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更新时间:2023-08-19 14:26: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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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尊敬的业主:

为便于您了解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 日期间的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此外,您还可以凭本报告的条形码编号登录北京市建设网()查询中心栏目查询和下载。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 平方米。 2.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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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采取 (包干制/酬金制)。 本项目 年度物业服务费应收 万元,实收 万元;总支出 万元,盈余/亏损 万元。

其中管理人员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办公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管理费分摊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固定资产折旧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税金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管理费酬金为 万元,占总支出的 %(酬金制填写)。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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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经营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本项目 年度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 万元,支出 万元,结余 万元。结余部分用途为:

1. 万元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 (此项可添加)

其他情况说明:

(三)业主欠费情况说明

本项目 年度共有 户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欠缴费用总计 万元,欠缴率为 %。

其他情况说明:

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

(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见附表1; (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见附表2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本年度亏损部分由 弥补。 2. (此项可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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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企业名称 (盖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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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明细表(酬金制)

1.序列4填报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2.序列5填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及工程技术人员费用。

3.序列6填报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及保洁人员费用。

4.序列7填报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及绿化人员费用。

5.序列8填报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及秩序维护人员费用。

6.序列9填报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等相关费用及客服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费用。

7.序列10填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的情况下,为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本物业项目承担的管理费用。

8.序列11填报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的固定资产必须满足物业服务企业拥有、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三个条件。

9.序列12填报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上约定的保险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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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包干制)

填表说明:

1.序列4填报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物

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2.序列5填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及工程技术人员费用。

3.序列6填报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及保洁人员费用。

4.序列7填报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及绿化人员费用。

5.序列8填报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及秩序维护人员费用。

6.序列9填报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等相关费用及客服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费用。

7.序列10填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的情况下,为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本物业项目承担的管理费用。

8.序列11填报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的固定资产必须满足物业服务企业拥有、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三个条件。

9.序列12填报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上约定的保险费为准。

北京市建委

附表2

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序列8涉及与物业服务成本之间分摊的,应按照收入的比重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支出与物业服务费支出之间分摊。

2.序列11反映本期物业共用部分经营净利润,是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扣除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支出的余额。

3.序列12反映以前年度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结余总额。

4.序列13反映自共用部分经营建账以来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结余总额,为本年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结余与上年度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结余之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2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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