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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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财务管理................................................................................................................................... 1

支票管理制度 ................................................................................................................... 1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 1

财务审批制度 ................................................................................................................... 2

发票管理制度 ................................................................................................................... 2

预算管理制度 ................................................................................................................... 3

借款管理规定 ................................................................................................................... 4

财务控制制度 ................................................................................................................... 5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7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7

收入管理规定 ................................................................................................................... 9

成本控制制度 ................................................................................................................... 9

内部稽查制度 ................................................................................................................. 11

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 12

会计核算处理规定 ......................................................................................................... 14

资产盘点制度 ................................................................................................................. 15

物价管理制度 ................................................................................................................. 15

应收款管理规定 ............................................................................................................. 16

账款催收管理办法 ......................................................................................................... 17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 17

呆账管理办法 ................................................................................................................. 18

预缴金管理规定 ............................................................................................................. 19

财务电子信息化制度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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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支票管理制度

1. 业务人员到财务科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2. 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

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3. 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

白支票、空头支票。

4. 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5. 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务科办理入帐手续。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

务科主办会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2. 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

3. 因特殊业务需要应支付备用金,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4.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5. 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

现金。

6. 现金收支范围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差旅费;采

购办 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备用金;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7. 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8. 财务科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9.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

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帐、私设小金库。

10.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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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制度

1. 公司和医院所有收款业务,无需经领导审批,公司和医院财务部门均可入帐。

2. 公司和医院所有付款业务,必须经领导审批后,财务才能支付入帐。具体审批权限:

1) 医院院长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经营业务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

B. 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夜班费用;

C. 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款;

D. 医院上缴的各项税款;

E. 收费处定额备用金、驾驶员定额备用金、零星采购借款;

F. 其他经总经理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2)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经营业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

B. 支付员工年薪报酬;

C. 公司(医院)内部员工个人(除院长审批权限e款规定)借款;

D. 其他经董事长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3)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

A. 单张票据或单笔业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B. 外单位或个人向公司(医院)各类借款;

C. 其他经董事会书面授权的项目或超限额审批权限。

3.审批责任

1) 审批人及经办人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签批人对所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

性负责。

2) 审批人员在履行审批权限时,应遵守有关财经制度,秉公办事,对所审批事项

负责。

4.事后监督

医院财务科应配合集团公司计财部对医院各项财务核算定期监督检查,并对费用性成本和资本性成本进行定期汇审,汇总检查结果及处理建议,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医院院长、计划财务部。

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发票:医院根据业务需要,向财政机关申请购领的发票,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的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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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其他非经营性收款收据。为有效加强对发票的监控,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1.发票的购领:

由财务科提出申购发票的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指定人员到所属单位财政局办理发票申购。经办人领购发票时应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财政机关或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发票的使用:

1)发票领用:必须是专职人员领用,并在发票登记薄上签名;更换发票时,凭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作废发票更换新发票并在登记簿签名。

2)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

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字迹清楚,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3)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财政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

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3.发票的保管:

1)购领发票后,按不同的种类分别登记发票号码,由出纳会计管归统一保管。并在

专库(柜)存放,防火、防盗、防霉、防鼠、防虫、防丢失。

2)资金部应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财政务机关及计财部

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经查验后可以销

毁。

4.其他事项:

更换发票管理员时,需将所有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交接,手续不清不准离岗。

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的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总体经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分配公司的经营任务,并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审批和下达

2.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

4.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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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效益优先,确保重点;

3)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4)权责明确,分级实施;

5)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5.预算的编报采用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办法。上而下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自上而下层层填报,逐级审核把关、汇总;最终进行综合平衡;预算有效、适用地得到控制和约束。

6.医院的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

7.医院所有涉及价值形式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实现预算控制。

8.医院年度预算内容应该包括:

1)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2)现金流量预算

3)成本预算

4)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预算

5)医疗业务收入和利润预算

6)其他预算

9.医院预算管理的流程

1)每年末集团董事会根据集团年度总体目标,提出下一财年总预算指标,并将总预算指标分解。

2)医院根据集团分解的指标、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工作计划安排编制当年的财务预算。

3)财务部审查各医院预算并提交总经理室进行审议。

4)总经理室将预算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集团董事会意见调整财务预算后,由总经理室将预算下达并执行。

10.预算控制和评价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专项进行使用和控制,严禁各项目费用之间相互替代使用。

借款管理规定

1. 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购物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

2. 对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财务部领款;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3. 对零星购物借款,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财务部领款;财务科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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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定额标准由相关科室拟订财务科审核报医院院长批准。

