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专业化管理问题研究的理论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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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专业化管理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化、市场化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企业经济性质、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不断变化,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日益增多,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纳税人数量与日俱增,税源流动性显著增强,征纳信息严重不对称,税收管理形势错综复杂。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实施税收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势在必行。本文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武汉市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税源专业化 管理模式 国际借鉴 问题研究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推行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以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为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2009年总局党组提出信息管税,开始部署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涵 1.税源管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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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对各税种税基的控管,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法和管理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认真审核评估纳税申报,及时发现和解决申报不实等问题,提高税法遵从度,防止税收流失,实际征收数尽量接近应征数的税收管理活动。广义的税源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包括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环节,甚至内部行政管理环节都与税源管理工作发生着间接的关系。狭义的税源管理主要是对税源事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包括纳税评估、税种管理、纳税人户籍管理、税源分析、发票管理等内容。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税源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水平,税源管理的有效与否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质量。

2.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涵

所谓“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管理主体的专业分工与税收管理客体的专业分类相结合,并由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对特定税源管理对象所实施的专业化管理行为。对内,按照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分环节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外,突破现有的“属地划片”管户的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建立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按照重要事项、关键环节等分工,组织形式上实行个人管理和团队管理有机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税源管理体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管住管好税源。其实质是逐步取消传统的固定管户模式,减少管理层级、上收复杂管理事项,将主要人力和精力放在对重点税源的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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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之目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满足或具备经济职能专业分工与经济组织机构的专业分工相契合的特征,它是税源与专业化管理内涵的有机集合,包含税源的分类管理专业化,税务机构设置专业化,岗位设置与业务流程专业化和纳税服务专业化。

(二)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实环境

1.相对单一的税源管理模式不适应企业组织形式的复杂性。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增加,经济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矛盾日益突出,而相对单一属地管户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

2.无差异化管理无法纳税主体满足经营活动的多样性。纳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工作的难度。税务机关采取属地划片、无差异化的方式开展税源管理,难以针对不同生产经营规模、经营行业及其他特点,形成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管理不够深入、不够专业、不够高效。加之,税收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在税源管理中往往疲于应付,对税源难以管深、管透、管到位,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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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源管理方式不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随着纳税人涉税需求的规范化和个性化,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税收管理的理念、方式和手段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之,税务部门面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客观上也对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税收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推进自身的创新与转型,全力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信息技术日臻完善为征管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支撑。信息系统所具有的综合分析能力、高度集成功能,为我们有效地处理和利用海量的信息提供了现实的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信息网络系统已进入生产经营的诸多环节,必然对税收征管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征管信息集中,为信息管税、征管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 (三)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论依据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规范执法、深化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是改进税源管理、强化核心业务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的必要途径。分工理论、二八法则、风险管理理论、信息管理理论、扁平化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理论为其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1.分工理论阐述了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自古典经济学派以来的各种经济管理学派从来都是把分工问题放在核心地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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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萨伊、马克思、马歇尔、熊彼特、凯恩斯、萨缪尔森、泰勒等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把专业化分工看成是工业化进程不断深化、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重要依据。经济学主要创始人亚当.斯密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第一章“论分工”中就明确指出:“劳动生产力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就是分工,通过提高税务机关的分工水平,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外部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分工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2.“二八法则”明确了税源管理的内在规律。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巴莱多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按照这一法则,对组织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的约20%的重点税源,应当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管理,集中优势征管源投入到最能产生税源管理效益的活动中去。

3.风险管理理论揭示了税源管理的基本理念。20世纪上半叶,风险管理始兴于美国。作为一门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新兴管理学科,被广泛引入各个领域,掀起了风靡全球的风险管理运动,并已成为世界性潮流。欧美等国税务部门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积极利用这门新兴管理科学,衍生出“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对有限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充分运用,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实现了税收管理风险的减少和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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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路,进行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成立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督察内审等专业管理部门,将稽查职能从税源管理部门中完全分离出来,组建五个跨区域的稽查局,利用“一级稽查”机制下新机构集约化、专业化、跨区化等稽查优势,全面提高稽查工作效能。深化信息管税,部署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不断创新税收征管方式。

(二)武汉市国税局税源管理的探索与发展

几年来,武汉市国税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强化依法治税,优化税收征管,服务经济建设的主题,大力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快税收征管方式转变,促进了全市经济与税收收入协调、稳定、快速增长。

