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2014电大试题及答案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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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 一、单选: A

1.

按(B节税原理)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2.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下列货物,可

以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A. 用动物毒素制成的生物制品 )。

3.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不属

于稿酬所得征税范围的是( B. 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所得)。

4.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

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是(B. 4年)。

5.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6.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

折旧的是(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7.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C. 销售古旧图

书 )

8.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D.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等活动,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9. 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的是(d生产并销售避孕药品,年销售额110万元的药厂 )。 10.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比例是(C. 12% )。 11.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

缴结清税款的期限是(c5个月 )。

12.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是(c合伙企业)

26. 个人所得税下列所得一次收入过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B劳

务报酬所得 )

27.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 B.应按照“劳务

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28. 根据2002年实施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省级以

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也被赋予了税收执法主体资格,其职责是 ( A. 专司偷税、逃税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2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

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D. 非居民企业)。

30.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

往来,处理不正确的有(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1.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中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是(D. 接受某企业捐赠的一台机器设备 )。

32.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业务中,

可不纳营业税的是(B. 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 )

33. 购人支付国家统一标准的收购价款10000元,另按照规定支

付了价外补贴1500元,其准予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是( C.1716元)。

34.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C.暂免征收印花税 )。

3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C. 15% )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J

36. 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

除的项目是( d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

37.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在(B零售环节 )征收。 38. 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

( B. 汇总 )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B

13. 避税最大的特点是它的(C 非违法性)

M

39. 某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当月共取得营业收入

600000元,支付给职工工资150000元,则本月应纳营业税额为( D. 60000 )(饮食业适用税率5%,娱乐业适用税率10%)。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零售部和一个招待所,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5年3月零售收入为800万元。3月份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0张,全部经税务机关认证,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300万元(其中有60万元的商品未付款);取得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l0张,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220万元(其中有55万元的商品尚未付款);将上月购入的成本为2万元的免税农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支付上月l40万元的购进商品款(购货非防伪专用发票已经于上月取得)。同时,3月份有l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 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每台0.3万元),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不含税价格 每台0.25万元),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该商场 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C. 13.68)万元。

40.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进口原材料一批,关

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委托某运输公司将原材料从报关地运到企业,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5000元,建设基金l00元,装卸费500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知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 50%,增值税税率为l7%,则该企业进口环节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C. 30600元)

41. 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亏损65万元,2007

年度亏损15万元,2008年度盈利200万元,2008年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A. 18 ) 万元。

42. 某纳税人收购烟叶支付给烟叶销售者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并缴纳了烟叶税。已知该收

43. 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

类产品价格可以比较,需按组成计税价格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B.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 44. 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

C

14.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C80万元

(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15.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B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D

16.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 A. 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人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17. 当甲乙双方交换房屋的价格相等时,契税应由(D甲乙双方

均不缴纳)。

18. 当前依法治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 (A. 规范税收执法) 19. 定额税率的基本特点是(A. 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脱离了

联系 )。

20.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

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 ( C.八个月以上 )的出口退税权。在出口退税权停止期间自营.委托和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退(免)税。

21. 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对方收取的( A. 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

F

22. 房产税条例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为(D12% )。

23. 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个人是(B扣缴义务人)。

G

24.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其应纳税

所得额时要扣除必要费用,其必要费用是指(a按月减除1600元 )。

25. 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D

一次不超过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 日)的离境。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已预缴税款50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C. 5万元)。

某企业雇员王某2006年12月29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9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7500元,领取12月工资3500元。假定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B. 5505 )元。 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C. 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某人某月取得应税收入3800元,若规定起征点为1500元,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税率为5%;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10%;应税收入2000一5000元的,适用税率15%。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 C. 345元)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春节期间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10台,取得现金收入58500元(含增值税),旧洗衣机作价2340元。此项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 C. 8840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农膜,销售价格为l00元/件(不含增值税)。2004年1月,为促进农膜销售,该企业规定,凡购买农膜1000件以上的,给予20%的价格折扣。 当月28日该企业一次性销售农膜5000件,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本月无进项税,则实际应纳增值税额为 ( C. 0 ) 某外国人2004年2月14日来华工作,2005年2月15日回国,2005年3月10日返回中国,2005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美国,2005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6年11月25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B. 2005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6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某外籍专家2006年9月11日来华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中方支付月薪折合人民币30000元。在中国工作期间境外的母公司每月支付薪金1万美元(1美元=8.25元人民币)。该专家一直工作到2006年11月25日离境,其1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C. 7206.27 )元。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支付金额11万元(其中含1万元的装卸费和搬运费),本月支付运费20万元(其中含2万元的固定资产运费,l万元的货运定额发票,1万元的国防货物代理费用),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B. 2.42万元 )。

目前应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B股票红利)。

66.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以(C

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不能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67.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如何

扣除?( C ) C.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不能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68.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

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A. 五年 )年。

69.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重点关注(C成本费用 )的调整。 70.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下列哪类企业(D个人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

71. 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B. 五)年内,逐步过渡到规定的税率。 72.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是(D赞助费支

出)。

73.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

(A. 公允价值 )确定收入额。

74. 企业通过社会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的公益性、救

济性捐赠支出如何扣除(D年度利润总额的12%扣除)。 75.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C. 五 )个月内,向税务

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76.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B. 15 )日内,向税

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7. 企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可以如何扣除?( D ) D.

年度利润总额的12%扣除

78.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

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79.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

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D. 十 )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80. 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标准正确的是(D. 违法征收税款、加收

滞纳金的,返还税款、税款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滞纳金 )

S

81. 设在某县城的工矿企业本月缴纳增值税30万元,缴纳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是(C15000元)。

82. 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的税目有(B烟丝) 83. 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C 黄酒) 84. 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A 卷烟)

85. 适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组织形式是

(D个体工商户)。

86. 税负转嫁的筹划通常需要借助(A价格)来实现。 87. 税收法律主义不包括: ( D. 实质课税原则 )

88. 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A. 立项起草审

查 决定和公布)

89.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C.6个月)。 90. 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 (A. 国家的法

定授权 )

91.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促使措施是( B. 查封商品)。

92. 随同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应该(D. 都计入应税销售

额)。

N

54.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A纳税人 )

55. 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D

合法性 )。

56. 纳税筹划最重要的原则是( A守法原则 )。

57. 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由

税务机关处以( A.1000元,1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处以( )以下的罚款。

58.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

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c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59.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应就其(D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0.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应就其( D )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D.全部增值额 61.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 C. 销售 )时缴纳消费税。

