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积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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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积分细则

一、学历、任职年限、业绩证书。(50分)

按照局定积分办法积分,严格审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

二、德、能、勤、绩四项积分。(100分)

德:(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法治教,为人师表(10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记0分;有严重体罚学生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记0分;有收授学生及家长财物现象的扣3-5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扣1-2分;有不积极参加教育活动或服务中心工作不力现象的扣1-2分;不能与广大教师打成一片闹个人主义者扣1-2分。

能:(15分)能够胜任七、八、九年级教学工作且担任过中三教学工作者积15分;未担任过中三教学工作者扣2分;担任过中三教学但因本科成绩太低影响学生总成绩提高者扣2分;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现象的扣2分。

勤:(15分)按出勤表积分,出满勤,干满点15分,有请假旷工现象者,按比例积分,对学校分配的非教学性工作不积极主动,漫不经心,不负责任,怕吃苦,不协作者扣1-3分。

绩:(60分)依据中心校近三学年教学成绩表积分排名,第一名60分,其它按比例记分。

三、按照一、二款积分办法积分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公示,让每一个教师都知道,如有异议及时向中心校提出。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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