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庄乡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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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乡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 3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乡域总体规划 ............................................................................... 4 城镇性质与规模 ......................................................................... 13 镇区用地布局 ............................................................................. 13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 15 镇区给排水工程规划 .................................................................. 16 镇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17 镇区环卫设施规划 ..................................................................... 17 镇区景观绿地规划 ..................................................................... 18

第十一章 防灾减灾规划 .......................................................................... 18 第十二章 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 19 第十三章 镇区“四线”控制规划 ............................................................ 19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 20 第十五章 规划的管理与实施 ................................................................... 21 第十六章 附 则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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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厉庄乡社会经济及城镇建设的需要,调整镇村体系空间布局,加快中心村的发展,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进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厉庄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按照城镇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机制,建立城镇规划的新观念,分析研究城镇发展变化的新趋势。

2、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地对各项建设作出规划安排,加强规划的超前性、可操作性和适度的应变弹性。

3、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镇区生态环境,实现镇区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设计结合现状,创造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城镇规划建设与经济建设、环境建设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乡域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3、坚持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4、坚持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相结合原则。 5、坚持规划先行,基础设施适度超前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有关法规、规定、部门规章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施行);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发布执行);

(3)《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1年 2月31日第九届省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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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31日起施行);

(4)《建设部工程技术强制性条文》(城镇规划部分)建标[2000]179号; 3、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99);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9)《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87); (10)《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有关发展规划资料

(1)《厉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3)有关厉庄乡的图纸及基础资料。 第五条 规划目标

1、通过规划,进一步促进厉庄乡与中心城区之间的城乡产业互动,推进乡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镇村体系结构调整。

2、通过规划实施,使厉庄乡整体环境得到优化,土地资源得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得到合理配置。

第六条 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分两个层次: 1、乡域范围总体规划

乡域总体规划范围是厉庄乡行政区所辖范围,下辖辖23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总面积63.9平方公里。

2、镇区建设规划范围

镇区建设规划范围南至中学,北至厉庄乡乡界,东至十里铺村,西至惠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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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用地面积166.81ha。

第七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

第八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与附件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乡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第九条 指导思想

1、以市场经济为导向,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升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围绕中心城区发展本乡的经济,形成城乡联合互动的经济发展方式。

3、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十条 发展构思

1、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居民规划建设意识,提升厉庄乡整体形象。 2、搞好综合规划,进行系统的规划指导,避免走弯路。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利用有利条件发展相关产业。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和规律,积极的调整产业结构,改造技术,招商引资。

第十一条 经济发展战略

1、抓好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

2、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优质高效农业和养殖畜牧业,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3、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镇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第一产业: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生态化、规模化生产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产附加值,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的收入。

2、第二产业:依托当地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型工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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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能效比,减少环境破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新型绿色工业的发展。

3、第三产业:积极发展以农产品贸易为基础的商贸业,加快镇区和中心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创建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商贸服务业的繁荣发展,打造一个具有现代化气息的乡镇。

第十二条 战略布局 1、突出镇区中心职能

2、合理布局镇村体系,积极培育乡域发展次中心

3、加强镇村间的空间联系,形成镇区带动全乡的空间格局。 第十三条 经济产业分区

规划经济产业布局结构分三个经济区:

1、东部经济区:区域范围包括安王庄、毛李、塔湾、双楼、柏岗等村庄,该区以塔湾为中心,以芹菜种植和肉兔养殖为主导产业,形成乡域东部的种植养殖基地。

2、中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以镇区为中心,于庄、坡于为副中心,形成乡域的辣椒种植、农副产品加工和高效农业种植基地。

3、西部经济区:区域范围包括桂店、万寨、云庄、万庄等村庄,该区以云庄为中心,以板材加工、土豆及菜花种植为主导产业,形成乡域西部的建材加工及蔬菜种植基地。

第三章 乡域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5年 全乡总人口为4.03万人,镇区人口为0.8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1.09%;

2030年 全乡总人口为3.62万人,镇区人口为1.3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26%。