T

93.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是(C. 税基式

减免 )

P

62. 判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高低时,(A无差

别平衡点)是关键因素。

W

9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以下环节征收消费税(d完工提货

时 )

95.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B. (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率) )。

96. 我国实体税法改革的基本原则是(A. 简税制、宽税基、低

税率、严征管 )。

97. 我国增值税对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扣除率规定为(C13% )。 Q

63. 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个是应税收入( D. 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

64.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

年销售收入(A.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

65.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c12% )以

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下列按种类而不是按吨位缴纳车船税的是(A载客汽车)。 下列不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的是(C包装物押金)

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 )。A.国债利息 下列不属于特别关税的是(D. 关税追征 )。

下列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 )。

下列费用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有(C. 急救中心收取的治疗

费 D. 搬家公司收取的搬家费 )。

下列符合法律不涉及既往原则的是 ( D. 新法实施日之前应税业务适用旧法)

下列各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C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外汇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C.军队空余房产的租赁收入 )。

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C. 企业按房改标准价向职工出售住房的收入 )。 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B个人销售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

下列各项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减任何费用的有( A. 偶然所得)。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 D. 房地产的继承)。

下列各项中,与我国现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政策不符的是( C. 不免税但退税 )

下列各项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的是(D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下列各项中不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C按规定缴纳的流转税)。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下列各行业中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A文化体育业)。 下列各行业中适用5%营业税税率的行业是(B金融保险业)。 下列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说法错误的(B. 境外单位在境内转让专利权,且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应以购买者而不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 )。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A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下列货物适用13%税率的是(A. 天然气)

下列货物中只免税但不退税的项目有( A.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

下列金融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 B.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的业务 )。

下列经营业务中,应征消费税的有(A. 轮胎厂生产销售的农用车辆通用轮胎 )

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D. 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行政单位)

下列情况中,应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有( C. 军队开办的酒店用地 )。

下列适用个人所得税5 %一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是(D个体工商户所)。

下列适用个人所得税5 %一45 %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是(B工资薪金)。

下列收入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D. 农科院为农民举办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班收取的培训费 )

下列税目设置,属于列举税目中的粗列举的是 ( A. 鞭炮焰火)

下列税种中属于直接税的是( C财产税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固定业户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校办企业生产本校教具的外购材料 )

下列项目中,不构成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是( C. 独生子女补贴 )。

下列项目中不允许扣除进项税的有(d商业企业购进的货物已入库,尚未支付货款)

下列项目中应确认收入实现计算销项税的项目有( B. 将购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c 企业售货中收取的储备费 )。

下列项目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是( B.转让专利权)。 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D. 饮食服务业)。

下列应按13 %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或者劳务是( C .农膜)。

下列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中,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是(A. 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 下列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是(C室内游泳池)。

下面哪个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D. 私营合伙企业 )。 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 C 货币时间价值 )。

Y

143. 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C 运输费)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144. 一个课税对象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的税率形式是(C超

累税率 )。

145. 以下煤炭类产品缴纳资源税的有(C原煤)。

146. 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C.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47. 以下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 公

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 148. 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应于( C )时贴花。C.书立或领受时 149. 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应于(C书立或领受时)时贴花。

150. 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D )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

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D.5%~20%

151. 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D5%—20%)的幅度税率,由

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152. 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D5%—20%)的幅度税率,由

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Z

153.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D. 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154. 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

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所发生的费用(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55. 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并不一定是(A实际负税

人 )

156. 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调整对象是 ( C. 税收权利义

务关系)

157. 增值税计算中的应税销售额不包括(D. 收取的销项税额 ) 158.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款费用不包括(D. 收取的销

项税额 )。

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为( B. 25% )。

160. 周先生将自有的一套单元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每月租金

2000元,其本年应纳房产税是(B960元)。 161. 自产自用消费品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 D. 销

售最终消费品时缴纳消费税 )。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二、多选: A

1. 2.

按个人理财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 ABCD )等。A.个人获得收入的纳税筹划B.个人投资的纳税筹划C.个人消费中的纳税筹划 D.个人经营的纳税筹划

按企业运行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D)等。A.企业设立中的纳税筹划 B.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C.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D.企业经营成果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按照性质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BD)。B.法人D.自然人 包括优惠政策在内的房产税税率包括(A. 1.2% B. 4% D. 12% )。

3.

B

4.

5.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别是(ABCD)。A.1.5~30元 B.1.2~24元 C.0.6~12元 D.0.9~18元

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受托方代委托方补缴税款 B.委托方补缴税款C.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价格补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对省级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 A.税收业务.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B.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C.组织经验交流 )。

合伙企业是指(ABD)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A.自然人 B.法人D.其他组织

D

6.

G

7.

H

8.

J

9.

计算增值税时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之内(ABCD)。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D.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10. 绝对节税又可以分为(A直接节税D间接节税)。

M

11. 某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增值税先征后返,其城建税的处理办

法是( A.缴纳增值税同时缴城建税 D.返还增值税时不返还城建税 )。

12. 某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包括:(A土地使用税B营业税D印花税) 13. 某县城一家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

8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合计50000元,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合计70000元,出租设备取得收入10000元。本月应纳城镇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为( B.城建税223.11元 D.教育费附加133.87元 )。

N

14. 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A增值税筹划B消费税筹划C营业税筹划D所得税筹划 )等。

15.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A逃税B欠税C骗税D避税)

的根本区别。

16. 纳税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A意识形态风险B经营

性风险C政策性风险D操作性风险)。

17. 纳税人筹划可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有(A个体工商户B个人

独资企业C合伙企业D公司制企业)。

Q

18.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A国有企业C股份制企业) 19.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A房屋交换B房屋赠与C房屋买

卖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车生产厂出口一批自产农用车B.外贸企业出口一批其收购的藤编用品 )。

28. 下列符合城市建设维护税政策的有(B进口货物代征增值税

和消费税,但不代征城市建设维护税C出口企业退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退城市建设维护税)。

29. 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减除费用2000

元的项目有(B工资薪金所得C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30. 下列个人所得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形式的有:( A利息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D个人承包、承租所得)

31. 下列个人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A股息红利所得B

偶然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2. 下列各项中,符合印花税有关规定的有( A.已贴用的印花税

票,不得揭下重用 B.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C.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房地产企业建成后先出租的房地产 B.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的 C.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时房地产的评估增值 )。

33.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是

( 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委托方补缴 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计算 C.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 34.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B歌舞厅取得的

销售酒水收入C装修公司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D金融机构当期收到的罚息收入)。

35. 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营业税的有(AD)。A.