1.突出中心工作,实施重点税源企业专业化管理 2005年,为突出组织税收中心工作,武汉市国税局对年税收超过亿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推行大型企业驻厂管理,将15家大型企业共计198户重点税源户按税收驻厂组和税收驻厂员的形式进行驻厂管理,全市设立3个湖北中烟、武钢集团、神龙汽车等三个驻厂组和12名驻厂员,配备专业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员34名。此外,各区局还将年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户;缴纳消费税100万元以上的消费税纳税户;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户;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纳税户以及预计可以达到上述标准的纳税人列入市级重点税源企业,一部分低于上述标准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税源企业,实行按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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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报务联系制度》,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落实“信息监控、纳税评估和税源分析”等税源监控手段,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定期辅导纳税人化解管理风险,税收征管质量大幅度提升。“十一五”期间,武汉国税年纳税500万元以上重点大户从2006年的282户增长到2010年661户,户数翻了一番以上,年均增长23.73%(表1)。5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1684亿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总量的比重达78.8%,年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表1 武汉市国税纳税大户情况 项目 年度 20062007200820092010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全局税收(亿元) 288 356 430 468 595 重点企业税收合计226 288 305 381 484 (亿元) 国税重点企业占税收总78.42 80.97 70.84 81.34 81.37 收入 量比重% 重点企业户数合计282 444 524 548 661 (个) 10亿以上 4 4 6 5 5 1-10亿 15 17 23 25 36 1000万-1亿 157 235 300 338 399 106 188 195 180 221 户数 500万-1000万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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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武汉市国税纳税大户情况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0100200300400500600700重点企业占税收总量比重%重点企业税收合计(亿元)全局税收(亿元)单位(亿元)

2.强化税源监控,探索构建分级评估运行模式

为强化税源监控,全市国税系统从完善运行机制,强税收监控职能、探索重点评估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入手,积极探索建立分级评估运行机制。一是抓建制,坚持工作例会和工作协调会制度,坚持两级宏观税负指标和评估预警指标分析发布制度;二是抓分析,税源监控指标由7项扩大到13项,涵盖流转税、所得税及税收征管等多方面内容;三是抓评估,通过建立三级评估专班实施专项评估,市级、区级、税务所评估专班对各自确定的重点评估对象实施评估;四是抓协调,通过整合各项税收管理信息资源,注重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加强信息评估后续管理,以评估建议为纽带,促进了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更加规范。“十一五”时期,武汉市国税局共计对?户实施了重点评估,累计补征税款?亿元,评估有问题率由2006年的?%上升到2010年?%,分级评估运行模式,提高了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全市宏观税负及经济税收弹性系数保持了正常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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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十一五”期间纳税评估统计表 附:“十一五”期间纳税评估趋势图

十一五期间宏观税负对比表20.0010.000.00全国湖北武汉2006年10.10 7.3310.752007年10.70 7.2811.082008年10.69 7.1510.442009年10.35 6.9710.122010年10.29 7.1310.79

21.510.501.491.511.381.850.65200620072008S120092010

3.优化资源配置,推行税收管理员业务主管制度

2009年,武汉市国税局以属地管理原则为基础,坚持分类管理与户管到人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税收管理员业务主管制度》的试点工作,2010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按照“划片管理,要事主责,双人上岗,分工协作”的思路,实现人力资源的互补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了涉税事项调查核实环节的工作质量,降低了税收执法管理风险,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同时,通过突出“业务主管把关”落实了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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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十一五“时期,税源户管总量由16.4万户增加到20.2万户,增幅达到23.2%,税收管理员人均征税额由2330万元增加到4891万元。

“十一五”时期武汉国税纳税登记户数变化情况表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登记户比重% 登记户比重% 登记户比重% 登记户比重% 登记户类型 合计 国有集体企业 数 数 数 数 数 163646 100 172044 100 179650 100 190550 100 202,016 5685 3.47 4962 2.88 4498 2.5 4116 2.16 3,803 股份公司 20829 12.73 24696 14.35 28716 15.98 31308 16.43 35,860 外资企业 3023 1.85 3088 1.79 3210 1.79 3279 1.72 3,469 私营企业 30626 18.71 33914 19.71 38785 21.59 42064 22.08 44,764 个体工商102818 62.83 104711 60.86 103740 57.75 109046 57.23 113,374 户

武汉市国税管理员人均征收

税额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税收收入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880129 3557200 4298420 4678558 5951900 - 15 -

税收管理员人数 人均征收税额

1236 2330 1242 2864 1245 3453 1240 3773 1217 4891 武汉市国税局人均征收税额48915000400030002000100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330人均征收税额3453286437734.分类管理税源,探索重点行业管理新途径

2009年,针对全市零申报率不断增长的发展趋势,制定实施了《零申报企业纳税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异常纳税申报的基本特征,将零申报的纳税人划分登记类、空壳类和异常类进行科学分类,集中有限的征管资源,强化对有效户的税源管理,通过设置零(低)申报率等预警指标,对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实施预警监控,加强纳税评估和税额核定管理。

税种管理部门结合行业税收分布特点,选取一部分重点行业开展行业分类管理的探索。全市将汽车经销、钢材经销、制造业、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医药经销等五类重点行业纳入流转税监控,所得税建立了19个行业预警监控指标。实施分行业管理以来,通过分析查找重点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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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提高了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的有税面。

