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就找英俊男

更新时间:2023-10-08 21:07:01 阅读量: 哲理故事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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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和女友一起逛街,走在某个红灯的路口,眼前缓步走过一个英俊小生。两个小女人齐齐感叹:呀,真好看!然后我们都笑了,看,女人也是好色的。然后女友说:“好看有什么用呢?好看的男人都花心,找男人,还是相貌平平的安全一些。”
 
这说法其实我是赞同的,并不是我被英俊男人伤害过,事实上我还真没和所谓的英俊小生交过手,只是和女伴一样,因为他们英俊便觉得他们不可靠,更有花心的潜质。
 
我正要附和,却忽听旁边有人说:“那可不见得,一般相貌好的男人品行也会更好一些。”
 
我和女友又惊讶地齐齐回头,看到说话的是站在身后的一个胖胖的阿姨,很和善地对我们说:“有时候啊,以貌取人也是有道理的。”
 
“为什么?”
 
阿姨笑起来,“你看电视上,好看的人一般都是正面角色,不好看的都是反面角色。其实想想也很好理解的,一个好看的男人,肯定从小就被人赞美,因此自信、开朗。所以,他的心胸肯定要比丑陋的男人开阔一些。你们说呢?”
 
绿灯亮了,阿姨笑眯眯看我们一眼,过路。
 
我和女友对视半天,才想起来跟在阿姨后面急急穿过路口,然后,看着她在人行道上慢慢走远。想她这观点,有点新鲜,听着,好像也有道理啊。
 
晚上回家,在好友群里发帖子,询问“男人的相貌和花心是否成正比”的问题。
 
答案不一。一多半的观点和我之前相同,斩钉截铁地认定好看的男人当然更花心。
 
可是有了阿姨那一说,我不太确定这个理论了,于是试探问:依据呢?
 
就没话了。
 
原来和我一样,都是没有依据的,都是凭直觉认定的。看来这观点还真的不太可靠。
 
再后来,有个姐点了我的私聊,说:“不是那样的,男人花心与否与相貌无关。”
 
那个姐长我三四岁,我们曾经在一个大院里度过漫长的光阴。我记起来,她有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也是我们那个院里的男孩,便是十足的英俊小生一个,不仅相貌堂堂,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两年前他们结了婚,据说非常美满非常幸福。
 
因为熟悉,我半开玩笑地问:“他不花心?”
 
“哪有男人不花心呢?何况诱惑无处不在。”她答我,“但是他很自律,很懂得适可而止。这一点,我很确信,因为他的眼神从来不撒谎。”
 
诱惑无处不在?倒也是,好看的男人即使不主动,也从来少不了女人围攻的,是否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觉得他们更花心呢?而姐说“他的眼神从来不撒谎”,这我倒相信,好看的男人都有明朗的眼神,从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再看影视剧里那些好男人,他们真的是如此英俊如此光明正大。也只有那样明朗好看的眼睛,才可以诠释纯善和真情。
 
原来阿姨的话真的不无道理,或者理由正如阿姨所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是好看明朗的,所以心态更好更平和更健康。而无论男人女人,若从小因相貌而自卑,心境是很难开阔到大气的吧……正胡思乱想间,昔日的大学好友美雅忽然跳出来说:“笨女人,花心是男人的本质,哪管好看难看呢?所以找男人当然要找一个好看的,至少在一起时养眼,日后即使被抛弃了,自尊上也好过一些。既然所有的爱情都是战斗,那么何不找个漂亮的对手?”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原来这才是最实用的道理。美雅说得没错,男人花心与否、善良与否,如果没有实例可证与相貌有关的话,何不找个英俊的呢?英俊的男人都是感情战场上的高手,那么和高手过招,胜了固然好,即使败了,也虽败犹荣。

曹彬是北宋著名的开国大将,数次南征北战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公元974年9月,宋太祖赵匡胤分东西中三路发兵攻打南唐,并颁布圣旨,让曹彬作为最为重要的中路军主将,立即挂帅出征。曹彬接旨后一口答应,但是却要求赵匡胤无论如何将他身边最宠信的太监田钦,任命为中路军的随行副监军,和自己一起出征。

得知这一消息后,北宋的另一位大将、中军的随行正监军潘美非常不满,他气冲冲地斥问曹彬:“难道你不知道田钦是一个德行很差的小人,他总喜欢在皇帝的面前搬弄是非,打我们各种各样的小报告,置我们于死地,我们之前吃他的亏还少吗?你这等于是引狼入室,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啊!”