动力设备的安装 D.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36. 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营业税的有(A动力设

备的安装D邮局出售集邮商品)。

37. 下列物品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A汽油和柴油 B烟酒

C小汽车D鞭炮、焰火)。

38. 下列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有(A企

业的财产保险费B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C转让固定资产的费用)。

39. 下列中不能以月为一次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B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劳务收入)。

40. 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CD )。A.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未居住

41. 下列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行为有(A某单位有偿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B某单位有偿转让一栋办公楼C某企业建造公寓并出售)。

42. 消费税的税率分为(A 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 复合税率)。

S

20. 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B黄酒C啤酒D汽油 )

21. 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A卷烟C薯类白酒D粮食白

酒 )

22. 适用印花税0.3‰比例税率的项目为(B购销合同C技术合同

D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23. 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A商品

供给弹性C商品需求弹性)的大小

24. 税率的基本形式有(B比例税率C定额税率D复合税率 )。

Y

43.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即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应税

货物,可以称为(A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C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44. 以下不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A 17%

B 13%C 6%)。

45. 以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B领取住房公积金C省级见

义勇为奖金D教育储蓄利息)

46. 以下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征的收入有(B固定

资产租赁收入C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补贴D出口退回的消费税)。

47. 以下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征税的项目有( A.企业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C.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下列对法人转让房地产的纳税地点的税法正确的是( A.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

W

25. 我国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只限于(A矿产C盐)资源。

X

26. 下列不能以月为一次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BCD)。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劳务收入

关中报纳税 )。

48. 营业税按日(次)计算和按月计算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

(A100元D1000~5000元 )。

21. ( × )销售自来水、天然气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Y

22. (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以视经营情况随

时申请变更。

23. ( × )已足额提取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算折

旧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4. ( × )营业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

元。

25. ( × )用于投资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销售消费品计算缴纳

消费税。

Z

49.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按比例扣除的项目有(A企业的职

工福利费用C企业的业务招待费D企业的广告费)

50.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税费有(A消费税B营业税

C城建税D资源税)。

51. 增值税按日(次)计算和按月计算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的

(A 150~200元D2000~5000元 )。 52. 增值税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的(ACD)。A.150~200元

C.1500~3000元 D.2500~5000元

Z

26. ( ×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

资企业。

27. ( × )子公司不必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28. ( × )自行加工消费品比委托加工消费品要承担的消费税

三、判断: B

1.

( × )玻璃暖棚、菜窖、酒窖等建筑物均应缴纳房产税。 C

29.2.

( × )财务利益最大化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30.D

31.32.3.

( × )对计税依据的控制是通过对应纳税额的控制来实现33.的。

F

34.4. ( × )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5.

( × )符合规定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在计35.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36.G

37.38.6. ( × )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39.7. ( × )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8.

( × )个体工商户不适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优40.惠。

41.J

42.9.

( ×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委托加工时收取。

L

43.10. ( ×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50000元的部分应按应纳税所得

44.额加征十成。

45.M

46.11. ( × )某大饭店既经营餐饮业,又开办歌舞厅,属于混合

47.销售。

48.N

12. ( ×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49.13. ( ×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消费品的,其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货款的当天。 50.14. ( ×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不一致的。

51.Q

52.53.15. ( × )欠税是指递延税款缴纳时间的行为。

54.S

55.56.16. ( × )所得税各税种的税负弹性较小。

57.T

17. ( × )提供建筑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58.W

59.18. ( × )未经批准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货物所有权转

60.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61.X

62.19. ( × )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年终奖计征时先除以12再确定适

63.用税率,然后扣除12个月的速算扣除数。

20. ( ×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形

64.式。 65.负担小。

( √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

消费税。

( √ )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房产赠与不用缴纳契税。 ( √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别为7%、5%和1%。 ( √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

万元(含80万元)一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 √ )当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税率低于劳务所得适用税率。

( √ )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

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小规模纳税人轻。 ( √ )房产税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 √ )覆盖面越大的税种其税负差异越大。 ( √ )稿酬所得的实际适用税率是14%。

( √ )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

优惠。

(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 ( √ )合伙制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

( √ )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时针对一项

销售行为而言的。

( √ )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每次

可扣除800元的修缮费。

( √ )居民企业负担全面纳税义务。

( √ )每月均衡发工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个人所得税负

担。

( √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谋划活动。 ( √ )纳税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 √ )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

企业适用20%的所得税率。

( √ )普通标准住宅纳税人的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应全额纳税。

( √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更加关注成本费用的调整。 ( √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5%。

(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 √ )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税收优惠的形式。 ( √ )商品交易行为时税负转嫁的必要条件。

( √ )税负转嫁与供给弹性成正比,与需求弹性成反比。 ( √ )税率常被称为“税收之魂”。

( √ )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应纳税额的大小与计税依据的

大小成正比。

( √ )顺法意识的避税行为也属于纳税筹划的范围。

(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委托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

人。

( √ )我国现行消费税设置14个税目。 ( √ )我国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

( √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不属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

额。

(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

( √ )消费税采取“一目一率”的方法。

( √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

66. 67. 68. 69. 70. 71.

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准予按照运费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不征收营业税。

( √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 √ )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 √ )资源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 √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计算盈亏,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四.简答题

1、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7分)

答案 :纳税筹划是指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整体性、目的性、专业性和风险性等特点。

2、简述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法。(7分) 答案: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法如下:

(1)利用分设公司的方式进行筹划---拆分增值额控制增值率; 当前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越高,其增值率越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缴纳税款就越多。因此,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可以考虑增加销售环节,将高增值额分解成低增值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高增值率调节到低增值率范围来有效降低土地增值税税率。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可以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将增值额在两公司之间进行调整,来降低税率。 (2)巧用扣除项目进行筹划---借款利息扣除方法的运用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做了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筹划中,要根据自身资本结构特点,选择最优的扣除方法。如果资产负债率较高,外借资金比例较大,利息费用比重较大,应该选择据实扣除的方法,反之,限额扣除的方法更有利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利用普通标准住宅起征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他的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因此,对于开发普通住宅的房地产企业在确定销售价格时,要充分考虑提高售价带来的收益与多缴税款或减少收入与少缴税款之间做出比较,做出最优筹划方案。

3、简述营业税转嫁式筹划的方法?(8分)

