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半年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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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商半年报摘要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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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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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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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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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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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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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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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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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负债。

2、2007年10月7日,南京新城市美容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新城市")与淄博中央国际购物有限公司(简称"淄博中央")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淄博中央委托新城市对淄博中央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19日,淄博中央停业,2009年4月10日,淄博中央撤场,未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2010年11月,新城市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淄博中央应当支付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加违约金,并按照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浮率补足物业服务费,同时支付新城市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款以及在淄博中央撤场后新城市为履行合同所购置的可用物资处理费用。

2011年4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据(2011)宁民终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淄博中央应支付新城市物业服务费574,000.00元,补足物业服务费614,135.25及延期付款违约金21,081.59元;淄博中央应接收《委托鉴定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物资并支付新城市物资对价204,307.50,同时支付新城市2009年4月至9月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合计123,427.43元、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9月的房屋租金损失6,367.00元、一审诉讼费23,264.00元、二审诉讼费29,493.00元,共计1,596,075.77元。

3、2010年4月12日,江苏乾康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在联合开发建设南京"万豪中心"项目中的违约行为。主张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约履行房屋燃气设计、施工等工程,并承担全部费用334.495万元;依约履行901大楼东南侧道路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及道路施工,并承担全部费用582.235万元;依约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共计9,222.25万元。该案已数次开庭审理,2011年5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由民事判决书(2011)苏民终字第0082号,中商公司作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际施工方,对未能如期交房应负主要责任,构成违约,酌定其承担逾期交房70%的责任,判决中商公司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乾康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2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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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2012年4月6日,上述判决我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已支付完毕,合计支付21,037,600.00元,含法院执行费、房屋评估费等。本诉讼案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2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2012)民申字第00589号受理通知书。

4、截止2012年6月30日,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未了结诉讼事项如下:

(1)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9为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向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借款699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05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5年10月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徐民二初字第125号判决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偿还借款本金699万元并支付利息,由于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及徐州中央百货大楼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06年2月下达民事裁定书(2006)徐执字第0001号,要求冻结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徐州中央百货大楼银行存款850万元,实际冻结并扣划徐州中央百货大楼银行存款802万元并冻结徐州中央百货大楼在华泰证券徐州中山南路营业部开户持有的交通银行的967725股股权,后经徐州市政府出面协调,法院将202万元划付给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并将余款600万元退还给徐州中央百货大楼,但仍旧对交通银行的股权进行冻结。截止2011年12月,本公司对交通银行的持股数为1224172股。2010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分行与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及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利息减免协议》,根据该项协议,贷款余额为6,118,459.70元,截止至2010年3

月20日结欠利息为1,676,233.31元;同时约定借款人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及担保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具体为:2010年12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1年6月3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100万元,2011年12月10日前归还剩余的贷款本金2,118,459.70元,在归还所有贷款余额后,免除所欠截止至2010年3月20日结欠利息1,676,233.31元及以后新产生的利息;协议履行完毕前,法院继续冻结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在华泰证券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票的股东资金账户;该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分行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徐民二初字第125号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2011年6月9日徐中央百货大楼代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归还100万,2011年12月8日,代其归还

2,118,459.70,共计3,118,459.70元,以上徐州中央百货大楼代徐州蓝天商业大楼所归还款项均已计入其他应收款中本年金额,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12年6月30日,徐州蓝天商业大楼尚未归还银行本金550,000.00元,计提利息821,584.29元,已计提预计负债担保损失。

(2)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宏业电视机有限公司(原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欠款纠纷,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判决结果由南京宏业电视机有限公司还款559563.87元,该判决尚未执行。2009年11月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南京宏业电视机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徐百大已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对上述债权计提全额坏账准备。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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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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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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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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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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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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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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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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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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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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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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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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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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