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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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福利管理的职责、各类福利假、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员工培训等福利标准和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福利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HL G201.036-2012 培训管理制度 Q/CHL G201.038-2012 薪酬管理制度 Q/CHL G201.033-2012 考勤管理制度

Q/CHL G201.030-2012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总经理

3.1.1 负责审批福利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以及相关文件。

3.1.2 负责审批总经理办公室提交的涉及员工福利的预算、请示和有关报告。 3.2 总经理办公室

3.2.1 总经理办公室是制定、实施员工福利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结合政府政策法规和企业发展实际,拟定公司福利标准、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等,报总经理审批;

3.2.2 对各部门执行公司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督察。 3.3 公司各部门

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福利的日常管理工作,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涉及员工福利的建议。 4 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4.1 福利的种类

公司福利主要包括:福利假、各类津贴、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劳动保护、培训、工作餐和公司出资的体检等。 4.2 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病假、带薪年休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具体请假条件、请假办法等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4.3 工伤待遇

4.3.1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可以请工伤假。

4.3.2 工伤的认定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4.3.3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按照合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4.3.4 工伤假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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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因工伤残或因工亡故情况的处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4 社会保险

4.4.1 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合肥市城镇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即“五险”)。

4.4.2 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员工的保险待遇,具体办法以颁布的文件为准。 4.5 住房公积金

公司参加政府主办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为符合公司政策规定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4.6 劳动保护

4.6.1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并定期对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等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增加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4.6.2 员工超净服、超净鞋、用具、劳防用品等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配置。 4.6.3 若员工因工患染职业病,公司将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6.4 公司所有员工均享受劳动保护津贴,具体岗位的劳动保护津贴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为准。 4.6.5 公司执行政府相关规定,在高温期间为员工提供高温福利,具体发放标准和时间以文件为准。 4.6.6 公司将根据员工作业环境需要调整劳动保护待遇,具体办法以颁布的文件为准。 4.6.7 公司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具体办法以公司颁布的文件为准。 4.7 住房补贴

4.7.1 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4.7.2 公司按照职级发放住房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8 各类津贴

4.8.1 公司对特定岗位设置不同的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技能津贴等。 4.8.2 各类津贴标准由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4.9 培训

公司着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具体按《培训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为准。 4.10 其它

4.10.1 各类福利假期间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4.10.2 各类福利假的薪酬待遇按《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10.3 在重要法定假日前或其它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时,公司可根据效益情况向员工赠送慰问品或慰问金,具体由公司届时决定。

4.10.4 从各控股、参股公司调入公司的员工其工龄实行连续计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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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4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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