答案:进行营业税税负转嫁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1)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转嫁。假设甲企业为一服务业,若其营业状况不佳,则很难通过服务将营业税转嫁给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而只能千方百计地将税负转嫁给卖者,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2)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转嫁。以上述甲企业为例,若甲企业营业状况相当好,消费者也愿意在此消费,则甲企业就具备了前转的条件,即将营业税转嫁给消费者,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承担。但甲企业应掌握好提价的幅度,若提价幅度过大,可能伤害消费者的积极性,反而降低了营业利润,得不偿失,若提价幅度过小,则转嫁效果不明显。(3)企业内部转嫁。仍以甲企业为例,甲企业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营业成本等手段来自我消化所承担的税收,这样,也就不至于影响整个经济过程的运行。

企业在进行营业税转嫁筹划时,应同时考虑三种不同的转嫁方式,并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转嫁方式。

4、某大型国有企业(简称A企业)因产品转型、企业改制,造成部分房产主要是仓库闲置,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为了盘活资产,增加效益,该企业准备对闲置的房产进行经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为:闲置房产建于1970年,原值3000万元(现在市场价也在3000万元左右),使用年限40年,无残值,年折旧75万元;对闲置的房产进行整修,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管理成本50万元/年;物流公司B拟租赁该房产,作为物流周转、仓储货物之用。为了便于分析,不考虑其他经营业务、资金时间价值及其他税种的影响,A企业城建税

税率7%,教育费附加为3%。 A企业拟采用经营方式对物流公司B出租,合同为1000万元/年。 纳税合计=55+120+231=406(万元)。根据提供的资料,为A企业设计纳税筹划方案。(8分) 答案:方案一:建议A企业将租赁合同分解为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两项合同,租赁合同金额800万元/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金额200万元/年。

方案二:B公司在接受A企业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还招聘人员对仓储的货物进行收发保管,一年另支付收发保管费50万元。A企业从物业管理人员中抽调部分精干人员加强对B公司仓储货物知识的学习,对B公司的货物进行全方位的仓储保管服务。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对于纳税人来讲,其在经营、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中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行为都是涉税事务。只有纳税人在同一业务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涉税行为以期减轻相应的税收负担,纳税筹划更清楚地界定了“筹划”的主体是作为税款缴纳一方的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个人和家庭作为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也有权利谋求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大化。纳税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无偿付出。纳税筹划是企业、个人和家庭对自身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其应有的经济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这种综合性体现在:第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财务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纳税人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第二,纳税人在经营、投资、理财过程中面临的应缴税种不止一个,而且有些税种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在纳税筹划中不能局限于某个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统一规划相关税种,使总体税负最低。第三,纳税筹划也需要成本,综合筹划的结果应是效益成本比最大。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 (2)市场竞争的压力

(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 (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留下哪些筹划空间?

(1)适用税种不同的实际税负差异。纳税人的不同经营行为适用税种不同会导致实际税收负担有很大差别。各税种的各要素也存在一定弹性,某一税种的税负弹性是构成该税种各要素的差异的综合体现。

(2)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各税种通常都对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上的规定,以确定纳税主体身份。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纳税人转变了经营业务内容,所涉及的税种自然会发生变化。第二,纳税人通过事先筹划,使自己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或设法使自己成为低税负税种、税目的纳税人,就可以节约应缴税款。第三,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转换自身性质,从而无须再缴纳某种税。

(3)课税对象的可调整性。不同的课税对象承担着不同的纳税义务。而同一课税对象也存在一定的可调整性,这为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提供了空间。

(4)税率的差异性。不同税种的税率不同,即使是同一税种,适用税率也会因税基分布或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税率低,应纳税额少,税后利润就多,这就诱发了纳税人寻找低税率的行为。税率的普遍差异,为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5)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纳税人筹划的空间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税额减免、税基扣除、低税率、起征点、免征额等,这些都对税收筹划具有诱导作用。 4.简述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守法原则。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筹划的守法原则,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不属于纳税筹划的范畴。这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2)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目的是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进行纳税筹划必须服从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从全局出发,把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动态的整体考虑,并以此为依据,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3)事先筹划原则。纳税筹划是筹划者国家对自身未来一段时期困难的经营、理财等行为做出的安排。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纳税人的某项行为发生后就已经产生,并不是计算缴纳税款时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4)时效性原则。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筹划者应随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对纳税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筹划方案适应最新政策的要求。

(5)风险规避原则。纳税筹划也像其他经济规划一样存在一定风险。纳税筹划从一开始就需要将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估计,筹划方案的选择尽可能选优弃劣,趋利避害。在筹划方案执行过程中,更应随时关注企业内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分散、化解风险,确保纳税筹划方案获得预期效果。 5.简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1)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纳税筹划的依据,因此,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进行筹划的首要步骤。筹划者在进行筹划之前应学习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而且在整个筹划过程中,对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的学习都是不能忽略的。

(2)分析基本情况,确定筹划目标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必须认真分析自身基本情况及对筹划的目标要求,以便进行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与选择。需了解的情况包括: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往投资情况、投资意向、筹划目标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等。 (3)制定选择筹划方案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纳税人情况及筹划要求,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寻求筹划空间;搜集成功筹划案例、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划方案。

(4)筹划方案的实施与修订 筹划方案选定后进入实施过程,筹划者要经常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了解纳税筹划方案执行情况,以保证筹划方案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筹划效果。在整个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筹划者应一直关注方案的实施情况,直到实现筹划的最终目标。 6.简述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

(1)意识形态风险。纳税筹划的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纳双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 (2)经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生产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

(3)政策性风险。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可能遇到的风险,称为纳税筹划的政策性风险。

(4)操作性风险。由于纳税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边缘操作,加上我国税收立法体系层次多,立法技术错综复杂,有的法规内容中不可避免存在模糊之处,有的法规条款之间还有一些冲突摩擦。这就使纳税筹划具有很大的操作性风险。 7.如何管理与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会给企业的经营和个人家庭理财带来重大损失,所以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面对风险,应当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一般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和管理。

(1)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2)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

(3)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4)注意合理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实现成本最低和收益最大的目标。

9.纳税人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纳税人筹划与税收制度有着紧密联系,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筹划方法。概括起来,纳税人筹划一般包括以下筹划方法: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的税收政策存在很大差异,这给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

(2)纳税人身份的转换。由于不同纳税人之间存在着税负差异,所以纳税人可以通过转换身份,合理节税。纳税人身份的转换存在多种情况,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转变,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之间身份转变,都可以实现筹划节税。