第十五条 乡域迁村并点规划 厉庄乡迁村并点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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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行政村 厉庄乡政府 自然村 十里铺、前后厉庄、厉庄 张庙 黄庄 张庙、黄堂、五里铺 魏庄 安王庄 安庄、王庄 大于庄 大于庄 云庄 东付庄 西付庄 康庄 云庄 东付庄 西付庄 坡于 坡于 犁掩庄 楚庄 犁掩庄、东毛庄 西毛庄、张小楼 刘庄 东巨岗 西巨岗 刘庄、沈铺村 东巨岗 西巨岗 后马 马庄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合并组建 合并组建 西毛庄、张小楼迁入刘庄 东西巨岗合并为巨岗村 前牛、后牛、前马迁入后马庄 东谢李、西谢里迁入范庄 姜庄、王庄、罗庄、张芳堂、前桂店迁入桂店 桂店 范庄 马庄 巨岗 刘庄 保留发展型 迁建型 楚庄、犁掩庄、东毛庄迁入坡于 坡于 迁建型 保留发展型 保留发展型 迁建型 保留发展型 迁建型 东付庄、西付庄迁入云庄 云庄 康庄迁入大于庄 大于庄 城镇化改造村庄 十里铺、前后厉庄、黄庄、张庙、黄堂、五里铺并入镇区 魏庄迁入安王庄 安王庄 整合类型 迁并方向 规划 规划居民点 中心镇区 前牛、后牛、前马庄 迁建型 范庄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范庄 东谢李、西谢里 后桂店 姜庄、王庄、罗庄、桂店 张芳堂、前桂店 5

大代庄、小代庄、洪山庙、刘铜庄 万庄 万庄 靳岗 靳岗 小于庄 双楼 双楼 邵庄、木掀张 毛李 毛李 车庄、田堂 前塔湾 后塔湾、杨庄、大安塔湾 前柏岗 庄 前柏岗 后柏岗 后柏岗 昌庄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控制发展型 迁建型 邵庄、木掀张迁入双楼 车庄、田堂迁入毛李 后塔湾、杨庄、大安庄迁入前塔湾 前柏岗、昌庄迁入后柏岗 柏岗 塔湾 毛李 双楼 迁建型 大代庄、小代庄、万庄 洪山庙、刘铜庄迁入万庄 小于庄迁入靳岗 靳岗 第十六条 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规划将厉庄乡村镇等级结构划分为三级: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中心镇区:厉庄乡政府所在地,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心村:包括云庄、于庄、坡于、塔湾四个中心村。

基层村:包括刘庄、巨岗、马庄、范庄、万寨、桂店、万庄、靳岗、双楼、毛李、安王庄、柏岗等十二个基层村。

厉庄乡镇村体系等级结构表 职能等级 中心镇区 个数 名称 人口规模建设用人均建设用地(人) 地规模(㎡/人) (ha) 13500 乡域所有行政村 162.40 120 辐射的基层村 1 厉庄中心镇区 6

中心村 4 基层村 12 双楼、安王庄、柏岗、毛李 塔湾 刘庄、范庄、巨岗 大于庄 马庄、万寨、桂店、付庄、万庄 云庄 靳岗 坡于 - 刘庄 - 巨岗 - 马庄 - 范庄 - 桂店 - 万庄 - 靳岗 双楼 毛李 安王庄 柏岗 万寨 2550 2100 2550 2800 1000 1500 900 600 1300 1000 800 900 1300 1200 1300 900 30.6 25.2 30.6 33.6 12 18 10.8 7.2 15.6 12 9.6 10.8 15.6 14.4 15.6 10.8 434.8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 - - - - 合计 36200 第十七条 镇村体系职能结构 厉庄乡镇村体系职能结构表