“十一五”时期,全市税收收入由2006年的288.0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595.19亿元,年均增长幅度为20.30%;综合排名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六位。

20102009200820072006595.2467.9429.8355.72880100200300400500600700

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国税指标对比表

2010年 序位

2009年 位

2008年 位

2007年 位单位:亿元 2006年 位号 城市 完成数 次 完成数 次 完成数 次 完成数 次 完成数 次 1 广州 1441.84 1 1166.01 2 深圳 1280.31 2 1054.8 1 1078.7 2 791.27 1 939.18 2 1385.01 2 781.52 1 580.54 1 2 - 17 -

3 杭州 723.40 3 625.13 4 宁波 727.64 4 594.07 5 南京 664.91 5 551.59 6 武汉 595.19 6 467.86 7 成都 490.79 7 384.31 8 青岛 468.66 9 378.05 9 大连 477.30 8 376.55 3 549.26 4 460.21 5 453.72 6 429.7 7 321.41 8 293 3 473.95 4 5 442.3 386.4 3 390.87 4 335.06 5 313.78 6 288.01 7 201.08 8 201.82 3 4 5 6 8 7 6 355.72 7 260.28 8 252.68 9 245.18 11 202.51 11 162.04 11 135 12 10 长春 367.28 10 296.97 10 246.59 10 181.18 13 11 沈阳 330.14 11 266.54 11 255.49 9 217.38 10 172.06 10 221 9 180.82 9 12 济南 294.63 12 248.91 12 238.89 12 13 厦门 283.01 13 246.23 13 223.79 13 189.61 12 109.67 13 14 西安 243.97 14 200.03 14 161.12 14 139.14 14 101.49 14 哈尔15 滨 213.60 15 182.76 15 146.81 15 118.87 15 96.54 15 5.深化稽查改革,推行一级稽查模式

2010年,武汉市国税局进行了稽查改革,全面推行一级稽查模式。市局利用“一级稽查”机制下新机构集约化、专业化、跨区化等稽查优势,探索实施市局稽查局、第一至第五稽查局“上下左右”联合办案新模式,上下合力,左右联动,税警协作,突出新稽查有利于跨区大兵团作战。在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和谐税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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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系统共组织入库查补收入88000万元,同比增长29.5%;全市国税稽查查补50万以上大要案155户,查补税款59844万元,罚款568万元,滞纳金加收2899万元,大要案户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0%;全市户均查补税款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7%;全市一线稽查人员人均查补税款190.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5%。无论是稽查质量,还是稽查效率均比上一年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市通过稽查选案,促使26户企业在管理局主动申报缴税,入库税款15340万元,税务稽查在促进税收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四方联管”运行机制

2008年,针对各类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占主导地位的特殊税源户管结构特点,武汉市国税局积极探索专业市场个体税收征管模式。2009年,市局以汉正街市场为突破口,同汉正街税务所一道开展“借助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市场开发管理方职能之力,国税、地税协同履行税收职能”逐步形成了“品牌广场管理模式”和“中心大楼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税收管理力度,强化了征管力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阳光办税,和谐征纳关系的目标。2009年,实行联合管理的八个市场实现国税收入1096万元,同比增长11%。2010年,在总结“个体税收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规模较大的其它专业市场相应推广了“四方联管”运行机制。

为优化税源结构,公平税收负担,全市加大了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工作力度。一是对符合建账标准的个体大户通过监督其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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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或者委托合法中介机构代理建账,并由定期定额征收税款调整为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公平税收负担;二是规范发票的使用管理,通过提高发票使用量、版本限额促进纳税人建账建制;三是规范小型企业账务管理,提升纳税遵从度;四是通过加强般纳税人资格管理,支持其规模经营,引导经营户组建法人企业经营实体,优化税源结构。2009年,个体查账征收户的税收收入由2009年的2,422.12万元增加3,903.26万元,净增1,481.09万元,增幅为61.15%。此外,还建材、移动通信等八个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控、动态管理。

通过创新管理模式,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附:“十一五”期间个体税源户管及税收收入统计表 附:“十一五”期间个体税源户管及税收收入趋势图 7.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为优化纳税服务,2008年全市国税系统按照“8152”模式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八个统一”,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各类标识、统一办税指南、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岗责体系、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文明用语。“一个窗口”,一窗多能。“五个标准”,办税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考核标准化。“二个一律”,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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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2009年市局重点从办税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岗位流程简捷化、纳税服务人性化、工作考核科学化等五个方面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使之成为税收业务运转的核心和枢纽。同时,积极探索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12366服务平台的功能,实现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优化办税流程,简并涉税资料的报送,全面推广应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一次采集、多级共享”降低了办税成本。丰富了宣传内容,创新了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QQ、MNS、邮箱、视频等网络科技的优势,多渠道提供税收咨询服务。