(3)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灵活运作,使得企业不符合成为某税种纳税人的条件,从而彻底规避某税种的税款缴纳。

10.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计税依据是影响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直接因素,每种税对计税依据的规定都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对计税依据进行筹划,必须考虑不同税种的税法要求。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以下三方面切入: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推迟税基实现时间可以获得递延纳税的效果,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等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资助,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在通货膨胀环境下,税基推迟实现的效果更为明显,实际上是降低了未来支付税款的购买力。二是税基均衡实现。税基均衡实现即税基总量不变,在各个纳税期间均衡实现。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税基均衡实现可实现边际税率的均等,从而大幅降低税负。三是提前实现税基。提前实现税基即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税基提前实现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额。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11.税率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比例税率的筹划。同一税种往往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不同的税率。筹划者可以通过分析税率差距的原因及其对税后利益的影响,寻找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例如,我国的增值税有17%的基本税率,还有13%的低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的征收率为3%。通过对上述比例税率进行筹划,可以寻找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此外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都存在多种不同的比例税率,可以进一步筹划比例税率,使纳税人尽量适用较低的税率,以节约税金。

(2)累进税率的筹划。各种形式的累进税率都存在一定的筹划空间,筹划累进税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税率的爬升。其中,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低;适用全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强;适用超率累进税率地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相同。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多个项目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人所得税来说,采用税率筹划方法可以取得较好的筹划效果。 12.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税负前转。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税负前转是卖方将税负转嫁给买方负担,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的办法来实现。在这里,卖方可能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买方也可能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但税负最终主要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由于税负前转是顺着商品流转顺序从生产到零售再到消费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顺转。 (2)税负后转。税负后转即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或其商品的价格,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给者负担的形式。由于税负后转是逆着商品流转顺序从零售到批发、再从批发到生产制造环节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逆转。

(3)税负混转。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税负混转通常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向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所采用的方法。例如纺织厂将自身的税负一部分用提高布匹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后续环节的印染厂,另一部分用压低棉纱购进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原料供应企业——纱厂,还有一部分则用降低工资的办法转嫁给本厂职工等。严格地说,税负混转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负转嫁方式,而是税负前转与税负后转等的结合。

(4)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亦称赋税折入资本、赋税资本化、税负资本化,它是税负转嫁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纳税人以压低资本品购买价格的方法,将所购资本品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款从所购资本品的价格中作一次扣除,从而将未来应纳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资本品出卖者。

13.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1)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过价格的变动而实现。课税后若不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就由卖方自己承担;课税之后,若课税商品价格提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究竟税负如何分配,要视买卖双方的反应而定。并且这种反应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于

供给弹性成正比,与需求弹性成反比。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也是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情况也不同。 (3)税收制度。包括间接税与直接税、课税范围、课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税负转嫁产生影响。

14.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也不同。这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1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基本适用税率为17%,少数几类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一般纳税人允许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入的计税规定。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法做出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混合销售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两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兼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业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同时又从事娱乐业,前者的营业税税率为5%,后者的营业税税率为20%。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6.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几年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的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17.为什么选择合理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也不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18.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19.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

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20.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21.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纳税筹划要考虑哪些因素?

通过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身份的调整,可以使在同样所得情况下所缴纳的所得税出现差异。那么,究竟是公司制企业应交所得税较少还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应交所得税较少呢?这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不同税种名义税率的差异。公司制企业适用25%(或者20%)的企业所得税比例税率;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使用最低5%、最高35%的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

由于适用比例税率的公司制企业税负是较为固定的,而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税负是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增加的,因此,将两者进行比较就会看到,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税负低于公司制企业;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多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税负重于公司制企业。实际上,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很大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实际税负就会趋近于35%。

(2)是否重复计缴所得税。公司制企业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者要缴纳公司与个人两个层次的所得税;后者只在一个层次缴纳所得税。

(3)不同税种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的差异。综合税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以偏概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时,要比较公司企业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等多种因素,一般而言,公司制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较多,另外,企业所得税为企业采取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留有较大余地,使企业有更多机会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减轻税负。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由于直接适用个人所得税,因而不能享受这些优惠。因此,当企业可以享受某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作为公司制企业的实际税负可能会低于个人独资企业。

(4)合伙制企业合伙人数越多,按照低税率计税次数越多,总体税负越轻。

22.简述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项目的法律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u。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4)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不得扣除。

23.简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时费用项目纳税筹划的一般思路。

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允许扣除项目和不允许扣除项目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样,从涉税角度看,企业的费用项目可以分为三类: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根据税法对这三类费用的不同规定分别做出安排。

(1)对于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要分项了解税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各项费用的列支范围、标准及具体计算方法,并应注意税法在一定时期内可能的调整与变动。我国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此类费用主要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在准确把握此类费用的列支范围、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的筹划方法有:

第一,遵照税法规定的列支范围、标准进行抵扣,避免因纳税调整而增加企业税负。或者说,这类费用的实际支出尽量不要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因为一旦超过标准,就意味着超过标准部分也同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对税法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按其规定标准尽量用足,使其得以充分抵扣。因为,既然税法规定允许扣除,就说明标准之内的费用支出实际上是税法提供的免税空间,如果没有充分抵扣,说明企业没有最大限度利用税法给予的免税空间。

结合第一点和第二点,可以说,如果企业对税法有扣除标准规定的各项费用的实际支出恰恰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相同,则说明企业在这方面的筹划是最到位的。

第三,在合理范围内适当转化费用项目,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加大扣除项目总额,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包括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资料及物业费、车辆使用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以及各项税金等。对于这类费用可采用的筹划方法有:

第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正确设置费用项目,合理加大费用开

支。正确设置费用项目才能保证纳税申报时将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与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准确区分开来,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避免由于两类费用划分不清而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合理加大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的开支可适当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第二,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对于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有多种摊销方法的费用项目,应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采用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的方法。例如,对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摊销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纳税人不同时期的盈利情况而定:在盈利年度,应选择使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方法,使其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所得税纳税时间;在课税前弥补亏损的年度,应尽可能合理、合法地加大费用开支,不要浪费费用分摊的抵税效应;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年度,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正常年度摊销额增大的摊销方法。

(3)对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应创造条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的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即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为充分运用这项政策,纳税人可根据企业各生产经营岗位的实际需要,对聘用残疾人员并不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岗位可聘用部分残疾人员,聘用的残疾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规定。

24.简述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嘉奖、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对应的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多。

工资薪金所得常用的筹划方式有:

(1)工资、薪金所得均匀筹划。对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要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就必须尽可能每月均衡发放工资,从而减少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高档税率征税的部分。

(2)工资、薪金所得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可以提高每个人的消费满足程度,但是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随着收入的提高,税收负担也会加重。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时,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渐减少。而把向员工支付现金性工资转为为员工提供福利不但可以增加员工的满足程度,还可以减轻其税负。 (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2005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该《通知》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5.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都有哪些筹划方式?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可扣除800元的费用,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这种做法实际上相当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筹划通常有如下方式: (1)劳务报酬所得取得时间的筹划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法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规定: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将劳务报酬所得分为多个月取得,那么就可以分开核算个人所得税,增加扣除额,从而降低税负。 (2)劳务报酬取得项目的筹划

劳务报酬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里的“同一项目”,是指税法中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列举的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如果兼有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到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劳务报酬取得人员的筹划 对多人合作承担同一劳务而言,劳务的需求方是根据该项劳务本身支付报酬的,而承担劳务者则是根据合作者人数和工作量分配报酬的。对同一项劳务报酬而言,承担劳务者为一人和多人,其税负是不一样的。

(4)劳务报酬支付次数的筹划

对于某些行业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的收入所得,即在某个时期收入可能较多,而在另一些时期收入可能会很少甚至没有收入时,就可能在收入较多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在收入较低时适用较低的税率,甚至可能低于免征额,造成总体税负高。这时,较为平均地在各月支付纳税人的劳务报酬,就可以使该项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 (5)劳务报酬费用转移的筹划 为他人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者,可以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以达到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纳税人可以要求被服务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而相应降低名义上的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相应降低,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比直接获得较高的劳务报酬但支付较多的税收利,这样可使取得劳务报酬者在总体上保持更高的税后收益水平。

(6)劳务报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换的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所得的性质属于劳动所得。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后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纳税人应分清自己提供的是哪种应税行为,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区分开来分别依照不同的税率纳税,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税负。

26.简述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方法。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外,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它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为配合国家有关制度改革,又规定按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交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有以下两种方法: (1)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第一种筹划方法

第一种筹划方法就是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其他免税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1安排教育储蓄。在征收利息税时期,为了避免利息所得缴税,首选教育储蓄。但是由于税法对教育储蓄的限制条件也较多,如每户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对拥有大量资金的储户并不适用;而且当银行储蓄停征利息税时,安排教育储蓄也没有了纳税筹划的意义。 ○2进行国债投资。购买国债是一种较好的纳税筹划选择。其优点在于国债票面利率高,有时还高于教育储蓄的利率;缺点是一次性投入较大,对于个人而言,如果不能一次拿出较大数额的资金进行投资,国债投资的减税好处并不明显。

○3投资股票。对于资金充裕的投资者可以考虑投资股票,但是投资风险较大。

○4保险。保险虽然实际利率相对较低,但是它的目的并不在于投资而是投保,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而且我国目前对保险理赔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息、红利所得的第二种筹划方法

由于股息、红利所得一经分配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被投资企业保留利润不分配也有递延纳税期限的限制。所以,股息、红利所得的第二种丑化方法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或将

保留的盈余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出去,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间接的节税收益。

总之,对于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税收筹划要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合自己的最佳选择。

27.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什么要控制增值率?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20%就是经常讲的“避税临界点”,纳税人应根据避税临界点对税负的效应进行纳税筹划。免征土地增值税其关键在于控制增值率。

设销售总额为X,建造成本为Y,于是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1Y,加计的20%扣除额为0.2Y,则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

X×5%×(1+7%+3%)=0.055X

求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关系,列方程如下:

x (1.3y 0.055x)

20%

1.3y 0.055x

解得:X=1.67024Y

计算结果说明,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例为1.67024。可以这样设想,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时,如果所定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值小于1.67024,就能使增值率小于20%,可以不缴土地增值税,我们称1.67024为“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即在销售普通标准住宅时,销售额如果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67024倍,就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在会五、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0分,共40分) 计资料上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而建筑面1.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积(或可售面积)是已知的,单位面积建造成本可以求得。如果想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免缴土地增值税,可以用“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控制售价。 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28.简述印花税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 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1)模糊金额的筹划。模糊金额筹划法,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数额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较大的合同时,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目的的一种行为。 第一, 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如分部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税款为: 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 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印花税款。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3)最少转包次数的筹划。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只要有应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 税行为发生,就应按税法规定纳税。这种筹划方法的核心就是尽量 [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 减少签订承包合同的环节,以减少书立应税凭证,从而达到节约部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分应缴印花税款的目的。 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29.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人的计税规定。 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 答案: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 600000×(1—20%)×20%×(1—30%)=67200(元) 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人的征税方法作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出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还是营业税。 2. 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混合销售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售这批货物,两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我国税法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答案: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法》 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的所得税税率缴纳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超过3000 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是指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 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l 000 万元),而且物的销售额超过50 % ,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 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一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业纳税情况如下: 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 000×20 %=38 000 (元) 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 000-100 000-38 000 = 52 000 (元) 兼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2 000-2 000×12 )×20 %-1 250 = 业既经营税率为17 %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 %的农业用4 350 (元) 生产资料;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同时又从事娱乐业,前者的营业税

税率为5 % ,后者的营业税率为20 %。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0.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答案:《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一般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 ,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 000-4 350 = 47 650 (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 000-100 000-2 000×l2 )×35%-6750=16350 (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 000-100 000-16 350 = 73 650 (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 000 元(73 650 一47 650 )。

3.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答案: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 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 . 5 万元(100×17 %一1 . 5 )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 万元(100×3 % )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 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 . 5 万元。

4.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答案: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 . 6 (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税后利润=

增值率(含税)=

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 % (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 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 %征收率。此时:

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6 (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 万元。

5.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 元,当月销售6 000 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 000 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上(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下(不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

答案: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 %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

销售利润=75×6 000 一29 . 5×6 000 一255 600 一8 000 = 9 400 (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 元,与临界点70 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 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

销售利润=68×6 000 一29 . 5×6 000 一150 480 一8 000 = 72 520 (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 000 元(75 ×6000-68×6 000 ) ,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 120 元(255 600 一150 480 ) ,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 120 元(72 520 一9 400 )。

6. 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 元的洗面奶,售价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 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 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 % ,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

答案: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 %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 税。

应纳税额=( )=150 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厂一下,向后推移),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 )=72.86 元 。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 元(150-72.86 )。

