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7T 1645—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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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20 C 80

DB37 省

山东

DB 37/T 1645—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及验收标准

2010 - 07 - 14发布 2010 - 08 - 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1645—20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志强、亓延军、张元祥、马德法、焦培文、黄凤梅、张少见、王林静、闫宏、孙厚杰、王琳。

I

DB37/T 1645—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要求、标志图例及考评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社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本标准针对的是消防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公安部第39号令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106号令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107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鲁公通〔2009〕259号 《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鲁公通〔2010〕83号 《关于修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2

消防安全责任人

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是单位中具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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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有无遗留火种;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营业场所有无吸烟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2.2.1.7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3) 疏散门提倡使用推闩式疏散门。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2.2.1.8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2.2.1.9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2.2.1.10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2.2.1.11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2.2.1.1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2.2.1.13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2.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2.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2.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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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2.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2.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2.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2.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2.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2.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2.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4.2.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2.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2.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2.2.3.7 疏散引导组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2.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2.2.3.9 商场市场营业厅内柜台和货架应合理布置,在疏散走道与营业区地面上应设置明显的界线标志。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3.0米,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2.0米;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时,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可为2.0米,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可为1.5米。 4.2.2.3.10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4.2.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2.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 火警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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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2.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2.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2.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2.2.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2.2.4.6 单位应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2.2.4.7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2.2.4.8 单位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4.2.2.4.9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商场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疏散指示标志。 4.3 公共娱乐场所

4.3.1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a)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b) 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c)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d) 网吧、游艺、游乐场所;

e)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足疗、美容美发美体、棋牌室、健身俱乐部等营业性休闲健身

场所;

f) 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4.3.2 具体内容

4.3.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3.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 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i) 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j)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

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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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l)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3.2.1.3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4.3.2.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 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h) 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4.3.2.1.5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3.2.1.5.1 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b) 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c) 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d) 有无违章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e) 有无遗留火种;

f) 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4.3.2.1.5.2 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有无破损、泄漏;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 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4.3.2.1.6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包房内设置

的呼吸面罩完整好用;

2) 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常

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保持完好,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3) 疏散门提倡使用推闩式疏散门。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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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3.2.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3.2.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3.2.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3.2.1.10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3.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3.2.1.1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3.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3.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3.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3.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4.3.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3.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3.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3.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中心(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3.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3.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3.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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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3.2.3.3 火灾确认后,音频控制室应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安全疏散;并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疏散引导人员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

4.3.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3.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3.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3.2.3.7 疏散引导组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3.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3.2.3.9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4.3.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3.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 火警处置程序;

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3.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3.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3.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卡拉OK厅可利用开机初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4.3.2.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3.2.4.6 单位应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2.4.7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3.2.4.8 单位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警示牌。

4.3.2.4.9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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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

4.4.1 住院床位数30张以上的卫生院,床位数30张以上的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50张以上的各类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1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应按照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4.4.2 具体内容

4.4.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4.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 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易燃制剂库房、高压氧舱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

况;

i) 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j)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

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4.2.1.3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4.4.2.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4.2.1.5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4.2.1.5.1 员工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废弃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d) 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4.2.1.5.2 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有无破损、泄漏;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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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4.4.2.1.6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常

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保持完好,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4.2.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4.2.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4.2.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4.2.1.10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4.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4.2.1.1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4.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4.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4.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4.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4.4.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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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4.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4.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4.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4.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4.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4.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4.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人员要确定专人进行照看。 4.4.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4.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4.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4.2.3.7 疏散引导组应及时清点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数,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4.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4.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4.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 火警处置程序;

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4.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4.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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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4.2.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4.2.4.6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4.2.4.7 幼儿园应利用儿歌、游戏、绘画、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养老院服务人员应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电。

4.4.2.4.8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幼儿园设置《消防安全承诺书》。

4.4.2.4.9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4.5 仓储物流单位

4.5.1 下列仓储物流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a) 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b) 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c) 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经营单位; d) 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e) 其他物质仓储物流单位。 4.5.2 具体内容

4.5.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5.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库房是否按垛距、柱距、墙距要求标划能够持久存在的跺位线,通道宽度是否满足要求;物品

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库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是否存放影响安全的物品;

e)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g)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h)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i) 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j) 库房内是否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k)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

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l)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5.2.1.3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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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有无违章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 d)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g) 物资存放位置情况; h) 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5.2.1.4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b)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c) 有无遗留火种和吸烟现象; d)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e) 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f) 物资存放位置是否合理,有无违章混放情况; g) 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5.2.1.5 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检查:

a)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灭火器材是否

到位;

b) 动火地点附近四周和上下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 焊具、燃气、氧气瓶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d) 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 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4.5.2.1.6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并落实管理责