序号 1 2 厉庄镇区 于庄、坡于 塔湾 云庄 万庄 靳岗、毛李 付庄、柏岗 中心镇区 中心村 中心村 中心村 基层村 基层村 基层村 综合型 农业型 农业型 农工型 农业型 农业型 农业型 农业型 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业 辣椒等蔬菜种植业 高效农业 建材加工 土豆、菜花等蔬菜种植业 辣椒、芹菜等蔬菜种植业 养兔、养牛等特色养殖业。 高效农业 村镇名称 职能等级 职能类型 主要特色行业 3 4 5 6 西巨岗、东巨岗、范庄、基层村 马庄、万寨、桂店、刘庄、犁掩庄、双楼、安王庄 7

第十八条 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镇村体系为“一个中心、四个次中心,四个空间发展轴”空间放射状结构。 “一主”:中心镇区;

“四次”:于庄、坡于、塔湾、云庄; “四轴”:S218、S326、S325、X016 第十九条 空间管制规划

规划将厉庄乡乡域空间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1、适宜建设区 (1)范围

适宜建设区是建设条件较好、予以鼓励建设和优先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村庄等规划建设引导区。

(2)管制要求

此区为重点完善各类配套设施,积极引导人口向适建区集中居住和就业;适建区应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不得随意突破规划范围;在该区内建设要适当提高建设强度,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2、限制建设区 (1)范围

主要包括规划确定为搬迁村庄的建设用地及一般农田用地。 (2)管制要求

限建区要科学合理地调控开发建设行为,严格控制开发建设规模和建设强度,节约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3、禁止建设区 (1)范围

乡域范围内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景观的场所和空间,主要包括:1)乡域内重要河流(涡河、惠贾河和孙城河)周围30米的绝对生态控制区; 2)乡域基本农田;3)地下水源核心区;4)高速公路沿线生态防护区。

(2)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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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区禁止任何与安全和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服从国家规定。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林生产活动不得污染水源,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农药、肥料,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禁止堆置、存放和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排放废水及其它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建设项目和设置新的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污水。乡域基本农田:该区主要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控制各项建设活动,保持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良性循环。高速公路两侧防护控制林带内禁止建设与公路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第二十条 乡域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将S326道路等级改造为一级。新修一条安王至刘庄的乡道,加强各中心村的联系。

第二十一条 乡域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继续沿用110kv变电站,以保障本乡域生产和生活正常用电。 保留并完善乡域内的主要电力路线,强化居民点电力需求,保证本乡的经济支柱良好快速的发展。同时乡域内35kV以上的电力线两侧各留出至少10米宽的高压保护走廊带,在走廊宽度内禁止修建筑物。10kV配电线路,应结合镇村道路进行布置,采用电杆方式沿道路架空布设。

第二十二条 乡域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针对镇区建设的发展和布局,以及镇村体系规划布局,完善乡域邮电通讯网,改善邮电通讯业的软硬件设施。规划完善镇区电信所和邮政所,完善建设邮政代办点,扩大电话普及率和有线电视覆盖率。

第二十三条 乡域公建设施规划

公建设施规划包括:文化、科技、体育、行政办公、教育、医疗保健、商业金融等方面。

1、行政管理设施:规划集中设置镇区行政管理机构,将土管所、税务所、工商所、派出所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均设置在乡政府内,完善行政管理职能;结合居住组团规划两处居委会用地。其他各个中心村、基层村均设村委会。规划行政管理设施用地指标约为1300㎡/每千人。

2、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在厉庄乡镇区建设包括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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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馆、科技活动馆、敬老院等。其他各个中心村、基层村均设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文化设施用地指标约为1800㎡/每千人。

3、医疗保健设施:规划将中心卫生院在原址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乡域各个中心村设置卫生服务中心,基层村设置卫生所,各级卫生体系之间建立医疗通讯联系。规划医疗保健设施用地指标约为500㎡/每千人。

4、教育设施:规划全乡共设置中学一所,位于中心镇区;规划将厉庄小学迁入镇区,保留塔湾小学、安王庄小学、于庄小学、坡于小学、云庄小学,将犁掩庄小学并入坡于小学,将万寨小学、马庄小学、桂店小学、柏岗小学改为小学教学点,取消毛李小学,共设置6所小学和4所小学教学点;规划在镇区、中心村及基层村设置幼儿园。规划教育设施用地指标约为1900㎡/千人。

