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公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标准与要求

更新时间:2023-11-13 18:52: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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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公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标准与要求 1、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50平方米/1万平方米的比例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大道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由规划部门划定社区办公用房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不足1万的,由建设单位按3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提供建设资金,由政府统筹建设。建设单位如无法提供建设资金,由政府统筹建设。建设单位如无法以实物提供社区办公用房的,可按标准面积并以半年前商品房市场价格(以网上实际交易统计数据为准)的70%实行货币量化提供。 2、物业管理用房建设标准

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最低不少于100平方米,分组团建设管理的,可按比例分区域提供)的标准配备物业管理用房。

3、社区办公用房与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要求

社区办公与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具备办公挥着经营条件,为独用成套的、具有独立使用通道,并配备水、电、通讯等基本设施的房屋。

社区办公用房应设置在住宅小区外围,方便小区外来人员来往的位置,能满足办公、社区警务、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要求;物业管理用房应设在住宅小区中心区域或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附近、方便业主使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地下或超过自然层二层的位置。社区办公及

物业管理用房均应设置在独立计算建筑面积的自然层位置,原则应在一层,不得提供夹层、架空层及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社区及物业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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