任。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5.2.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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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5.2.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5.2.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5.2.1.10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5.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5.2.1.1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5.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5.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5.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5.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4.5.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5.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着火区域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手摇警报器、电子警报器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5.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5.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5.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5.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5.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5.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4.5.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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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5.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5.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5.2.3.7 疏散引导组应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5.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5.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5.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 火警处置程序;

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5.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5.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5.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5.2.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5.2.4.6 单位应利用每日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5.2.4.7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5.2.4.8 单位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4.5.2.4.9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4.6 学校

4.6.1 床位数50张以上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4.6.2 具体内容

4.6.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6.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6.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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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i) 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j) 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k) 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l) 集体宿舍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m)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6.2.1.3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及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6.2.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6.2.1.5 教职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6.2.1.6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有无遗留火种。

4.6.2.1.7 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等有无破损、泄漏;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 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4.6.2.1.8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并落实管理责

任;

3) 学生公寓疏散门提倡使用推闩式疏散门。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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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 f) g)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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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6.2.1.9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6.2.1.10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6.2.1.11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6.2.1.12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6.2.1.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6.2.1.14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6.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6.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6.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6.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特别是要掌握实验室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火灾应对措施。 4.6.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人员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6.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对实验室火灾要分清着火物质种类采取相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6.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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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6.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6.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全体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4.6.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6.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学生要预先确定专人进行照看;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4.6.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6.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6.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6.2.3.7 疏散引导组应及时清点疏散到安全地带的人数,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安抚,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6.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6.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6.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c)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 火警处置程序;

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i)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6.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6.2.4.3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或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6.2.4.4 学校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6.2.4.5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 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 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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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 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4.6.2.4.6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延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4.6.2.4.7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并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4.6.2.4.8 教职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6.2.4.9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教职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6.2.4.10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4.7 易燃易爆场所

4.7.1 下列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a) 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

b)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经营管理企业;

c)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商店、仓库; d)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或换瓶站; e) 其他易燃易爆场所。 4.7.2 具体内容

4.7.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7.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根据重大节日、季节变更的需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7.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

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i) 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j) 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k) 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

施落实情况;

l) 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

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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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 n) 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o) 库房储存物品的下垫、堆垛和养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p)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7.2.1.3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生产和使用场所可以结合工艺巡检进行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7.2.1.4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d) 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e) 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f) 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g) 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 h) 泄压设施有无异常; i) 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7.2.1.5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7.2.1.6 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e) 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f) 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7.2.1.7 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时,检查巡查人员应根据工艺特点穿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7.2.1.8 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检查:

a)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灭火器材是否

到位;

b) 动火地点附近四周和上下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 焊具、燃气、氧气瓶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d) 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 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4.7.2.1.9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生产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并落实管理责任。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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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6) 根据储存、生产易燃易爆物品量,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干粉、泡沫液等灭火药剂。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7.2.1.10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7.2.1.11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7.2.1.12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7.2.1.1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7.2.1.14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4.7.2.1.15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7.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7.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7.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7.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4.7.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4.7.2.2.5 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佩带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并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公安消防队报警。

4.7.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7.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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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8 通讯联络组维持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4.7.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7.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7.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7.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4.7.2.3.4 发生火灾时,应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人员疏散,并视情适时通知所有人员疏散。

4.7.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7.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7.2.3.7 疏散引导组应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7.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7.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7.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b)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g) 火警处置程序;

h)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i)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j)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k)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4.7.2.4.2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7.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7.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7.2.4.5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4.7.2.4.6 单位应利用每日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班前消防安全教育。 4.7.2.4.7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4.7.2.4.8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4.8 九小场所

4.8.1 “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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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 f) g) h) i)

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4.8.2 具体内容

4.8.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8.2.1.1 九小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随时进行防火检查。包

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 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d)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e) 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f) 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g) 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扩大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

4.8.2.1.2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4.8.2.1.3 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

4.8.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8.2.2.1 场所员工应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易发部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

4.8.2.2.2 现场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组织单位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8.2.2.3 设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当工作人员听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施救。

4.8.2.2.4 连片设置的场所实行“多户联防”,每5-10个商户组成一个联防小组,按照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相关单位统一行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8.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8.2.3.1 应按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指示标志。 4.8.2.3.2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8.2.3.3 发生火灾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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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疏散路线、有序逃生。

4.8.2.3.4 疏散引导人员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8.2.3.5 火灾无法控制时,参加救援人员要迅速撤离。

