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农村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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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农村经营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找到一条既能保持农户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又有利于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2006年以来,平罗县在坚持土地承包政策、土地用途和农民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试行了以集体土地和资产为资本,以存贷、托管、代耕种土地和发展二、三产业为业务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既保证了土地的适当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又从根本上维护和发展了农民利益,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益的“三赢”效果,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挂牌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个,共存贷土地13.8万亩,其中,存贷耕地5.2万亩,存贷荒地8.6万亩。39个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民实现存地收入763.6万元,累计为村集体创收入132.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

一、试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动因

我县试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主要基于五方面的原因,一是解决推动生产发展的问题。“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如何在现有政策条件下,盘活土地资源,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成为新农村建设亟待破解的难题。二是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问题。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趋势日益突显,土地分散经营和小规模种植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延缓良种良法推广,降低了土地收益。破解这种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需要通过一种有效的载体,把土地适度集中,进行规模化生产,实现土地的最大化效益。三是解决非农产业转移的问题。我县农村人多田少,劳动力富余,相当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二三产业,但又不想丢掉土地,就将承包地转包转租给他人经营,方式多为口头协议和自行转包,引发土地流转纠纷较多,影响农村稳定。如何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成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四是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生产生活的问题。随着劳动力的大批转移,“伤、老、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农村比重增加,“留守儿童”、“空巢家庭”大量出现,有耕地但无能力耕种,撂荒土地数量不断增加。如何通过有效形式,提高这部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五是解决村集体无钱办事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受到影响,集体经济匮乏成为普遍现象,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日益削弱。作为村一级组织,仅有的资产也就是土地,我县仅低洼盐碱地就有100多万亩。如何通过有效

形式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成为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关键选择。

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1、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实现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土地信用社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服务于“三农”。

2、经营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托管、转包、互换、承租、转租的服务;农村土地的适度集中、整理、开发、规模经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入股、联营、出租的服务及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其他项目。

3、经营原则:(1)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收益的原则;(2)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和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优先的原则;(3)存入的土地可以依法继承、转让的原则;(4)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5)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原则。确需要改变的,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

4、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机制,按

照现代企业制度严格管理,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2)土地信用社的最高权利机构是村民代表大会,管理机构是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重要决定和实施、财务运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其中,村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履行管理经营职能,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批准发展规划,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选举、更换理事和监事,审查批准理事、监事的报酬管理制度;对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制订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和活动;对理事、理事长、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社员大会决议的理事、理事长、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提议;受理投诉、接待来访;在理事会不履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大会。

三、试行农村土地行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试点之初,我们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印发宣传手册、举办座谈会、制作电视专题片等办法,广泛宣传推行

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帮助农户算经济对比账,让农民群众真正懂得推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不会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而是让土地通过流转实现规模和集约经营道理。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认识到推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而且能够保证农民从土地上获得长久而稳定的收益,让村民吃上“定心丸”。

(二)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2006年确定社团制、集体法人制、股份制三种模式,选择了条件成熟的乡镇和村,由县农牧、工商、土地等部门共同对其进行考察调研,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入社的土地和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认,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依法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开始试点。经过一年的探索,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县范围逐步推开。

(三)强化服务,促进流转。一是发布土地流转信息。通过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向辖区内外及时发布土地存贷和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运用招商等手段,寻找耕种或开发者发展特色产业。二是指导土地流转价格。作为中介机构,农村土地信用社根据农户存地的地理位置、土地肥沃程度、升值潜力等因素,对存入的土地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在平等协商并

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存贷地的形式、数量、价格、年限、宗地现状图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签署存贷地合同,办理存贷地证书,兑付存贷地费,从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上规范土地流转的有关约定。三是发展规模经营。在维持基本农业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农户存入的土地进行适当打包、整合或适度改造,贷给农业企业或种养大户等土地需求者,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土地的适度集中规模化经营。对于集体或农民入股的非农业用地,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转为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吸引客商发展二、三产业或建立生产原料车间,以此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政策扶持,考核奖励。县委、政府对土地信用合作社工作实行政策和资金“双扶持”,乡(镇)和村成立一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县人民政府给予3—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由县农经站代表县政府入股,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赢利后退出或转让给村集体。同时,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纳入到乡镇N+X.Y目标管理考核,设立单项奖,对运作规范、存贷土地规模大、成效明显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

四、试行农村土地行用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一)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实现了土地有序流转。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并以合法规范的协约来维护双方的权利,督促双方履行承诺,规范了流转程

序,避免了农民与经营者直接发生矛盾冲突,既为弱势农民提供了强有力的维权保障,又为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顺应了农民的新期待,反映了农民的心声,代表了农民的利益。

(二)实现了规模经营,培育了优势特色产业。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把闲散的土地吸收起来,贷给种植大户、能人和龙头企业等需要土地资源的人或团体,统一规模开发,有利于优势特色产业的汇集、发展、壮大。黄渠桥镇万家营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将360亩土地贷给禾盛园花卉园林实业发展公司,建设花卉繁育基地,为村里引进了花卉产业,培训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全村1400多村民,有600多人从事这项产业,人均年增加收入1万元左右,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优势特色品牌。

(三)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土地信用合作社适度集中土地,通过“村企合作”模式实现规模经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加速了现代农业机械的推广,促进了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实现土地资源与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合理配置,逐步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县以清真牛羊肉、设施蔬菜、制种、生态水产、枸杞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关镇小兴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农户耕地4800亩,贷给双惠蔬菜协会建设千座节能日光温室示范园区,配

套建设了智能化育苗中心和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典范。

(四)吸引资源回流,激发了农村经济活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使“愿意出钱出力投资农业的人”与“有田有地而无资本投入和技术耕作的人”实现了有机结合,加快了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的进程和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向农村回流的速度,激发农村经济活力。2007年全县有148名能人返乡创业,注册资本1.4亿元,总投资5800万元,实现产值2950万元,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使许多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城镇“突围”,加速了城镇化进程,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灵沙乡富贵村有村民小组5个,耕地5258亩,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吸存4个村民小组耕地4500亩,贷给大户发展优质水稻产业,50多名存地农民就地打工,400多名富余劳动力通过土地信用合作社与就近企业建立劳务合作关系,每天通过厂车接送务工,年创劳务收入300多万元,人均年增收近7000余元。

(六)壮大集体经济,提高了为民办事能力。农村土地信用社,有效盘活了村集体的土地资源,使许多村集体甩掉了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帽子,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收益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村级组织有心办事无钱作为

的局面。截止目前,全县39个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累计为村集体创收入132.3万元,平均达3.4万元。

五、今后发展的思路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信用合作社典型的宣传和引导,让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积极作用,看到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好处,让更多农村能人感受到经营土地有利可图,从而自觉投入到土地流转当中,因势利导促进土地存贷规模不断扩大。

二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制定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调动农民存地的积极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经营。

三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继续探索创新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土地存贷期限、土地存贷价格、合同签定等业务,坚持土地存贷收益分年支付,保证当年收益不低于物价上涨幅度,将农民利益和开发者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健全双方利益共享的长效发展机制。

四是提质扩面增效益。在巩固扩大土地存贷、托管、入股、代耕代种等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整村流转,农民集中居住,耕种统一规划,业主规模经营”的整村流转

和园区式经营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示范园”,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un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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