4. 个人临时性借款不予借给。

5.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1)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结算;

3)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结算,年终须结清;

6.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7.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及时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8. 公司各医院向公司借款用于医院经营的,由医院院长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款用途),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划拨(无存入公司资金的,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 公司或医院对外借款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借款用途、借款总额和借款利率,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业务操作。

10. 外单位(个人)向公司或医院借款的,经董事长审批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内容和领导审批意见,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操作。

11. 外单位(个人)要求公司或医院为其借款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实行借款担保跟踪管理。

财务控制制度

一、预算控制

1.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医院一切收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 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二、收入控制

1. 建立健全收入、价格、预收医疗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制定相

应的业务流程。

2. 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部门、科室不得收取款项。

3. 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的票据。

4. 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及时准确核算,做到日清月结。

三、支出控制

1. 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

2. 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支出规定。

3. 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货币资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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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 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严格遵守现金、银行支付规定。

3. 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 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2.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3. 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保证临床供应及业务需求的前提下,控制强药

品及库存物资库存。

4.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盘点管理,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5.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固定资产控制

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2. 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大型贵重固定资产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保养、 检查维修作好台账记录。

3. 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变动及处置控制。对出售、转让、捐赠、报损、报废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4.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每年度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七、债权和债务控制

1. 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

2. 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

3. 重点加强对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核对管理工作。

八、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 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的岗位的职责,确保软件系统操作与维护,系统操作与档案保管相互分离,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

2.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 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4. 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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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存储、备份处理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XX集团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一、 会计档案的保存

1. 计划财务部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责任人为会计部经理或指定人员。定期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

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和定期保管两类,具体保管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计财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计财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二、 会计档案的借用

1.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 XX集团公司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计财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计财部经理同意,方可查阅;同时,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4.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管理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计财部经理同意,并限期归还。

三、 会计人员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

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特制订本规定。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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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各种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以及零星购入同类设备也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本规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房屋建筑物指医院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专用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需要购置价值在10000元以上各种大型医疗设备,如CT、B超、X光机等;一般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需要购置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各种医疗设备;图书指医院为开展医疗科研活动所购置各种医疗科研用书。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包括交通工具、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其他一般设备等。

2.管理体系

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即:在院长领导下的三级管理体系。

会计部门实行金额控制,具体负责固定资产账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数量金额分类管理,具体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3.编序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依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序并粘贴。

编序:所属部门+类别+购买日期+序号,房屋建筑物、汽车、图书不参加编序;保证编号的唯一性、实用性。

编序办法:

1) 所属部门,简称拼音首字母,门诊内科(MN),门诊外科(MW),内科病区(NB),外科病区(WB),放射科(FS),手术室(SS)。

2) 所属类别,专用设备(ZY)、一般设备(YB)、其他(QT)。

3) 购置日期,如2009年02月15日(0902)。

4) 序号,01—99。

4.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其中第一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抽查:根据会计部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明细账(对捏账),深入到各使用部门逐一核对。

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每年12月组织对固定资产的全面实地盘点,盘点结果与固定资产总账(会计核算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总额核对。盘点后填写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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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注明盈亏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办理报批手续。

增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记载事项。

移动:固定资产在医院内各部门之间调拔时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其中: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减损:固定资产因减损拟报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报损原因,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报院长(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有关资料办理仓库签收,其中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有关部门办理报备手续,第三联自存。

收入管理规定

1.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医院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2)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4)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5)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院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核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成本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成本费用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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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成本管理各环节中,要抓住成本控制这个中心环节并贯穿到成本管理的全过程,以实现目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必须在经营的全过程开展有效的成本控制。

1.制定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进行成本的事前控制。

2.从医疗业务开展过程,结合量化测评标准,进行成本的事中控制。

3.从整个医疗过程,编制经营成果、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本报表,对目标责任成本及降低成本的任务进行考核分析,进行成本的事后控制。

三、成本控制由医院财务科长负责组织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科室核算管理要求,以科室为考核单位实行成本控制中心,从而实现医院目标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医院支出包括:

1. 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2. 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3. 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务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制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四、成本控制的基础

1.做好各种费用的定额(率)工作,要求完整、齐全,符合成本控制要求。

2.制订药品的计划价格,力求合理、稳定,药品综合差价率应高于同行平均水平。

3.整理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工作,要求凭证完整、数据准确、报表及时。

4.对于成本超支规定,应严格管理,有相应激励措施。

五、进行成本控制必须先做好成本计划。同时,要经常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中出

现的问题,保证降低成本计划指标的实现。

六、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科负责组织 ,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医