4.8.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8.2.4.1 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 消防安全职责;

b) 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8.2.4.2 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4.8.2.4.3 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登记卡(参见附录B)等内容的提示牌。

4.8.2.4.4 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4.9 一般单位

4.9.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九小场所”以外的一般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等)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4.9.2 具体内容

4.9.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9.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月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要节庆活动前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9.2.1.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b)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

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i)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9.2.1.3 工作人员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4.9.2.1.4 工作人员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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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有无遗留火种;

e)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9.2.1.5 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检查:

a)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灭火器材是否

到位;

b) 动火地点附近四周和上下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 焊具、燃气、氧气瓶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d) 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e) 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4.9.2.1.6 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对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2) 正常工作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保持完好,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b)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2) 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

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

面检测;

4) 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5) 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c)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1) 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9.2.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检查下列内容:

a) “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是否畅通;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是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是否

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 消防控制室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9.2.1.8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9.2.1.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9.2.1.10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9.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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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9.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4.9.2.2.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4.9.2.2.3 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4.9.2.2.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4.9.2.2.5 查看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报告)信息的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4.9.2.2.6 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4.9.2.2.7 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4.9.2.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9.2.3.1 单位应当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4.9.2.3.2 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9.2.3.3 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4.9.2.3.4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9.2.3.5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4.9.2.3.6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4.9.2.3.7 疏散引导组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4.9.2.3.8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9.2.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9.2.4.1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

a)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b)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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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火警处置程序;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f)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9.2.4.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9.2.4.3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9.2.4.4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9.2.4.5 要通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在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达到“四懂四会”。

4.9.2.4.6 单位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例》设置。

4.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标准

4.10.1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仓储物流单位,学校,易燃易爆场所。

4.10.1.1 单位应按照全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组织自评;单位自评合格的,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组织验收。 4.10.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a) 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b) 按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

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的要求随机提问5至15名员工(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

c) 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 d) 检查台帐及档案资料、记录; e) 检查单位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4.10.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a) 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b)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c)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

d) 现场演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不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的; e)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数量未达到本规定的90%;

f) 提问员工回答准确的人数低于被提问员工总数80%的。

4.10.1.4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达标的单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

4.10.1.5 检查发现验收达标的单位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发证单位应收回达标证书。 4.10.2 九小场所

4.10.2.1 单位应按照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组织自评;单位自评合格的,向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公安派出所应组织验收。

4.10.2.2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a) 组织验收人员对场所进行检查;

b) 检查“一懂三会”掌握情况,提问员工5至15人(少于5人的全部提问); c) 检查防火检查、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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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检查消防安全登记卡、“一懂三会”提示牌。

4.10.2.3 九小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a) 员工“一懂三会”知识回答正确人数低于被提问总人数80%的; b) 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c) 合用场所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d) 标志设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4.10.2.4 经验收达标的场所,由验收单位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参见附录C)。检查发现验收达标场所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发证单位应收回达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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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

附录以表格方式规定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中标志、标识的图例和设置要求。对图例之外的其他需设置标志的可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牌宜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荧光材料等,但不应采用易燃材料。用于室内的消防安全标志可以用粘贴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

