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信托-百瑞宝盈202号项目

更新时间:2024-06-19 14: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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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001》信托项目简介 百瑞信托-百瑞宝盈2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类型 信托规模 受托人 起购金额 预期年收益率 信托期限 集合信托 45000万元 百瑞信托 100万元 总预期收益率:≥15%/年 2+1年 信托资金以增资方式入股郑州黄河大观有限公司的下属项目公司河南瀚海置业有限公司,资金运用于瀚海系列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并通过项目公司分红、清算,或黄河大观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或收购项目公司非现金资产等方式获取投资收益并实现投资退出。 募集期收益:6%/年 过渡期收益:12%/年 非过渡期内的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基础预期收益+浮动预期收益 基础预期收益:12%/年; 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分配:每年12月20日为基础收益分配日,10个工作日内分配至账户; 浮动预期收益:≥3%/年;于信托计划终止时一次性分配。 优先受益人浮动收益=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信托计划投资年净收益率-12%)×50%×信托计划投资期的实际天数÷365 信托计划最低净收益率为18%,则浮动预期收益最低为:3% 总预期收益率:≥15%/年 信托计划投资期间,信托计划资金可以债权方式运用(包括贷款给黄河大观下属公司,运用于符合监管条件的项目),该种情况下:债权年利率不低于18%,如贷款给黄河大观下属公司的,由黄河大观为其下属公司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资金用途 投资运用方式

1、收益保证承诺: (1)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基础收益、过渡期收益时未达到12%/年时,均由黄河大观补足。 (2)信托计划以非正常清算方式退出项目公司的,黄河大观承诺根据基金投资期限,以不低于20%/年的溢价率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截至2012年3月份,黄河大观资产约271,465万元,净资产约173,195万元;) 2、黄河大观实际控制人李伟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黄河大观以其持有的剩余瀚海置业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 万元)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黄河大观应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 个月内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否则受托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拟投资项目预计实现总销售收入46亿,实现目标利润15亿。 黄河路“瀚海?璞丽”项目:位于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27.06亩,总建筑面积163,148.23㎡:地上总建筑面积122,581㎡、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0,567.23㎡。项目特邀请全球十大前卫设计建筑师之一;曾荣获无数国际设计奖的美国设计师—王弄极先生为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开始施工时间为2012年底;计划竣工备案时间为2014年底。预计总收入182,679万元,目标实现利润65,657万元。 文化路“瀚海?北金”项目:位于北环和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南邻煤炭医院,东邻东风渠,占地19.2亩。总建筑面积142,995.5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3,222.4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9,773.14㎡。由美国设计师—王弄极先生为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开始施工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备案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预计总收入154,593万元,目标利润47,884万元。(四证齐全) 北环“瀚海?泰苑”项目:位于北环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西邻天伦水晶城项目,占地57.7亩。总建筑面积177,105.5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8,210.89㎡、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8,894.68㎡。项目开始施工时间2011年10月,计划竣工备案时间为2013年12月。预计总收入122,277万元,目标利润38,103万元。(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合作对象综合实力较强 本信托计划的合作对象黄河大观为省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截至2012年3月份,黄河大观资产约271,465万元,净资产约173,195万元,具备较强的规模实力和较高的区域市场占有率。 2. 信托计划结构化设计 信托计划设置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为提高信托计划投资人安全,黄河大观以其所持有的目标项目公司50%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加入信托计划,担任一般受益人。且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其本金和基础收益由一般受益人提供保保证承诺方式 投资项目说明 综合评价

障,因此,优先受益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小,符合优先保护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的要求。 3.受托人主动管理参与投资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承担信托计划投资的投资决策、利益分配等重要职责。同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计划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长和财务主管,参与项目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和财务监控。 4.黄河大观承诺 黄河大观对受益人获得基础收益以及在非正常清算条件下溢价收购信托持有的股权作出承诺。 5.信托计划超额收益分成 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和受托人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享有信托计划超额部分的收益。 6. 绝对控股项目公司 信托实施投资后,受托人对项目公司绝对控股,能够有效的防范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发生。 本信托计划符合当前监管部门对于房地产信托投资的政策导向,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信托计划对受益人设置了多重风险保障,风险控制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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