7.某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装修服务。该公司财务核算健全,被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该公司取得建材销售和装修工程收入共计292 万元,其中装修工程收入80 万元,均为含税收入。建材进货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 . 44 万元。 请为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并进行分析。

答案:如果该公司未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两项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

如果该公司将建材销售收入与装修工程收入分开核算,则装修工程收入可以单独计算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共应缴纳流转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营业税税额=80 ×3 % = 2 . 4 (万元)

共应缴纳流转税=13 . 36 十2 . 4 = 15 . 76 (万元)

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4 . 99 一15 . 76 = 9 . 23 (万元)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通常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 ,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7 % ) ,而劳务收入部分通常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纳税人如果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劳务收入部分即可按营业税计税,适用税率仅为3 % (或5 % ) ,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8.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答案: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 000 ×20% = 36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l-20 % ) ×20 % = 28 800 (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 000 + 28 800 = 64 800 (元) 所得税税负=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35 %-6 750 = 56 250 (元)

所得税税负=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 550 元(64 800-56 250 ) ,税负增加4.75 % ( 36 %-31.25 % )。 9.某企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某贫困地区捐赠300 万元,2009 年和2010 年预计企业会计利润分别 为1 000 万元和2 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该企业制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2009 年底将300 万全部捐赠;方案二,2009 年底捐赠100 万元,2010 年再捐赠200 万元。 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两个方案哪个对更有利。

答案:方案一:该企业2009 年底捐赠300 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0 万元(1 000 ×12 % ) , 超过120 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方案二: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09 年和2010 年的会计利润分别为1 000 万元和2 000 万元,因此两年分别捐赠的100 万元、200 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均可在税前扣除。 通过比较,该企业采用方案二与采用方案一对外捐赠金额相同,但方案二可以节税45 万元(180 ×25 % )。

10.2009 年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 月到2010 年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 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1 168 235.29×40%-7000 )×2=920 588.23 (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答案: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 ) =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 294 . 12 + 228 571 . 43 = 563 865 . 55 (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 722 . 68 元(920 588 . 23 一563 865 . 55 )。

11.某公司拥有一幢库房,原值1 000 万元。如何运用这幢房产进行经营,有两种选择:第一,将其出租,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120 万元;第二,为客户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每年收取服务费120万元。从流转税和房产税筹划看,哪个方案对企业更为有利(房产税计税扣除率30%,城建税税率7%,教育附加费率3%)?

答案:方案一: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O×5 % = 60000 (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 7%十3 % ) = 6 000 (元)

应纳房产税税额=120000O×12 % = 144000 (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 000 + 6 000 + 144 000 = 210000 (元) 方案二: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O×5 % = 60000 (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 000×( 7%十3 % ) = 6 000 (元)

应纳房产税税额=10 000 000×( l 一30 % )×1.2 % = 84 000 (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 000 + 6 000 + 84 000 = 150000 (元) 可节省税费=210 000 一150 000 = 60 000 (元)

12.甲房地产公司新建一栋商品楼,现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该商品楼一层是商务用房,账面价值1 000 万元。有三个经营方案,一是对外出租,年租金120 万元;二是本公司开办商场;三是以商务用房对外投资。

计算分析哪种方案对甲公司比较有利。 答案:方案一:对外出租

应纳营业税税额=1200000×5%=600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000×(7%+3%)=6000(元) 应纳印花税税额=1200000×0.1%=1200(元) 应纳房产税税额=1200000×12%=144000(元)

应纳税款合计金额=60000+6000+1200+144000=211200(元) 方案二:甲公司自己开办商场,则只缴纳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税额=10000000×(1-30%)×1.2%=84000(元) 节省税费=211200-84000=127200(元) 其中,房产税节省60000元。

方案三:以房产投资,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由被投资方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缴纳的房产税同方案二。但本方案投资方不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甲公司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这实际上是以联营投资名义变相出租房产,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方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13、康康歌舞厅是一家大型娱乐场所,每月点歌等收入50万元左右,组织歌舞表演收入150万元左右,提供水酒烟等商品收入50万元左右,歌舞城总营业额合计250万元左右。其水酒烟等商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额不足50%,统一缴纳营业税。请进行税收筹划。(本题6分:方案一2分,方案二2分,结论及依据2分) (提示:歌舞厅营业税率为20% 答案:方案一:未进行筹划 方案二:歌舞城将销售水酒烟的部门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小型超市,将组织歌舞表演的部门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文艺公司。超市属小规模纳税人。)

答:方案一:应纳税额(50+150+50)*20%=50.00 方案二:应纳营业税税额50*20%+150*3%=14.5 应纳增值税税额50*4%=2 应纳税额合计14.5+2=16.5

14、大星科技公司主要提供证券实时行情的服务,所销售的信息接收机每台2400元(不含税),安装调试费每次800元,服务费每年800元。该公司预计2007年9月份可以安装500台。该项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接收机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60%。请进行税收筹划。(本题6分:方案一2分,方案二2分,结论及依据2分)

(提示: 方案一:未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二:销售经理提出了一项促销建议,增加了信息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证券信息,将外汇、期货、餐饮、旅游、打折商品均纳入提供的信息范围,同时提高年服务费为2400元,安装调试费仍为800元,但信息接收机由于生产厂商增多,竞争激烈而将为每台800元。这样,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80%)

答案:方案一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800+800)*17%*500=340000.00

假定信息接收机是按进价卖出,则进项税为2400*17%*500=204000.00

应纳增值税税额为340000-204000=136000.00 方案二应纳税额合计(800+800+2400)*5%*500=100000

筹划比未筹划节税136000-100000=36000元可见,即使增值税进项税能够按最高可能抵扣缴纳增值税的负担也高于营业税,原因在于服务部分无进项税抵扣,要按17%缴税。故方案二较好

15、红星汽车有限公司,既生产税率为12%的小汽车,又生产税率为20%的小汽车。2009年销售额合计8000万元,企业未分开核算,按20%的税率计交了消费税。请进行纳税筹划。(提示:方案一为合并核算;方案二为分开核算,分开核算时可自行设定不同税率下的营业额。)(本题6分:方案一2分,方案二2分,结论及依据2分) 答:

合并核算时应纳的消费税:8000*20%=1600.00

分开核算时:税率12%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4000*12%=480.00 税率20%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4000*20%=800.00 应纳消费税额合计480+800=1280.00 分别核算比合并核算节税1800-1280=520.00