表A.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1 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标志 设置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标明名称和使用方法。 2 火警电话标志 FIRE TELEPHONE 设置在显著位置或者报警电话附近,标明在发生火灾时报警电话。 3 发声警报器标志 FIRE TELEPHONE 设置在发声警报器或其启动装置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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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4 消防梯标志 FIRE LADDER 设置在消防梯附近,标明消防梯的位置。 5 消防电梯标志 设置在消防电梯口,标明消防电梯的位置。 6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志 设置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或附近的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供水系统。 7 喷淋水泵接合器标志 设置在喷淋水泵接合器或附近的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供水系统。 8 消防水带标志 FIRE HOSE 设置在消防水带附近位置。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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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9 地下消火栓标志 FLUSH FIRE HYDRANT 设置在室外地下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10 地上消火栓标志 POST FIRE HYDRANT 设置在室外地上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设置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上方或灭火器箱箱体上面,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室内消火栓箱门上,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防火卷帘下方地面上,标明“防火卷帘下方禁放物品”。 11 如图1 灭火器使用标志 12 如图2、图3 室内消火栓标志 13 防火卷帘地面标志 14 防火卷帘按钮标志 设置在防火卷帘按钮旁边,标明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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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设置在防火门附近或上面,提示常闭防火门15 防火门标志 保持关闭(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为横向、也可为纵向)。 16 消防水池标志 设置在消防水池醒目位置,标明取水口、容积、维护保养责任人。 灭火设备标志 17 FIRE-FIGHTING EQUIPMENT 设置在灭火设备附近,标明灭火设备位置。一般搭配其他文字说明。 18 报警阀组标志 设置在湿式报警阀组附近,标明测试方法。 19 末端试水标志 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附近,标明测试和操作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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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20 机械排烟口标志 设置在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排烟阀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 21 正压送风口标志 设置在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口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 22 消防稳压泵标志 设置在消防稳压泵附近,标明稳压泵注意事项和稳压泵的位置。 23 消防控制室标志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门口。 24 消防宣传站标志 设置在消防宣传站门口。 25 电梯提示标志 设置在电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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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26 气压罐标志 设置在气压罐上。 27 电脑CRT主机显示屏标志 设置在电脑CRT主机适当位置。 28 双回路电源标志 设置在双回路电源适当位置。 29 防火卷帘控制柜标志 设置在防火卷帘控制柜上,数量多时编号。 30 消防报警联动主机控制柜标志 设置在消防报警联动主机控制柜上。 31 消防广播控制柜标志 设置在消防广播控制柜上。 32 消防排烟阀控制柜标志 设置在消防排烟阀控制柜上。 消火栓泵控制柜、喷淋控制柜、配电室、消33 消防正压风机控制柜标志 防水箱、消防电话插孔、消防排烟控制柜、消防送风控制柜等设施的标识,参照此图样式制作。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为横向、也可为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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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34 湿式报警阀标志 设置在湿式报警阀或附近的墙面上。 35 喷淋泵标志 设置在喷淋泵或附近的墙面上。 36 水力警铃标志 设置在水力警铃附近的墙面上。 设置在单位显著位置,标明单位的消防水37 总平面布局标志 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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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设置在房门后中上部或每个楼层显著位置,38 疏散指示图标志 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39 紧急出口标志 EXIT 设置在安全出口的显著位置,说明安全出口位置和方向。 设置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40 地面辅助疏散标志 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41 安全出口标志 设置在安全出口旁边,标明严禁锁闭。 42 防火间距标志 设置建筑物墙面上,标明“防火间距”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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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43 消防车道标志 设置在消防车道两侧墙面上,标明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易燃易爆场所禁带火种44 标志 NO MATCHES 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显著位置,提示该场所禁止携带火种。 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45 类服装标志 FIBRE CLOTHING 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出入口位置,提示该场NO PUTTING ON CHEMICAL 所禁穿化纤类服装。 46 禁止吸烟标志 NO SMOKING 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显著位置,提示该场所禁止吸烟。 47 禁止穿钉鞋标志 NO PUTTING ONSPIKES 设置易燃易爆场所出入口,提示该场所禁止穿带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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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48 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标志 设置在不能存放易燃物品的场所,提示该场NO FLAMMABLE MATERALS 所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49 禁止烟火标志 NO BURNING 设置在可燃物品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或其他场所,提示该场所严禁烟火。 50 易燃气体标志 FLAMMABLE GAS 设置在存放容器上或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 51 易燃液体标志 FLAMMABLE LIQUIDS 设置在盛装容器上或存放易燃液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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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52 易燃固体标志 FLAMMABLE SOLID 设置在包装箱上或存放易燃固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 53 氧化剂标志 OXIDANT 设置在包装箱上或存放氧化剂的场所。数字表示氧化剂的种类。 54 当心火灾标志 DANGER OF FIRE 设置在容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场所。 55 严禁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合用 设置在生产、存储、经营场所。 56 电闸下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设置在电闸上或附近。 57 仓库物品堆放要符合“五距”要求 设置在仓库物品堆放处。 58 配电箱下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设置在配电箱上或附近。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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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序号 标志图例 名称 设置说明 59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设置在生产经营场所。

图A.1

图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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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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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登记卡》示例

示例:

《×××单位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您和他人的消防安全,请您:

一、留意×××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不要在×××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三、爱护消防设施,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

《×××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具备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 本单位消防设施完备;

全体员工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参加过多次消防演练;能熟练处置初期火灾事故。

《×××单位消防安全登记卡》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建筑面积(㎡)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隶属派出所 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 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事故照明 感烟探测器 灭火器 其他 个 □有 个 个 个 具 消防检查、培训情况 □无 建成时间 是否与公安机关联网 联网的方式 前端用户总数、探头数 图像保存方式、天数 图像传输方式 中心显示设备数 耐火等级 职务 职务 责任民警 使用性质 所在层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监控报警中心 4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u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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