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集团房产板块成本管理季度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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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房产板块成本管理制度

碧桂园集团

房产板块成本管理季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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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考核目的 (3)

2 考核原则 (3)

3 考核依据 (3)

4 适用范围 (3)

5 考核内容 (3)

6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适用范围 (5)

7 激励办法 (8)

8 评审部门及流程 (8)

9 其他事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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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核目的

1.1 促进区域、项目不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1.2 协助集团更好地进行目标导向、过程管理和成本分析等成本管理工作。

1.3 促进成本的合理管控和有效节约,提升公司业绩。

2 考核原则

2.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坚持又好又快导向的原则。

2.3坚持业绩目标导向的原则。

3 考核依据

3.1集团总裁签发的一级计划。

3.2经集团成本审核小组审核后的目标成本。

3.3项目编制经区域审核确认的项目动态成本、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和其他专项

成本管理资料(包括合约规划表、签证变更确认资料、合同价预算确认资料、动态成本编制底稿、结算成本分析报告等)。

4 适用范围

4.1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区域、项目的成本排名、考评激励。

4.2一级计划范围内已动工且尚未竣工的苑区进行成本考核。

4.3尚未制定目标成本的项目暂不纳入成本管理考核范围。

5 考核内容

项目一级计划范围内在建苑区的目标成本的制定和调整、合约规划的编制、动态成本的监控(包括已发生成本、已发生签证变更、合同价预算、待发生成本预估)、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结算成本总结分析等重点成本管理工作。主要工作事项包括:

5.1目标成本的制定

项目申报目标成本,经区域审核后,报集团成本审核小组审批,并结合销售计划、

税费预算等制定利润目标,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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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目标成本的调整

项目发起目标成本调整申请,经区域审核后,报集团成本审核小组审批。若目标成

本不降低利润目标,由区域总终审后执行;若目标成本导致利润目标降低,需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批准后执行。

5.3合约规划的编制

目标成本批复后,项目完成其合约签订计划的编制,并把集团审批的目标成本金额

拆分到合约规划金额中,并按合约签订情况及时更新。

5.4动态成本的监控

5.4.1把集团审批后的目标成本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并锁定。

5.4.2把已签订的成本合同或非合同金额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并做好拆分和分摊。

5.4.3完成签证变更的清理和上报,经区域初审后报集团成本中心,将各层级审核金额录入

/更新明源成本管理系统,结算前的审核金额仅作为成本管理数据使用,禁止对外输出,并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5.4.4按合同要求或集团要求,提交总包合同合同价预算,经区域初审后报集团成本中心,

将各层级审核金额与总包合同价的差价录入/更新明源成本管理系统,并以与施工方确认金额为准。

5.4.5对待发生成本进行预估,并将其金额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

5.5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

完成动态成本编制后,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对目标成本与动态成本的差异金额进行原因说明,并总结成本管理工作和预计成本达成情况。

5.6结算成本分析报告

完成竣工结算苑区的成本归集、整理和分析,结算成本分析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结算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合同成本与结算差异分析、成本管理存在问题及改善措施等。

5.7以上成本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成本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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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适用范围

6.1 考核指标设置

6.2 考核评分办法

6.2.1 目标制定及调整(权重20%):

6.2.1.1按集团要求,及时编制和申报目标成本;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目标成本(权重5%) 评分采用100分制,按集团规定时间在BIP 中提交,每迟交1天扣5分,按BIP

审批记录,集团成本审核小组要求项目补充或重新提交资料,标准反馈时间为3天,每延迟1天扣5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得分=(100-扣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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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预测依据充分完整、主要成本指标计算准确合理(权重15%)

评分采用100分制,按BIP 审批记录,每出现1项漏报资料的情况扣5分,每出

现1项报错数据的情况扣5分,未按成本审核要求补充或者修订数据,每出现1项扣5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得分=(100-扣分)×权重。

6.2.2 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偏差率(30%):

6.2.2.1 计算公式:偏差率=(动态成本金额-目标成本金额)/目标成本金额

6.2.2.2 偏差率考核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总额偏差率

(10%)和上述四项成本单项成本偏差率(每个单项5%),土地成本、贷款利息和开发间接费不纳入偏差率考核。

6.2.2.3 评分采用100分制,︱偏差率︱≤5%为合理偏差范围,不扣分。

采用“负偏差减半”的方式扣分:

若负偏差时偏差率<-5%,得分=(1-︱偏差率︱×1/2)×100×权重

若超支时偏差率>5%,得分=(1-︱偏差率︱)×100×权重

6.2.3 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30%)

6.2.3.1 成本数据的准确性(5%)

项目必须确保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包括但不仅限于按集

团成本中心批复金额录入目标成本,做好动态成本数据的录入、拆分和分摊,结算成本的及时更新等。每发现1项成本数据错误或漏报扣1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得分=5-扣分。

6.2.3.2按时提交动态成本分析表和分析说明(5%)

季度结束后20日内编制完成动态成本分析表和分析说明(包括分成本控制对象

分析表和项目动态成本监控范围内的合并分析表,下同),并经区域审核确认后,提交到集团财务资金部。每延迟1日扣1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得分=5-扣分。

