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11
更新时间:2024-03-21 19:5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保险法规》是保险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目前规范我国保险市场的各种法规,包括保险法、海商法等单行法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各种规定;并结合各种典型案例,揭示保险法如何规范保险实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通过《保险法规》这门课程的教学,可以让学生了解现行保险业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今后保险法的发展趋向,自觉地培养起保险法律意识,从而在今后的从业过程中自主地按法律法规办事。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对《保险法规》课程的学习,主要让学生熟悉《保险法》的条款,有助理解其他课程的内容。 (二)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的开设一般是学生在学习了《保险概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专业基础课程之后,对保险有了较为基础性的认识之后。为今后学习《保险中介》、《保险经营管理学》、《再保险》等课程打下基础,也有助于加深对一些基础课程的了解。 (三)本课程的教学要求
本课程的显著特征是和保险的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理论性和实践性强。在教学应注重保险法的实践性和实务性。保险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保险法理论与实务联系密切,保险法理论的发展又往往促进对保险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结合大量的案例分析。
三、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1、学习本课程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保险学、法律基础等方面的知识。所以,本课程一般应设置在第四个学期。
2、由于本课程与本专业的《保险概论》、《财产保险》等课程有着纵向联系。因此,在讲课时,应注意知识点的串联,并从本课程的角度去阐述。
3、本课程需要学生能够在教学指导、安排下,自学其中部分内容。 4、本课程需要学生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学会案例分析,以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
四、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学生总评成绩中,包括30%的平时成绩,与70%的期末考试成绩;其中,平时成绩主要参考学生期中作业与平时作业表现,期末成绩为考试成绩。
保险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保险法
适用专业:保险实务、医疗保险 1、前言 1.1课程的性质
该课程是保险实务专业和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对实际保险案例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它要以保险基础理论与实务课程的学习为基础,也是进一步学习人身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实务课程的基础。
1.2设计思路
该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来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并发展职业能力。本课程包括保险合同基本条款、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几个学习项目,这些案例是以保险合同原则及分类为线索来设计的。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案例分析和处理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相关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每个项目的学习都以典型案例为中心整合理论与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学过程中,要通过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等多种途径,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等形式,充分开发学习资源,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教
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建议本课程的课时为54课时。
2、课程目标
通过典型案例引领保险法的各个知识点及案件处理的各个操作环节,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法的基本法律规定、案件的处理流程、诉讼基本程序等相关知识,初步具备从事保险企业客户服务、理赔、法务的工作能力,拥有守信、善于沟通、工作细致的品质,具备思维缜密、逻辑严谨的工作特质,为发展专业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职业能力目标:
? 能根据法规对实际保险案例进行独立分析 ? 能明确清晰地阐述对案例的见解和观点 ? 能掌握法律条文在实践运用中的自由度 ? 能合理地处理并化解简单的保险纠纷 ? 能进行简单的保险案件起诉和应诉 3、课程内容和要求 序号 1 工作任务 保险合同基本原理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 2、案例分析掌握保险合同的成立 3、案例分析掌握保险合同的效力 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 活动设计 1、对给定案例分组讨论 2、案例辩论 3、案例分析 2 保险合同基本原则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掌握最大诚信原则 2、案例分析掌握保险利益原则 3、案例分析掌握近因1、对给定案例分组讨论 2、案例辩论 6 参考课时 3 原则 4、案例分析掌握补偿原则 3 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掌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2、案例分析掌握保险人的订约说明义务 3、案例分析掌握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4、案例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和施救义务 5、案例分析掌握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6、案例分析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4 财产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掌握财产保险保险利益 2、案例分析掌握物上代位 3、案例分析掌握权利代位 4、案例分析掌握重复保险 5 人身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掌握人身保险保险利益 2、案例分析掌握受益人规定 3、案例分析掌握合同3、案例分析 1、对给定案例分组讨论 2、案例辩论 3、撰写起诉状 12 1、对给定案例分组讨论 2、案例辩论 3、撰写起诉状 9 1、对给定案例分组讨论 2、案例辩论 9 中止与复效条款 4、案例分析掌握现金价值的相关条款 5、案例分析掌握自杀条款 6 保险合同纠纷处理实务 1、根据案例撰写法律意见书 3、撰写答辩状 1、给定案例,分15 2、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组讨论形成化解简易保险合同纠纷 案例分析结3、掌握一般的起诉和论,提炼形应诉实务 成法律意见书 2、模拟保险企业保险纠纷处理场景 3、模拟法庭 总课时 54 4、实施建议 4.1教材编写
(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
(2)教材应充分体现案例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
(3)教材通过录像、动态流程图、实际案例、情景模拟和课后拓展作业等多种手段,采用案例与流程相结合的方式来组织编写,使学生在各种活动中掌握保险法的基本职业能力。
(4)教材应突出实用性,应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纯粹的技能操作;同时要具有前瞻性,应将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及实际业务操作中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及时纳人其中。
(5)教材应以学生为本,文字表述要简明扼要,内容展现应图文井茂、突出重点,重在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教材中的活动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 4. 2教学建议
(1)应加强对学生实际职业能力的培养,强化案例教学或情景教学,注重以任务引领型案例或项目诱发学生兴趣,使学生在场景或项目活动中了解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工作方法,具备从事保险法相关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
(2)应以学生为本,注重“教”与“学”的互动。通过选用典型活动项目,由教师提出要求或做出示范,组织学生进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掌握本课程的职业能力。
(3)应注重职业情景的创设,以挂图、多媒体、录像、场景布置等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综合职业能力。
(4)教师必须重视实践,更新观念,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新模式,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积极引导学生提升职业素养,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4. 3教学评价
(1)突出形成性评价,结合课堂提间、业务操作、课后作业、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
(2)强调目标评价。
(3)强调课程结束后总结性评价,结合案例分析、成果展示等手段,注重考核学生所拥有的综合职业能力及水平。
(4)建议在教学中分任务模块评分,课程结束时进行综合模块考核。 各任务模块可参照下表进行评价: 序号 任务模块 评价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结果评价对保险合评价方式 形成性评价 评价分值 10 1 保险合同基本原理案例分析 保险合2 同基本原则案例分析 保险合3 同基本条款案例分析 财4 产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人5 身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案6 件处理实务 7 综合评价 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 总结性评价 通过案例分析结果评价对保险合同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 形成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 15 通过案例分析结果评价对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掌握程度 形成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 15 通过案例分析结果评价对财产保险合同的掌握程度 形成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 10 通过案例分析结果评价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掌握程度 形成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 10 评价学生处理保险纠纷的能力 形成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 20 评价学生对保险合同知识的掌握和处理保险纠纷的能力 合 计 总结性评价 20 100 说明:
(1)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各类作业情况进行的评价;总结性评价,是在教学模块结束时,对学生综合技能情况的评价。若模块考评中同时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时,建议采用3: 7的方式记分。
(2)本课程按百分制考评,60分为合格。 4. 4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挂图、幻灯片、投影片、录像带、视听光盘等多媒体资源,搭建起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同时联合各校开发多媒体课件,努力实现跨校多媒体资源的共享。
(2)注重仿真软件的开发利用,让学生置身于网络实习平台中,积极自主地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为学生提高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基本职业能力提供有效途径。
(3)搭建产学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企业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井在合作中关注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4)积极利用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各大网站等网络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5)利用保险开放式实验实训中心,将教学与培训合一、教学与实训合一,满足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5.其他说明
本课程教学标准适用于高等职业学校医疗保险专业(三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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