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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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公司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方针。

第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 (一)内部管理:

1、零死亡事故;

2、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率100%;

3、部门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合格率100%;

4、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

(二)工程管理: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杜绝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伤亡事故、避免较大等级以上事故、防止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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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总工程师、质量安全总监任副主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负责对公司的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任由质量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组员由质量安全监察部、建设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质量安全监察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 建设分公司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工程建设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各工程部分别配备若干名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组长由质量安全总监担任,组员由各部部门领导,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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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质量安全总监是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公司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年与公司主要领导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含负有管理职能的基层管理人员),是本岗位管理的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岗位职责在落实管理工作责任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根据不同季节、节日、不同施工内容进行综合性或专业性安全检查。建设分公司应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综合管理部应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办公区域的综合安全检查,检查时间一般为每月的中下旬;质量安全监察部、建设分公司等工程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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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应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编写检查情况总结。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由质量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写检查情况通报。建设分公司或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分别由建设分公司和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写当月的检查情况通报。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依据:国家、行业、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合同文件;公司印发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实行边查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按“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期限)原则整改,隐患未消除前,应要求施工、监理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停止施工,经整改,隐患消除后才能复工。

第十九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或不按规范、标准、设计施工的,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新聘用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转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签名记录。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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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形势、规章制度、有关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事故案例等,具体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一般一年不少于一天,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质量安全监察部配合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持各种资格证人员的培训、考证及继续教育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六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一)内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

1、办公区域安全设施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开支; 2、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等劳动保护开支;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支; 4、安全先进奖励开支等。

(二)内部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保障。由综合管理部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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