看到潘美一副盛怒的样子,曹彬一笑:“我当然知道田钦不是什么好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一定要带上他!”

潘美一听,更加迷惑了。

曹彬看到这幅情景,连忙请潘美坐下来,然后慢慢解释道:“如果我们不带上田钦,而是将他留在皇帝的身边,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他一定会在皇帝的面前对我们说三道四,污蔑诋毁我们。而我们远在前方,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来澄清。结果很可能是,仗还没打完,我们就稀里糊涂地被他的‘舌箭’给射死了。”

潘美听完,觉得果然有道理,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但,他很快又问道:“带着他就不会乱说了吗?”

曹彬点了点头:“我们现在把他带上前线,他就没有机会搬弄我们的是非了。还有,我让他做行军的副监军,等于是让他跟我们成为一根线上的蚂蚱,我们打胜仗了,他也跟着荣耀;若是我们打败仗了,他也得承担连带责任,回去在皇帝那儿的日子也不会好受,甚至会因此失宠,你觉得他还有心思找我们的碴儿吗?”

曹彬的这番解释让潘美恍然大悟,开始变得双手赞成他的决定。

后来的事实果然证明了这点,出征南唐时,从头至尾,田钦都老老实实地待在曹彬和潘美的身边,帮助他们出谋划策,结果接连打了好几个胜仗,最终攻破了南唐的都城。

让一个小人不信口乱说的最好办法就是,将他的利益点跟自己的捆绑在一起。
 

阿宝是个愚蠢的青年,不明白所有急需被证明的东西,都是虚弱的,比如姜阿那所谓的执恋。
 
立秋,可是气温高到能把人蒸熟。昨夜姜阿梦见罗立了,裸着上身,在她的浴室里洗澡。他转身,看着身后的姜阿,向她微笑。然后他们拥抱,亲吻,缠绵。忽然一帮人冲进来,把姜阿带走了。为首的一个人说,姜阿犯了偷窃罪。梦境的最后,罗立笑着被拖走的姜阿说,再见。
 
姜阿醒来是早上十点,出了一身汗。这种鬼天气,没有空调,甚至连风扇都没有的屋子,多呆一会儿都是要死人的。
 
风扇被阿宝拿走了,他说用一会儿就还回来。阿宝住在楼下。姜阿不讨厌这个爱占便宜的青年,至少他热情友好,除了他,姜阿也找不着别的人说话。于是她知道了阿宝的梦想,阿宝也知道她有一个在外地做大生意的男朋友叫罗立。
 
实在是受不了,于是姜阿下楼,找阿宝要电扇。阿宝不在,大概又去哪里应聘临时演员了。
 
贫穷的阿宝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当明星。正因为这个梦想,所以他才穷得买不起一台电扇。姜阿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失业半年,她剩下的钱,仅够吃饭,她也买不起一台新的电扇。
 
找不到阿宝,姜阿趿着拖鞋,沿着小马路漫无目的地闲走。然后,一家小店吸引了她的视线。一长排电扇,高的矮的,大的小的,她注意到在最边上,有一台小小的,直径不会超过40厘米的微型电扇,仿佛被店主遗忘了一般,差一点就要被挤在垃圾桶后面了。姜阿感觉自己在咽口水,对着一个不能吃的东西。
 
她移到那只垃圾桶后面,看没人注意她,拎起那只小电扇就跑,可几秒钟后,一双有力的胳膊就扯住了她。姜阿没有被送进派出所,因为那台电扇的价值实在太小,不过八十块。如果姜阿拿出钱来,就算了。
 
姜阿给阿宝打电话,阿宝火速赶来了,穿着一件紧身的黑纱衬衣,造型夸张的喇叭裤,脸上还化着妆。很显然,阿宝应聘上活儿了。接到她的电话,却不得不穿着演出服,狂奔数条大街,赶来救她。阿宝掏了那八十块,然后两个人拎着一台新电扇,悲伤地往家走。
 
阿宝说,那是我这周的饭钱。
 
姜阿说,对不起。这周你到我家吃饭好了。
 
阿宝忽然站住,盯着姜阿,他说,出了事,你为什么打电话给我,而不是罗立?
 