6.2.3.3 差异原因说明完整清晰(20%)

对每个末级成本科目差异金额超过±100万或差异率超过±5%进行原因分析,并

总结成本管理工作和预计成本达成情况。每漏分析或分析不清晰1项扣1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得分=20-扣分。

6.2.4 加分项(总分上限为20分)

6.2.4.1 考核期内,项目编制完成考核苑区的合约规划,并按照合约签订情况及时更新,经

区域审核后,提交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可按项目加分,加分最高为5分。考核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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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全部完成,按苑区数目比例扣减。

6.2.4.2 考核期内,项目完成考核苑区已发生签证变更的清理和金额确认,并录入明源成本

管理系统,并提交相关资料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可按项目加分,加分最高为3分。考核苑区未全部完成,按苑区数目比例扣减。

6.2.4.3 考核期内,项目完成考核苑区总包合同合同价预算的清理和金额确认,并将确认金

额与原合同价差额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可按项目加分,加分最高为3分。考核苑区未全部完成,按苑区数目比例扣减。

6.2.4.4 考核期内,项目完成考核苑区待发生成本预估底稿(非目标成本减已发生成本),

并经区域审核后,将预估金额录入明源成本管理系统,提交预估待发生成本底稿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可按待发生成本底稿质量每个项目加分,加分最高为5分。考核苑区未全部完成,按苑区数目比例扣减。

6.2.4.5 考核期内,如考核苑区已竣工结算,项目完成已竣工苑区的结算成本总结分析,并

提交结算成本分析报告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可按每个项目加分,加分最高为5分。考核苑区未全部完成,按苑区数目比例扣减。

6.2.4.6 考核期内,如区域/项目主动发起的设计变更、现场管理、施工管理等降成本措施,

并取得集团主管部门(成本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设计院、顺茵绿化公司等)的确认,报总裁办审批,并提交相关资料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的,按每份报告进行加分,节约成本30万以内的,加1分;节约成本100万元以内的,加3分;节约成本100万元-500万元,加5分;节约成本500万元以上,加6-10分;不设加分上限。降成本措施贡献奖励由总裁办专项审批,不在本考核办法中体现。

6.2.4.7 上述加减分项,须按照《成本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并在季度结束后20日

内提交资料到集团财务资金中心,集团财务资金中心按照收到的资料进行评审后进行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一律不予加分。

6.3 评分细则

6.3.1 上述评分指标(不包括加减分项)按照每个考核苑区分别进行考核评分(a ),项目得

分(A )为每个考核苑区的得分(a )的平均数,再加上加减分项得分(B )。

计算公式:A=∑(a 1+a 2+…+a n )/n + B

6.3.2 区域得分(C )为区域下属每个考核项目得分(A )的平均数。

计算公式:C=∑(A 1+A 2+…+A 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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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激励办法

7.1 区域排名:按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和集团成本审核小组对各区域成本管理工作评审得分进

行排名。区域下属如没有可参与成本考核的项目,暂不参与排名和奖罚。

7.2 根据区域排名,奖励前5名,处罚后3名,其余不奖罚。季度总奖励金额为50万元,

总处罚金额为5万元,2013年第二季度前仅通报暂不处罚。

7.3 奖励金额分配办法,采用评分排名和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方式,排名前5名的区域季度奖

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区域奖励分配系数=区域排名得分×区域参与成本管理考核苑区建筑面积

区域季度奖励金额=50万元×区域奖励分配系数/前5名区域奖励分配系数总和

7.4 本考核方案的区域管理责任为区域总裁、区域成本负责人和区域财务经理,激励(奖励

和处罚)金额分别占10%、20%、10%。区域成本管理执行团队为区域下属成本(造价)管理团队、项目团队、财务团队,激励(奖励和处罚)金额分别占20%、20%和20%。团队激励金额分配方案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并报区域总裁、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备案。

7.5 项目必须如实反映实际成本情况,若发现项目恶意隐瞒成本,集团将扣回项目前期所获

奖励,并视其影响的严重程度并追加罚款。

8 评审部门及流程

8.1评审部门:由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和集团成本审核小组负责评分。

8.2评审流程:由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和集团成本审核小组根据各区域成本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进行评分,并由财务资金中心将评分排名和考核结果报总裁办批准后执行。

9 其他事项:

9.1 考核办法预留半年考核时间(2013年1月-2013年6月)提升区域/ 项目成本管理水平,

采用加分项体现各区域成本管理水平差异。

9.2 2013年将对《成本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计划调整事项包括:

9.2.1 增加动态成本与目标成本偏差率(节约率)考核权重。

9.2.2 该办法考评指标中加分项将调整为减分项,即未按要求完成成本管理工作内容的项目

会被扣罚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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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对排名后3名的区域处以总金额5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分配办法,按直接比例分配

处罚金额的方式,倒数第一名占40%,倒数第二名占35%,倒数第三名占25%。若出现并列,则处罚金额平均承担。

9.3 本考核办法由集团财务资金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3g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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