5、商业金融设施:规划完善镇区商业金融设施,并结合主要街道布置商业金融网点。在各个中心村设置商业设施,基层村均设日杂店和蔬菜市场。规划商业设施用地指标约为4000㎡/千人。

6、集贸设施:规划在镇区设一处集贸市场,在塔湾和云庄设置蔬菜专业批发市场。

各级城镇公共设施配置表

类 别 项目 1.人民政府、派出所 2.法庭 3.建设土地管理机构 4.工商、税务所 行政管理 5.粮管站 6.农林、水、电管理机构 7.计生办 8.居委会、村委会 9.交通管理站 1.专科院校 教育机构 2.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3.初级中学 4.小学 10

中心镇区 ● ○ ● ● ● ● ● ● ○ ○ ● ● ●

中心村 — — — — — — — ● — — — ○ ● 基层村 — — — — — — — ● — — — ○ ○

5.幼儿园、托儿所 1.文化站(室、中心) 2.影剧院 文体科技 3.体育运动场 4.科技馆 5.养老院 6.图书馆 1.卫生院 医疗保健 2.卫生所(室) 3.防疫、保健站 4.计划生育指导站 1.百货店 2.食品站 3.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店 4.粮店 5.煤店、液化气站 6.药店 商业金融 7.书店 8.银行、信用社、保险 9.饭店、饮食店、小吃店 10.旅游,招待所 11.理发、浴池、洗涤店 12.照像馆 13.综合修理、加工收购店 1.粮油、土特产市场 2.蔬菜、副食市场 集贸设施 3.百货市场 4.燃料、建材、生产资料市场 5.畜禽、肉类市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示必设;○表示可设可不设;—表示不必设。 第二十四条 乡域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保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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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利用沼气、煤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积极进行炉灶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

2、水体环保规划

(1)规划乡域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2)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力度,严禁无节制大规模的私自开采地下水。 (3)在农田和主要河流之间设立生态防护隔离带,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种植;加强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

3、固体废弃物环保规划

完善乡域各个居民点环卫设施,实施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处理,集中设置沼气池。

第二十五条 乡域环卫工程规划

(1)在厉庄乡镇区设立环卫站,组建环卫队伍,配备环卫职工75人左右。 (2)环卫车按10000人/台的指标配备,需要4台。

(3)公共厕所:结合各公共绿地建设,靠近居民点内部主要道路布置水冲式厕所,具体指标为主要繁华街道300m-500m一座,一般街道750-1000m一座,每座用地不小于80㎡。

(4)垃圾收集站点:规划在居民区中必须配备垃圾箱(桶),平均每60-80户设一个点。

(5)垃圾处理厂:规划与县城共享垃圾处理厂。

(6)垃圾中转站:规划在镇区和村庄建设垃圾中转站,占地100-200㎡。 第二十六条 乡域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乡域范围内的消防规划主要包括: (1)设立消防站

在镇区设置一座小型消防站,服从消防系统的指挥和调遣。 (2)建立兼职消防队伍

在云庄、于庄、坡于、塔湾等中心村设立义务消防联队。 (3)消防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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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乡域的河流为消防取水点,镇区及村庄的道路上按120m间距设置消火栓,街坊内最小给水管径不应小于DN100。

镇区及村庄的街坊内应留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最小宽度为4米。 2、防洪规划

规划涡河、惠贾渠及孙城河防洪标准按照20年一遇设防。 3、抗震防灾规划

规划重要工程设施按七级抗震强度进行建设,一般建筑按六级抗震强度进行建设。

规划的道路、旷地、绿地、基础设施系统及生命线系统,在建设时均应考虑震时的疏散、避震、救灾时使用,平震结合。

规划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医疗、粮食、水利等生命线工程及设施,制定出抗震防灾规划和应急救灾措施,严格执行。

规划对有次生灾害发生隐患的单位和设施要严格定点加强管理,防止地震时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七条 城镇性质