决策依据: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否则将从高适用税率。 决策结论:进行税收筹划比未进行节税50-16.5=33.5万元,故方案二比较好. 16、福建三明固特汽车轮胎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型的汽车轮胎,其公司地址为三明闽江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富来,其税号为35040222096866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据实预缴。(本题12分,数据每空1分、时间和签名合计1分) 相关资料:

第三季度 本年累计

营业收入 18300000.00 59300000.00 营业成本 16800000.00 54500000.00 利润总额 1200000.00 4500000.00

根据上述资料,2008年10月9日办理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对于纳税人来讲,其在经营、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中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行为都是涉税事务。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2)市场竞争的压力(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留下哪些筹划空间? (1)适用税种不同的实际税负差异。(2)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3)课税对象的可调整性。(4)税率的差异性。(5)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

4.简述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守法原则。这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2)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目的是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3)事先筹划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纳税人的某项行为发生后就已经产生,并不是计算缴纳税款时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4)时效性原则。筹划者应随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对纳税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筹划方案适应最新政策的要求。

(5)风险规避原则。纳税筹划从一开始就要将可能的风险进行估计。在筹划执行中,随时关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纳税筹划方案获得预期效果。 5.简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1)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分析基本情况,确定筹划目标(3)制定选择筹划方案(4)筹划方案的实施与修订 6.简述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

(1)意识形态风险。纳税筹划的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纳双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

(2)经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生产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

(3)政策性风险。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可能遇到的风险,称为纳税筹划的政策性风险。

(4)操作性风险。由于纳税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边缘操作,有的法规内容中不可避免存在模糊之处。这就使纳税筹划具有很大的操作性风险。 7.如何管理与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

(1)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2)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

(3)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4)注意合理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实现成本最低和收益最大的目标。 8.简述印花税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

(1)模糊金额的筹划。模糊金额筹划法,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目的的一种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部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印花税款。

(3)最少转包次数的筹划。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只要有应税行为发生,就应按税法规定纳税。这种筹划方法的核心就是尽量减少签订承包合同的环节,以减少书立应税凭证,从而达到节约部分应缴印花税款的目的。 9.纳税人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的税收政策存在很大差异。

(2)纳税人身份的转换。由于不同纳税人之间存在着税负差异,所以纳税人可以通过转换身份,合理节税。

(3)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灵活运作,使得企业不符合成为某税种纳税人的条件,从而彻底规避某税种的税款缴纳。 10.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二是税基均衡实现。三是提前实现税基。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11.税率筹划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1)比例税率的筹划。同一税种往往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不同的税率。筹划者可以通过分析税率差距的原因及其对税后利益的影响,寻找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

(2)累进税率的筹划。各种形式的累进税率都存在一定的筹划空间,筹划累进税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税率的爬升。其中,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低;

适用全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较强;

适用超率累进税率地纳税人对防止税率爬升的欲望程度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相同。 12.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税负前转。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

(2)税负后转。税负后转即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或其商品的价格,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给者负担的形式。

(3)税负混转。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

(4)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是税负转嫁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纳税人以压低资本品购买价

格的方法,将所购资本品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款从所购资本品的价格中作一次扣除,从而将未来应纳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资本品出卖者。 13.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1)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过价格的变动而实现。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也是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情况也不同。

(3)税收制度。包括间接税与直接税、课税范围、课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税负转嫁产生影响。

14.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入的计税规定。

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6.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几年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的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17.为什么选择合理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也不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18.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3)消费税的兼营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19.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20.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21.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纳税筹划要考虑哪些因素? (1)不同税种名义税率的差异。(2)是否重复计缴所得税。(3)不同税种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的差异。(4)合伙制企业合伙人数越多,按照低税率计税次数越多,总体税负越轻。

22.简述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项目的法律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准予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4)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3.简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时费用项目纳税筹划的一般思路。

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根据税法对三类费用的不同规定分别做出安排。

(1)对于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要分项了解税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各项费用的列支范围、标准及具体计算方法,并应注意税法在一定时期内可能的调整与变动。在准确把握此类费用的列支范围、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的筹划方法有:

第一,遵照税法规定的列支范围、标准进行抵扣,避免因纳税调整而增加企业税负。第二,对税法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按其规定标准尽量用足,使其得以充分抵扣。

第三,在合理范围内适当转化费用项目,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2)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对于这类费用可采用的筹划方法有:

第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正确设置费用项目,合理加大费用开支。第二,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3)对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应创造条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4.简述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嘉奖、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对应的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多。 工资薪金所得常用的筹划方式有:

(1)工资、薪金所得均匀筹划。对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要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就必须尽可能每月均衡发放工资,从而减少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高档税率征税的部分。

(2)工资、薪金所得福利化筹划。随着收入的提高,税收负担也会加重。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时,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渐减少。而把向员工支付现金性工资转为为员工提供福利不但可以增加员工的满足程度,还可以减轻其税负。

(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雇员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5.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都有哪些筹划方式?

(1)劳务报酬所得取得时间的筹划(2)劳务报酬取得项目的筹划(3)劳务报酬取得人员的筹划(4)劳务报酬支付次数的筹划(5)劳务报酬费用转移的筹划(6)劳务报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换的筹划

26.简述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方法。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对于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有以下两种方法:

(1)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第一种筹划方法:第一种筹划方法就是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其他免税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1安排教育储蓄。○2进行国债投资。○3投资股票。○4保险。 ○

(2)股息、红利所得的第二种筹划方法

由于股息、红利所得一经分配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被投资企业保留利润不分配也有递延纳税期限的限制。所以,股息、红利所得的第二种筹划方法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或将保留的盈余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出去,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间接的节税收益。 27.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什么要控制增值率?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20%就是经常讲的“避税临界点”,纳税人应根据避税临界点对税负的效应进行纳税筹划。免征土地增值税其关键在于控制增值率。

设销售总额为X,建造成本为Y,于是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1Y,加计的20%扣除额为0.2Y,则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X×5%×(1+7%+3%)=0.055X,求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关系,列方程如下:X*5%(1+7%+3%)/1.3+0.055X=20%解得:X=1.67024Y。计算结果说明,当增值率为20%时,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例为1.67024。可以这样设想,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时,如果所定售价与建造成本的比值小于1.67024,就能使增值率小于20%,可以不缴土地增值税,我们称1.67024为“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即在销售普通标准住宅时,销售额如果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67024倍,就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在会计资料上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而建筑面积(或可售面积)是已知的,单位面积建造成本可以求得。如果想免缴土地增值税,可以用“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控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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