院成本结果进行考核分析。

七、建立内部成本分析考核制度

1.成本分析,主要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与目标成本、上年实际成本进行比较,查明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节约与浪费的原因,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方向和途径,拟定进一步降低成本的要求和措施。

2.成本考核,主要是以各责任者为成本考核对象,按责任的归属来核算有关的成本信息,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3.在医院内部要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并与经济活动分析结合起来,把成本考核列入量化测评,与工效挂钩,与效益工资、奖金结合起来;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奖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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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以充分发挥成本分析考核的作用。

内部稽查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资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发挥会计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医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 账务稽查

1. 核查核实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会计审核,出纳人员审核和付款后是否加盖了有关印章,以便落实岗位责任和经济责任。

2. 审查复核记帐凭证是否具备《会计工作人员规则》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即记帐凭证中摘要是否清晰,内容和数字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会计科目和编号是否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 检查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费用。

4. 审查复核账簿记录是否有凭有据,摘要是否清晰完整,余额和会计是否正确,记帐和结帐、更正错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帐证之间、帐实之间、帐帐之间是否相符。

5. 审查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审查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6. 审查复核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帐表是否一致,各项指标填列是否完整,数字是否一致,报表报送是否及时,应盖印章是否齐全,编表说明是否准确、清楚。

二、财物稽查

1. 建立不定期现金抽查制度。抽查时主要核实帐实是否相符,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是否有白条项库、已收未入帐、已付未入帐等现象。现金日记中记载的内容和数字是否与会计凭证相符。

2. 复核、审核银行调整未达帐中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经手人是否逐笔核实,及时处理。检查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手续签发银行支票,支票和印签是否分管,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3. 检查各部门备用金,应注意其限额是否按规定限额存放。

4. 检查有价证券、票据,与有关账表或核对是否一致。

5. 检查药物药品、卫生材料及其他保管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保管是否妥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出库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始行核发,有无损坏待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6. 检查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时,需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必要时,得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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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稽查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查明更正,并认真登记。所有财务稽查结果,要书面报告相关领导,经领导审查后归档。

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 原始凭证: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应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具体要求如下:

1)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

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

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

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

证明。

4)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作废

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销毁。

5) 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

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

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2. 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1)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

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带有日期的“收讫” 、“付讫”章。

2)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

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3)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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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

账凭证的编号。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

内容相同的注销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日某号凭证”,同时用

蓝字重新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日某号凭证”。如果会计科

目没有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

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应用蓝字编

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 对于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签章齐

全。对伪造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 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登记完毕后,应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

乱丢失。

2) 对于各种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

装订成册,并加上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号码,凭证

种类,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3)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

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4)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

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5)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集团公司

批准,可以复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盖

章。

6)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

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

始凭证。

二、会计账簿

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1.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法代替。

2. 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定期打印,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 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4. 应按照规定,定期(按月或按季、按年)结账,结账前,要求做到将本期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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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5. 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三、财务报告

应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含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

1.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2.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各个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如有变动,应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3. 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都要填列齐全,内容完整。

4.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期限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等。

5. 会计报表由院长、财务科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审阅,并签名盖章。院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主要责任。

6. 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更正本公司留存的报表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会计核算处理规定

1. 医院的会计核算处理规定除根据法令及企业章程执行外,悉以本规定办理。

2. 会计原则与会计方法的采用,考虑到能充分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其处理原则前后一致,不得任意改变,以便会计结果的比较和分析。基于重大原因必须变更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并在财务报表内注明。

1) 医院的会计决算年度自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止。

2) 医院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借贷复式记帐方法。

3) 医院的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 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设置、登记。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及时、数字

正确。

4) 医院的会计科目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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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盘点制度

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明确相关人员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药物药品、卫生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等有关存货材料。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医疗设备、交通工具、其他设备等资本支出购置的

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各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二、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保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每季全面盘点。

2)财务:由财务出纳与会计和财务经理共同盘点。

3) 财产:由财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每年不少于二次全面清查

盘点。

2.月末盘点

月末保管部门对所有存货组织全面清点,财务部门应参与盘点工作,盘点表一式二份,保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全面工作,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医院院长室需要指派及职能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盘点人:由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 监点及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物价管理制度

1. 成立物价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有院领导、医教科、护理部、信息科、药剂科、财务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物价管理。

2. 配备专(兼)职物价员,隶属财务科,负责医院的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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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有关科室,应指定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的物价管理工作,督促本科室依照收费标准,按实际医疗项目填写病人医疗费用通知单。