厉庄乡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支柱产业的农业基

地型一般镇。

第二十八条 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的镇区规模:

近期,人口规模为8500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10.5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0.08㎡;

远期,人口规模为13500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61.8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9.85

㎡。

第五章 镇区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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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用地发展方向

镇区建设用地以现状为基础,以S218为轴线向两侧拓展为主,以东西向主干道两侧拓展为辅。

第三十条 总体结构布局

规划总体结构布局为“一心、一带、两轴、四片区”。 一心——以乡政府为中心,形成镇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一带——以惠贾渠为依托,形成镇区的景观带。 两轴——以S218为主轴和以东西向主干道为次轴。 四片区——规划形成三个居住组团和一个工业组团。 第三十一条 总各个功能用地规划布置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以向北发展为主,向东西发展为辅。

镇区居住用地形成三个居住组团。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76.46ha,比重47.25%,人均56.63m2。

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31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15.64%,人均18.75m2。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将乡政府、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计生办集中办公,并结合居住组团设置两处居委会。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面积总计3.1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34%。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保留镇区中学;规划将厉庄小学搬入镇区,并在镇区的北部另布置一处小学。规划两处幼儿园。教育机构用地总计为6.38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4.72%。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在镇区中部乡政府南面设置一处文化活动用地,用于镇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之家等)建设,在乡政府的北面建设一处体育场,沿水渠建设在镇区中部建设敬老院,并结合各个居住组团设置小型的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文体科技用地总计为5.16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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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用地:保留原乡中心卫生院,扩大建设规模。医疗保健用地面积总计1.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16%。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商业区,使商业成片集中发展,并沿东西向主干道设置沿街商业。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计7.4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5.52%。

集贸市场用地: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集贸市场。集贸市场用地1.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97%。

3、生产设施用地

规划在镇区南部设生产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1.27公顷。 4、仓储用地

结合镇区生产设施用地规划一处仓储用地。镇区仓储用地合计0.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31%。

5、对外交通用地

镇区对外交通用地主要是经过镇区的S218路段,规划保留镇区客运站。对外交通用地合计5.8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67%。

6、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在镇区中部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政府设置一处市民广场,在镇区北部工业组团内和镇区东部沿街商业区各设置一处停车场。道路广场用地合计33.3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5.89%。

第六章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二条:规划镇区道路网形成 “一纵一横”的主干路结构,与次干道和支路构成整个道路系统。

第三十三条 规划将镇区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a、过境交通

红线宽度32米,路面宽度为2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3.0米+4.0米+1.0米+16.0米+1.0米+4.0米+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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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干路

红线宽度24米,路面宽度为1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4.0米+16.0米+4.0米”

c、次干道

红线宽度18米,路面宽度为12米,道路横断面形式:“3.0米+12.0米+3.0米”

d、支路

红线宽度10米,路面宽度为6米,道路横断面形式:“2.0米+6米+2.0米”

e、道路网密度

规划道路总长度为14.50 km,路网密度8.95km/km2。 第三十四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停车场:规划在镇区中心设置一处停车场,占地面积0.19ha。 加油站:规划镇区南部设置一处加油站。

第七章 镇区给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五条 规划镇区用水继续由靳岗水厂供水。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 2030年镇区预测总用水量为6984m3/d。

第三十六条 本次规划给水系统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绿化统一的给水系统,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24米,消防时控制点自由水头不低于15米。

输、配水主要管线沿规划道路敷设,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南侧,近期环状与枝状供水相结合,远期实现环状供水。管径分为三级,给水主管管径为DN200、给水次管管径DN150、给水支管管径DN100。

消防给水采用与生活给水同一管网供给。沿路设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 m。

第三十七条 在给水设施、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5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蓄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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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规划排水管采取雨污分流制,管道的铺设采用枝状的形式。污水管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东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北侧。管径分为三级,污水主管管径为d800、污水次管管径d600、污水支管管径d400。雨水管管线位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和东西向道路的南侧。管径分为两级,雨水主管管径为d600、污水次管管径d400。