“十一五”期间,武汉国税2.58万户一般纳税人和1.7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了网上申报,5.8万户个体户实现税银联网, 5,000户次纳税人通过“同城通办”就近办理申报缴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咨询36.6万人次,免费发送1,674万条纳税服务短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透明服务等创新举措的实施,切实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

8.完善互动机制,探索税源管理新格局。2007年,武汉市国税局推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之间良性互动机制,解决三者之间机构及人员职责上相对独立、信息不能及时共享、配合运行机制不全而带来的税源管理工作环节运行不畅、管理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价和实施统筹考虑,明确税源管理各环节工作部门及人员职责,科学设置税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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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流程,在全市国税系统上下级机关之间以及同级机关相关部门之间构建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统一高效的税源管理工作格局与运行机制。通过税收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问题和原因,通过立案稽查堵塞偷税漏洞,通过评估和稽查促进税收分析,完善征管措施,从而实现税源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一级稽查模式运行以后,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税源管理与税务稽查工作衔接的通知》,实现了“以查促管、管查互动”的工作目标。

2010年,市局积极开展了税源与征管状况一体化工作,成立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市局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初步建立起信息数据监控分析工作体系。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构建税源管理新格局。

三、武汉国税局税源管理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武汉市国税局税源管理实践工作的深入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税源专业化管理向深层次推进过程中已经遇到的问题及难点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税源管理与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异常尖利

据统计,“十一五”时期,武汉市国税局税源户管总量2006年的16.36万户增加到2010年的20.2万户,人均户管量由132户增加到166户,中心城区部分区局人均户管量超过200户,同期税收管理员却减少了19人。税源管理与资源配置之间存在两大突出矛盾,即“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纳税户多而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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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少、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形成税源管理疲于应付、浮于外表,税源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水平上受制于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长期以来,除市局直属局外,税务所几乎承担了税源管理的主要职责,一方面依托税收管理员“人盯人”、属地划片管户的方式管理,形成人员严重不足对税源的控管缺乏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绝大部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优势资源没有进行优化配置和高效运用,形成了税源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 主要指标 武汉市国税系统人数 税收管理员人数 总户管 人均户管 企业户管数 个体工商户 1236 1242 1245 1240 1217 3871 3898 3872 3915

单位:人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63646 172044 179650 190550 202016 132 60828 139 67333 144 75910 154 81504 166 88642 102818 104711 103740 109046 113374 (二)税收征管理念不相适应经社会发展变化

税源专业化管理指导思想是“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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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目标是:“树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税务机关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公正规范执法,促进税法遵从的理念,并据此制定征管战略目标和规划,达到执法规范、遵从度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征管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必将带来征纳双方责、权、利的重大调整。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以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收征管根本目标的认识尚未形成共识,“以收入论英雄”把完成收入任务指标作为征管主要目标的观念依然较为突出。

(三)征管方式、组织机构不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 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荷过大,疲于应付调查审批、填报报表、收入预测等,难以集中精力开展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导致税源管理针对性不强,行业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聚焦力度不够。管理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着衔接不力、信息不畅、各自为战的问题,难以形成合力,实现统一运作和协调联动。各部门自行多头设置调查审批事项、多头要求基层和纳税人填报报表、多头下达评估和检查任务等现象,职能交叉,效率不高;征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不适应发展需要,征管程序不完善,纳税评估不规范且相对弱化,与税务稽查存在工作交叉,税源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四)税务干部队伍不适应转换税收征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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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势必要改变现有的税收管理员全职能的管户模式,从管理职能、管理对象、管理方式入手,通过对税收管理员管理事务性的工作的有效剥离,实现税收职能的专业化。基层区局将成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体,税务所仅履行有限管理职能,机关业务部门向“扁平化、实体化、一线化”转变,税收管理员根据税源管理事项履行职责。一是工作理念有差距,面对新的形式和任务,部分税收管理员仍停留重视纳税人日常事务性管理,忽视税源监控;二是税务人员专业结构不优化。缺乏与税收工作相关的财税、会计、计算机、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员比例相对偏小,具备会计师、经济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职称的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骨干队伍较为薄弱,复合型专业人严重缺乏。

(五)信息化建设不能满足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税源管理还处于分散、简单、粗放状态

现有部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存在功能单一、业务交叉,模拟手工、程序繁杂,标准各异、互不共享等问题。征管信息口径不统一,多头、重复采集,数据质量不高;第三方信息难以获取;缺乏统一、系统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风险识别、应对的准确性、有效性不高。税源管理专业化、集约化以及税收管理员管事的信息支撑严重不足。

四、税源专业化管理国际经验借鉴 (一)树立促进遵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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