4. 物价管理小组和专(兼)职物价员要经常指导职工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标准,及时更新医疗收费库数据,建立正常物价管理秩序。

5. 医疗收费标准中未列的医疗项目,应由专职物价员和成本核算岗位人员共同进行医疗成本测算,填制“新增医疗项目收费审批表”,报经卫生行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医院、科室或个人无权制定、提高、扩大医疗收费标准。

6. 统一医疗收费通知单,详细记录医疗项目,反映医疗收费标准和病员的医疗费用。

7. 专(兼)职物价员要依据医疗收费标准,结合医院医疗等级和医疗情况,整理医疗收费标准,并印发各科室依照执行。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分解收费,不准扩大收费范围。

8. 收费标准的变更,应凭财务科或专(兼)职物价员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准推迟或提前。其他科室或个人无权通知变更医疗收费标准。

9. 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如挂号费、住院费,大型设备检查等常规项目,要在醒目的地方明码标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0. 积极配合物价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物价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监督,任何人不得阻挠刁难。

应收款管理规定

1.公司及各医院应收款分为“应收医疗款”、“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三大类。

2.应收医疗款是核算医疗经营收入的专用帐户,在确认“应收医疗款”业务时,财务必须根据债务人(单位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并且附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政府医保中心例外):

1) 协议单位盖章或工厂主管签字的就医“绿色通道”单,经医院区域外勤签名确认同

意的证明单;

2) 区域外勤签名确认同意的“先出院后结帐”证明单;

3) “VIP”病人“先出院后结帐”主要担保责任人签名,院长审批同意的证明单;

4) 医院员工关系户“先出院后结帐”的,医院员工作为结帐担保人签名,院长审批同

意的证明单;

5) 其他由院长以上领导签名同意的证明单。

3.“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是核算公司和医院因其他经营业务和往来业务的帐户,财务在确认这项业务时,也必须按单位或个人名称进行明细核算,证明债权的原件(严禁复印件)作为入帐原始单据,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有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证明,同时有审批权限领导的审批意见;

2) 有债务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证明,同时有审批权限领导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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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核算单位财务主办会计每月终后八个工作日内,应将“应收医疗款、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付款中的借方余额单位或个人明细)”,与财务报表同日,报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随同财务报表一起报送有关领导),同时医院财务主办会计直接单独报送医院院长。

5.“应收款”报表项目要求:“债务人名称、债务内容摘要、上月应收余额、本月发生额、本月归还额、月末应收余额、最迟还款时间、责任人或担保人名称、备注”等。

6.各核算单位应加强对“应收款“管理。院长对应收款负有领导责任,对能够明确责任的要落实专人负责,对超过二个月时间的应收款要进行跟踪监督。财务主办会计每月必须与医保中心进行应收款核对和取得核对证明资料。同时向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提供准确、真实的应收款数据,并且协助责任人或区域外联进行应收款核对。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 无法收回的,责任人或担保人负100%责任;

2) 超过还款承诺期归还的,责任人或担保人承担超过还款期的利息(利率按银行一年

期贷款利率按实计算)。

账款催收管理办法

1. 医院的营销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对签约单位的医疗应收款情况必须掌握的一清二楚,并形成制度化的管理、监督与流程化的控制。

2. 账款到期前的一定期限内应通知签约单位做好付款准备。

3. 付款期一到,如签约单位未按期付款,应马上与签约单位联系,并开展正常的催款行为并做好催款记录。

4. 第一次催收之后一周之内,如签约单位还未付款,则应再次加强催收。

5. 如果二周之后签约单位还未付款,则应告诉签约单位拖欠的后果,并由用户书面明确最后付款期限。

6.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列入重点催收对象,由营销部派员进一步核查,并提出催收意见书。

1) 帐款逾期,经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2) 发现债务人有经营严重不良,可能形成非常债权的。

3) 发现患者家庭无偿付能力,可能形成呆账的。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为妥善处理“问题账款”,争取时效,维护医院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1. “问题账款”是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应收医疗款出现倒帐、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款项出现“医疗纠纷”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的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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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题账款”发生后,应于二日内,据实填写“问题帐款报告书”,并检附有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所在在负责人查证并签注意见后,报院部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3. 院部相关部门依据事实于收到报告书后二日之内,与经办人及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会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方法,呈请医院院长批示,并即协助经办人处理。

4. 经批示后的报告书,院部相关部门应立即复印一份通知财务科备案,如为尚未开立发票的问题账款,则应另复印一份通知财务科备案。

5. 经办人填写报告书,应注意: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应依时间的先后,逐一载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

