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办事指南消防验收必备

更新时间:2024-01-11 08:0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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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办事指南

一、备案方式

(一)网上自行备案,登陆福建消防信息网www.fjxf.gov.cn的消防办事大厅进行备案;

(二)到消防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备案。

二、备案抽查范围[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以及下述所列之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一)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除本条第1、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

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申报材料

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我队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具体内容请登陆省、市消防信息网查询下载)。

四、办理程序

项目受理→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内部审批→将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五、办理时限

自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及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

七、咨询电话 0591-28924199 八、结果查询

福建消防信息网www.fjxf.gov.cn 福州消防信息网www.fzfire.gov.cn 长乐消防信息网www.cl119.cn

长乐市公安消防大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d0k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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