第三十九条 规划镇区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第八章 镇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四十条 预测厉庄乡镇区远期最大用电负荷2.30万KW,预测年用电量为9200万KWH。

第四十一条 规划从110KV变电站引出的10KV电力线。规划设置5处变压器,形成支状供电。

第四十二条 规划固定市话达到35部/百人;市话量为4725部。

第九章 镇区环卫设施规划

第四十三条 环卫设施

1、规划厉庄乡镇区配置环卫职工32人左右。 2、规划镇区配置一台环卫车。

3、公共厕所:结合绿地及商业活动中心布置,规划共设置5处,每座用地不小于80㎡。

4、垃圾收集站点: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在居民区中必须配备垃圾箱(桶),平均每60-80户设一个点。

5、垃圾中转站:规划在镇区东部设置一处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的面积约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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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镇区景观绿地规划

第四十四条 总体构思

1、以镇区周边自然环境为背景,以惠贾渠为生态景观带,并以省道218和东西向的主干道为镇区绿色走廊,构成镇区绿色框架系统,结合总体用地布局,在镇区设置一处中心景观和三处景观节点,形成镇区的绿地景观系统。

2、运用与当地环境相融合的建筑形式建设镇区,营造镇区人文景观。 第四十五条 景观规划布局

规划“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带、一心、两轴、三点”的结构 “一带” 沿惠贾渠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一心”规划在镇区中部设置的景观中心。

“两轴”以S218形成的南北向景观主轴和以东西向主干道形成的景观次轴。

“三点”规划结合两个居住片区和南部水域设置的景观节点。

第十一章 防灾减灾规划

第四十六条 消防规划

规划在镇区西部设置一处消防站,占地1500m2。

规划将镇区分别为甲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和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

甲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重要的行政机关、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工厂、仓储、学校、医院和一些主要的基础设施如电力、通讯等;

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商业门面房等; 丙类消防安全保护区为一些火灾危险性小的居民住宅区等。 第四十七条 防洪工程规划

规划对流经镇区的惠贾河统一设防,加强镇区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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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排除洪水。

第十二章 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区划分标准 1、一类环境保护区。

包括:行政区、疗养区、文教区、居住区等综合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音昼间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

2、二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商住混合区及工业及仓储区的综合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音昼间小于60dB(A),夜间小于50dB(A)。

第十三章 镇区“四线”控制规划

第四十九条 道路红线控制规划

1、本规划区涉及的“红线”包括:主干道、次干道的道路红线以及过境交通穿过镇区路段。支路红线为引导性指标,可根据实施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后做适当调整。

2、红线的控制要点

(1)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按照规划实行统一的城镇道路断面,以保障城镇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五十条 黄线控制规划

1、“黄线”在本次规划内主要控制城镇内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变压器、垃圾中转站、消防站、环卫站等

2、黄线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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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线控制范围内用地的使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他建设,以保证城镇基础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十一条 绿线控制规划

规划涉及的绿线控制包括:镇区公共绿地、过境交通的防护绿地。 要严格保护位于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化植被,加强绿化尚未覆盖地区的绿化工作。在绿线控制范围内,允许安排与绿地功能相关的设施,严禁开展与绿化用地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位于绿线范围内与绿化功能无关的企业单位、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等,应逐步迁出绿线控制范围。

第五十二条 蓝线控制规划

规划涉及的蓝线控制包括:惠贾渠等水域两边控制线。 2、蓝线控制要求

(1)原则上不改变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2)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不得设置防洪排涝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三条 建设期限与建设用地规模 1、近期规划期限:2010-2015年。

2、近期期末人口为8500人,建设用地规模110.5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0.08㎡。

第五十四条 以镇区建成区为基础向东西两侧扩展。

第五十五条 近期主要进行对镇区东部老镇区进行整治,北部沿惠贾渠居住区建设,公用设施的启动建设,对生活居住组团内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调整局部地段的用地功能。