姜阿从来不主动打电话给罗立,因为罗立很忙,他是做大事的人。姜阿混得这样惨,她不想被罗立瞧不起。阿宝却用他二十岁的年轻眼睛,尖锐地看出实质,他说,因为他不爱你。姜阿生气了,她绝不允许这个家伙贬低她的爱情。
 
晚饭,她仍然留阿宝吃饭。简单的菜叶稀饭,阿宝吃得声音很大。姜阿厌恶地敲着碗边说,你能别这么粗鲁吗?
 
不能。阿宝啜完最后一口,说,穷人没有讲究的权利。我又不像你,有朝一日还有变成富人的希望,你不是有个有钱的男朋友吗?
 
阿宝还想刻薄下去,姜阿的筷子已经照他脑门拍落。电光火石间,姜阿扑倒,非常狼狈,非常忽然,也非常不体面。两个人惊骇地彼此对视,阿宝的身体烫得像揣了一个煤球,姜阿也好不到哪里去。姜阿很愤怒,更多的是惊慌。可是阿宝反应比她快,也比她更加干脆。他干净利落地抱住姜阿,将她拖入灯光照不见的角落。
 
可姜阿没有推开阿宝,她整个人几乎被阿宝奇异的高温烤化了。阿宝看上去很镇定,也很坚决,可是他年轻的嘴唇在她身上搜寻时表现盲目。是姜阿将他指引到正确的地方,就着屋里的热浪,两个人滚到一起,直到一切情绪完整凋落。屋里很安静,只剩下那台新买的风扇,在炽热的屋子里徒劳地疯转。
 
然后阿宝说,怎样?我说你不爱那个人。姜阿已经说不出话,她的身体刚刚背叛了她的爱情,她还能说什么。
 
阿宝揽住她,你爱我,对不对?姜阿这才有力气,轻轻发出笑声,她转头看着阿宝,定定地说,我爱你?你能给我什么?
 
阿宝不能给姜阿什么,除了身体。要命的是,姜阿发现自己没办法拒绝阿宝廉价的热情。
 
阿宝和姜阿探讨罗立时,语气充满鄙夷,他说,罗立如果真的爱你,就不会连台空调都不给你买。他知道你很穷,往你的银行卡里打过钱吗?你们多久没见面了?他还记得你贵姓么?阿宝一边说,一边把姜阿的衣服脱掉,然后狠狠地收拾她一顿。姜阿有时候也会反抗,可是她的反抗像棉花糖一样软,除了令阿宝更兴奋,没有别的意义。
 
阿宝说,我和罗立不一样,我可以给你全部。阿宝的全部,不过就是用五十块的饭钱为姜阿换了一台新风扇。阿宝常常没有收入,去片场试镜遭到最多的是白眼,有时即使讨到一个没有台词的角色,演完了连盒饭都领不到。可是他活得兴高采烈,唯一不高兴的事,就是姜阿不停地思念罗立。
 
这天姜阿再度山穷水尽,她最后的一点钱用光了。
 
阿宝说,我有个赚钱的法子。我知道一个俱乐部,专门收集人们从餐馆偷来的各种餐具。你去偷几个,换点钱回来吧!姜阿说,你疯了,要当贼你自己当去!
 
