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综合素质分的操作说明

更新时间:2023-11-12 23:0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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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综合素质分的操作说明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操作办法》中注明的奖学金评定标准与计分,具体执行标准为:德智体综合测评=综合素质分×20%+业务学习分×80%。现就综合素质分部分作如下说明: (一)测量指标

1、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态度; 2、参加政治理论和形势任务课学习的情况; 3、学习目的、态度、学风情况;

4、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是非观念;

6、个人基本道德修养,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劳动态度,卫生习惯; 7、参加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8、自愿参加无偿献血;

9、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如讲座、竞赛、校级12.9歌会,院级学术文化节,班级团日活动等,根据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评定。 (二)测量方法

如各班已制定综合素质评分操作细则,则以各班操作细则为准。如无操作细则,则请各班按照学院“德育互评分”的测量方法操作:

德育互评分评定标准将评出三等级,其中:“优”(95-90分),占25%;“良上”(89-86分),占20%;“良”(85-80分),占55%。即:同学可以给包括自己在内所有本班同学打分,但分值控制在80-95分之间。且保证优、良上、良三个区间的学生比例是25%、20%、55%。

辅导员将所有同学的分值加权,再依据25%、20%、55%的比重排列顺序。对于年级平行班,班级彼此之间要互相沟通,保证各班获得优、良上、良的同学比例相当。

如在当年中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的班级,学生中“优”的比例可增至30%。 (三)补充说明

各班如果按照自己制定的操作细则来评定,需遵守以下规则:第一,操作细则须公示半

年以上;第二,根据操作细则产生的最终评分也要按照25%、20%、55%的权重区分出三个档次;第三,同一年级的平行班必须按照统一规则评定,以避免造成班级之间的不平衡。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0q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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