第五十六条 道路建设将进行先导性建设与控制,形成联系方便的主干道路(网络)。加强对主次干道路的亮化;并实施镇区背街小巷硬化,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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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配合新区建设和旧区整理、与建设生态型小镇区的目标结合起来,重视对按规划布局的公共绿地、居民休闲开敞空间等的建设。

第五十八条 尽快完成污水统一收集,进行排水管的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使镇区供排系统成为一个统一体系,形成一个供排水网络。规划建设消防站和完善给水设施。

第五十九条 加快完善电力电信网络,推进镇区用电和信息网络的建设。 第六十条 加快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和公厕等项目的建设进度。

第十五章 规划的管理与实施

第六十一条 严格按批准的规划执行。编制完成的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更改。

第六十二条 镇区建设本着近期建设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执行规划的过程中,要制定分区实现步骤,实施先建设后拆迁、滚动开发,稳步发展。

第六十三条 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加强城镇建设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控制管理。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划经厉庄乡人大常委会通过,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政府指导乡域镇村体系结构调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乡域发展宏观调控的决策依据。本规划指导全乡总体规划的编制,乡域内村庄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划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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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建设用地平衡表(2010年)

类别代号 C C1 C2 C3 C4 C5 R S S1 T U U3 W M 建设用地面积 E 总计 用地名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教育机构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 医疗保健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居住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工程设施用地 防灾工程用地 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其他用地 面积(ha) 6.89 比例(%) 23.06 4.81 12.80 1.41 1.61 2.43 135.85 42.82 42.82 0.17 0.27 0.27 0.77 30.86 233.81 人均(㎡) 12.47 2.60 6.92 0.76 0.87 1.31 73.46 23.15 23.15 0.09 0.15 0.15 0.42 16.69 126.43 1.44 3.83 0.42 0.48 0.73 40.61 12.80 12.80 0.05 0.08 0.08 0.23 9.23 69.89 23.94 93.83 注:现状人口按5528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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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设用地平衡表(2015年)

类别代号 C C1 C2 C3 C4 C5 C6 G G1 G2 R S S1 S2 T U U1 U2 U3 W M 建设用地面积 E 总计 用地名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教育机构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 医疗保健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集贸市场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居住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工程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环卫设施用地 防灾工程用地 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其他用地 面积(ha) 21.95 3.16 6.38 3.10 1.57 6.16 1.58 9.83 8.20 1.63 53.95 19.44 17.87 1.57 0.15 0.79 0.40 0.23 0.16 0.42 4.04 110.57 3.94 114.51 比例(%) 19.85 2.86 5.77 2.81 1.42 5.57 1.43 8.89 7.41 1.48 48.79 17.59 16.16 1.42 0.13 0.71 0.36 0.21 0.14 0.38 3.66 100.00 人均(㎡) 25.82 3.72 7.50 3.65 1.85 7.25 1.85 11.56 9.64 1.92 63.47 22.88 21.02 1.85 0.17 0.93 0.47 0.27 0.19 0.49 4.76 130.08

注:近期规划人口按850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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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

类别代号 C C1 C2 C3 C4 C5 C6 G G1 G2 R S S1 S2 T U U1 U2 U3 W 用地名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教育机构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 医疗保健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集贸市场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居住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工程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环卫设施用地 防灾工程用地 仓储用地 面积(ha) 25.31 3.16 6.38 5.16 1.57 7.46 1.58 12.46 10.57 1.89 76.46 34.96 33.38 1.57 0.15 0.79 0.40 0.23 0.16 0.42 11.27 161.80 5.01 166.81 比例(%) 15.64 1.95 3.94 3.19 0.97 4.61 0.97 7.70 6.53 1.17 47.25 21.61 20.63 0.97 0.09 0.49 0.25 0.14 0.10 0.26 6.97 100.00 人均(㎡) 18.75 2.34 4.72 3.83 1.16 5.52 1.17 9.23 7.83 1.40 56.63 25.89 24.73 1.17 0.11 0.58 0.29 0.17 0.12 0.31 8.35 119.85

M 建设用地面积 E 总计 工业用地 其他用地 注:规划期末总人口按1350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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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y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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