阿宝说,这只是一种减压方式,就算被发现,也就是骂两句的事。这个俱乐部的创始人就是个偷餐具的爱好者,他的目标是将来用这些偷来的餐具办一个展览,我已经在他那里换过好几次钱了。姜阿动心了。
 
这天,姜阿换了一条真丝裙子出去吃饭。她想让自己看上去体面一点,不至于被人当成一个贼。
 
阿宝说,点两个素菜,再加一碗米饭,二十块就够了。可是餐桌上吃空的盘碗,再加上味碟,换五十块钱应该没问题。总之,这是一笔相当划算的买卖。
 
她没有想到会失败,更没有想到,这是阿宝的一个圈套。当结完账后,姜阿将桌上的空盘碗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大包里。然后身旁一个格子屏风上的装饰盘引起了她的注意,犹豫片刻后,也将它收入囊中。一抬头,她看见阿宝从门外进来,姜阿迎着他,露出胜利者的微笑。阿宝却就在这时大声喊道,老板,这个女人偷你们的盘子!姜阿无比震惊,可是阿宝斜着盯她一眼,表情得意。
 
根本没有偷餐具俱乐部这个神奇的地方存在。阿宝不过是不忿,姜阿凭什么断定那个罗立是爱她的。他真的希望姜阿看清一点,真正的爱情,不是在想念里保存美好幻想,而是在爱人有难时挺身而出。他相信那个罗立不会为了姜阿挺身而出。
 
阿宝曾在这家餐馆打过工,所以他了解老板的习惯,他会把所有偷餐具的贼送去派出所,然后让家属领人。姜阿的罗立在哪里?阿宝很想见识一下。
 
可是,当姜阿的大包被打开,除了那几个不值钱的碗盘,从格子屏风上取下来的装饰盘映入眼帘时,阿宝呆住了。老板说,这盘子是我从香港买的,价值三千八,你的眼光倒不错!姜阿几乎说不出话,她一遍遍看阿宝,阿宝的脸就在这时变得煞白。
 
姜阿没想到,阿宝设这么一个局,只是为了证明她的爱情。如果阿宝知道,罗立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或者说,他只是曾经存在过,他会怎么想?
 
罗立是姜阿的高中同学,和姜阿只谈过两周恋爱,然后,就溺水身亡了。可是在他死后的六年,姜阿无时无刻不觉得罗立仍然在。她抱着这个幻想,坚定地强迫自己相信,罗立还活着,只是他在远方,不能立刻回来她身边。她为他编造了职业,性格,身高,甚至长相。尽管六年过后,她已经不太记得住罗立曾经的样子。
 
可是她惊恐地发现,自己那坚定的信仰在慢慢崩塌。因为楼下住了一个可恶的青年,他叫阿宝。这崩塌令她羞愧,有时连自己都瞒不住了。否则,她怎么肯把唯一的电扇借给阿宝。否则,她怎么会在阿宝抱住她时,没有力气反抗。可惜阿宝是个愚蠢的青年,不明白所有急需被证明的东西,都是虚弱的,比如姜阿那所谓的执恋。
 
因为装饰盘的价值超过了三千块,姜阿被判了六个月监禁。阿宝替姜阿交了三千块的罚款,钱是他向打工的片场借的,为此他必须为片场白打半年的工。姜阿却并不领情,阿宝来看她时,她拒不接见。
 
六个月后的一天,为民路广场有一个剧组正在拍外景,一群穿着民族服装的小伙子在广场中央跳舞。中途休息,阿宝就在厕所旁边被一个女人堵住。阿宝看着她,她也看着阿宝。然后阿宝说,你好吗?那天我想去接你的,你为什么不见我?
 
他说,我很想你,姜阿。姜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忽然伸出手臂,拉住他的胳膊。她说,想我是吗?那来证明一下。阿宝欣喜地任由她把自己拉进逼仄的厕所里……
 
小广场一声哨响,拍摄重新开始。可是人们却发现其中一个演员没有穿下装,只着一条白色的三角裤。他哭丧着脸说,导演,我的裤子被人偷了!人群发出哄笑,导演怒吼,陈阿宝,休息就休息,把裤子脱了干什么?人们笑得更大声了,特别是其中一个女人,整张脸因为欢乐而神彩飞扬,然后她盯着那个可怜的青年,可怜的青年也在人群中捕捉到了她。
 
一瞬间,哄笑的人群仿佛不存在了,怒吼的导演也不存在了,整个世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四目交接,迸出欢快炽热的火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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