6. “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人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者,院部可以不予受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7. 院部疏于督促经办人于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出报告书时,经办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时,该部门负责人应连带受责任。

8. 问题账款处理期间,经办人及其科室负责人应与院部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必要时,可外请法律顾问介入。

9. 经核定由经办人赔付的问题账款,院部及相关科室仍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帐款时,应报请院长另行处理。

10. 院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报告书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得由经办人先以口头提请并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处理,但经办人应于次日补填报告书。

呆账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处理呆帐,保证资金的流通顺畅,特制订本办法。

1. 医院应对所有签约单位,按照客户诚信度和销售情况确定信用等级,拟订信用限额及欠账期限。

2. 营销人员所收受支票的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各种票据应按记载日期提示,不得因客户的要求不为或迟延提示,但经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3. 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销人员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

4. 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相关营销人员,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善策处理。

5. 催收或经诉讼案件,应收帐款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科,并附相关合法凭证呈院长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帐款。

6. 医院营销人员不依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医院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得移送法办。

7. 医保病人应严格遵守医保结算中心有关规定办理,对未按规定结算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应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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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金管理规定

预缴金是保证医院开展医疗业务,保障入院患者治疗,医院应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预收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医疗所需的医疗治疗费用。

1. 住院部按规定对入院病人预收医疗费用,对特殊病情或暂时不能一次付清的病人,需经医院院长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并在限定日期付款,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患者交款后应及时开具预缴金票据一式三联,一联交给患者,一联上缴财务,一联留存备查。并在为患者开具预交款收据时,应准确清楚地填写患者姓名、住院科别、押金类别、押金金额、收款日期等项目。最后经手人签字盖收费专用章,及时录入计算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就可进行治疗费用就开始发生。当天工作结束后,收费员根据预交款存根联进行整理,做到钱、帐相符后,上报财务处进行核收。

3. 在住院部,根据科室划定记帐员,记帐员负责所管科室病人分户帐的记录和病人费用超支的催收工作,同时监督收款员是否按照规定收取病人的医疗预交款。

4. 管好转帐支票结算,对持转帐支票来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根据病人病情,按需要金额填制解入银行。不是待病人出院后,才根据病人住院期间所用医疗费用填写支票金额,这样做既遵守了空白转帐支票的管理制度,还能及时将应收的预收款收帐。记帐员经常清理住院病人医疗应收款分户帐,对支出额接近预交款的及时催促补交。

5. 收费员采取定期轮岗制,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6. 患者出院时得手持预收押金凭证到住院收费结算处结帐。但有个别患者由于种种原因丢失或没有带来押金凭证,但必须要结帐出院的可采取患者申请与科室主任批准,由经管科查实存根签字,交于财务部门核实的方法来解决。

7. 预收医疗款涉及的金额较大、经手人多,故除必要的周转金外,收费员所收款必须及时上缴;同时定期抽检,核对住院患者预交金,即将在院患者的预交金与财务“预收医疗款”明细帐余额进行核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财务电子信息化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电子信息化工作,规范财务电算化业务,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硬件管理

1) 会计电算化应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并需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由专人负责 保管;

2) 会计信息系统所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以保其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会计数据的安全;

3) 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设备的洁净,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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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硬件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人或定点维修人员负责检修排除,做好维修记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2.软件管理

1) 选择的财务软件应符合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和上级部门的要求, 并且能满足会计电算化的实际工作需要;

2) 系统管理人员应对软件进行正常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软件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3) 会计软件运行发生错误,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检查处理,如无法处理,需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弄清原因,排除故障;会计核算软件的修改必须在处领导批准和监督下进行,严禁擅自修改软件。

3.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 财务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认可后方能上机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

得上机操作;

2) 财务科工作人员应按密码和操作权限操作,除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

机操作;

3) 任何人员禁止在网络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使用外来软盘时应先进行杀

毒;使用内部局域网时禁止同时使用校园网等外部网络系统,以保证计算机数据

安全和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4) 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和修改数据、源程

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程序、数据文件、账

册、软盘等;

5) 各岗位工作人员在操作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系统管理

员进行解决,不得自行解决,不得自行处理。

6) 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上机注册名与口令要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7)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与操作权限,不能越权、越位操作。未经财务负

责人同意,不能向他人提供各类会计数据。

8) 输入到计算机的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审核才能进行记帐。月末结帐前确保

本月凭单本月处理完毕。

4.档案管理

1)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数据。

2)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 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一般不允许借阅。

3) 会计电算化的数据,必须每日备份,重要的会计数据应准备双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vg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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