# f8 I

1、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 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2、 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

答:行政主体具有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以能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 9 m& [5 [3 a5 A: }% n! A; g8 j

答: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0 A6 k4 K& \\6 k^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 : I6 B4 E, g0 n# ~+ E' h* . T

(1)提出诉讼请求的管理相对方必须是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 E+ w& R# D- [) O7 Z (2)被诉的对象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3)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行政管理相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4)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作业2

一.答:行政权是把非法律直接授权行为,只有在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情形,被授权机构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乡人民政府,但是该具体行政行为责任主体是某市林业局。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 J# w% ~- ~

二.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

1

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第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一.1.行政相对方 2. 组织 3. 中央 地方 4. 公务行为 民事行为 5.民主原则 效率原则 6. 书面 7.60 8. 损害赔偿 9.行政侵权行为 10.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11. 上诉人 被上诉人 12.7 13. 行政赔偿 14. 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6 @% I! }' [+ Q% [ H M

二. B BD D B B AB B ABD AB A 三.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2. 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3.要式行政行为 : 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 [0 M* K8 j: s7 R, K*

4.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 A2 四.

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

2

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 2.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3. 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3 f. Z+ Q7 {5 l& @ U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五.

1. 行政主体的特征。

答: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 n! X: r% \\) i0 f# g$ \\' Z

2. 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2 u! T) [) J. s

答: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有关的,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 I# m, M) t7 F% O& N5 l% e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

3

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作业四: . |+ E# V- j3 G8 E0 t, u( h, R 一.

1. 义务 2.选任 委任 调任 聘任 3. 权利 义务 4. 民主原则 效率原则 5. 拍卖 邀请发价 直接磋商 6.对财产 行为 人身 7.违法行为发生地 8. 警告 通报批评 9. 过错责任 危险责任

二. C ACD ACBD ABCD ABD A B B A B 三.

1.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 }# B4 J\F/ g# L6 c: Q 四.

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答:公务员的行为首先可以划分为个人行为和机关行为。但机关行为有两种可能: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出现时,公务员的行为属于机关民事行为;如果机关以公务机关身份出现,公务员行为则属于公务行为。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 Q1 e7 T! C6 g% q0 f) ~

2.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具有。具体区分如下:(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与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

4

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予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予而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 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五.

1.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肯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 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 T& ]+ V*

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 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 2. 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 o4 `, n) k0 R7 r

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5

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 9 ~7 s/ r' i( Z4 `# {5 R: L, w 六. # \\( m5 x1 M; z; ]) _ 第1种答:不行。

甲与王之间属民事纠纷,某甲可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诉。

工商所对甲与主的调解属行政调解行为,行政调解行为,一般不影响相对人人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可诉性。 7 s8 }; @( F-

第2种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6

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 9 ~7 s/ r' i( Z4 `# {5 R: L, w 六. # \\( m5 x1 M; z; ]) _ 第1种答:不行。

甲与王之间属民事纠纷,某甲可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诉。

工商所对甲与主的调解属行政调解行为,行政调解行为,一般不影响相对人人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可诉性。 7 s8 }; @( F-

第2种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7a5.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